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新民作者简介:张新民,西历一九五〇生,先世武进,祖籍滁州,现为贵州大学中国文化书院教授(二级)兼荣誉院长。兼职贵阳孔学堂学术委员会委员,国际儒学联合会理事,尼山世界儒学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明史学会王阳明研究会副会长。著有《存在与体悟》《儒学的返本与开新》《阳明精粹·哲思探微》《存在与体悟》《贵州地方志考稿》《贵州:学术思想世界重访》《中华典籍与学术文化》等,主编《天柱文书》,整理古籍十余种。 |
丁纪兄如晤并转诸道友:
拜读兄之宏文,感慨甚多。儒家固然要讲温柔敦厚,然有时亦可显露金刚之相。所谓仁智勇三德,仁智之外必有勇也。中庸既难为世人所难知,则不妨辅以狂狷。矫枉过正,正虽为目的,然过之手段,亦不能不兼而用之,如此始能由权达经也。唯儒党—说,则需慎重。此非仅因为儒家向来主张君子群而不党,更由于现代政党政治邪恶,清浊之间,势难淆混。守住边缘,即守住清白,当代中国最缺者,仍为清流也。
辟耶之事,义甚重大。盖一国民族之安身立命,决不容许违背历史文化经验而任意践蹈之。—旦主客易位,华夏将不复为华夏矣。为民族文化一线命脉计,必众志—心奋起抗辩。然策略仍不可不讲,诸公不妨熟谋深思之。
专此 即颂
春祺
张新民
西历二〇一一年二月廿四日
附录:
对曲阜修建耶堂之事的几点补充态度
作者:丁纪(四川大学)
来源:作者赐稿
本人对于在圣城曲阜修建耶教堂之事,昨(庚寅十二月廿三日)已通过与本系高小强、曾海军二教授联名支持十学者所发布之《意见书》的方式表明基本态度。此事性质上乃对于儒家之亵渎与挑衅,必须予以严厉之谴责与反对。
窃惟《意见书》,大致辞气平正,要不过欲人人各能将心比心以相待而已。至于指出“曲阜建造耶教堂的根本原因,不在于时下耶教在中国的炽热,而在于中华文化主体性的沉沦”,尤中肯綮,颇富见地。然其中亦不乏可商之处。
如曰:“不同宗教的道场在狭小区域内对峙并存,常会引发宗教对抗和文明冲突……吾等希望并相信包容性很强的儒家文化不会与其他宗教文化发生冲突,但无法确保其他宗教之间不会发生冲突。如此一来,中华文化的和谐圣地岂不成了诸神争斗的冲突场所?”此语用心良苦,却不免授人以柄,反为彼乘。孰谓“包容性强”便决计不会起冲突?将来冲突若起,难道便说明我教“包容性不强”?似此,则彼教得以不断启衅从而归咎于我矣!而“包容性”既强,则彼教欲来,我教何不拱手揖入?又若一切“其他宗教”先达成一种默契或媾和,相曰“我等保证不会发生冲突”,则我教圣地便任之来去而莫抗莫御?必须坦率承认,此际正在发生的冲突,恰发生于“包容性很强的儒家”与“其他宗教文化”之间,倘不能予以有力之正视应对,亦势必演成一种长期乃至暴烈之冲突。当此之际,儒家不得回避冲突以表现其“包容性”,“听讼,吾犹人也”。
如曰:“吾等强烈反对刻意用在中华文化圣地建造耶教大教堂的方式,来表明儒家文化的包容宽大精神和体现‘和谐世界’的理念,因为这是对儒家文化的歪曲和利用,是在装饰门面和粉饰太平!”诚哉斯言!那些对儒家文化不断加以歪曲、利用者,徒然假其中国人之面目、躯壳,而对于儒家,即对于中国人之为中国人者,一无同情理解,一无痛惜维护,则其作为,与慷他人之慨者何异?真正儒者,每当此等歪曲利用,务须将儒家宽容精神、和谐思想等之实义予以正面阐发、表现。而《意见书》谓“文明之间的和而不同,首要的原则是不同文明之间彼此尊重,尤其是外来宗教文化要入乡随俗、客随主便,而不能反客为主、喧宾夺主”,出语恐失浮泛,既不能起纠偏改正之作用,尤不足为“和而不同”谛当之解。
至于贯穿《意见书》全篇者,更有两端:其一,自“中华文化”、“炎黄子孙”角度起论,此盖欲唤起各色各等中国人之“华人”、“黄种”的文化、族性意识与热忱。然一入彼教,其徒是否仍自视为华人黄种、是否犹自觉其对此文化及造此文化之祖先所负有之义务,尽皆成疑。则欲诉诸其文化族类归属性、认同感之意图难免落空。盖有保国、保种,有保教、保天下。保国者势必不与叛国、卖国者谋保国;今所言保教,又岂期入彼教者之文化、民族意识以及相应之义务感乎?儒家教义,又岂得仅以为成立于国种之意义乎?其二,对“政教分离”、“宗教信仰自由”等等“政策”方面,往往顾及而有所假借。今观留言者中,已有如刘清平辈,假此等“政策”名义非难儒家,似乎儒家一谋“多元中的一元”便至于抹杀“多元”、一求为“文化对话中的一方”便适为破坏“对话”、一要自求“自由”便被视为妨碍其他一切之自由,职此,“多元”便不该有儒家这一元、“对话”便不该有儒家这一方、欲其他一切自由则儒家就活该不自由似的。此等不经之论,本无足深道。惟“宗教信仰自由”等,虽为现行政策名义上所保证,亦恰为儒者乃至一切以深刻思想为己任者之反思提供一种内容;则此等虽为今世思想者行为上所不得不遵守,却非一切真正思想之一般(共同和普遍)起点与基础。儒者尤不必以此为其思想与道德之前提,盖自中国有此等政策,儒家不但向未蒙惠,适为此等之主要反对面。如彼一面高倡“信仰自由”、一面对诸如“亲亲相隐”轻肆攻弹之辈,何尝丝毫虑及“亲亲相隐”乃我辈奉行之信条因尊而重之?而当彼辈侮慢我教、破坏我辈之“信仰自由”时,此等政策何曾起过规诫惩治之效?而今,这最不被“自由”的,依然被目为最欲破坏“自由”的;欲享彼辈之所谓“自由”,我教却不得不自我阉割而为彼辈之所谓“宗教”!如政与教之关系、自由权利所得以正当伸达之范围、诸宗教信仰正伪之衡定等等,皆在批判反思之列,虽我教可以不首为此等现行政策之破坏者,而汲汲于归靠此等政策,亦岂可乎?
今《意见书》既已发出,经过一个相当周期的征集签名、收集意见过程,下一步,当转入一个具体交涉阶段。那一阶段,将更具社会生活意义,更具思想与文化影响力,然亦必定更其复杂与艰难。对此,《意见书》诸作者如郭教授齐勇、张教授祥龙、蒋教授庆等先生长者若何商量措划,全体同道及一切后进晚学若何配合响应,愿恭聆指挥。
学绝道丧,人心沦溺;“有心杀贼,无力回天!”其情其辞,又有《意见书》所未尽者,既不甘郁之成结,则不免吐之为快。故于基本态度之余,敢再渎尊听,以祈公论:
第一、已有道友敏锐地指出,今日之事,全不可比同于耶路撒冷之回、耶并存,而当比同于在麦加建耶堂、在拉萨布达拉宫旁建耶堂之情势。盖耶路撒冷之回、耶并存,乃一种历史积存,而非教理相容。依教理而言,恰绝不相容;惟此种历史积存,乃以至今未尝凝固止息之无边的恩怨情仇为代价。儒家圣城曲阜,既向无此等历史积存,教理亦恰绝不相容。或者强行生事,势必开出一段恩怨情仇之历史,将至于流毒无穷。此诚千古之罪也!任其罪者,不在将来之人,尤不在儒者,在今日无端生事之辈!当务之急,便是千方百计制止此堂之建。倘不幸事不能止,我必曰:此堂建成之日,便是我儒立志拆毁此堂之时,儒门从此凭添此一大志业。
第二、闻蒋庆先生有曰:“如果这个教堂在曲阜建成,我这一辈子就不去曲阜了。”此所不忍闻!倘不幸事不能止,圣城果为鸠占狼踞,儒者不去,岂使我圣人茕茕独对彼教声色以终世!又有某耶徒曰:“上帝不住人手筑的城。”儒者更须如此。自兹以往,将圣城时时置于每个儒者心底。但凡可能,人人须尽力往圣城去,为圣人加一份护持!
第三、对于耶教本身,终须作一种拔本塞源之论。盖耶教之弊,尚不在于其总是会在各种不适宜的时间、不适宜的地点设堂开坛;其所大弊,乃在其建立天地人之关系的方式根本是不能成立的。儒者当此,必焕发一种对峙异端之使命感。宋儒发此使命感以辟佛,今儒亦须发之以辟耶;虽当攻守异势之世,亦无可不予正视、承当。既不可格于“宗教信仰自由”等现世政策而行回避,亦不可仅仅停留于反对其在某时、某地之作为的特定姿态以搪塞,尤不得出于某种利病盘算或对结局方面的深忧过计而始终言不及义。
第四、至于大力阐明本门教义,要必为第一等事。如既说到“和而不同”,便须将“和而不同”之义予以讲明。“君子不器”,所以“君子和而不同”。不器则道,君子心乎道,故和。然则何谓“不同”?道即器,器即道;道既不离于器,君子自非毁器以成其道。离器则道同一器矣,毁器即灭道矣。“不同”乃不离器、不毁器,故“和而不同”之君子不以离器、毁器之法以达成其“和”、实现其道也。然则以我一器而欲毁彼众器,此固毁器之“同”;如虽有纷纷之器而似无一预我者,独非离器之“同”乎?虽有纷纷之器而无一预于我,宜乎“中华文化主体性沉沦”矣!可知对于“和而不同”,有两种似是而非之解:一种,是将种种不齐之器莫名并置以人为造成一种“不同”者,此貌似“不同”,实乃“同”也。朱子曰:“同者,有阿比之意。”人为造成不齐之物并置局面者,无不出于阿比附会之意,其已决定性地造成一种“不和”,何得以此为“和而不同”?有此貌似“不同”之“同”,或此“不和之不同”,则不得以一切“不同”皆得为“和”也。另一种,是对于种种不齐之器,若要去其间区分个主客彼我、衡定个是非正伪出来,或以为此便是“不和”,实则未必然。朱子曰:“和者,无乖戾之心。”“和”只是不乖戾悖理,并非处混沌蒙昧、无识别了辨;“和”之义,恰要通过辨别以达成一种条理性,通过去除、反对所务须去除、反对之物,因得以实现的。易言之,一无反对力量之表现,则无以达成真正之“和”;一无对于种种不齐之器百虑一致、殊途同归的期待与努力,同样无以达成真正之“和而不同”;至于衡定区分、对峙反抗之中所表现一种近乎于“同”的意味,并非与“不同”相冲突,恰为“和而不同”之义所包容。“和”者从不刻意去造成一种“不同”,也从非不欲观一切不齐之“不同而同”,以至于终远之“大同”;惟其常处“不同”,总不以强同、齐同之法以实现其同而已,是其所以能“和”。
第五、风波生于岁末,辛卯转眼在望,适逢“辛亥革命”百年,自辛亥至辛卯,儒家的百年命运几可曰每况愈下,靡有底止,至今所有对儒家之侵害摧残在许多国人心目间亦几以理所当然视之。此间既有大情势所致之不得不然,亦未尝不有儒家本身应对情势之张皇失据所由以造成。若不止于就事论事,诚能发为百年儒家应对之方略的总检讨,以及对于当下、将来儒家对中国人民乃至全体人类之文化精神生命意义的共识探讨,或可起到唤回人心、聚集民气之作用,则善莫大焉。要有如下几大方面须加深长之思:
一、建立“儒团”。推举德行学问足为一时人望者,组成一儒家最高代表团体,以主持相关各项事务,以及评骘、仲裁一切人物、时事等。
二、建立真正意义之“儒家大学”。人才为诸事之先,学校为人才养成之所,惟有人才源源造成,各项事业乃可以后继得力。纯正之儒家人才,势不能寄望于目前西风昌炽之“现代大学”也。
三、建立“儒教”。自康南海以下,代有主张此者;如蒋庆先生今日所主张,实亦有继乎此。海外华人黄种之中,犹有奉“孔教”、“圣教”或“儒教”者,或既为此等主张之落地生花,其对于今日实践此等主张实具有相当之启发、示范意义。建立儒教,关乎中国人之灵性生命、超越存在,所关极大,惟儒家事业亦非由此一概而尽。
四、建立“儒党”。如中国人之社会政治生活方面,儒家亦有一贯之积极意愿与主张。若将来中国永不开党禁则罢,若党禁一开,演为政党政治格局,儒者亦须善会“君子不党”之旨,而思有以根据儒家原则立场建立政党,以参与中国人民现实之社会政治生活。
以上各项,其意义在于使儒家道德主体、人格主体畅达于举凡社会政治、文化知识、精神生命与夫历史生活凝结所成之民族共同体生命诸方面。惟有儒家主体性丰厚健全而又在急在先地成立起来,所谓“中华文化主体性”也者,方不至于为空洞的,方可以得其坚实确定之内涵与规定。
庚寅十二月廿四(2011.1.27)
作者惠赐儒家中国网站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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