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业明 著《王阳明传习录校笺》出版暨前言、凡例
书名:《王阳明传习录校笺》
作者:黎业明
出版社:上海古籍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2年06月
【作者简介】
黎業明,1962年出生,廣西岑溪人。1981年9月至1985年7月,在北京大學哲學系讀本科,獲哲學學士學位;1985年9月至1988年7月,在北京大學哲學系讀碩士研究生,獲哲學碩士學位;2004年9月至2009年7月,在中山大學哲學系讀博士研究生,獲哲學博士學位。現爲深圳大學人文學院教授,從事中國哲學史、明代思想與文獻研究。
主要著作有:《梁漱溟評傳》(合著。百花洲文藝出版社,1996;人民出版社,1999)、《湛若水年譜》(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陳獻章年譜》(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明儒思想與文獻論集》(商務印書館,2017)、《湛若水生平學行考實》(上海古籍出版社,2021)、《王陽明傳習錄校箋》(上海古籍出版社,2022)。
古籍整理有:《陳建著作二種》(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張詡集》(合作。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張烈《王學質疑》(收入《儒藏·精華編》第196冊,北京大學出版社,2016)、佐藤一齋《傳習錄欄外書》(上海古籍出版社,2017)、《陳獻章全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19年繁體版;2021年簡體增訂版)、林光《南川冰蘖全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21)。
【目录】
【前言】
(节选)
王守仁(一四七二年至一五二九年),字伯安,浙江餘姚人,因其曾經築室並講學於陽明洞,學者稱陽明先生。王陽明是明代著名的思想家,也是著名的政治家、教育家。錢穆先生在《復興中華文化人人必讀的幾部書》的演講中,列舉國人必讀的經典,有《論語》、《孟子》、《大學》、《中庸》、《老子》、《莊子》、《六祖壇經》、《近思錄》以及《傳習錄》。其中,《傳習錄》是王陽明的一部語錄體著作,係距離當今最近的一部中國哲學經典。
近幾十年來,國內從文獻整理與研究角度對《傳習錄》的研究已經取得了一定的成績,其中如陳榮捷的《王陽明傳習錄詳注集評》、鄧艾民的《傳習錄注疏》等,可說是這方面研究的名著。然而,智者千慮,難免一失。即使是這些名著,當中也存在不少的錯漏或舛誤。而且,自陳榮捷、鄧艾民之後,相關研究的優秀成果便十分罕見。基於這樣的研究狀況,我們決定從文獻整理與研究角度,對《傳習錄》作進一步的深入研究。
我們這部《王陽明傳習錄校箋》,是從文獻整理與研究角度,重新對《傳習錄》進行更爲全面與深入的研究。在研究方法方面,我們傾向於傳統而不是追求時髦,嚴格按照傳統的對經典文獻之整理與研究方法進行研究。在研究中,我們注重的是版本的校勘、文獻的辨析、史學的考證,力求做到言之成理、持之有故,使研究結果信實可靠。我們深知,在對經典著作的文獻整理與研究方面,創新並不容易。我們對《傳習錄》的重新整理與研究,一方面吸收前賢之研究成果;另一方面,我們的整理與研究和前賢相比較,具有如下幾方面的特色:
(一)、利用多種珍貴版本,校勘更加精善。我們以隆慶六年謝廷傑刊刻《王文成公全書》爲底本,以臺北“國家圖書館”藏明刊本《傳習錄》(僅殘存下冊四卷,疑即南大吉嘉靖三年十月序刊本)等將近二十個版本爲校本,進行校勘。在這些校本當中,臺北“國家圖書館”藏明刊本《傳習錄》、嘉靖二十九年王畿刊刻本《陽明先生文錄》所附《傳習錄》、嘉靖三十三年水西精舍刻本《傳習錄》、嘉靖三十三年錢錞刊刻本《傳習錄》、嘉靖三十六年胡宗憲刊本《陽明先生文錄》所附《傳習錄》、隆慶年間郭朝賓杭州刊本《王文成公全書》等重要版本,是人們以往沒有使用過的。
此外,在少數地方,我們也採用理校的方法進行校勘,例如,《傳習錄》上卷“志道問”條“‘誠’字有以工夫說者。誠是心之本體,求復其本體,便是思誠的工夫。明道說‘以誠敬存之’,亦是此意。《大學》‘欲正其心,先誠其意’”一段文字,其中“明道說‘以誠敬存之’,亦是此意。《大學》‘欲正其心,先誠其意’”數句,我們認爲可能屬於錯簡,據文意恐應作“《大學》‘欲正其心,先誠其意’、明道說‘以誠敬存之’,亦是此意”。
(二)、改正前賢斷句錯誤,句讀更加準確。例如,《傳習錄》下卷“問‘一日克己復禮,天下歸仁’”條,其中“全得仁體則天下皆歸於吾仁就是八荒皆在我闥意天下皆與其仁亦在其中”一段,葉紹鈞、許舜屏、于清遠、陳榮捷等均將其句讀,誤作“全得仁體,則天下皆歸於吾仁,就是‘八荒皆在我闥’意,天下皆與,其仁亦在其中”。這可能是由於他們沒有注意到“天下皆與其仁”,乃朱熹《論語集注》“則天下之人皆與其仁”一語之節略。我們則將其句讀改正爲“全得仁體,則天下皆歸於吾仁,就是‘八荒皆在我闥’意,‘天下皆與其仁’亦在其中”。
(三)、引證圖書資料豐富,注釋更加可靠。我們的徵引與參考書目有二百種左右。我們將注釋重點放在《傳習錄》之用典與引文出處、人名地名之考證、中卷書信之編年、前賢評論之引述等方面,力求準確無誤。具體而言:
1、在《傳習錄》用典與引文方面,我們力求指出其最早、最準確之文獻出處。例如,《傳習錄》中卷“答周道通書”最後一節:來書云:“有引程子‘人生而靜以上不容說,才說性便已不是性’,何故不容說?何故不是性?晦庵答云:‘不容說者,未有性之可言;不是性者,已不能無氣質之雜矣。’二先生之言皆未能曉,每看書至此,輒爲一惑,請問。”陳榮捷、鄧艾民等均謂其中程子之言、晦庵之語分別出自二程遺書、朱熹《答嚴時亨》。我們則將“程子人生而靜以上不容說”至“已不能無氣質之雜矣”之出處,考定爲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續集》第九卷之《答劉韜仲問目》。
2、在人名地名方面,尤其是人名方面,除常見人名(人物)之外,我們還將《傳習錄》中的德章、子仁、國英、守衡、志道、于中、敷英以及邵端峰等相當多人物的生平都考證了出來,這些人名(人物)在以往的《傳習錄》注釋中多屬於“不詳”或被錯誤敘述。
3、在《傳習錄》中卷書信之編年方面,經過考證,我們認爲佐藤一齋、陳榮捷等關於《傳習錄》中卷論學書編年的相關觀點值得懷疑,而錢德洪《陽明先生年譜》對於《傳習錄》中卷所收陽明論學書之繫年,基本可信。但是,《年譜》將《答顧東橋書》繫於嘉靖四年(一五二五年)九月,則可能有錯誤。其實,《答顧東橋書》疑作於王陽明正德十六年(一五二一年)修改《大學古本序》之後、嘉靖三年(一五二四年)春夏間《答周道通書》之前。
4、在陽明語錄之記錄者方面,我們根據嘉靖三十三年水西精舍本《傳習錄》等版本,將《傳習錄》下卷自“何廷仁、黃正之、李侯璧、汝中、德洪侍坐”條至“先生初歸越時,朋友踪跡尚寥落”條,共五十多條語錄,考定爲錢德洪、王畿所記錄;根據《陽明先生遺言錄》,經過考證,證實所謂“此後黃以方錄”之二十七條語錄,並非全由黃以方記錄。其中,自“黃以方問博學於文”條至“先生曰今之論性者紛紛異同”條,共十條,爲黃以方所記錄。而自“問聲色貨利恐良知亦不能無”條至“鄒謙之嘗語德洪曰”條,共十七條,除“又曰此道是至簡至易的”以及“問孔子曰回也非助我者也”兩條,爲黃省曾(字勉之,號五岳,蘇州人)所記錄外,其餘十五條,乃爲錢德洪記錄。對於陽明語錄記錄者的考定,可以幫助我們解釋以往的一些誤解。例如,黃宗羲《明儒學案》云,陽明講道於越,黃勉之執贄爲弟子,作《會稽問道錄》十卷,“《傳習後錄》有先生(黃勉之)所記數十條,當是採之《問道錄》中,往往失陽明之意。然無如儀、秦一條云:‘蘇秦、張儀之智,也是聖人之資。後世事業文章,許多豪傑名家,只是學得儀、秦故智。儀、秦學術善揣摸人情,無一些不中人肯綮,故其說不能窮。儀、秦亦是窺見得良知妙用處,但用之於不善耳。’夫良知爲未發之中,本體澄然,而無人僞之雜,其妙用亦是感應之自然,皆天機也。儀、秦打入情識窠臼,一往不返,純以人僞爲事,無論用之於不善,即用之於善,亦是襲取於外,生機槁滅,非良知也。安得謂其末異而本同哉?以情識爲良知,其失陽明之旨甚矣”。其實,根據水西精舍本《傳習錄》,黃勉之所記錄之陽明語錄只有十三條,而非黃宗羲所說的“數十條”;而黃宗羲所批評的“蘇秦、張儀之智,也是聖人之資”條,乃係錢德洪、王畿所錄,而非黃勉之所記。黃宗羲之相關說法,顯然是不可靠的,是對黃勉之的冤枉。
5、在對前賢評論之引述方面,我們的引述範圍更廣。我們不僅引述了人們引述過的馮柯、劉宗周、孫奇逢、施邦曜、陳龍正、王應昌、黃宗羲、三輪執齋、佐藤一齋、吉村秋陽、東正純、許舜屏、但衡今等人之評語,我們還引述了人們以往沒有引述過的顧應祥、王道、徐問、王時槐、張烈、羅澤南、章太炎以及李滉等多人之評論,還引述了臺北“國家圖書館”藏明隆慶六年謝廷傑應天府刊本《王文成公全書》、北京大學圖書館藏明隆慶六年謝廷傑應天府刊本《王文成公全書》兩書之眉批。而且,我們的引述更爲準確,例如,對《傳習錄》上卷“愛問先生以‘博文’爲‘約禮’功夫”條,許舜屏有評語云,“以‘精一’二字釋博約之道,是直隨時隨地無一而非心之所在,即無一而非知之所存也”。陳榮捷《王陽明傳習錄詳注集評》也曾經引述許舜屏此語,但是脫去其中“心之所在”四字,以致義不可解。
我們希望,我們的《王陽明傳習錄校箋》,能夠成爲繼陳榮捷《王陽明傳習錄詳注集評》、鄧艾民《傳習錄注疏》等名著之後,又一部具有重要學術價值的整理與研究《傳習錄》的優秀著作。
由於學識淺薄,見聞寡陋,書中錯漏、舛誤在所難免,尚祈大方之家、博雅君子指而正之。
【凡例】
一、本書以商務印書館“四部叢刊”初編縮印明隆慶六年謝廷傑刊本《王文成公全書》所收《傳習錄》爲底本。
二、本書以臺北“國家圖書館”藏明刊本《傳習錄》(疑即南大吉嘉靖三年十月序刊本。簡稱“臺北藏明刊本”)、《孔子文化大全》影印明嘉靖三十三年水西精舍刻本《傳習錄》(簡稱“水西精舍本”)、嘉靖三十六年胡宗憲刊本《陽明先生文錄》所附《傳習錄》(簡稱“胡宗憲本”)、臺北“國家圖書館”藏明隆慶二年郭朝賓等杭州刊本《王文成公全書》所收《傳習錄》(簡稱“郭朝賓本”)爲對校本。
三、本書以嘉靖二十三年德安府重刊本《傳習錄》(簡稱“德安府重刊本”)、嘉靖二十九年王畿刊刻本《陽明先生文錄》所附《傳習錄》(簡稱“王畿本”)、嘉靖三十三年錢錞刊刻本《傳習錄》(簡稱“錢錞本”)、閭東刊刻本《陽明先生文錄》所附《傳習錄》(簡稱“閭東本”)、施邦曜輯評《陽明先生集要》(簡稱“施邦曜本”)、陳龍正輯評《陽明先生要書》(簡稱“陳龍正本”)、俞嶙輯《王陽明先生全集》(簡稱“俞嶙本”)、張問達輯《王陽明先生文鈔》(簡稱“張問達本”)、文淵閣四庫全書本《王文成全書》(簡稱“四庫全書本”)、三輪希賢《標注傳習錄》(簡稱“三輪執齋本”)、佐藤坦《傳習錄欄外書》(簡稱“佐藤一齋本”)、葉紹鈞註釋《傳習錄》(簡稱“葉紹鈞本”)、許舜屏《評注王陽明先生全集》(簡稱“許舜屏本”)、陳榮捷《王陽明傳習錄詳註集評》(簡稱“陳榮捷本”)、鄧艾民《傳習錄注疏》(簡稱“鄧艾民本”)爲參校本。
四、本書亦倣陳榮捷《王陽明傳習錄詳註集評》、鄧艾民《傳習錄注疏》之例,爲語錄添加序號。然而,其編號與陳氏、鄧氏之書不盡相同。
五、爲醒目計,本書將校勘與箋疏、集評分列,其中校勘部份以“〖校勘〗①、②、③……”之方式標出,箋疏部份以“〖箋疏〗[一]、[二]、[三]……”之方式羅列。集評部分則以“〖集評〗”之方式注明,並依據評論者年代先後將其置於“〖箋疏〗”之後。所需說明者,列入集評之文字,多爲前賢對整條語錄(或整篇書信、短文)之評論;其非整條語錄(或整篇書信、短文)之評論,則列入箋疏,以免被誤解爲整條語錄之評論。將前賢評論文字如此分列,實屬無奈。
六、除底本、對校本、參校本之外,凡引用其他文獻,均於引文之後標明書名、頁碼,以便翻檢查核。相關書籍之出版地點、出版社、出版年代則在徵引與參考書目中標明。
七、書中所涉及之人名,凡可考證者皆略加註釋。其較爲常見者,註釋或稍爲簡略;其較爲罕見者,註釋則稍爲詳細。然而,其人非以註釋文字之多寡爲重輕也。
八、凡引用前賢之考證與見解,必一一加以標明,以示不敢掠人之美。引文略以時代先後爲序。愚見則以“◎案”或“案”之方式標出,所見多與版本之校勘、史實之考訂、文獻之徵引相關。至於義理之詮釋,則有待讀者之神悟,神悟不同,識見亦異。
责任编辑:近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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