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国荣著《政治、伦理及其他》出版暨引言

栏目:新书快递
发布时间:2019-01-22 01:01:38
标签:政治、伦理及其他、杨国荣

杨国荣 著《政治、伦理及其他》出版暨引言

 

 

 

书名:《政治、伦理及其他》

作者:杨国荣

出版社: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出版时间:2018年12月

 

内容简介

 

2013年,在《人类行动与实践智慧》一书完成后,作者拟从政治哲学及伦理学方面,对实践哲学作进一步的考察。《政治哲学论纲》及伦理学领域的相关论文,便可视为这方面的一些研究结果。作为当代哲学中的显学,政治哲学诚然得到了较多的关注,但其中的一些基本问题,仍需加以辨析。作为从中国哲学的角度对政治哲学热做的冷思考,探讨了政治的正当性、合法性、有效性等问题,并在政治哲学与伦理学的关联中,展现出道德对于政治正当性的制约。

 

本书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即政治哲学与伦理学、哲学理论与方法、认识理论和儒家哲学。其中,政治哲学与伦理学展现了作者近年的研究进路,故全书以此为书名。政治哲学与伦理学无法相分,就伦理学本身而言,本书收入的相关论文首先涉及权利与义务及其相互关系。同时,道德本质上具有实践性,后者具体地展现于道德行为,而如何理解道德行为,则是一个需要进一步考察的问题。本书从不同方面对此作了考察。道德不仅涉及如何做,而且也关乎如何成就,后者侧重于广义的成人过程。

 

【作者简介】

 

杨国荣,1957年出生于浙江诸暨,早年求学期间师从著名哲学家冯契先生,现为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长江学者。他将王阳明心学研究作为自己学术生涯的开端,从早年的《王学通论——从王阳明到熊十力》到近些年的《伦理与存在——道德哲学研究》、《存在之维——后形而上学时代的形上学》,杨国荣立足于中国哲学而又不囿于中国哲学,在先秦哲学、中国近代哲学、道德哲学、形而上学和中西比较哲学等方面均有重要研究成果,在海内外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目录】

 

引言

政治哲学论纲

你的权利,我的义务

——权利与义务问题上的视域转换与视域交融

论道德行为

“学”与“成人”

人文研究的进路

中国文化的认知取向

认识论中的盖梯尔问题

 

 

智慧、意见与哲学的个性化

——元哲学层面的若干问题

如何做哲学

世界哲学视域中的智慧说

哲学对话的意义

儒学的本然形态、历史分化与未来走向 ——以“仁”与“礼”为中心的思考

儒家价值观的历史内涵

天人之辩的人道之维

历史中的理想及其多重向度

关学的哲学意蕴 ——基于张载思想的考察

 

附录:

行动、实践与实践哲学

伦理与哲学 ——与李泽厚的学术交谈

 

【引言】

 

本书收入了我近年发表的部分论文。从内容看,这些论文大致分属政治哲学、伦理学、哲学理论(包括何为哲学、如何做哲学)、认识论,以及儒家哲学等论域。它们既涉及哲学的不同方面,也记录了我对相关问题的若干思考。

 

 

2013年,在《人类行动与实践智慧》一书完成后,我曾拟从政治哲学及伦理学方面,对实践哲学做进一步的考察。尽管因多重缘由,原定的研究计划有所改变,但在以上领域仍留下了若干思考的印记,《政治哲学论纲》及伦理学领域的相关论文便可视为这方面的一些研究结果。作为当代哲学中的显学,政治哲学诚然得到了较多的关注,但其中的一些基本问题仍需加以辨析。以一定历史时期人类社会生活为实质的内容,政治表现为一种涉及多重维度的社会系统,其中包括观念层面的价值原则或政治理念、体制层面的政治制度和机构、政治生活的主体,以及多样的政治实践活动。通过政治实践(治国),以形成一定的政治秩序(国治),同时,又进一步赋予这种秩序以新的价值内容,使之更合乎人性发展的要求。这两个方面既有不同侧重,又相互关联,由此具体地展现了政治对于人类生活的历史必要性:如果说,前者为人类社会的存在和延续提供了担保,那么,后者则构成了人类走向理想存在形态的前提。

 

从政治哲学的角度考察政治领域,便不能忽视正当性问题。政治领域中的正当性可以广义地理解为“对”(rightness)与“善”(goodness)的统一,并相应地既有形式层面的意义,也有实质层面的规定。在形式的层面,政治正当主要体现于合乎一定的政治理念或价值原则,并相应地表现为“对”或“正确”(rightness);在实质的层面,政治正当则在于实现人的存在价值,后者具体表现为不断超越自然的形态,走向人性化的存在和自由之境,这一意义上的正当,以广义的“善”(goodness)为其内涵。考察政治的正当性,既应肯定形式层面的意义,也需关注其实质层面的内涵。从实质的层面看,政治的正当性同时体现了政治的目的:在终极的意义上,政治本身即以实质层面的善为指向;其目的在于不断将人引向人性化的存在形态,在不同历史条件下实现人的自由,这些方面同时具体地体现了人的存在价值。

 

政治正当性,首先关乎政治的价值目的或价值方向,相对于此,政治的合法性则更多地涉及政治系统的程序之维。与之相联系,尽管正当性与合法性并非彼此悬隔,但不能把政治的正当性还原为合法性。事实上,形式层面的合乎程序,并不意味着在实质—目的层面也具有正当性。在政治领域,合法性问题既关乎政治权力的延续、传承,也关乎政治权力的中断和重建。从传统社会的君主世袭,到近代的民主选举,政治权力的更迭更多地与权力本身的延续、传承相关;在传统社会中的改朝换代以及近代的革命中,政治权力的形成则首先关涉政权的重建。政治权力更替的不同形式,也使相关权力的合法性根据呈现不同形态。

 

政治不仅面临“为何治”(政治系统的存在目的),而且无法回避“如何治”(政治实践展开的方式和手段),后者同时涉及有效性的问题。一方面,合法与有效本身不是目的,两者依归于价值意义上的正当性;另一方面,合法、有效又从形式(程序)与实质(具体手段)的方面,担保了正当目的之实现。要而言之,在目的层面,政治系统的运行以正当性为其指向;在程序之维,政治系统受到合法性的制约;在手段运用上,政治系统则涉及有效性;正当性、合法性、有效性的相互关联和互动,赋予政治系统以现实的品格。

 

作为人的存在的相关方面,政治与伦理难以截然相分。与存在形态上政治生活与伦理生活的以上联系相应,政治哲学与伦理学也具有内在关联。这种关联不仅在于政治实践的主体受到其人格和德性的影响,而且体现在道德对政治正当性的制约。政治的正当性和道德的正当性本身无法相分,无论在形式的层面,抑或实质之维,政治的正当性与道德的正当性都存在相关性。政治生活既在形式的层面受到价值原则的引导,也在实质的层面追求以合理需要的满足、走向自由之境等为内容的善,在这一过程中,道德的影响也渗入其内。

 

就伦理学或道德哲学本身而言,本书收入的相关论文首先涉及权利与义务及其相互关系。权利与义务都内含个体性与社会性二重规定。历史地看,彰显权利的个体性之维,往往会引向突出“我的权利”;注重义务的社会性维度,则每每导向强化“你的义务”。扬弃以上偏向,需以视域的转换和交融为前提。这里的转换意味着从抽象形态的“我的权利”转向现实关系中的“你的权利”,从外在赋予(他律)意义上的“你的义务”转向自觉和自愿承担(自律)层面的“我的义务”。与之相关的视域融合,则表现为对权利二重规定与义务二重规定的双重确认。在权利与义务之间的以上关系中,权利的实现以社会的保障为前提,义务的承担则离不开个体的认同。权利与义务的以上互动,同时从一个方面为社会正义及健全的社会之序的建构提供了现实的前提。

 

道德本质上具有实践性,后者具体地展现于道德行为,而如何理解道德行为,则是一个需要进一步考察的问题。以“思”“欲”和“悦”为规定,道德行为呈现自觉、自愿、自然的品格。在不同的实践情境中,以上三方面又有各自的侧重。从外在的形态看,在面临剧烈冲突的背景之下,道德行为中牺牲自我这一特点可能得到比较明显的呈现,然而在不以剧烈冲突为背景的行为(如关爱、慈善之举)中,道德行为则主要不是以牺牲自我为其行为的特征。道德行为的展开同时涉及对行为的评价问题,后者进一步关乎“对”和“错”、“善”和“恶”的关系。在对行为进行价值评价时,对(正确)错(错误)与善恶需要加以区分,两者的具体的判断标准也有所不同。从终极意义的指向看,道德行为同时关乎至善。尽管对至善可以有不同的理解,但至善的观念都以某种形式影响和范导着个体的道德行为。

 

道德不仅涉及如何做,而且也关乎如何成就,后者侧重于广义的成人过程。中国哲学在较早的时期,便将“学”与“成人”联系起来,狭义之“学”主要与知识的掌握和积累相联系,以“成人”为指向的广义之“学”则以知与行的统一为其内容,这一视域中的“学以成人”相应地意味着在知与行的展开过程中成就人自身。在学以成人的过程中,一方面,“学”有所“本”,人的自我成就离不开内在的根据和背景;另一方面,“本”又不断在工夫展开过程中得到丰富,并且以新的形态进一步引导工夫的展开。本体和工夫的以上互动,构成了学以成人的具体内容,其中既涉及本然、当然、实然的关系,也关乎本体与工夫、性与习的互动,这一过程所指向的则是德性和能力相统一的自由人格。

 

 

相对于政治哲学与伦理学的实践向度,认识论与方法论更直接地涉及对存在的理论把握,本书关于人文学科的研究进路、中国文化认知取向,以及认识论中的盖梯尔问题的论述,便属后一方面。人文研究在方法论上涉及多重方面。就理论与方法的关系而言,解释、理解世界的理论在运用于研究领域的过程中,便具体转化为研究世界的方法。从思想和实在的关系看,人文研究既需要基于现实,也不能忘却对现实的理解和解释,仅仅关注一端,便很难避免偏失。与思想与存在之辩相关的,是实证与思辨的关系;无论是人文学科,抑或社会科学,不管是对外部世界的考察,还是对思想现象的把握,实证和思辨都应予以关注。从更为内在的层面看,实证与思辨都涉及不同的考察视域,这种视域在方法论上以知性思维和辩证思维为其具体形态;在理解世界和理解社会文化的过程中,两者都有其意义。进一步看,在人文研究过程中,既需要注重逻辑形态和逻辑脉络的揭示,避免使整个思想衍化仅仅呈现为一种现象的杂陈,也应关注思想本身的复杂性、多样性,以避免思想的贫乏化、抽象化。最后,今天从事人文学术的研究,应当具有“学无中西”的眼光,这意味着超越中西之间的对峙,形成广义的世界文化视域。

 

历史地看,中国文化在其演进过程中逐渐形成了独特的认知取向。在理论的层面,认知取向既涉及能知,也关乎所知。就能知之维而言,中国文化在认知层面展现了以人观之的向度,这一向度使认知与评价难以分离:以人观之,认知过程便无法仅仅限定于狭义的事实认知,而总是同时指向价值的评价。从所知的方面看,中国文化的认知取向既表现为以道观之,又呈现为以类观之。前者(以道观之)关注于对象本身的关联性、整体性、过程性,从而内含了辩证思维的趋向;后者(以类观之)注重从类的层面把握对象,并以类同为推论的出发点,其中体现了形式逻辑层面的思维特点。能知层面的以人观之与所知层面的以道观之、以类观之,同时指向知行过程的有效性、正当性、适宜性,后者(有效性、正当性、适宜性)在中国文化的认知取向中具体表现为明其宜。在“明其宜”的认知取向中,以人观之所渗入的认知与评价的互融、以道观之所体现的辩证思维、以类观之所展现的形式逻辑层面的思维趋向,统一于旨在实现多样价值目标的知行过程中。

 

在当代西方哲学中,盖梯尔从知识是“经过辩护的真信念”这一前提出发,通过构想若干例子,对这一前提本身提出了质疑。然而,盖梯尔对知识的讨论方式,呈现明显的抽象性趋向:这不仅仅在于他基本上以随意性的假设(包括根据主观推论的需要附加各种外在、偶然的条件)为立论前提,而且更在于其推论既忽视了意向(信念)的具体性,也无视一定语境之下概念、语言符号的具体所指,更忽略了真命题需要建立在真实可靠的根据之上,而非基于主观的认定。从能知与所知的关系看,这种讨论方式在实质上限定于能知之域,而未能关注能知与所知的现实关联。事实上,以信念为知识的形态,在逻辑上容易导向主观的心理之域并由此略去能知与所知的关系:尽管“信念”之前被加上了“经过辩护”“真”的前缀,但在以上的知识论视域中,这一类规定往往更多地限于逻辑层面的关系和形式,而未能在“信念”与“所知”之间建立起现实的联系。

 

 

从政治哲学、伦理学、认识论等转向元哲学的层面,便面临何为哲学、如何做哲学等问题。哲学在实质层面表现为对智慧的探求或对性与天道的追问,由此转向广义的智慧性思考,则作为意见的哲学观念也属哲学之域的存在。在此意义上,以智慧之思为内容的哲学可以涵盖作为意见的哲学。对哲学的理解,同时需要区分哲学的结论和哲学的定论。哲学的思考可以形成结论,但结论不等于定论;定论通常只能接受,不可怀疑和讨论,而哲学的结论则可以放在学术共同体中做批判性的思考。对哲学的不同回答,同时与不同的哲学进路、哲学家的个性差异联系在一起;从根本上说,哲学本身便表现为对智慧的个性化追求。

 

与何为哲学相关的是如何做哲学。“做哲学”的方式在历史过程中呈现多重形态。相应于智慧的追求,哲学之思首先展现为以人观之和以道观之的统一。以人观之意味着以进入人的知行之域为研究和追问的对象,并从人的现实存在境域和背景出发;以道观之则意味着跨越知识的界限,贯通存在的不同方面,把握世界的整体,并追问人和世界中本源性的问题。在形式的层面,哲学作为以理论思维方式来把握世界的过程,又表现为“运用概念”的思维活动。哲学的思想凝结在概念之中,新的哲学思想也通过新概念的提出而形成和展现。对于今天的哲学思考而言,还需要回到存在本身;所谓回到存在本身,意味着扬弃分析哲学之囿于语言与现象学之本于意识,回到语言和意识之后具体、现实的存在形态。在更广的意义上,哲学之思同时涉及史与思、知识和智慧的互动。

 

在当代中国,以智慧追寻为内容的“做哲学”依然得到延续。作为智慧探索的当代结晶,冯契的智慧说以近代“古今中西之争”为思想背景,既在一定意义上参与了“世界性的百家争鸣”,也作为当代中国哲学的创造性形态融入于世界哲学之中。通过基于现实基础的智慧追寻,冯契对当代哲学中对智慧的遗忘与智慧的抽象化做了双重扬弃。作为智慧学说的具体化,冯契的广义认识论展现为认识论、本体论、价值论的统一。以理性直觉、辩证综合、德性自证为实现转识成智的内在环节,冯契不仅回答了形上智慧如何可能的问题,而且展示了关于智慧如何落实于现实的具体思考。基于自由个性和社会性、理与欲、自然原则与人道原则的统一,冯契沟通了“何为人”与“何为理想之人”,并进一步展开了自由人格的学说。通过名实、心物问题上的论辩,冯契既上承了中国传统哲学中的言、意、道之辩,又参与了当代哲学关于语言、意识、存在关系的讨论,后者在更内在的层面展现了世界哲学的视域。

 

走向世界哲学意味着不同哲学传统之间的会通,哲学对话从一个方面体现了这一趋向。哲学的发展离不开多元的智慧,对话则有助于不同智慧传统之间的理解和交融。从以上方面看,哲学对话展现了二重意义:一方面,不同哲学传统的对话以跨越学科界限、回到智慧的原初形态为指向;另一方面,这种对话又构成了不同哲学传统会通的前提。

 

 

智慧之思既基于现实,也源于历史。就中国哲学而言,由哲学理论的当代建构回溯哲学的历史,儒学显然无法被忽视。与之相联系,本书收入了从不同方面讨论儒学的若干论文。就原初形态而言,儒学表现为“仁”与“礼”的统一。“仁”首先关乎普遍的价值原则,并与内在的精神世界相涉。在价值原则这一层面,“仁”以肯定人之为人的存在价值为基本内涵;内在的精神世界则往往取得人格、德性、境界等形态。相对于“仁”,“礼”更多地表现为现实的社会规范和现实的社会体制。就社会规范来说,“礼”可以视为引导社会生活及社会行为的基本准则;作为社会体制,“礼”则具体化为各种社会的组织形式,包括政治制度。从“仁”与“礼”本身的关系看,两者之间更多地呈现相关性和互渗性,这种相关和互渗同时构成了儒学的原初取向。作为历史的产物,儒学本身经历了历史衍化的过程,儒学的这种历史衍化,同时伴随着其历史的分化,后者主要体现于“仁”与“礼”的分野。从儒学的发展看,如何在更高的历史层面回到“仁”和“礼”统一的儒学原初形态,是今天所面临的问题。回归“仁”和“礼”的统一,并非简单的历史复归,它的前提之一是“仁”和“礼”本身的具体化。以“仁”与“礼”为视域,自由人格与现实规范、个体领域与公共领域、和谐与正义相互统一,并赋予“仁”和“礼”的统一以新的时代意义。对儒学的以上理解,同时体现了广义的理性精神。

 

在价值观上,儒家以“仁”为其核心,其中蕴含的观念对重新思考个体权利与存在价值的关系以及当代哲学关于善与权利关系的争论,也具有重要意义。在儒家那里,仁道的原则同时包含更为宽泛的内涵。孟子曾提出“亲亲”“仁民”“爱物”等观念,这里可以首先关注“仁民”和“爱物”。“仁民”主要涉及仁道原则与人的关系,它意味着把这一原则运用于处理和协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爱物”则是将这一仁道原则进一步加以扩展、引申,运用于处理人与物的关系。仁民、爱物的引申和扩展,进一步指向更广的价值领域,这种扩展和引申具体体现于《中庸》的两个重要观念,即“万物并育而不相害”与“道并行而不相悖”。就价值目标而言,儒家提出“为己之学”并要求“赞天地之化育”;“为己之学”涉及成己,“赞天地之化育”则关乎成物,成己与成物同时构成了儒家总的价值指向。

 

天人关系是中国哲学的重要论题。从价值观的视域看,天人之辩既涉及人自身的存在,也关乎人与对象之间的关系。在人的存在这一层面,儒家注重化天性为德性,与之相对的道家则以维护和回归天性为指向,两者既各有所见,也蕴含自身的问题。合理的取向表现为扬弃天性和德性之间的对峙和分离,这种扬弃的深层意义,在于一方面确认人之为人的本质,另一方面又避免社会规范的形式化、外在化。引申而言,在人与对象之间的关系上,今天面临三重超越或三重扬弃:首先是扬弃前现代的视域,其实质内涵在于超越天人之间原始的合一;其次是扬弃片面的现代性视域,其实质内涵在于超越天人之间的抽象分离;其三是超越后现代的视域,其实质表现为在天人互动充分发展的前提下,在更高的历史阶段重建天人之间的统一。以上超越同时表现为以历史主义的观念,理解和看待天人之间的关系,其价值的指向则是人道原则与自然原则的统一。

 

在更宽泛的价值趋向方面,儒家的思考与理想的追寻相联系。理想一方面尚未成为现实,另一方面又包含人们所追求和向往的目标。就理想本身而言,其形态又涉及多重方面。早在先秦,儒家的奠基者孔子就提出了“志于道”的观念。“道”既关乎天道,也涉及人道。从天道的层面看,“道”呈现为存在的根据和法则;就人道的层面而言,“道”则涉及普遍的理想,包括文化理想、社会理想、道德理想等。“志于道”以后一意义的“道”为指向,其实质的意义表现为对广义理想的追求。历史中所追求的这种理想,在今天既得到了某种延续,又获得了新的内涵。

 

儒学在其历史衍化中同时形成了不同的学派,关学是其中之一。关学奠基于张载,其基本特点与张载的思想难以分开。在天道观上,张载提出太虚即气;从这一观念看,气只有如何存在(聚或散)的问题,而无是否存在(有或无、实或空)的问题,哲学的视野和提问的方式由此发生了变化:对存在方式(如何在)的关注,开始取代对存在本身的质疑(是否在)。在张载那里,天道观与人道观彼此相关;其在天道观上以对世界“如何在”的考察取代“是否在”的质疑,在人道观上则进一步引向对人如何在的关切。以肯定人伦秩序为前提,张载进一步提出“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道,为去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的观念,其中包含理想意识与使命意识的统一,并在更内在的层面上展现了人的精神境界。这种境界既展现了对普遍的价值追求,也体现了关学的内在精神。精神境界以人自身的成就或人的完善为指向。在如何成就人这一问题上,张载进一步提出了其人性理论及“变化气质”的观念,以此对孟子和荀子的人性理论做了双重扬弃,并对“成人”过程做出了新的阐发。

 

本书收入的两篇附录,以广义的实践哲学(包括伦理学)为讨论的对象,其内容既与元理论层面如何理解实践哲学相关,也涉及社会性道德与宗教性道德之分、伦理与道德的含义,权利与善、经验与先验、历史与理性、心理与本体的关系。这些论辩在不同的层面上,呼应了本书正文所讨论的问题。

 

责任编辑:近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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