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明】南京国民政府初期的尊孔与反孔 ——以改革曲阜林庙案为中心

栏目:学术研究
发布时间:2020-11-01 01:08:30
标签:南京国民政府、改革曲阜林庙案

南京国民政府初期的尊孔与反孔

——以改革曲阜林庙案为中心

作者:孔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近代史系博士研究生)

来源:作者授权 儒家网 发布,原载于 《理论月刊》2020年第10


摘要: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国民党之文化保守主义倾向日渐突出,然围绕尊孔与反孔仍存在尖锐之对立,发生于1928—1930年的改革曲阜林庙案为其标志性事件,亦是尊孔与反孔的总对决与分水岭。关于该时期的尊孔反孔之争,先行研究之叙事对象多以祀孔的废止与恢复为主,而忽视了对本案深层次的探讨。本研究以台北"国史馆"原始档案为中心,参酌孔府档案以及日本外交文书等相关资料,着重探讨各方势力围绕曲阜林庙改革展开的博弈,为全面了解近代中国文化转型过程中国民党在意识形态与文化理念上的巨大分歧、儒家思想在中国社会的深厚根基以及日本对华文化侵略提供一新视角。 


关键词:南京国民政府初期; 改革曲阜林庙案; 尊孔反孔之争;


基金资助: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民国时期省级教育行政与地方教育现代化研究(1912—1949)”(COA150138); 泰山学者工程专项经费资助项目“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研究”(TS201712038);


1928年4月,国民党青年党员十七人联名呈请中央政治会议撤销孔子后裔衍圣公尊号,并没收曲阜林庙祀田,引发了旷日持久的改革曲阜林庙案。1929年10月,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委员蔡元培等向中政会提交《审查改革曲阜林庙办法报告》,全面肯定前案之主张,继1928年2月废除孔子祀典后再次将反孔推向高潮,引发海内外尊孔势力强烈抗议。最终,在内外压力下,该案于1930年初以反孔派的失败而不了了之。其后,国民政府之大规模尊孔渐次展开,至1934年恢复祀孔优待圣裔达到顶峰。改革林庙案遂成尊孔与反孔之总对决与分水岭。该案成因之复杂、延宕之持久、牵涉范围之广泛为民国儒学史上所仅有,凸显了党内外在文化理念上的巨大分歧和儒家传统在中国社会的深厚根基,同时也为认识日本对华文化侵略提供了一新视角,洵为近代中国文化转型之缩影。

 

关于南京国民政府初期的尊孔反孔之争,思想文化史领域先行研究多有提及,然其叙事对象多从1928年大学院废止祀孔跨越至1931年大修孔庙或1934年恢复祀孔,而忽视了对作为分水岭之本案的探讨。[1]同时,由于史料的局限,有关研究对本案之旁及,多存在史实之误区。本研究拟以迄今未被充分利用的台北“国史馆”原始档案为中心,参酌孔府档案以及日本外交文书、儒教团体等相关资料,着重探讨各方势力围绕曲阜林庙改革展开的博弈,并对过往谬误加以订正,以期对全面了解国民政府初期的尊孔与反孔有所启示。(注:除已注明出处之参考文献外,本文所用资料均出自台北“国史馆”藏:《孔林孔庙保护》(一);[2]《孔林孔庙保护》(二)[3]。)

 

一、林庙案之缘起

 

国民党内尊孔反孔之争由来已久。1924年改组后,因受联俄联共和左派势盛之影响,国民党在意识形态领域呈现出浓厚的反传统色彩。北伐伊始,工农运动风起云涌,传统秩序遭到严重破坏,废孔庙、毁伦常之风盛行,甚至出现畀孔子像游街笞辱之行径。1927年2月,武汉国民政府“通令各省废止春秋丁祀孔孟典礼”。与此同时,出于反共及树立文化正统之目的,党内保守派强调恢复中国固有道德智能的重要性,并对三民主义作儒家化诠释。1925年6月,戴季陶提出“孔孙道统论”,认为“中山先生的思想完全是中国的正统思想,就是接近尧舜以至孔孟而中绝的仁义道德的思想”[4],将孙中山与三民主义孔子化、儒家化。视戴为理论导师的军事领袖蒋介石,亦是受儒家价值观念影响颇深的保守主义者,1925年12月,他在为黄埔军校第三期同学录所作序言中称“革命之学始于格致诚正,而终于修齐治平”[5],以大学之道来诠释国民革命。然而,在大革命时期,戴季陶主义在党内被视为异端受到压制,连蒋介石也不得不一度与之划清界限。

 

1927年4月,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国民党之文化保守主义倾向日渐突出。一则,因“分共”清除了显在的激进势力,蒋介石及戴季陶权位渐趋稳固,戴季陶主义逐渐上升为国民党官方意识形态;再则,伴随北伐进展至相对保守的北方,尊重礼教也成为收揽人心、减轻统一阻力的重要手段。如6月18日,蒋介石在徐州对军队政工人员演讲时指出:“北方人对礼教比南方看得更重”“我们虽然不注重礼教,但亦不必反对礼教……尤其是对于孔子更不好反对”。[6]

 

然而,此时国民党之“革命性”余波尚存,从蒋介石规劝之语气亦可看出,反孔仍具有相当之革命正当性,连尊孔如蒋介石者尚且不便明令禁止;同时,一向强调自由开放的无政府主义派元老蔡元培等执掌文教机构,也使国民政府在对待孔子方面仍呈现出相当之激进样态。1928年2月18日,蔡元培主导的中华民国大学院以孔子忠王尊君之思想“实与现代思想自由原则及本党之主义大相悖谬”为由,通令废止春秋祀孔旧典。[7]蔡元培向以反孔著称,早在民国初年教育总长任内即曾废止尊孔读经,执掌北大期间,吸收反孔知识分子,被林纾斥为“覆孔孟铲伦常者”,废除孔子祀典实为其一贯思想之反映。

 

大学院的废孔行动,不仅引起尊孔人士的声讨,亦与蒋介石等实权派的文化保守主义倾向和北伐政治需要相违背,舆论尤以“值此北伐正在努力之秋,倘因之激动人心,以致倾向敌方,则影响于军事政治非浅”。如,北方实力派、第三集团军总司令阎锡山即驳废祀理由,声明人民得自由祀孔。[8]

 

为弥补因废孔造成的思想混乱并笼络北方势力,二次北伐开始后,4月19日,国民政府通令恢复中国旧有道德,批判“视吾国固有之文化如敝屣,邪说横兴,世风日漓”的现象,定儒家的“七端”“八目”为道德标准,号召“凡我国民,咸秉斯旨”。[9]该通令不啻为尊孔复古的文化宣言,充分体现了蒋介石等人的保守主义立场。22日,蒋更于军旅途中亲至曲阜祭孔,以总司令名义发布保护林庙布告,并宣示“我先总理师承孔圣之正统思想,发挥而实践之,以救中国国家,以救中华民族,进而救世界人类,使共臻于大同幸福,余小子继先师之业,敢不黾勉乎哉!”[10]通过儒化孙中山,为国民革命及自身继承塑造合法性。蒋还对衍圣公孔德成礼敬有加,其《事略稿本》载:“衍圣公孔德成年九岁,甚聪慧,公礼敬之,甚愿其果能广衍圣德”,[11]似有纳入党国体系之期待。返程途中,蒋复作赞词表达仰圣之情,文曰:“庙貌堂堂,古柏青苍;仰止在兹,至大至刚。”[12]随着军事胜利的扩大,蒋之尊孔倾向愈加明显,6月,蒋于徐州系念曲阜林庙,再发尊孔布告,称:“本总司令吊民伐罪,顺天应人,前蒞兖州展谒林庙,仰时中之至圣,今古无殊;作来哲之导师,会归有极”,并欲通过发扬孔孟之道“铲除共产主义”、“辟邪说而正人心”,再次公开宣示了尊孔复古的文化立场。[13]

 

然而,国民政府和蒋介石的保守转向也激起左派青年党员的强烈反对。7月,于心澄、李澄之等国民党基层党员十七人,联名呈文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要求:(一)废除衍圣公旧制;(二)没收孔子林庙、祀田及衍圣公府邸归国有。25日,提案经第一五〇次中央政治会议议决交国民政府调查办理,林庙案由此发端。

 

从内容上看,该提案充满了激进色彩,沿袭了“反封建”的大革命传统,其全文称衍圣公为“余孽”、“畸形”和“特权阶级”,称北京政府为“袁贼”、“伪政府”、“反革命”,甚至不惜虚构孔府与张宗昌有“秦晋之好”来强调其反动性;从人物身份上看,提案人恰以在大革命期间加入国民党的左派青年为主,属大同盟系。大同盟是鲁籍国民党元老丁惟汾领导下的党内小团体,北伐前,北方各省党部多为其势力范围。丁本人虽极其反共,然因曾表面维持与中共之合作,竟一度被视为国民党左派,吸收了大批革命青年投充。投靠蒋介石后,丁执掌中央党部日常事务,一度形成“蒋家天下丁家党”的格局,本案之提案人即多为依附其就任中央党部下层职员的鲁籍青年。虽身处党国“首善之区”,但其思想却与蒋氏发扬孔孟之道的方针大相径庭,其提案更是对蒋介石亲谒孔庙、礼敬孔府、两度尊孔布告的直接否定,凸显了党内在意识形态和文化理念上保守与激进的乖离。

 

另外,大同盟党员之所以逆蒋而动,或与蒋介石、陈果夫对大同盟的排挤有关。二届四中全会后,为防止“丁家党”坐大,蒋以陈果夫代理组织部长,掌握人事权,推展《整理党务案》,停止原有党部运作,由己派员整理。6月,陈果夫派反对大同盟之声日熾,并散发打倒之传单,丁与陈“久之乃益水火”,遂坚辞党内职务,避沪不归,并公开电陈表示让贤路而免贻误[14]。10月底,中央决定以“圈定”而非选举的方式产生三大代表,断绝一切非蒋派系党员的进身之途。11月,大同盟联合改组派公开反对中央,喊出打倒戴季陶、陈果夫,拥护汪精卫、丁惟汾的口号,丁本人亦北上策动,引发北方党潮,两派对达到顶点[15]。没收林庙之提案即发生于两派斗争之过程中。虽无直接史料证明丁惟汾对本案有策划指使之实,但提案人的派系所属和提案的逆蒋立场,客观上符合大同盟对蒋陈斗争之需要;加之,提案时中央执行委员会秘书处日常事务及议事安排尚由丁惟汾负责,且其出席了审议该案的第一五〇次中央政治会议(蒋未出席)[16],对提案之进退有直接主导权。在派系斗争的大背景下,默认本派系成员以反封建大义名分否定尊孔复古,或不失为对蒋斗争的权宜之计。

 

如上所见,南京国民政府初期,虽然儒化三民主义、尊孔成为蒋介石等实权派的文化选择,但受反孔派执掌文教和大革命余波之影响,文教机关及青年党员在尊孔上仍持激烈否定之态度。林庙案恰为两种理念对立之产物,是对大革命传统的继承和对蒋介石尊孔复古的反动,凸显了国民党在意识形态和思想理念上的分歧。同时,林庙案与派系斗争之关联,也反映了国民党内理念与权力斗争的交错性和复杂性。

 

二、实权派的尊孔倡议与林庙保护

 

1928年6月,国民革命军进驻京津,北京政府垮台,7月,张学良与国民政府达成易帜协议,北伐指日告成,蒋介石权势声望达到新高峰。国民革命虽以反封建肇始,然此时支撑国民党政权之蒋、冯、阎、桂四大军事集团及奉张等实权派却多为文化保守主义者。在政权肇建、社会浮动之际,尊孔迅速成为对抗共产主义、建立文化正统之选择。林庙案发生后,彼等先后从恢复祀孔、保护林庙以及阻止林庙改革等方面维护儒家道统及其遗产。

 

恢复祀典之声自废止祀孔起即未间断,然大学院多严辞拒绝,并申斥陈请者“任意率陈,殊为遗憾”,直到蒋介石屡次表态及地方实力派直接向中央施压始有转圜。1928年8月,国民党二届五中全会前夕,武汉政治分会以主席李宗仁名义发表《明定孔子诞辰纪念节案》,建议全会仿照总理纪念周设立孔子诞辰纪念节。[17]8月6日,湖南省政府主席鲁涤平、清乡会办何键会衔呈请国民政府主席谭延闿、总司令蒋介石和武汉政治分会主席李宗仁,请求明定孔子祀典,以“塞乱源而甦国脉”。国民政府将鲁、何提案发交内政部和大学院检讨。[18]

 

作为直接利害相关方,8月,孔府以孔德成名义呈文国民政府和山东省政府,主动输诚,拥护三民主义,并希望融入党国体制。关于世爵及庙产,孔府提出革新办法,其要点为:(一)取消衍圣公名义,退居平民,听候中央定夺;(二)继续代国家看守林庙器物、保留田产。孔府认为“圣林圣庙及历代所藏之古物系奉前命代国家看守”,公私田产亦“混为一炉,不可分辨”,所有保管祭祀均为应尽职责;(三)设立古物保存所及图书馆等文化事业,并以之宣传党义。此呈一面驳斥了于心澄等人的指责,极力塑造开明、非政治、服从党义的形象,一面以退为进,去名号保庙田,冀望在党国体制中最大限度保留实际利权。与此同时,孔族派员赴京,运动工商部长孔祥熙阻止没收林庙。孔向藉圣裔身份提高声望,对孔族利益极力维护。8月24日,他电请第二集团军总司令冯玉祥保护林庙,获冯支持。随后,他又向国民政府提案,攻击提案党员“一班青年知识薄弱”“为共产党徒打倒礼教之邪说所惑”,致“孔林孔庙颇受骚扰,甚至有没收庙产之谣传”,建议严令保护,以“正人心而熄邪说”。旋经8月28日国民政府第八十九次委员会议议决饬令山东省政府“认真保护,无任侵扰”。为此,孔府致电孔祥熙表达感谢,动之以同宗之情、誉之以族人称颂,并期待其维护于将来:

 

工商部长庸之宗长鉴:阅报敬悉,卓识伟论,一秉大公,凡我族人,同声称颂。成虽年冲幼,感佩尤深。仍祈遇事提携,是所至祷。德成谨叩。[19]

 

8月31日,蒋介石将党员刘汝麟“对于衍圣公酌予名义,责成保卫林庙,并给祭田为修理保存及维持学校之用”的呈请转呈国民政府,并表明曲阜林庙“事关中华文化古迹,为吾国固有道德智能所从出”,要求明定条例,颁行遵守,同时抄附此前所发保护林庙布告表明态度。9月1日,与工商部关系密切的上海总商会也致电国民政府与内政部赞扬孔祥熙之提案“允洽多数国民之愿望”,呼吁政府“力毅主持”。[20]

 

前有阎锡山、李宗仁、鲁涤平等力争恢复祀孔,后有蒋介石、孔祥熙、冯玉祥以及工商团体表态维持林庙,尊孔在党内迅速占据上风。与此相对,不满蔡元培、取消大学院之声甚高,8月17日,蔡愤然辞职离京[21],反孔派之话语权和影响力进一步减弱。

 

10月2日,国民政府第九十八次委员会议在参考“蒋总司令、孔部长先后文电”的基础上,通过内政部、大学院会订之《孔子纪念办法》,以孔子诞辰日为纪念日,演述孔子言行事迹。[22]值得注意的是,两部院在会呈中一反大学院此前之见解,盛赞孔子集中国固有道德之大成,“使吾中华民族数千年来得以日趋繁荣”,并承认“我先总理师承其说用以昭告后人”,足见蒋、戴儒化三民主义之官方学说地位日益强化。但方案也以传统祀典均涉陈腐为由,提出“采用通行纪念仪式”。有舆论认为,代理大学院院务之副院长杨铨因“不便使蔡氏过于难堪”[23],故折衷为之。

 

国民政府的尊孔风气,使极力免受林庙充公的孔府获得舆论上的主动,“两个军人(鲁涤平、何键)的一道电报便可以叫国民政府马上恢复孔子纪念日”[24],更使孔府体认到结纳党国实权派的重要性。9、10月间,孔府致电前述有尊孔举动的人士和团体等表达感谢:

 

国民政府工商部孔部长、内政部薛部长、湖南省政府鲁主席、河南省政府冯总司令、南京总司令部蒋总司令、广州梁漱溟、何键、上海总商会快邮代电、山西太原阎总司令、汉口李总指挥:崇儒重道,感佩实深,尤祈遇事始终维持,教言时赐,是所至祷。[25]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的改革林庙案也引起同属儒家文化圈之日本尊孔人士的警惕。9-10月间,御用儒学团体斯文会及尊孔人士屡次发文呼吁有力之士制止国民党没收“孔家财产”。21-26日,少壮派军人、日军第三师团参谋金子定一中佐三度电请被称为“日本法西斯主义之父”的军国主义理论家大川周明对孔家事态设法挽救。此时,大川正在奉天向张学良“游说以我等所崇奉之儒教政治理想,复兴支那传统之精神,以实现王道国家于东三省”,鼓动其脱离中国,以“王道”建国。接电后,大川于9月26日面见张学良,示之以金子来电。张当即表示:“我将直接质问蒋介石,果系事实,将通电反对”,并同意大川如衍圣公被驱离曲阜则迎之奉天的提议。

 

10月6日,张学良电令驻南京代表邢士廉向蒋介石进言:“惟保护孔庙系国民政府之通令,若果有此举,不啻尽失人心,亦将使外人怀疑政府命令之不行,殊碍中央之威信……希望查明制止”。当晚,邢士廉面见蒋介石,晤谈良久,事后其复电张学良:“蒋称绝无将曲阜孔庙改为中山公园之事,然为杜绝起见,即电山东省党部制止”。[26]蒋之积极表态,除源于自身之尊孔立场外,还因此时国民政府正积极争取张学良易帜,较为重视其意见。如,10月8日,为抵制“日本阻碍东省归入中央之阴谋”,蒋介石在第一七三次中央政治会议上力排众议推举张学良为国民政府委员。[27]

 

当然,日本儒林和大川周明等人的所谓“护道”行为,不过服务于其对华侵略之终极目的。日本儒林素主张以儒教对华相号召,昭示“同文同种”,而反孔不仅与此旨大相径庭,且有助长反日风潮之虞,故其对中国之反孔举动极端仇视;至于迎衍圣公于奉天,则更与异日扶植溥仪如出一辙。同时,通过张的护孔行动,日方也认识到儒学在笼络张学良上的重要作用,满铁干部古仁所丰向涩泽荣一报告张绝非“摩登少年”,而是憧憬孔孟儒家精神的“王道”信仰者,并请其指示如何对张开展“王道”游说。[28]

 

由上可见,北伐后期,支撑国民党政权之主要实权派大多为尊孔的保守主义者,其文化取向在恢复纪念孔子、保护林庙、阻止林庙改革中得以充分体现,高层尊孔思潮的主流化,为改革林庙案走向保守埋下了伏笔。同时,日本军国主义将改革林庙案与对华侵略相结合,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蒋介石和国民政府加速将张学良纳入党国体系和压制反孔行动。

 

三、尊孔派方案的夭折与“子见南子”辱孔风波

 

高层尊孔思潮的主流化,客观上促使内政部在检讨改革林庙办法时采取审慎态度。国民政府将改革林庙提案与孔德成、蒋介石之呈文先后批交内政部并案办理后,9月18日,冯玉祥系之内政部长薛笃弼函复国民政府表示“此案关系较大,非经详密调查慎重讨论难期妥善”,故先请“山东省政府将关于孔林各节查明见覆后,再行核拟办法,以昭慎重”。

 

10月24,薛笃弼转任卫生部长,国民政府任命阎锡山为内政部长,由其亲信赵戴文以次长兼代,加上另一位在任次长赵丕廉,内政部几成阎系酬庸机构。[29]众所周知,阎、赵均为极其尊孔之人,阎在北京政府时期即主张定孔教为国教[30],并反对蔡元培废止祀孔,赵也曾领导晋省孔教组织“宗圣会”。[31]而孔府与晋阎亦不乏沟通管道:除孔祥熙外,尚有孔教会曲阜总会系统可达于赵;而孔族成员、时任山东省政府委员兼建设厅厅长孔繁霨亦系阎系将领,由阎指派回鲁任职。要之,晋阎尊孔派掌理内政部,为改革林庙案走向保守创造了直接条件。

 

12月4日,内政部代部长赵戴文拟出《曲阜林庙改革办法》和《国民政府整理曲阜林庙委员会条例》草案,其要点为:(一)取消衍圣公袭爵,但须另给孔氏嫡裔以专司奉祀之名义;(二)祀田升科归国家征收,但须从优划出一部分作为孔氏嫡派子孙赡养费用,以示优异而志不忘;(三)设图书馆、古物陈列所等文化事业,由内政部、教育部、山东省政府管辖;(四)设立林庙整理委员会,委员七人,孔族代表二人。该草案力求平衡原提案与孔府、蒋介石各方意见。理论上,承认原提案部分内容“其理至当”“正复可采”,肯定其“反封建”主张,对左派党员加以安抚;但在实际上,则执行了蒋介石“对于衍圣公酌予名义”的提议,并优给赡养之资,尽量维护尊孔派意见和孔府利益。当然,草案也隐藏了剥夺孔府利权的危机,如虽采纳孔府设立文化事业的提议,但却未明确授予其管理权,客观上使收归国有成为可能。

 

只是,该草案并未呈交国民政府和行政院审核,而是优先征求孔族意见。前文已志,内政部草案于12月4日即拟就,但直至14日行政院行文国民政府时,仍称该案前经“奉交内政部拟具办法……尚未呈复”。台北“国史馆”现存相关卷宗中亦无该文本,其抄本仅存于孔府档案中,系孔族人员孔令熹“夏历十二月(即公历1929年1月11日-2月9日)同厚安〔庵〕叔祖在南京所录内政部赵次龙〔陇〕部长交来卷一宗”。可见,草案形成后,赵戴文曾交孔族长老、孔教会曲阜总会主任孔繁朴(字厚庵)参考。同时,赵还屡次开会向孔祥熙、孔繁霨征求意见。鉴于内政部草案的不足,孔祥熙另提方案:

 

(一)名号存废问题。……惟查国内蒙古、青海等处,其王公袭爵,现尚存在,当此向背未明之际,恐因更衍圣公之名号转滋误会……此时拟请暂从缓议,留待后日从长讨论;(二)古物保存问题。……惟保管权仍宜明定归诸董事会孔子嫡后,以免流失;(三)祀田分配问题。查祀田分配为本案最重要之问题……宜于祀田内规定以十分之四为孔子嫡后子孙升科纳税自行管理,其余以十分之三为孔林孔庙保管岁修之资,再以十分之三为设立图书馆、古物陈列所……;(四)整理委员会人选问题。……拟略事酌定委员九人:……(6)孔族代表三人,(7)孔德成当为委员之一。[32]

 

孔祥熙之意见对孔府旧有地位有增无损,并加以合法化。不仅从安定蒙青王公、维护国家统一的政治高度出发,力主保留衍圣公尊号,还开首开先河,明确祀田十分之四归孔氏自主经理升科纳税,不啻将巨额公田化为孔姓私田,且剩余祀田之资仍用于孔氏嫡裔董事会保管林庙,未对孔氏利权作丝毫损革。

 

1929年2月23日,在“与工商部长孔祥熙、山东省政府委员兼建设厅长孔繁霨迭经开会讨论”的基础上,内政部长赵戴文将重拟之《曲阜林庙改革意见并附办法条例》呈报国民政府,其要点为:(一)暂存衍圣公名义,俟将来与蒙回各王公袭爵问题同时解决;(二)孔氏嫡派子孙养赡教育之需,则拟划出祀田十分之四归其升科纳税自行管理,其余十分之六作为设立图书馆、古物陈列所等文化事业之资,另组董事会管理;(三)整理曲阜林庙委员会定额为九人,孔族代表三人,孔德成为当然委员。

 

该方案上基本上照搬了孔祥熙的意见,甚至措辞亦不稍变,而对大同盟党员原提案则未有任何实质性采纳。所以如此,或与大同盟丧失话语权不无关系。在大同盟发起反对中央的党潮后,中央组织部先后解散或撤换山东、北平、天津等处党部及委员[33],林庙案发起人李澄之被开除党籍。[34]1929年2月4日,蒋介石发表时局宣言,警告青年党员“不可有当选中央委员的欲望”、“不可抄袭共产党的错误做法”。[35]而被圈定的三大代表,亦多为蒋介石、陈果夫亲信以及与党务不甚相关的军政实权派,保持革命信念的青年党员则多被排除在外。如,北平三大代表为孔祥熙、白崇禧、鹿钟麟等人,大同盟经营多年的北平市党部竟无一人入选。[36]在蒋、陈的打击下,大同盟等青年革命力量在党内一蹶不振。

 

因“关系数千年典制改革,至为重要”,2月28日,国民政府将该草案函送中央政治会议“提议施行”。3月6日,第一七八次中央政治会议决定交蔡元培、胡汉民、戴季陶、蒋梦麟、赵戴文五委员审查,以赵戴文为召集人。[37]然而,当14日五委员首度会商时,该草案即遭蔡元培亲信、教育部长蒋梦麟否决,并主张由己另拟办法[38],方案之制定权遂转移至反孔派之手。在蒋梦麟另拟办法、林庙改革表面趋于平静之时,轰动一时的“子见南子”辱孔案发生,进一步激化了蔡元培、蒋梦麟与尊孔派和孔府的矛盾。

 

6月8日,山东省立第二师范学校师生排演丑化孔子的新剧《子见南子》,引起孔府强烈愤慨。13日,日本立宪政友会首领犬养毅率该国政要二十余人在国民政府委员张继陪同下来曲谒庙,并声援孔府。在师范学校演讲中,他强烈谴责“破坏旧文物打倒旧文明”的“好奇竞新玉石同焚之举”,并敦促“诸君其反省”。张继也“力说孙中山之三民主义毕竟出自孔子之道这一根本”。[39]在犬、张声援下,14日,孔族呈文国民政府,要求“迅将该校长宋还吾查明严办”。[40]在控告理由中,除违背政府纪念宗旨侮辱孔子外,尚有辱骂犬、张为帝国主义及西山会议派腐化分子两项,欲将辱孔问题上升到外交失礼的高度,并引张为奥援。

 

犬养毅系蒋介石、戴季陶具名欢迎参加孙文奉安大典的“国宾”[41],时为日本最大在野党领袖,女婿芳泽谦吉是驻华公使,新生之国民政府亟待借助其改善中日关系。在京期间,蒋介石对犬养优礼备至,赴曲谒庙时,张继专程前来接待,极为重视其在华行程。犬养素来反对国民党的激进政策,戴季陶自称其对三民主义的儒化亦与犬养之劝告有关。[42]奉安大典期间,犬养也“聊带警告”地劝蒋尊重传统文化。[43]而严厉处理辱孔事件无疑将呼应犬养毅之劝告。接到孔府呈控后,国民政府随即以奉主席谕名义交行政院“严饬查办”。[44]

 

然而,国民政府委员蔡元培、教育部长蒋梦麟、鲁教育厅长何思源均欲加以抵制。7月5日,蔡元培、蒋梦麟一同抵济,公开表示“孔氏族人不应小题大做”,蔡还面谕何思源:“反动势力很难消灭,处处都能遇到,你应该下决心坚持抵抗,决不让步”。[45]对此,11日,孔祥熙随蒋介石自平抵济后,针锋相对表态严办。[46]蒋在召集山东省党部人员训话时,也要求学生安分守己,“学的必须求学”,禁止呼喊“打倒帝国主义”的幼稚口号。[47]最终,在各方压力下,8月1日,山东省教育厅只得将宋还吾撤职了事,辱孔案以尊孔派的胜利而告终。纵如此,尊孔派尤嫌不足,9月,戴季陶之师徐炯等复通过阎锡山、谭延闿转请蒋介石严惩辱孔者,显示了尊孔派之势盛与双方对立之尖锐。

 

如上所见,在孔祥熙和晋系直接主导下,林庙改革案全面维护了尊孔派与孔府的意见和利益,充分说明在戎马倥偬、未遑文化建设之时,尊孔与否悉依当权派系意见而定;而蒋梦麟对方案的否决以及“子见南子”辱孔案的发生,则再次体现了自由派与下层革命青年的强烈反封建意识和对尊孔复古的抵制,为双方对立之升级埋下了伏笔。另外,从国民政府对“子见南子案”的处理上可见,尊孔已超越内政范畴,成为改善中日关系之策略,从外交上为其增加了合理性。

 

四、反孔派方案的提出与搁浅

 

“子见南子案”的胜利,进一步增强了孔府维护庙产的主动性,因改革方案搁置审查会中,林庙维持经费无着,故8月中,孔府函请鲁省府主席陈调元对旧例经费“请予通融,暂准具领”。30日,在陈调元催促下,国民政府训令内政部迅速“查照核办具报”。9月5日,内政部长赵戴文呈复国民政府,说明方案延宕系因“蒋部长拟另拟办法尚无结果”,将函请其从速拟具意见。此呈复同时被刊诸《内政公报》[48],蒋梦麟方案遂成关注焦点。

 

10月6日,由蒋梦麟制定、以五委员“会同商定”名义呈送中央政治会议核议之《审查改革曲阜林庙办法报告》见诸报刊。该报告沿袭了蔡元培废除孔祀之旧调,开篇即指出“在昔帝王时代,皆以自身立场推重孔子,故致追加王封进用大祀,且复爵其嫡嗣”,建议本于大学院废止祀孔之主旨撤销爵号、没收林庙,报告名为对内政部方案之审查,实则为全盘否定后另拟之新案。其要点为:

 

(一)撤销衍圣公名号。……吾党主张扫除封建遗制,尤宜及时革除不合国体之名号……衍圣公有位无权,本与满蒙王公有殊,存之于理未宜,废之于事无碍……;(二)以原有祀田充作办理纪念孔子各项事业之基金。查祀田皆属公产……吾党正平均地权……故元培等以为,为孔氏子孙计,今后当自侪于平民,而力谋自立,以适合潮流……;(三)纪念孔子事业拟办左列各项:①图书馆……②古物陈列所…;(四)设立整理曲阜林庙委员会。……由内政教育两部会同拟定章程……。[49]

 

该报告针锋相对地否决了孔祥熙、赵戴文方案,不仅认为衍圣公不可与蒙回王公等量齐观,将延续二千余年之儒家道统象征一旦废除;还以平均地权之名将祀田尽数归公,要求孔族“自侪于平民,自食其力”,将孔氏旧有利权褫夺殆尽。

 

面对旧有地位尽失的危机,孔府改变斗争方式,将政治问题民事化,从争取在党国体制内重新受命转向依法维护私有财产。如,孔府一改林庙器物“系奉前命代国家看守”、祀田公私“混为一炉”的见解,极力主张庙田器物完全为祖传私产,并以天赋人权法定继承的现代法治原则相抗衡。半月之间,孔府持续通电全国各报馆、各主要实权派、各部院、各省市长以及孔教、工商等社会团体,控诉蔡元培“蹂躏人权”。之所以攻击蔡元培一人,一方面,系因《内政公报》已明示办法制定人为蔡之亲信蒋梦麟,且报告中有“元培等以为”佐证;另一方面,反孔为蔡元培之一贯立场,攻之可引起尊孔派之共鸣;加上蔡非实权派,1928年10月大学院撤销后其影响力益减,攻其一人有避实击虚之策略性考量。

 

对此,蔡元培颇感不平,称“财产充公案,似由委员四五人审查,不知彼何以攻弟一人”,然此时分崩离析的大同盟已无法成为其声援力量,故其希望蒋梦麟之教育部对孔府“严斥”。[50]随后,蒋梦麟批答孔府,严厉申斥,谓“蔡委员道德声望举国钦仰,艳电对之妄加揣测及诽谤,尤属不合”,凭藉衍圣公废印妄发通电,“迹近招摇”。同时,教育部训令山东省教育厅调取衍圣公印缴部听候核办。[51]蒋梦麟之申斥与调印显有维护乃师蔡元培个人名誉之目的,世爵存废原非该部职掌,府院亦未指定其办理。

 

与此同时,孔府之呼吁在海内外获得广泛同情,而蔡、蒋倾覆儒家道统之举,也引发各界强烈反弹,海内外抗议电文纷至国民政府,持续至翌年二月始告沉静。

 

在军政界,湖南省政府主席何键接孔德成电后,于11月19日[52]及翌年2月12日两电中央党部、国民政府主席及行政院长,警告改革林庙“诚恐引起国人误会之心,再种摧残礼教之祸,大道行滞,关系颇巨”,请中央谨慎裁夺。

 

在孔教界,11月初,孔教会总干事陈焕章撰《改革曲阜林庙办法驳议》万言书,逐条批驳审查报告。[53]调印事件发生后,陈复于11月27日致电国民政府,控诉蒋梦麟“行越俎之权,演夺印之剧”,并要求召开国民会议公决尊孔与否及衍圣公存废。此后,汕头孔教总会、成都大成会、槟榔屿孔教会、广东澄海县公民代表大会、成都三英学校、奉系尊孔人士姜思治等先后向国民政府及蒋介石陈情,主张撤销没收林庙方案、召开国民会议,甚者祈罢黜元培治以相当之罪。

 

在工商界,11-12月间,北平、南昌、太原[54]及绥远等处总商会先后通电国民政府,要求“对于孔氏一切林庙祀田书籍器物予以法律之保障……无论何人不得提议加害”。在此基础上,全国商会联合会复动员各地总商会“此事关系吾民族精神至重且巨,应请一致声援”。随后,汕头、甘肃]等处总商会先后电达国府抗议。

 

在山东地方,部分州县之绅民、行会、团练等基层社会中坚力量,如邹县政府各局长商会会长世袭翰林院五经博士孟庆棠等、曲阜县士绅张汝庚等、汶上县商会团练代表等、泗水县团练商民协会代表等亦先后以全体县民名义电请国民政府撤销提案。

 

在日本方面,面对“支那无差别之孔家打倒运动”,儒林再次起而声援并鼓动张学良阻止。11月初,斯文会会员、在鲁山东文化研究者马场春吉介绍日外务省文化事业部长坪上贞二和事务官伊集院兼清到访孔府,并约见东京朝日新闻社济南通信员户塚易,通告孔家事态,试图获得外交当局和舆论关注。1930年初,大东文化学院教授峰间信吉(曾到访并投宿孔府)携马场来文请求汉学家内堀维文亟图挽救。内堀曾于清末任山东师范学堂总教习[55],与前代衍圣公有交,面对孔家之危机,其当即求助于与张学良有“亲交”的大川周明。大川欣然应允,并发长电请张学良设法阻止。据峰间称,接大川请求后,“张学良氏迳发长电于民国政府主席蒋介石抗议”。[56]

 

面对汹涌的反对声浪,蔡元培、蒋梦麟一度试图以高压手段压制。陈焕章《驳议》发布后,11月14日,蔡元培表示:“孔德成呈文,教育部已驳斥;陈焕章之驳议,未知如何”[57],似有仍加申斥之意。而在孔府拒缴衍圣公印信后,教育部则又呈请行政院明令收缴并获允。[58]与此相反,正集中精力讨冯、讨桂的国民政府最高当局则采取了息事宁人的态度,对于抗议电文均予函复或令行政院回复,告以尚无定论,甚至对文书局“拟存”之来电,文官长亦批示函复,剀切开导,以最大限度回应社会关切。1930年2月8日,文官长古应芬函告中央政治会议秘书处:“关于孔子林庙产业一案,各处呈电请求撤销处分原案者甚多”,并将代表性呈电十四件一次性汇送该会参考,续至文电仍持续转送。此后,改革林庙案再未付诸讨论,成为历史的绝响。而调取衍圣公印信事,也在孔祥熙的交涉下“暂缓执行”“俟与孔氏全部问题同时解决”,[59]部院之明令竟成一纸具文。

 

由上可见,反孔派方案沿袭了蔡元培一贯反传统之思想,成为大学院制失败后自由派对国民党保守势力的一次有力反击;然而,该方案不仅与实权派主流文化取向相左,也激起了全社会尊孔势力的护道意识,军政界、孔教界、民族资产阶级以及基层社会士绅阶层的强烈反弹,充分说明儒家思想在中国社会仍有根深蒂固之影响,如陶希圣所言:“五四以来,对于传统伦理政治思想的改革只在大都市的学术界里”[60],乡村、地方、官厅及工商业均未受多少动摇。同时,日本儒林与军国主义势力对林庙案的干涉,再次表明儒学已成为日本对华文化侵略之重要工具。

 

结语

 

在旷日持久的改革林庙案渐趋平静之时,1930年5月,中原大战爆发,曲阜林庙为战火所损,孔府获得广泛同情,国民党当局受到海内外舆论的强烈谴责。蒋介石诿过阎锡山“晋逆以猛烈炮火围攻城垣……作此毁灭圣迹之举”[61],并派员慰问孔府。在此氛围下,反孔很难再有舆论空间。战后,蒋介石大权独揽,身兼行政院长与教育部长,蒋梦麟退出权力核心[62],反孔派丧失继大学院之后的又一阵地。加之,大同盟等青年革命力量受到清理,激进势力在党内全面退场,反孔难以再有作为。

 

为弥补因损毁林庙而一落千丈的政权形象,1931年3月,蒋介石、张学良、戴季陶,甚至包括蔡元培、丁惟汾在内的国民党要员二十余人联名募款倡修曲阜孔庙。[63]4月17日,国民政府第十九次会议根据戴季陶、于右任、邵元冲三委员提议通过拨款修复曲阜孔庙案。[64]同时,戴季陶盛赞“此两家(孔孟)之存在,实为中国民族莫大之光荣”,提议制定《奉祀官条例》,将衍圣公纳入党国体制以传久远,并保护其一应祀产,变相否定了改革林庙案。[65]至1934年,国民政府恢复祀孔、优待孔氏嫡裔,并仿“国父”陵园例将孔庙兴修提升至国策工程,尊孔复古达到顶峰。

 

由此可见,改革曲阜林庙案实为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尊孔与反孔之总对决与分水岭,其持续时间之长、对抗程度之激烈、参与势力之广泛,为民国儒学史上所仅有。综观全案,不难得出以下几点结论:

 

首先,南京国民政府初期,国民党内不同派系和阶层在意识形态与文化理念上存在巨大分歧。一方面,以蒋介石为首的军政实权派多为尊孔的保守主义者,出于个人文化取向及反共、重建文化正统之需要,坚持恢复中国固有道德并儒化三民主义;另一方面,自由派与左派青年党员则坚持自由开放与大革命传统,高扬反孔、反封建旗帜。惟党国肇建、未遑文化建设之时,尊孔与否多由各派自身观点及当下政治需要而定,缺乏对儒家文化转型的整体设计,这不仅阻碍了儒学的现代化,反而引起更大社会对立。这种对立在改革林庙案中得到全面体现,其曲折反复、对垒颉颃的过程,正是近代中国文化转型的缩影。

 

其次,儒家传统价值在国民党建政后仍有强大之生命力,社会转型及文化重构必须解决如何对待儒学的问题。五四以来,儒学虽丧失了独尊地位,但其思想模式、伦理规范在中国社会依旧有坚固的历史根基,围绕林庙案,不仅党国实权派与反孔派进行了旷日持久的博弈,孔教、工商界以及行会、团练、士绅等基层社会领导力量也广泛参与其中,充分显示了尊孔在中国社会拥有广泛共识,故国民党对儒学的利用有其必然性与合理性,非唯蒋介石等实权派个人因素或阶级性使然。而国民政府初期文化转型的困境,又可成为历史之镜鉴,使当下中国对待儒学更趋科学化、合理化。

 

最后,中国的反孔运动为日本军国主义对华文化侵略提供了可乘之机。近代以来,为唤起中国对“同文同种”之共鸣,取得在华文化霸权、遂行侵略目的,日本儒林及军国主义极力主张以儒学对华相号召,这种企图在在改革林庙案中得以充分体现。而出于改善中日关系与巩固国家统一的需要,国民政府和蒋介石在客观上顺应了日方的尊孔号召。

 

参考文献:
 
[1]崔志海.蔡元培[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98:249.
 
[2]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孔林孔庙保护(一)[Z].台北:“国史馆”,1928-1929.入藏登录号001000004744A.
 
[3]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孔林孔庙保护(二)[Z].台北:“国史馆”,1928-1947.入藏登录号001000004745A.
 
[4]季甄馥,徐顺教.中国近代哲学史资料选编第四卷[M].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9:685.
 
[5]秦孝仪,蒋介石.先总统蒋公思想言论总集卷三十五[M].台北: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党史委员会,中央文物供应社,1984:113.
 
[6]秦孝仪,蒋介石.先总统蒋公思想言论总集卷十[M].台北: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党史委员会,中央文物供应社,1984:265.
 
[7]中华民国大学院:令各大学各省敎育厅及各特别市敎育局为废止春秋祀孔旧典由[J].大学院公报,1928,1(3):22.
 
[8]佚名:冯阎要讯:晋阎对废止祀孔谈话[J].兴华,1928,25(10):42.
 
[9]中华民国国民政府.中华民国十七年四月十九日国民政府令[J].国民政府公报,1928,51(六):9.
 
[10]吕芳上.蒋中正先生年谱长编[M].台北:“国史馆”,2014:212.
 
[11]蒋介石.事略稿本—民国十七年四月/022[Z].台北:“国史馆”,1928.典藏号002-060100-00009-022.
 
[12]蒋介石.游記初稿(一)/006[Z].台北:“国史馆”,1928.典藏号002-060200-00009-006.
 
[13]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中华民国史研究室.孔府档案选编上册[M].北京:中华书局.1982:39-40.
 
[14]佚名.丁惟汾昨发三要电[N].申报,1928-6-21(13).
 
[15]王奇生.党员、党权与党争[M].北京:华文出版社.2010:270-271.
 
[16]佚名.中央政治会议[N].申报,1928-7-26(7).
 
[17]佚名.监委李宗仁之提案[N].申报,1928-8-2(4).
 
[18]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孔子祀典案/002[Z].台北:“国史馆”,1928.典藏号001-051610-00001-002.
 
[19]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中华民国史研究室.孔府档案选编下册[M].北京:中华书局.1982:723.
 
[20]佚名.保护孔林孔庙之应声[N].申报,1928-9-2(20).
 
[21]郭廷以.中华民国史事日志第2册[M].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84:381.
 
[22]薛笃弼,蔡元培.孔子祀典案/006[Z].台北:“国史馆”,1928.典藏号001-051610-00001-006.
 
[23]佚名.王之平之演说辞[J].世界曙光之中华文化,1928(1):104.
 
[24]曹伯言.胡适日记全集第5册[M].台北:联经出版公司,2004:901.
 
[25]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中华民国史研究室.孔府档案选编下册[M].北京:中华书局.1982:722-723.
 
[26]大川周明.張學良氏を訪ふの記[J].月刊日本,1928(44):45-59.
 
[27]蒋介石.事略稿本—民國十七年十月/008[Z].台北:“国史馆”,1928.典藏号002-060100-00014-008.
 
[28]龙门社.渋沢栄一伝記資料第41巻[M].东京:涩泽荣一传记资料刊行会,1962:157-158.
 
[29]刘寿林.民国职官年表[M].北京:中华书局,1995:509,614.
 
[30]阎锡山.山西阎都督呈大总统祀孔典礼文[J].孔教会杂志,1913,1(8):4-10.
 
[31]庞朴.20世纪儒学通志纪年卷[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12:23.
 
[32]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中华民国史研究室.孔府档案选编下册[M].北京:中华书局,1982:715-720.
 
[33]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录6[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442,460.
 
[34]王志民.山东重要历史人物第7卷[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9:224.
 
[35]蒋介石.事略稿本—民國十八年一至三月/035[Z].台北:“国史馆”,1929.典藏号002-060100-00017-035.
 
[36]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等编.中国国民党历次全国代表大会暨中央全会文献汇编第5册[M].北京:九州出版社,2012:251.
 
[37]佚名.中央政治会议[N].申报,1929-3-7(4).
 
[38]赵戴文.内政部部长赵戴文呈国民政府为呈复关于孔德成请领国家补助各费并迅速成立孔庙祀田委员会案办理情形请鉴核[Z].台北:“国史馆”,1929.典藏号001-051821-00001-017.
 
[39]清水银藏.木堂先生隨遊記[J].木堂雑志,1929(6):5-25.
 
[40]中华民国教育部.教育部训令第八五五号[J].语丝,1929,5(24):26-29.
 
[41]佚名.奉安典礼外部函请各国领事参加[N].民国日报,1929-5-22(9).
 
[42]黄季陆.黄季陆先生怀往文集上[M].北京:中华书局,2016:252-253.
 
[43]清水银藏.木堂先生隨遊記[J].木堂雑志,1929(6):5-25.
 
[44]中华民国行政院.行政院训令教育部为令饬査办山东省立二师校长宋还吾侮辱孔圣由[J].教育公报,1929,1(7):10.
 
[45]冷铨清,唐旬.忆我们的老校长蔡元培——访杨晦教授、赵乃抟教授、何思源先生[N].光明日报,1980-3-5(3).
 
[46]佚名.孔氏族人呈控演子见南子剧[N].申报,1929-7-16(11).
 
[47]佚名.蒋主席过济南下[N].申报,1929-7-4(9).
 
[48]赵戴文.呈国民政府奉交山东省政府转请成立孔庙祀田委员会一案除请蒋部长拟具改革曲阜林庙意见外先将经过情形呈报由[J].内政公报,1929,2(9):6.
 
[49]佚名.审查改革曲阜林庙办法报告撤销冶圣公名号等[N].申报,1929-10-6(17).
 
[50]中国蔡元培研究会.蔡元培全集第12卷[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1998:95.
 
[51]山东省教育厅.奉部令转饬该县长调取衍圣公原印限五日内呈缴来厅以凭转呈由[J].山东教育行政周报,1929(67):10.
 
[52]佚名.何键请维持孔族私产呈蒋主席裁夺[N].大公报,1929-11-23(5).
 
[53]许衍董.广东文征续编第2册[M].香港:广东文征编印委员会,1987:304-310.
 
[54]佚名.电请保护孔子遗产三商会之通电[N].申报,1929-12-22(14).
 
[55]上沼八郎.内堀維文と山東省師範学堂[J].国立教育研究所紀要,1988(115):65-73.
 
[56]横山健堂.峰間鹿水伝[M].东京:峰间氏还历祝贺会纪念刊行会,1933:287.
 
[57]中国蔡元培研究会.蔡元培全集第12卷[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1998:100.
 
[58]中国民国行政院.令教育部呈明衍圣公拒绝缴印情形祈鉴核令遵由[J].行政院公报,1930,2(1):11-13.
 
[59]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中华民国史组.中华民国史资料丛稿特刊第2辑[M].北京:中华书局,1974:94.
 
[60]钟离蒙,杨凤麟.中国现代哲学史资料汇编(第二集第六册)中国文化问题论战[M].辽宁大学哲学系,1982:78-79.
 
[61]蒋介石.領袖指示補編(一)/053[Z].台北:“国史馆”,1930.典藏号002-090106-00001-053.
 
[62]刘寿林.民国职官年表[M].北京:中华书局,1995:399,606.
 
[63]佚名.鲁省府募捐兴修孔庙[N].申报,1931-3-28(4).
 
[64]中华民国国民政府.曲阜先圣先贤林庙修复申请资助/007[Z].台北:“国史馆”,1931.典藏号001-051800-00004-007.
 
[65]佚名.戴传贤刘纪文修孔庙意见[N].大公报,1931-4-16(5).

 

作者简介:孔明(1989-),男,山东滕州人,孔子第七十五代孙。日本早稻田大学东方史学专业文学硕士,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近代史系博士研究生。

 

责任编辑:近复

 


微信公众号

儒家网

青春儒学

民间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