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竞恒作者简介: 李竞恒,字久道,西元一九八四年生,四川江油人,复旦大学历史学博士。现任四川师范大学巴蜀文化研究中心教师。出版专著有《爱有差等:先秦儒家与华夏制度文明的构建》《干戈之影:商代的战争观念、武装者与武器装备研究》《论语新劄:自由孔学的历史世界》《早期中国的龙凤文化》。 |
原标题:为什么战国、秦汉时期战国生育率低下?
作者:李竞恒
来源:作者授权 儒家网 发布,原载《南方周末》2020年3月17日
人口危机并不总是现代国家才会面对的,和人们想象中“古人”特别能生孩子的印象相反,至少战国、秦汉时期,原子散沙化的平民们生育率其实并不高,以至于当时政府屡次下达鼓励生育的命令,但效果并不佳。
从出土秦汉时期政府档案简牍记载当时平民的子女数量来看,独生子女或有二孩家庭其实很普遍,如里耶秦简记载一些家庭,只有一个男孩(里耶K30/45、K13/48、8-237)或一个女孩(K2/23),只有两个小孩也很常见;居延汉简档案中记载,很多平民也只有独生子女,如只有一个男孩(居延汉简203.19、203.32、231.25、居延新简EPT65.288),或只有一个女孩(居延汉简29.1、55.25、194.20、203.13、286.5、居延新简EPT40.17、EPT44.1、EPT59.675),两个小孩的现象也很多;在肩水金关汉简中,大量平民背景的基层小吏隧长、亭长之类,也只有一儿子(金关73EJT6:42、73EJT11:24、73EJT24:206、73EJT37:521、73EJT37:762、73EJT37:779、73EJT37:855、73EJT37:1007、73EJT1:105),或者一个女儿(金关73EJT6:41A、73EJT3:89、73EJT9:87、73EJT37:178、73EJT37:755、73EJT37:761、73EJT3:138)。从这些简牍档案来看,秦汉时期有相当数量的平民只有独生子女,而且即使是算上很多二孩家庭,子女数量也是低于一个社会维持最基本人口量2.1生育率的。这就意味着,战国、秦汉社会其实存在着严重的人口危机。
其实当时的人,也注意到这个现象,《太平经·兴帝王》就提到“今何故其生子少也?”对这一现象产生极大困惑。而统治者也高度关注人口增长,但收效甚微。梁惠王就曾向孟子诉苦,说凶年给民移粟米,但却是“寡人之民不加多”(《孟子·梁惠王上》),汉高祖七年规定“民产子,复勿事二岁”(《汉书·高帝纪下》),即鼓励人口生育,生一个小孩免除家长两年徭役。惠帝六年又下令,“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汉书·惠帝纪》),试图以五倍人头税的重税率,强制适龄女性嫁人来增加生育率,但显然没有太大作用。汉武帝时期,“民产子三岁则出口钱,故民重困,至于生子辄杀”(《汉书·贡禹传》),重税之下,民间有浓郁的杀婴氛围,人口大量减少。根据王子今先生研究,杀婴在秦汉社会是极其严重的现象,虽然在云梦秦简中就有擅杀子会被“黥为城旦舂”的刑罚,但这一现象在秦汉社会一直普遍存在,根本无法以法律禁止(王子今:《秦汉“生子不举”现象和弃婴故事》,载《史学月刊》2007年8期)。一直到东汉,汉章帝颁布了著名的《胎养令》,免除生育前后四年的重税算赋,还提供“胎养谷”,用尽手段,以期增加人口。
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了战国、秦汉社会的生育率低下?以至于杀婴成风,用于避孕的房中类书籍也普遍见于《汉书·艺文志》和出土文献中,以至于两千多年前的社会中,却有大量“独生子女家庭”的存在。这一问题的答案,就在于商鞅变法之后的散沙化社会,一夫一妇原子小家庭,并不存在太高的生育意愿。
柳诒征先生曾谈到:“专以个人道德而言,为女子者,惧嫁夫生子之为累,为男子者亦惧娶妻生子之为累。其人之思想单简,性情凉薄,为何如?吾国人无此思想者,以为妇之助夫,天职也,夫之助妇,亦天职也,父母之助子女,更天职也。天职所在,不顾一身,虽苦不恤,虽劳不怨。于是此等仁厚之精神充满于社会,流传至数千年,而国家亦日益扩大而悠久”(柳诒征:《明伦》,载《学衡》1924年)。柳诒征注意到,如果从原子个体的角度,最划算的是及时行乐,避免承担生养的重负,中国民族能数千年延续,很大程度是家庭成员抱团合作,一起努力的结果。他所说的“天职”,其实可以理解为维持共同体的习俗。
从原子个体的角度,人都是会死的,及时行乐最划算,所以秦汉时代除了房中术,还特别流行原子个体的求仙思想,《神仙传》中的成仙者茅君,冲破了父亲父权为代表的家族共同体羁绊,飞升为神仙;河上公干脆飞到天上,脱离了君臣关系的羁绊。以赛亚·伯林(Isaiah Berlin)谈到,城邦小共同体衰败的“希腊化时代”,学者不再关注共同体生活,转变为关心“个体幸福、个体兴趣、个体性格”(以赛亚·伯林:《自由论》,译林出版社,2011年,第326页)。对只关心“个体幸福”的人来说,多子女的家庭吸引力并不大。
雷海宗先生注意到,三代时期是大家族本位,多子多孙的观念和愿望是必须的。而商鞅之后的散沙化社会,家族解体,“小家庭中,儿女太多,的确累赘。人类的私心,总不能免。与个人太不方便时,团体的利益往往就被牺牲”(雷海宗:《中国文化与中国的兵》,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年,第62页)。西周、春秋时代的铜器铭文,最常见就是以“子孙其永宝”、“其万年宝用”、“其万年子子孙孙永宝用”这类句子结尾。个体的生命有限,但宗族、大家族的生命伴随着子孙的蔓延,是无限展开的,祖先的生命通过众多子孙,得到了永恒,因此大家族时代的生命盼望,是以“万年”、“永(远)”为线度和单位的。在家族共同体的生命观、价值观中,个体之死不是真正的死亡,家族“无后”才是真正的死。孔子批评始作俑者“其无后乎”,就是对不仁者的最大诅咒。孟子也指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让生命之河的断绝,是最大不孝。
此外,大家族的互助生活方式,相比起核心小家庭来说,更有利于养育家族子孙。而子孙众多,人口增长,又提升了宗族的竞争力。周代宗法配合封建,以开枝散叶的方式,在全国各地建立起众多武装殖民据点,对于中国文化的发展和崛起,起到了重大作用。商鞅变法瓦解了大家族,其后果便是战国、秦汉以来日趋严峻的人口危机。如果这种情况进一步持续,中国文明是否能延续下去,都是值得怀疑的。
汉儒对人口危机做出的贡献,便是鼓励平民模仿先秦贵族,创造自己的姓氏,模仿先秦贵族组建宗族、大家族等共同体。贾谊描述秦朝社会散沙化平民,哪怕是父母子女之间,也是像乌眼鸡一样互啄(《汉书·贾谊传》)。这种社会环境,并不利于人口增长,生养子女的吸引力也不大。但汉儒对社会重建,开始出现一些模仿先秦贵族的家族,这些家族依靠内部互助,获得了更高生存、发展机会,子女众多的优势逐渐显现。
翻开《后汉书》或《三国志》,这类情况颇为常见。如任隗“常以赈恤宗族”,宋弘“分赡宗族”,韦彪“禄赐宗族”,宣秉“辄以收养亲族”,廉范“悉以赈宗族朋友”,童仲玉“倾家赈恤,九族乡里赖全者以百数”,诸如此类例子,举不胜数。由于宗族共同体的重建,提升了抗风险能力,而宗族人口的增多,则强化了宗族的政治地位。两汉之际、汉末的大乱中,也是大族以众多人口为基础,实现了脱颖而出。如耿纯家族的地位,是因为有“宗族、宾客二千余人”,刘植崛起底色也是“宗族、宾客数千人”,阴识能帮助刘秀家族,基础也是“率子弟、宗族、宾客千余人”。
多子多孙的家族(包括乡党),有更高竞争力、更高生存率,因此平民中稍有志向者,都通过学儒,模仿先秦贵族,重建共同体。此起彼伏的过程中,其实开始消解人口危机的根源。虽有汉末、永嘉的大乱,但生育文化不绝如缕,民族的生命力得以延续,只要环境稍好,便得以实现人口的增长。
责任编辑:近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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