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代礼乐传统与孔子“诗教”
作者:陈霞(孔子研究院助理研究员)
来源:《新礼乐》第一辑,华夏出版社2018年版。
时间:孔子二五七零年岁次己亥五月廿二日壬辰
耶稣2019年6月24日
作为一部乐歌总集,《诗》的产生、结集与流传无不与我国古老的礼乐传统密切相关。可以说,一部《诗经》,其实就是周代礼乐制度的产物,是我国上古礼乐文明的集中体现。早期儒家学者认为:“先王之制礼乐也,非以极口腹耳目之欲也,将以教民平好恶而反人道之正也。”[1]社会教化被认为是那时期礼乐文化的主要职能。在我国源远流长的礼乐文化的发展过程中,人们逐渐地不再仅仅注重诗乐的娱乐功能,而是越来越看重它的治世功能,看重它在社会改良和人心教化中的重要意义。三代以降,世道衰微,尤其是春秋以来,更是王纲解纽。孔子在春秋末年礼崩乐坏、礼乐传统濒临中断之际,通过对历史与现实的深刻反思,出于恢复“王道”,保存古代文化的动机,继承和发展了上古以来的礼乐教化传统,从而形成了孔子的“诗教”思想。
一、周代的礼乐传统与《诗》
礼乐,是中华民族的祖先进入文明社会的独特创造。《孔子家语·问礼》篇曰:“夫礼,初也,始于饮食。太古之时,燔黍擘豚,污樽抔饮,蒉桴土鼓,犹可以致敬鬼神。”《礼记·礼运》也说:“夫礼之初,始诸饮食。其燔黍捭豚,污尊而抔饮,蒉桴而土鼓,犹若可以致其敬于鬼神。”“蒉桴”、“土鼓”,是原始的音乐演奏方式。可见,礼乐产生于人类进入文明的初期。夏商以来,礼乐获得长足发展,然而,“夏道尊命,事鬼敬神”;“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2],夏商两代礼乐还具有一定的巫术性质,因此,有的学者将之分别称为“尊命文化”、“尊神文化”。[3]而礼乐的实质性发展,也就是说具有人文意义的礼乐,应始自西周初年的周公“制礼作乐”。[4]
西周初年,周公为进一步巩固周王朝统治,在对前代礼乐损益的基础上“制礼作乐”。《礼记·明堂位》对此事有记载:“武王崩,成王幼弱,周公践天子之位以治天下,六年,朝诸侯于明堂,制礼作乐,颁度量而天下服”。通过这一措施,周代“礼文大备”,从而造就了“郁郁乎文哉”的西周礼乐文明。然而,与夏、商时期的礼乐文化相比,周代礼乐并非只是“量”的发展,更重要的是“质”的突破。因为在周代礼乐丰富的内容之中,贯穿的是“亲亲尊尊”的宗法原则,它要求人们在家族内部,“亲亲为大”,讲究“亲亲之杀”;在家族以外,“尊贤为大”,讲究“尊贤之等”。可见,无论是亲亲还是尊尊,都是为了共同的“定亲疏”、“别尊卑”的目的,这些恰恰是礼乐文化的实质所在。而正是因为这一精神实质,使得周初开始完善起来的宗法礼乐制度,在有周一代乃至后世,都产生了重要影响,在中国古代社会中,形成了悠久的礼乐传统。
《诗》的产生与周代礼乐制度密切相关。上古时期,“诗”从属于“乐”,“诗为乐章”,“诗乐合一”,两者相伴而生,郑樵《通志·乐略·乐府总序》即说:“礼非乐不行,乐非礼不举。自后夔以来,乐以诗为本,诗以声为用,八音六律为之羽翼耳。”因此,周公“作乐”其实也包括对诗歌的制作与加工。周公到底作了哪些诗篇,现在我们已难知其详,但根据文献记载,《豳风·鸱鸮》与《周颂·武》为周公所作。《鸱鸮》一诗,《毛序》曰:“周公救乱也。成王未知周公之志,公乃以诗以遗王。”这在《史记·鲁周公世家》中载之甚详。《武》诗一篇,《毛序》曰:“《武》,奏《大武》也。”而《大武》,《郑笺》曰“周公作乐所为舞也。”《吕氏春秋·古乐》也记载:“武王即位,以六师伐殷……克之于牧野,归乃荐俘馘于京太室,乃命周公为作《大武》。”可见,《大武》是周公所作的舞乐,而《武》诗则是配合舞乐的诗歌。虽然周公亲自作的诗可能不多,但经他加工改造者应该不少。《仪礼·乡饮酒礼》郑注曰:“昔周之兴也,周公制礼作乐,采时世之诗以为乐歌,所以通情相风切也”。[5]而杨向奎先生认为:“《周颂》《大雅》之典雅雍容,不是神、巫原来唱的诗的模样,这丰采多姿是经过加工改造的。这加工改造者……部分《周颂》是周公。这也是周公制礼作乐的辉煌成果。”[6]可见,《诗》的产生和周公“制礼作乐”有着很大关系。而后,在此基础上,有周一代又对诗歌进行了大量的采集与加工。根据《国语》《礼记》《汉书》等文献记载,古有“采诗”、“献诗”之制,《诗》中的诗歌正是通过这样的方式收集而得,并通过不断的加工最终结集而成。因此,《诗》的产生与结集与我国的礼乐传统密不可分,可以说,一部《诗》,其实就是周代礼乐制度下的产物。
周代重礼,礼乐并称,但“乐”其实是作为“礼”的一个组成部分而存在的,那么,作为乐章的《诗》自然也是如此。正如学者所指出的那样,“音乐的演奏以《诗》为乐章,诗、乐结合便成为各种典礼的组成部分。”[7]可见,在西周时期,《诗》实际上也是礼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人们在用《诗》之时,必须要遵守一定的仪礼规范,这从《左传》襄公四年的一则记载中即可看出:
穆叔如晋,报知武子之聘也,晋侯享之。金奏《肆夏》之三,不拜。工歌《文王》之三,又不拜。歌《鹿鸣》之三,三拜。韩献子使行人子员问之,曰:“子以君命,辱于敝邑。先君之礼,藉之以乐,以辱吾子。吾子舍其大,而重拜其细,敢问何礼也?”对曰:“三《夏》,天子所以享元侯也,使臣弗敢与闻。《文王》,两君相见之乐也,使臣不敢及。《鹿鸣》,君所以嘉寡君也,敢不拜嘉!《四牡》,君所以劳使臣也,敢不重拜!《皇皇者华》,君教使臣曰:‘必咨于周。’臣闻之:‘访问于善为咨,咨亲为询,咨礼为度,咨事为诹,咨难为谋。’臣获五善,敢不重拜?”
三《夏》《文王》分别是“天子享元侯”与“两君相见”时用的诗乐,这与穆叔的大夫的身份显然不合,故穆叔不拜;而《鹿鸣》之三即《小雅》之首《鹿鸣》《四牡》《皇皇者华》,都与穆叔的身份相当,因此每歌一曲,他都拜谢。
由以上可以看出,作为一部上古文化典籍,《诗》实际上是周代礼乐制度的产物,是西周礼乐文明的集中体现与重要载体。后来极为尊崇周礼的孔子对《诗》推崇备至,其根本原因就在于此。
社会教化一直是古代礼乐的重要职能。《周易·豫》曰:“先王以作乐崇德,殷荐之上帝,以配祖考。”认为古代先王制乐用以进行道德教化和奉祀先祖。《左传》文公十八年也记鲁人云:“先君周公制周礼曰:‘则以观德,德以处事,事以度功,功以食民。’”“则以观德”,杨伯峻注云:“以礼则观人之德”;“德以处事”,孔疏云:“既有善德,乃能制断事宜,故曰‘德以处事’。”[8]周礼的道德教化功能显而易见。孔子对礼乐的教化功能更是有深刻体认,《孝经·广要道章》记载他说:“移风易俗,莫善于乐;安上治民,莫善于礼。”由此可见,随着礼乐文化的不断发展,上古时期的人们已经十分注重礼乐在社会教化中的功用。在此基础上,礼乐教化传统在上古时期即已形成,并随着礼乐的发展而发展。在这其中,“诗教”观念也逐渐萌芽、发展,孔子“诗教”正是对古代礼乐教化传统的继承和发展。
二、“诗教”之起源
“诗教”这一概念以及系统的“诗教”思想出自孔子,然而,如同其它事物的发展一样,思想也有其起源、萌芽、发展到最终产生的过程。那么,“诗教”起源于何时?又有怎样的发展过程?通过对这些问题的梳理,我们不仅可以看出“诗教”在我国上古社会的发展源流,而且可以更清晰地了解孔子“诗教”思想产生的渊源。
如前所述,上古时期的“诗”与“乐”是相伴而生的。早在《诗经》产生以前,广义的“诗”就已经被包含在“乐”中流传于世。随着礼乐教化的产生,一般意义上的“诗教”也已出现,其源头甚至可以追溯至传说中的尧舜时期。《尚书·尧典》记载帝舜命夔典乐教胄子:“帝曰:‘夔!命汝典乐,教胄子:直而温,宽而栗,刚而无虐,简而无傲。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夔曰:“於!予击石拊石,百兽率舞。”这一诗乐一体的教化形态应该就是“诗教”的源头。夏商时期,专门的教育机构——学校已经出现[9]。根据文献记载,包括“诗”在内的“礼乐”是当时学校教学的主要内容,正如《礼记·文王世子》所载:“凡三王教世子,必以礼乐”。在学校教育下,诗乐教化获得很大发展。然而,西周以前的礼乐文化与原始宗教密切联系在一起,诗乐教化虽然已有一定程度的自觉,但还没有在根本上自觉地、有意识地用以进行社会政治以及道德等方面的教育,真正人文意义上的诗乐教化观念应始自西周。
西周时期,以诗作为教化工具的理念已经十分清晰。根据《周礼》《礼记》等文献记载,西周统治者非常注重教化在政治统治中的作用,在当时的官制中已经有了专门负责礼乐教化的职官。《周礼》所记述的“地官司徒”与“春官宗伯”即是执掌礼乐教化的两大系统,当时的学校教育也主要由这两大系统所统摄。西周学校有乡学(地方学校)和国学(贵族学校)之分,一般认为两者均属小学教育,主要由地官司徒及其属下的师氏、保氏等职官负责。此外,还有“成均”,即西周大学,主要由春官系统中的大司乐所掌管。而无论小学还是大学,均以“六艺”(礼、乐、射、御、书、数)等礼乐教化为主。随着《诗》的不断结集,在当时的国子教育中,《诗》也已被作为教学的重要内容。《礼记·内则》记载“国子为学”:“十有三年学乐,诵《诗》,舞《勺》,成童《象》,学射御。”《礼记·王制》也载:“乐正崇四术,立四教,顺先王《诗》《书》、礼、乐以造士。春秋教以礼乐,冬夏教以《诗》《书》。”可见,在西周完整、系统的礼乐教化体系内,《诗》已被自觉地用于对国子的教育、教化。然而,由于诗乐一体,这一时期的“诗教”仍体现为以“乐教”为主的诗乐教化形态,这从《周礼》所记载的“六诗”之教与“乐语”之教中即可看出。
《周礼·春官宗伯·大师》记载:
大师掌六律六同,以合阴阳之声。……教六诗:曰风、曰赋、曰比、曰兴、曰雅、曰颂。以六德为之本,以六律为之音。
显然,此处的“六诗”类似于《诗序》所说的“六义”。孔颖达认为,《诗经》风、雅、颂、赋、比、兴“六义”有体、用之别,即所谓“用彼三事,成此三事,故同称为义,非有别卷也”。而“六诗”明显属于六种并举之体。可见,两者并不相同而存有差异。那么,我们该如何理解“六诗”?它又体现了怎样的诗乐教化形态?我们认为,《周礼》中的“乐语”是我们理解“六诗”的关键。
《周礼·春官宗伯·大司乐》记载:
大司乐掌成均之法,以治建国之学政,而合国之子弟焉。凡有道者、有德者使教焉,死则以为乐祖,祭于瞽宗。以乐德教国子:中、和、祗、庸、孝、友。以乐语教国子:兴、道、讽、诵、言、语。以乐舞教国子:舞《云门》《大卷》《大咸》《大磬》《大夏》《大濩》《大武》。以六律、六同、五声、八音、六舞、大合乐以致鬼神祇,以和邦国,以谐万民,以安宾客,以说远人,以作动物。
大司乐掌管学政,以有道者、有德者教导国子,而“乐语”就是教育的内容之一,即“兴、道、讽、诵、言、语”。将其与“六诗”对比,学者们发现两者之间存在着一种联系,既有共同之处又有差异之点。朱渊清先生就指出:“差别在于大师所掌管的是‘六律六同’,以乐工为教;大司乐掌管的是‘成均之法’,以教‘合国之子弟’。故‘六诗’偏重于‘乐’,基本按风(徒歌)、赋(吟诵)、比(和唱)、兴(合唱)、雅(配器乐)、颂(配打击乐和舞蹈)这种音乐性递增的次序排列;‘乐语’六类则偏重于‘语’,于是按兴(合唱)、道(和唱)、讽(徒歌)、诵(朗诵)、言(韵语,“歌永言”之“言”)、语(白语)这种音乐性递减的次序排列。”朱先生还引征《新书·传职》之言:“号呼歌谣声音不中律,燕乐雅颂逆乐序,凡此,其属诏工之任也。”[10]认为这说明古“乐语”与“六诗”是依“乐序”设教的。
然而,从大司乐所掌学政的教学内容来看,“乐语”除外,还有“乐舞”。我们知道,在上古时期,诗、乐、舞三位一体,密不可分。而从此处两教分施的情况看,“乐语”之教应该是侧重于诗歌方面,虽然它“以六律为之音”,以乐序设教,但从其音乐性递减的排列次序中,我们可以看出,“诗教”已有从传统“乐教”中分化独立之势。
由此看来,西周时期的“诗教”还主要体现为诗乐一体的教化形态。然而,无论是“六诗”还是“乐语”,其教育的根本目的都在于“德”,正如《周礼·春官宗伯·大师》明言“六诗”以“六德为之本”;而大司乐所掌的“成均”之教,虽然是“乐德”、“乐语”、“乐舞”分别施教,但《周礼·春官宗伯·大司乐》首言“乐德”;此外,《周礼》又说,瞽蒙“掌《九德》《六诗》之歌”,同样将“诗”与“德”并言。而这些“德”,大都是被后世儒家所推崇的美好德行,例如,根据《周礼》,“六德”即知、仁、圣、义、忠、和;“乐德”即中、和、祗、庸、孝、友。由这些可以看出,具有人文意义的“德”应该是周代诗乐教化的核心内容与根本目的。同时这也表明,真正意义上的诗乐教化观念在西周时期已经开始产生,而且,随着“诗”与“乐”的逐步分化,“诗教”逐渐脱离“乐教”而渐露独立之势。
春秋时期,礼崩乐坏,社会失序,是我国历史上的大变革时期。然而,政治上礼乐制度的崩溃,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诗》与乐的进一步分离。根据文献记载,在孔子以前,社会上已经有独立的、并与今本《诗经》比较类似的《诗经》文本存在,而《诗》的教育、教化功能也更为人们所重视。《国语·楚语上》记载楚庄王与申叔时讨论太子的教育问题时,申叔时就曾说:“教之《诗》,而为之导广显德,以耀明其志”。由此可见,在当时的贵族子弟教育中,已经有了独立的《诗经》教材,其教学目的,重在提升人的道德修养,启发人的心志。不仅如此,在当时,是否研习《诗》甚至成为行军选将的重要依据。如《左传》僖公二十七年载楚及诸侯围宋,宋求救于晋,晋拟报施,救患、取威、定霸,作三军,谋元帅,赵衰力荐郤縠,谓其“说礼乐而敦《诗》《书》。《诗》《书》,义之府也。礼乐,德之则也。德义,利之本也。”文公用之,最终“一战而霸”。可见,在孔子以前,《诗》的教化功能已受到人们的很大重视,这为孔子“诗教”的产生提供了思想基础。
三、孔子“诗教”思想的产生
孔子之时,随着礼乐制度崩溃的加剧,礼乐文化也遭到很大破坏。《史记·孔子世家》曾记载孔子之时“《诗》书缺”;孔子也曾明言:“吾自卫返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从孔子整理诗乐的这一举动来看,当时社会上流传的《诗》已经存在严重的残缺与混乱现象。不仅如此,春秋中期以来的赋《诗》传统在孔子之时也已终结。而赋《诗》活动,它不仅对《诗》这一文化载体有重要的保存、推广之功;更为重要的是,在赋诗活动中,《诗》作为道的载体而存在,士人的文化关怀借此得以表达和发挥,上古的礼乐精神赖此得以呈现和传扬。因此,随着赋诗活动的终结,《诗》中所蕴涵的文化关怀和礼乐精神也湮没不闻。[11][12]此外,随着礼崩乐坏,以及春秋以来礼乐文化的形式化、工具化,在社会上引发了人们对礼乐及其教化传统的批判。如与孔子同时期的老子,他对“礼”就持一种基本否定的态度,他曾说:“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也。”(《老子》第38章)虽然当时还没有形成后来战国时期墨、道、法诸家群起批判的严峻现象,但不可否认,上古以来的礼乐文化及其教化传统遭遇了前所未有的打击,甚至面临着中断的危险。
有鉴于以上种种情况,作为一个有着极为强烈的道德责任感和文化使命感的学者,作为一个关心社会治乱的政治家,孔子自觉地站在了维护“周礼”的立场上,肩负起保存古代礼乐文化、继承和发展古代礼乐传统的重任。孔子“诗教”即是在此背景下产生。而且,在对《诗》认识的不断深化中,孔子提出了自己的“诗教”观。
《孔子家语·问玉》与《礼记·经解》都记载有孔子的一段论述:
入其国,其教可知也。其为人也,温柔敦厚,《诗》教也;疏通知远,《书》教也;广博易良,《乐》教也;洁静精微,《易》教也;恭俭庄敬,《礼》教也;属辞比事,《春秋》教也。故《诗》之失,愚;《书》之失,诬;《乐》之失,奢;《易》之失,贼;《礼》之失,烦;《春秋》之失,乱。其为人也,温柔敦厚而不愚,则深于《诗》者矣。疏通知远而不诬,则深于《书》者矣。广博易良而不奢,则深于《乐》者矣。洁静精微而不贼,则深于《易》者矣。属辞比事而不乱,则深于《春秋》者矣。
在此,“诗教”这一概念被明确提出。不仅如此,孔子还全面认识《诗经》教化的得与失,提出“诗教”的最佳效果是“温柔敦厚而不愚”。
何谓“温柔敦厚”?《礼记·经解》孔颖达《正义》云:“温,谓颜色温润;柔,谓性情和柔。《诗》依违讽谏,不指切事情,故云温柔敦厚是《诗》教也。”郑元庆《礼记集说》引吴江徐氏云:“温,和厚也;柔,婉顺也;敦,笃实也;厚,端重也。诗本性情,优游讽咏,辞不迫切而意已独至。故其教成如此。”《日讲礼记解义》云:“《诗》之教温润优柔而不迫,而其意毕归于忠厚也。”由以上各家疏解可以看出,《诗》之语言优美、婉转,“辞不迫切而意已独至”,以此为教,则会培养民众温和、优柔、敦厚的性情品格。“温柔敦厚”显然指的是“诗教”的效果。
然而,“诗教”会使人形成温柔敦厚的性情,但如果不注意节制引导,则会过于敦厚而不知变通,近于愚钝。因此,孔子认为,最佳的“诗教”效果就是“温柔敦厚而不愚”。也即是说,用《诗》教化民众,使其养成“温润”、“和柔”、“敦厚”的性格;“依违讽谏”,不尖锐直白。同时,要注意灵活变通,避免愚钝。“温柔敦厚而不愚”成为《诗经》教化的最理想人格。
由此可见,孔子对“诗教”有了比较全面、系统的认识,比较成熟的“诗教”观已经形成。此外,孔子在论述“诗教”的同时,还指出“广博易良,《乐》教也”。从“《诗》教”、“《乐》教”的相提并论中可以看出,在孔子那里,“诗教”与“乐教”已经是两个相对独立的教化形态。因此,随着诗与乐的逐步分化以及孔子的重视,“诗教”开始获得相对独立发展的地位。不仅如此,在西周以来的诗乐教化观念的基础上,孔子结合自己对《诗》的认识,通过引《诗》论《诗》,逐渐构建起一个内涵丰富的“诗教”思想体系。这发展了西周以来的“诗教”观,并开创了儒家“诗教”的源头,对后世产生重要影响。
注释:
[1]《礼记·乐记》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3313页。
[2]《礼记·表记》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3563页。
[3]范文澜:《中国通史简编》(修订本),北京:人民出版社,1964年,第191页。
[4]杨朝明:《鲁国礼乐传统研究》,《历史研究》1995年第3期。
[5]《仪礼·乡饮酒礼》,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986页。
[6]杨向奎:《宗周社会与礼乐文明》,北京: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355页。
[7]沈文倬:《略论礼典的实行和<仪礼>书本的撰作》,《文史》第15辑。
[8]杨伯峻:《春秋左传注》,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第634页。
[9]《孟子·滕文公上》:“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
[10]朱渊清:《六诗考》,《第三届诗经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香港:天马图书有限公司,1998年。
[11]俞志慧:《君子儒与诗教》,北京:三联书店,2005年,第13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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