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简《邦家之政》所反映的儒墨交融
作者:李均明(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
来源:《中国哲学史》,2019年03期
时间:孔子二五七零年岁次己亥六月初八日戊申
耶稣2019年7月10日
摘要
战国中期,儒墨实力相当,抗争激烈。人们往往注重两家间的差异,而忽视其间的交融。早期墨者原本就脱胎于儒家,交融是情理中事,清华简《邦家之政》表现得更为突出,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为节俭观,包括宫室、衣用、饮食、礼仪、丧葬之简朴,尤其节葬观已脱离儒家正统;二为选贤观,包括不拘一格降人才、规避谗佞小人等,但没能摆脱宗法制度的束缚,仍然强调家族弟兄的核心作用;三为民本思想,强调国君与民众之间关系的和谐,主张平均分配。因此,它所代表的当为根植于民众、主张简朴生活与公平分配、与墨家有更多交融的理想主义者,乃儒、墨交融之产物。
清华简《邦家之政》篇假托孔子的名义论说其为政观[1],其成篇年代当在战国中期,乃孔门后学作品,与孟子所处时代相当。那时的儒、墨两家既有抗争,又有交融。当时的孟子深深感受到墨家理论的广泛影响及威胁,指出:“杨朱、墨翟之言盈天下。天下之言,不归杨,则归墨。”主张抗拒杨、墨之言,“能言距杨墨者,圣人之徒也”(《孟子·滕文公下》),且有充分的自信,宣称“欲平治天下……舍我其谁也”(《孟子·公孙丑下》)。韩非子云:“世之显学,儒墨也”(《韩非子·显学》),表明两家实力相当,争论颇为激烈。不过,孟子对墨家的直接批评仅见《孟子·滕文公下》,而墨子后人则以大量篇幅批判儒家,《墨子》一书中的《兼爱》《非乐》《非命》《非儒》等篇,主要是批判儒家的,它们大多是后期墨者的作品。由此,人们更多地关注儒墨两家的分歧,对其共同点及交融现象重视得不够。早期墨者原本就脱胎于儒家,《淮南子·要略》云:“墨子学儒者之业,受孔子之术,以为其礼烦扰而不说,厚葬靡财而贫民,[久]服伤生而害事,故背周道而用夏政。”孟子虽然反对墨家,但对其某些做法还是很欣赏的,如《孟子·尽心上》:“墨子兼爱,摩顶放踵利天下,为之。”表明儒墨有着共同点,皆为改造社会、维护和谐而奋斗,出发点与目标方向大体是一致的,只是由于二者代表不同的社会阶层,因此在方法与策略上有所不同而已,故后人常将“儒墨”并称。与传世古籍相比,清华简《邦家之政》篇能较多地反映儒墨交融的一面,试举三个方面的内容来解析。
一、节俭
清华简《邦家之政》有鲜明的节俭观,从正反两面做了阐述。正面云“宫室小卑以迫,其器小而粹,其礼菲,其味不齐”,“其丧薄而哀”,反面云“其宫室坦大以高,其器大,其文章缛,其礼采”,“其味集而齐”,“其祭拂以不时”。两相比较,可知《邦家之政》主张节俭——宫室卑小、器物简朴、食物简单、礼仪实用、薄葬思哀,其中后二者与儒家主流不尽合拍。简文摆出基本观点之后没有做深入的解释,而墨子对节俭的解释具体而微,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去理解。《墨子·辞过》:“为宫室之法,曰:‘室高足以辟润湿,边足以圉风寒,上足以待雪霜雨露,宫墙之高是以别男女之礼。’谨此则止,凡费财劳力,不加利者,不为也。”强调宫室只要满足基本需要即可。奢华必然走向其反面,同篇云:“当今之主,其为宫室则与此异矣。必厚作敛于百姓,暴夺民衣食之财以为宫室台榭曲直之望、青黄刻镂之饰。为宫室若此,故左右皆法象之。是以其财不足以待凶饥,振孤寡,故国贫而民难治也。君实欲天下之治而恶其乱也,当为宫室不可不节。”奢靡之风一旦形成,相互攀比,便会导致财政失衡,从而削弱当局抵御天灾人祸、抚恤孤寡的能力。同样是通过正反两面的比较,申明是否节俭的利与害。故《墨子·七患》将修建豪华宫室列为七患之首,云:“国有七患。七患者何也?城郭沟池不可守,而治宫室,一患也。”《邦家之政》当也看到时弊的危害,所以提出与墨子相同的宫室观。
关于衣用,《墨子·辞过》云:“为衣服之法:‘冬则练帛之中,足以为轻且暖;夏则絺绤之中,足以为轻且凊。’谨此则止。故圣人之为衣服,适身体,和肌肤而足矣,非荣耳目而观愚民也……是以其民俭而易治,其君用财节而易赡也。府库实满,足以待不然,兵革不顿,士民不劳,足以征不服,故霸王之业可以行天下矣。”明确衣服的功能是用来保暖御寒,不是为了虚荣而供人观赏,如此则可节约财政支出,以备不测。批评当今之君主,“必厚作敛于百姓,暴夺民衣食之财,以为锦绣文采靡曼之衣,铸金以为钩,珠玉以为佩,女工作文采,男工刻镂,以为身服。此非云益煗之情也,单财劳力,毕归之于无用也。以此观之其为衣服,非为身体,皆为观好。是以其民淫僻而难治,其君奢侈而难谏也。夫以奢侈之君御好隐僻之民,欲国无乱不可得也”。如今君主为了虚荣观好,采用名贵丝绸,编出华丽纹饰,附加金钩玉佩。这与简文所云“其文章缛”的反面形象类同。所以,“君实欲天下之治而恶其乱,当为衣服不可不节”。即把节俭之衣用观提高到拨乱反正的高度。以上数段话虽然仅言及衣服,当也涉及使用其他日用物品的原则,说明墨子讲实用,不求“观好”——指表面上的光鲜靓丽。这一原则与《邦家之政》“其器小而粹”的主张也是一致的。
关于饮食,《墨子·辞过》云:“其为食也,足以增气充虚,强体适腹而已矣。故其用财节,其自养俭,民富国治。”用通俗的话说,吃饭是为了强身健体,不必美味佳肴。今君则不然,“厚作敛于百姓,以为美食刍豢,蒸灸鱼鳖,大国累百器,小国累十器,前方丈,目不能遍视,手不能遍操,口不能遍味,冬则冻冰,夏则饰饐。人君为饮食如此,故左右象之,是以富贵者奢侈,孤寡者冻馁,虽欲无乱,不可得也”。文中所述,即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景象。《邦家之政》所谓“其味不齐”之“齐”,指调和。《礼记·少仪》“凡羞有湆,不以齐”,郑玄注:“齐,和也。”“其味不齐”指的是不讲究丰盛而美味的饮食,与上文及《墨子·节用中》“不极五味之调,芬香之和,不致远国珍怪异物”的观点合拍。即只要满足身体的需要,粗茶淡饭即可,不必美味佳肴。
《邦家之政》“其礼菲”之“菲”,指俭朴。《论语·八佾》“林放问礼之本。子曰:‘大哉问!礼,与其奢,宁俭。’”与其意义一致。其反面“礼采”,即文过其实,讲排场是儒家主流常犯的毛病,遭墨家批评,《墨子·非儒下》:“且夫繁饰礼乐以淫人,久丧伪哀以谩亲,立命缓贫而高浩居,倍本弃事而安怠傲,贪于饮食,惰于作务,陷于饥寒,危于冻馁,无以违之。”儒家很重视丧祭之礼,程序复杂,耗时费力,而《邦家之政》明显地倾向于墨家的薄葬,故简文云“其丧薄而哀”。墨家以古圣王为例辩说薄葬的理由,《节葬下》云:“故古圣王制为葬埋之法,曰:‘棺三寸,足以朽体;衣衾三领,足以覆恶。以及其葬也,下毋及泉,上毋通臭,垄若参耕之亩,则止矣。死则既已葬矣,生者必无久哭,而疾而从事,人为其所能,以交相利也。’此圣王之法也。”葬埋的限度即深不及水淹,厚不致泄臭即可。同时列出尧、舜、禹的事例来说服人,并云:“若以此若三圣王者观之,则厚葬久丧果非圣王之道。故三王者,皆贵为天子,富有天下,岂忧财用之不足哉?以为如此葬埋之法。”以圣王的事例证明事物的合理性是先秦诸家惯常的做法,容易得到多数人认可,故墨子亦然。丧思哀的观点儒墨原本一致。《论语·子张》:“丧思哀。”《墨子·修身》:“丧虽有礼,而哀为本焉。”《论语·子张》:“祭思敬。”但在丧葬的问题上,儒墨两家各自走向极端。荀子维护儒家正统,极力主张厚葬,《荀子·礼论》:“故事生不忠厚,不敬文,谓之野。送死不忠厚,不敬文,谓之瘠。君子贱野而羞瘠。故天子棺椁七重,诸侯五重,大夫三重,士再重。然后皆有衣衾多少厚薄之数,皆有翣菨文章,以敬饰之,使死生始终若一;一足以为人愿,是先王之道,忠臣孝子之极也。”荀子主张的厚葬,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及时间,规定了不可逾越的等级界限,伦理上还打着“孝”的旗号,显然是做给后人看的,目的是维护宗法等级制度,维护既得利益。而《邦家之政》的薄葬观,虽然未知程度如何,明显地已经偏离了儒家正统而偏向墨家,顶撞了现实中的等级观念。
二、选贤
清华简《邦家之政》之选贤观与墨家相类。正面观点云“其位授能而不外”、“其君子文而情”、“弟子不转远人,不纳谋夫”,反面观点云“其位用愗民”、“其君子薄于教而行诈,弟子转远人而争窥于谋夫”。其中“授能而不外”是选贤的核心,犹今言不拘一格降人才。“贤”,贤能,包括道德与能力。“外”,疏远。《战国策·赵策二》“是以外宾客游谈之士”,鲍彪注:“外,疏之也。”[2]君子是统治力量的基础与精英,故重视素质修养,要做到“文而情”。“文”之内涵颇为丰富。《论语·公冶长》:“敏而好学,不耻下问,是以谓之文也。”《荀子·不苟》:“君子宽而不僈,廉而不岁,辨而不争,察而不激,寡立而不胜,坚强而不暴,柔从而不流,恭敬谨慎而容,夫是之谓至文。”这些显然是通过长期的培养才能形成,而学习是重要的一项,故其反面便为“薄于教而行诈”。
儒者通常强调宗法与血缘,简文所谓“其君执栋,父兄与于终要”便体现了体制内的血缘纽带作用。但在更广的范围则主张“不转远人”,即不排斥关系疏远的人,不拘一格提拔人才。“转”,避。《管子·法法》“引而使之,民不敢转其力”,尹知章注:“转,犹避也。”[3]“远人”,关系疏远的人。《左传·定公元年》:“周巩简公弃子弟而好用远人。”《孟子·离娄下》:“武王不泄迩,不忘远”,赵岐注:“泄,狎;迩,犹近也。不泄狎近贤,不遗忘远善;近谓朝臣,远谓诸侯。”[4]《墨子》之《尚贤》三篇详述选贤使能的必要性及其与治理国家的关系,其核心内容如《尚贤上》所云:“故古者圣王之为政,列德而尚贤,虽在农与工肆之人,有能则举之,高予之爵,重与之禄,任之以事,断予之令,曰‘爵位不高则民弗敬,蓄禄不厚则民不信,政令不断则民不畏’,举三者授之贤者,非为贤赐也,欲其事之成。故当是时,以德就列,以官服事,一劳殿赏,量功而分禄。故官无常贵,而民无终贱,有能则举之,无能则下之,举公义,辟私怨,此若言之谓也。……夫尚贤者,政之本也。’”显然,墨子的“尚贤”是广泛、彻底的不拘一格,落实在行动中,企图充分调动上下左右的积极性,达到平治天下的目的。然而,《邦家之政》的尚贤虽然也称得上不拘一格,却是不彻底的,简文云“其君执栋,父兄与于终要”。由于血缘的关系,对父兄是特殊对待的。“终要”,指成就关键,看来重要的军国大事还是由家族掌控。墨子则不同,《尚贤中》云:“故古者圣王甚尊尚贤而任使能,不党父兄,不偏贵富,不嬖颜色,贤者举而上之,富而贵之,以为官长;不肖者抑而废之,贫而贱者以为徒役,是以民皆劝其赏,畏其罚,相率而为贤,而不肖者寡,此谓进贤。”其中所谓“不党父兄”与《邦家之政》的“父兄与于终要”反差极大。对“党父兄”的坏处,墨子做了认真的总结,《尚同中》云:“政以为便譬,宗于父兄故旧,以为左右,置以为正长。民知上置正长之非正以治民也,是以皆比周隐匿,而莫肯尚同其上。是故上下不同义。若苟上下不同义,赏誉不足以劝善,而刑罚不足以沮暴。”亲疏有别,比周隐匿,便使吏民对统治者失去了起码的信任。
尚贤与避不肖并举,简文称之“不纳谋夫”。“谋夫”,指不贤之谋事者。《诗·小旻》“谋夫孔多,是用不集”,郑笺:“谋事者众而非贤者,是非相夺莫适可从,故所为不成。”[5]这类人招数往往很多,有小聪明,极不老实,即墨子所谓“不肖者”。《尚贤中》:“不肖者在左右,则其所誉不当贤,而所罚不当暴,王公大人尊此以为政乎国家,则赏亦必不当贤,而罚亦必不当暴。若苟赏不当贤而罚不当暴,则是为贤者不劝而为暴者不沮矣。”《亲士》又云:“怨结于民心,谄谀在侧,善议障塞,则国危矣。”简文所谓“谋夫”亦当有谄谀的特点。亦即荀子所谓“态臣”“篡臣”之类。《荀子·臣道》:“内不足使一民,外不足使距难,百姓不亲,诸侯不信,然而巧敏佞说,善取宠乎上,是态臣者也。上不忠乎君,下善取誉乎民,不恤公道通义,朋党比周,以环主图私为务,是篡臣者也。”佞臣当道,君主蔽塞,就容易偏离正确的轨道,效果即简文所云“其君听佞而速变”。《荀子·成相》:“远贤近谗,忠臣蔽塞主埶移。”又“谗夫多进,反复言语生诈态。”战国形势下,无疑需要众多能人出谋划策,但良莠不齐的情况在所难免,故“不纳谋夫”——甄别是否真贤人,便被提上议事日程。
三、民本
民为政之本。简文云“视其民必如伤矣,下瞻其上如父母,上下相复也”,其对立面则“视其民如草芥矣,下瞻其上如寇雠矣,上下绝德”,主要陈述君主与臣民的关系。“视其民必如伤”,语见《左传·哀公元年》:“臣闻国之兴,视民如伤,是其福也。”《孟子·离娄上》:“文王视民如伤。”指如安抚伤病员般爱护百姓。其效果则“下瞻其上如父母,上下相复也。”“复”,报答。《荀子·臣道》“以德复君而化之”,杨倞注:“复,报也。”[6]“上下相复”指君主与百姓互相报恩。
对待民众的两种态度产生两种不同的后果。墨子把类似简文所云两种不同态度的君主称之为“兼君”与“别君”。《兼爱中》:“谁以为二君,使其一君者执兼,使其一君者执别,是故别君之言曰吾恶能为吾万民之身,若为吾身,此泰非天下之情也。人之生乎地上之无几何也,譬之犹驷驰而过隙也。是故退睹其万民,饥即不食,寒即不衣,疾病不待养,死伤不葬埋。别君之言若此,行若此。兼君之言不然,行亦不然。曰:‘吾闻明君于天下者,必先万民之身,后为其身,然后可以为明君于天下。’是故退睹其万民,饥即食之,寒即衣之,疾病待养之,死丧葬埋之。兼君之言若此,行若此。”墨子所说的“兼”是兼爱的意思,犹今言“博爱”,即普遍广泛的爱,与儒家的“仁爱”固然有区别,但基础同为爱。文中“明君于天下者,必先万民之身,后为其身”的宗旨与儒家君轻民重的民本思想是一致的。《孟子·尽心下》:“孟子曰:‘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是故得乎丘民而为天子。’”得民心则国兴,《荀子·王霸》:“用国者,得百姓之力者富,得百姓之死者强,得百姓之誉者荣。三得者具而天下归之,三得者亡而天下去之;天下归之之谓王,天下去之之谓亡。”
利益分配是民本的基础,简文云“其分也均而不贪”,主张普遍施惠于民。《论语·季氏》:“丘也闻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荀子·王霸》亦云“天下莫不平均”。此类均分思想与墨子的主张吻合,《尚同中》云“分财不敢不均”。反之,如《尚贤中》:“贪于政者,不能分人以事,厚于货者不能分人以禄……使断狱则不中,分财则不均,与谋事不得,举事不成,入守不固,出诛不强。”但荀子的“均分”是等级制的,他是反对大平均的,《荀子·王制》:“分均则不偏,埶齐则不壹,众齐则不使。有天有地而上下有差,明王始立而处国有制。夫两贵之不能相事,两贱之不能相使,是天数也。埶位齐而欲恶同,物不能澹则必争,争则必乱,乱则穷矣。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使有贫富贵贱之等,足以相兼临者,是养天下之本也。”这种利益分配仅在同等级内均分,故不可避免地要产生各个阶级之间的矛盾与抗争。从其“父兄与于终要”的宗法观念考察,《邦家之政》虽然强调爱民,但它的民本思想当未脱离儒家正统的轨道。
综上所述,战国中晚期,儒墨间既有激烈的对抗,也有广泛的交融,只是交融的程度各有不同而已。所以,此后荀子把儒者大体分为“大儒”“雅儒”“俗儒”三类。他所描述的“俗儒”表现,包括“其言议谈说已无异于墨子矣”,则《邦家之政》所代表的当为根植于民众,主张简朴生活、公平分配乃至社会和谐,与墨家有更多交融的儒者。
注释
1、本篇所引《邦家之政》的内容参见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八)》,中西书局,2018年。
2、诸祖耿:《战国策集注汇校》,江苏古籍出版社,1985年,第939页。
3、黎翔凤:《管子校注》,中华书局,2004年,第303页。
4、杨伯峻:《孟子译注》,中华书局,1960年,第192页。
5、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第449页。
6、王先谦:《荀子集解》,中华书局,1988年,第300页。
责任编辑:近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