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渔】需要区别对待的三种儒家复兴
栏目:天安门广场立孔子像
发布时间:2011-01-22 08:00:00
需要区别对待的三种儒家复兴
作者:王晓渔
来源:作者博客
一座刚刚落成的9.5米高孔子塑像,因为地处国家博物馆北门广场、天安门广场东侧,被视为儒家复兴的一种信号。近代以来,几乎每次转型期,知识阶层都会激烈争论:儒家是否应该复兴或者儒家能否复兴?在我看来,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儒家分为三个层面:文化层面的儒学,制度层面的儒术,信仰层面的儒教。儒学、儒术和儒教的复兴,需要区别对待。
文化层面的儒学复兴,值得期待。但这有一个前提,即儒学处于自由竞争的多元思想之中,而且儒学复兴不会影响这一思想格局。如果思想是一元的,即使儒学具有垄断性地位,也很难称得上儒学复兴,因为这种复兴不是凭借文化自身的魅力,而是凭借外在力量。思想往往在互相攻难、互相辩驳之下才会兴盛,很难一枝独秀,一种思想的复兴不必以另一种思想的衰落为前提。如果儒学复兴要以其他思想的衰落为代价,这种复兴同样需要存疑,儒学很有可能已经成为儒术了。
回顾思想史,儒学在诸子百家的争论之中逐渐深化。儒、墨曾经并列为显学,《史记·太史公自序》有“阴阳、儒、墨、名、法、道德”之说。而且,儒学自身也不是铁板一块,《韩非子·显学》称:“自孔子之死也,有子张之儒,有子思之儒,有颜氏之儒,有孟氏之儒,有漆雕氏之儒,有仲良氏之儒,有孙氏之儒,有乐正氏之儒。”所以,有“儒分为八”的说法。外部的攻难和内部的辩驳,非但不会损害一种思想,反而会刺激这种思想进一步生长。对外主张限制其他学说的传播,对内主张团结一致、拒绝分歧,这是不自信的表现,和复兴没有关系。
制度层面的儒术复兴,最具争议。儒家有没有制度层面的贡献,存在不同的说法。有论者把“礼”视为制度,但“礼”更接近于仪式。一种制度需要有相应的仪式,但制度不等于仪式。儒家在汉初一度遭到歧视,后来受到重视,是因为儒生叔孙通领衔起草了一套朝廷礼仪,使得“布衣天子”刘邦真切感受到“皇帝之贵”。但是,这套仪式不等于制度。汉代在制度上沿袭了秦代,所以有“汉承秦制”的说法。
儒学在制度层面上的缺失,使得“援法救儒”成为思维定势,儒表法里制度历两千年而不衰。儒家和法家的结合,似乎扩大了儒家的影响,延续了儒家的生命,但以儒家放弃自己的价值立场为代价,儒家成为法家的装饰。所以,不仅需要检讨儒术复兴,更需要检讨以儒术复兴为名的法家复兴。谈到儒家和制度的关系,最常见的一种观点是儒家有碍于民主制度。诚然,从儒家里很难独立生长出民主制度,但是,儒家文化和民主制度不能共存的说法也值得存疑,两者亦有诸多可以会通之处,这一点,早在洋务运动时期即有不少士人指出。事实上,对民主制度最具阻碍的是法家,或者说,是儒表法里制度。儒家如果希望弥补制度缺失,可以“援法救儒”,但“法”不应是法家,应该是法治。
信仰层面的儒教复兴,首先会遇到一个问题:儒教是否存在?儒教的支持者表示,否认儒教的存在,是以西方宗教为标准衡量中国宗教。如果承认这种中西二元对立的思维,儒教的支持者一定要把儒家发展为宗教,这恰恰是“西方思维”,否则,没有必要坚持儒家宗教化。
如果承认儒教的存在,需要有两个前提:一,政教分离;二,这种宗教不具排他性。政教分离,不必多说。多种宗教“和谐”共处,同样重要。在山东曲阜的孔庙附近,基督教圣三一堂筹备建设,此举遭到儒教支持者的坚决反对。在24.8米高的孔庙大成殿附近修建41.7米高的基督教圣三一堂,是否合适,可以交由建筑学者讨论。圣三一堂奠基时,中国基督教协会会长高峰牧师曾表示该教堂是“基督教文化和儒家文化交流的平台”,相关人员也表示图纸仍在修改。可是,儒教支持者在反对建设的公开信中却表示教堂应该满足五个条件:至少须在孔庙、孟庙以及周公庙五十华里以外;高度不宜超过孔庙、孟庙大成殿的高度;规模不可容众三千人;不宜建成中国最大教堂;建筑风格只能为中国传统建筑风格,或至少为现代建筑风格,而不宜为哥特式风格。(参见《南风窗》2011年第2期)在这封公开信里,儒教人士似乎遗忘了儒家的雍容大度。
简而言之,我对儒学复兴乐观其成,但前提是多元思想处于自由竞争状态,儒学复兴不以其他学说的衰落为代价;对儒术复兴坚决反对,尤其反对儒术复兴背后的法家复兴;对儒教复兴不置可否,惟愿儒教谨守政教分离和多种宗教“和谐”共处的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