【十年砍柴】砸毁老人寿器,伤天害理莫过于此

栏目:快评热议
发布时间:2018-07-30 20:0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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砸毁老人寿器, 伤天害理莫过于此

作者:十年砍柴

来源:“文史砍柴”微信公众号

时间:孔子二五六九年岁次戊戌六月十八日癸亥

           耶稣2018年7月30日

 

   

 

▲江西吉安欧阳修纪念园

 

我时常觉得疑惑,一些用普通人的价值观衡量笃定是违背底线的事,为什么因一些官员对政绩的追求,在权力的驱使下能堂而皇之地施行。譬如若干年前为了控制人口将几乎足月的胎儿强行引产;最近有江西吉安、宜春等地官员推行“绿色殡改”为名,将老人们的棺材抢夺,集中销毁。

 

一篇昨天刷屏的文章描述道:

 

今年夏天,江西多地方出现“抢棺砸棺”的场景:执法队进村入户,强行将村民的棺材抬走,成百上千副棺木,密密麻麻地在空地上堆积如山,挖掘机一锤一锤捣毁,一口口的棺材瞬间化为碎木。

 

………

 

很多老人眼睁睁看着陪着自己多年的棺材要成为一堆废木,忧愁愤怒无处诉说,有的老人默默流下眼泪,更多的老人则是大声痛哭。还有老人看着棺材被拖走,他们跳进棺材,要与棺材一起“走”,任人劝说,怎么都不肯爬起来,最后执法队强行把老人拖出来。

 

老人们无法接受这样残酷的现实:这些棺材陪伴他们十多年,风烛残年,快入土了却死无葬身之地,有的老人在抢棺队到来前,悲愤的自杀,以盼自己能入土为安。

 

文章还提到:

 

在江西农村,棺材是一个家庭重要的信物,是家族联系的纽带;老人家的棺材做好后,家族亲人朋友们会来道贺。这些棺材会摆在祠堂或自家屋顶,成为一种象征。

 

湖南与江西山水相连,血脉相通,今天湖南人一大半是宋以后从江西迁移过来的,因此其民风民俗、文化心理颇为相似,我能充分理解一口做好的棺材对老人意味着什么。那是他活下去的勇气,是他平静对待死亡的一种慰藉,也可以说是他希望能寿终正寝、一生圆满的寄托。

 

   

 

▲江西吉安、宜春等地砸棺盛景

 

在我的湖南老家,请木匠做棺材是很隆重的事情,往往在老人过了花甲之年后就开始,这是清贫的农家建房子外又一重大工程。如果双亲年迈,为人子者还不给老人准备棺材,会被乡邻斥之为不孝。农村人把棺材称之为“寿器”“长生”,即有棺材做好为主人添寿之意,也有认为人死后躺在棺材中埋进土地中得以长生的哲学意味,如古代江西籍诗人陶渊明诗中所言:“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

 

曾国藩在做京官时,祖父母、父母四位老人尚在,四具棺材早做好了,他在写给家人的信中,不厌其烦地提到如何每年漆一次寿器,使之坚固锃亮:

 

漆寿具既用黄二漆匠亦好,男断不与此等小人计较,但恐其不尽心耳。闻瓷灰不可多用。多用则积久易脱,不如多漆厚漆,有益无损。不知的否?以后每年四具必须同漆一次,男每年必付四两银至家,专为买漆之用。

 

今天许多人读到这里,可能觉得难以理解,贵为侍郎的曾国藩真是太啰嗦了。但稍微了解中华文化的人,就会认为这才是一位儒学名臣的本分。补充一句,曾国藩祖上亦是从江西吉安府迁到湖南。

 

我估计有人会以“移风易俗”的理由来反驳,说一大套火葬有利于节省土地的道理。我认为在江西、湖南这样的山区省,火葬节省土地是个伪命题,大多数坟在山岗上,不占粮田。死者火葬后,后人在陵园里购买墓穴埋葬,难道不占土地?且是用水泥修成的永久性建筑。在古代中国,死者被埋到荒山上,黄土一抔,大约百余年就会自然消失。这才有洛阳北邙山坟叠坟之说,薛瑄《北邙行》诗云:“北邙山上朔风生,新冢累累旧冢平。富贵至今何处是,断碑零碎野人耕。”我们老家清明挂青扫坟,一般追溯到高祖,顶多到六世祖、七世祖的坟头。这才是真正的生态殡葬,千百年来循环。几千年中国得有多少人死去埋在土地里呀,多数坟自然消失了。

 

再退一万步说,即便政府推行“绿色殡葬”有理,但棺材是人家的私有财产,和房屋、床、桌椅、家电一样,公权力是不能凭自己的意志去抢夺的——哪怕给钱补偿。因为老人准备了棺材,就认定他们一定要土葬,提前毁掉其棺材便绝了后患。这是什么逻辑呀?

 

《三国志·蜀书》记载后主刘备一件轶事:

 

天旱禁酒,酿者刑。吏于人家索得酿具,论者欲令与造酒者同罚。雍从先主游观,见一男子路中行,告先主曰:“彼人欲淫,何以不缚?”先主曰:“卿何以知之?”雍对曰:“彼有淫具,与欲酿何殊?”先主大笑,而原舍酿者罪。

 

刘备据蜀某一年,四川一带天旱,粮食歉收,朝廷下文严禁酿酒,民间私酿者要被重罚。小吏从百姓家一旦搜查出酿酒器具,就与私酿同罪。简雍劝谏刘备,以男子身上自带“淫具”意欲做苟且淫荡之事应该先抓起来,来比喻和家藏酿酒器具与私酿同罪一样荒唐。——江西那些抢寿器的官吏,也是这种思路呀。

 

检点旧文,我发现2006年我在《新京报》上发表一篇文章《毁龙舟背后的家长式“善意”》,批评江西鹰潭市政府的胡来。那一年端午节前,当地政府发动了声势浩大的砸毁龙舟行动,派人深入到乡村,挨家挨户搜查,发现有龙舟就拖出来给销毁掉。原因是由于端午节期间划龙舟人员较为集中,容易诱发安全事故和治安事件,索性一“禁”了之,一“砸”永逸。——看来赣省今日抢棺材的雷霆行动是有渊源的。

 

熟悉中国当下地方权力运行规律的人,会习惯性地在冠冕堂皇、雷霆万钧的“施政行为”背后寻找利益链条。为什么当地官员敢于冒着被人指责伤天害理的压力,也要将抢棺材销毁的集中行动进行到底?难道真的就是为了当地政府通稿所宣称的那样?“坚定不移全面深化殡葬改革,大力推进移风易俗,促进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水平,加快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那篇文章透露:

 

2017年11月6日,江西大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江西省建材集团、江西省军工控股集团共同出资组建了江西省殡葬投资集团,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集团已与四大国资银行、江西银行、赣州银行、中信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授信总额120亿元。报道称,2018年,江西省殡葬投资集团在省民政厅的指导下,推进殡葬服务标准化的建设,打造中国殡葬改革和殡事业发展的江西样板。

 

说来说去,就是要垄断死人的生意。生老病死,谁都免不了,在这四个方面花钱,可谓最大的刚需,能控制这四大“马车”的生意,来钱当然快。我的朋友、江西永修籍的熊培云先生对此一语中的:

 

不过是垄断殡葬投资集团与当权者共谋,抢夺死者通向冥界的买路钱。

 

我在6月25日发表一篇公号文《一挂鞭炮引起的悲剧:美丽新农村不是「禁」出来的》,批评湖南邵东一些乡村“一刀切”禁放鞭炮:

 

现在搞笑的是,一方面有管部门大力提倡复兴传统文化;另一方面又按照自己的好恶来区别什么是精华什么是糟粕。喜欢的是精华要好好保存,不喜欢的就是糟粕必须扔掉。不知道后世小子哪有此种自信来给传统贴“精华”或“糟粕”的标签。

 

这种只相信手中权力,对天理人情,对传统文化毫无敬畏的行为,在一些地方政府施政中并不少见。江西一些地方抢棺材比湖南乡村一刀切禁放鞭炮尤为典型,也更加恶劣。毁掉老人的寿器,几近打消掉他活下去的勇气。

 

2016年9月12日,《中国纪检监察报》刊登一篇文章,题为《红军长征从这里出发:探寻赣南大地上的红色记忆》,讲述了当年赣南土地上红军与当地百姓的鱼水情。其中一个故事说,第五次反“围剿”失利,红军撤退,需要搭建浮桥过河:

 

一位曾姓老人得知红军搭浮桥缺木料,硬是要把给自己准备的棺材板贡献出来。被工兵营营长王耀南婉拒之后,曾大爷生气了:“要不是红军,要没有苏维埃,我连饭都吃不上哩!你们要不收这几块板子,就是说我不中用了。”直到王营长答应暂时收下,曾大爷这才高兴地和战士们一起搬着板子送到桥头。

 

曾姓老人贡献的还只是准备用来做棺材的木料,但红军的工兵营营长知道棺材板对一个老人的重要性,先是婉拒了老人的好意。哪能想到,八十多年过去了,那块土地上老人的棺材,竟然被如此对待。夫复何言!

 

责任编辑: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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