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竞恒】《长安三万里》大火:唐时朱雀大街真有那么繁荣的商业吗?

栏目:钩沉考据
发布时间:2023-08-10 15:54:18
标签:《长安三万里》
李竞恒

作者简介: 李竞恒,字久道,西元一九八四年生,四川江油人,复旦大学历史学博士。现任四川师范大学巴蜀文化研究中心教师。出版专著有《爱有差等:先秦儒家与华夏制度文明的构建》《干戈之影:商代的战争观念、武装者与武器装备研究》《论语新劄:自由孔学的历史世界》《早期中国的龙凤文化》。

《长安三万里》大火:唐时朱雀大街真有那么繁荣的商业吗?

作者:李竞恒

来源:作者授权儒家网发布,原载《南方周末》2023年8月1日


电影《长安三万里》中表现了唐代的长安、扬州、夏口等城市的画面,可圈可点之处甚多。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出现了明清时期的建筑之类,尤其是没有表现出唐朝城市中的坊墙制度和宵禁制度。

 

当高适前往长安,映入眼幕的首先就是壮观的朱雀大街。这条大街的宽度,居然有一百五十五米宽,从长安城的明德门,一杆子通往皇城的朱雀门,确实可谓壮观,电影中也很好地体现了这种画面。但是问题在于,真实历史上的朱雀大街两旁,是不可能看到那么多鳞次栉比的商铺、店面,和繁荣商业的。

 

因为这条大街的两旁,其实只有左右分布的各九个“坊”。左边是名为延祚、光行、道德、永达等在内的九个坊,北宋张礼在《游城南记》中记载朱雀大街的九坊:“入明德门,历延祚、光行、道德、永达四坊,至崇业坊,览玄都观之遗基,过冈,论唐昌观故事。既而北行数里,入含光门。即此九坊地也。”朱雀大街的右边是名为安义、保宇、开明、兰陵等在内的九个坊。

 

大街左右两侧,分别分布着九个坊,那么行走在大街上,能否看到什么店铺或坊内的生活场景?答案是看不到,街道两侧映入眼幕的,只能是高高的坊墙,以及一些街道边的树木。

 

长安城被规划得像是一个巨大围棋的棋盘,整整齐齐划分出豆腐块一样的一百零八个坊,作为居民区。白居易有首诗《登观音台望城》就形容长安城中“百千家似围棋局,十二街如种菜畦”,描述城内各坊就像围棋棋盘一样整齐划一,十二条大街就像种菜的田地一样。

 

城市的各个坊之间,是由高高的坊墙隔开的,街道上是不可能出现任何商业店铺的。《唐律•卫禁律》中就规定,翻越这些坊墙,是违法行为,“越坊、市垣篱者,杖七十”,是要被杖打七十下的。中古时代的政治思维,喜欢的就是对城市的严格控制、管理,而将繁荣的商业与民间自发秩序视为一种混乱,需要被严格管制和打击。

 

《隋书•令狐熙传》中就记载“禁游食,抑工商,民有向街开门者,杜之”,打击工商业,实行城市管制,严格禁止民众将大门朝向街道开,就更不用说在街边开商业店铺了。这种管制方式,“称为良政,上闻而嘉之”,居然被称为良政,皇帝也非常赞赏。唐朝的城市管理模式,就是延续的这种思维与逻辑。

 

在这种严格管制的城市,如果要购买商品,长安城专门设立有西市和东市两大方块形的市场区域,东市面积0.92平方公里,西市面积0.96平方公里,也是由围墙包围起来。根据《唐会要》的记载,这些市场“当以午时击鼓二百下,而众大会。日入前七刻,击钲三百下散”,即中午击鼓后,才能打开大门,放人们进去交易。在日落前,又击打钲通知人们散去,然后关闭市场。

 

当然,唐朝中后期一些坊的内部,出现了夜市,如靠近东市的崇仁坊内,就出现过“昼夜喧呼,灯火不绝”(《长安志》卷八)的情况,但这些市场生长的萌芽,也都会遭到打击,唐文宗就曾下令“京夜市,宜令禁断”(《唐会要》卷八十六),将夜晚纳入到权力管制的轨道之内。

 

因此总体来看,“盛唐”时期的城市街道与夜晚,其实和宋代以后包括现代人熟悉的那种《清明上河图》式的街道与夜市生活完全不同。唐诗《秋夜吟》描述“六街鼓歇行人绝,九衢茫茫空有月”,那种冷寂的街道与夜晚,才是唐朝城市的常态。

 

为了实现“良政”,唐朝实行严格的宵禁政策,电影中李白和高适们在夜晚出行,在街上玩乐喝酒之类的画面,其实是不可能存在的。

 

《唐律疏议》引《宫卫令》中规定“五更三筹,顺天门击鼓,听人行、昼漏尽,顺天门击鼓四百槌讫,闭门。后六百槌,坊门皆闭,禁人行”。即唐朝的法律明确规定,黄昏时分的“昼漏尽”时间,顺天门会响起宵禁警告的鼓声,关闭城门。再响六百声鼓,就要关闭所有的坊门,禁止人们出现在街头。《唐律•杂律》中规定“诸犯夜者,笞二十;有故者,不坐。闭门鼓后、开门鼓前行者,皆为犯夜”,即日落后会敲击闭门鼓,各个坊的门都要关闭,如果谁这时候还出现在街道上,就属于“犯夜”的违法行为,会被鞭笞二十下。

 

对于宵禁的恐惧,也保留在唐传奇的故事中,如《太平广记》中保留的《李娃传》,就写荥阳郑生去李娃的住所,在黄昏时听到了即将关闭坊门的鼓声,这时候“姥曰:‘鼓已发矣,当速归,无犯禁’”,告诫郑生迅速回去,否则犯夜禁会被处罚,恐惧之情溢于言表。

 

中古时期的城市宵禁,最初是靠城市治安警卫“金吾”用口头报晓、传话方式统治,“旧制,京城内金吾晓暝传呼,以戒行者;马周献封章,始置街鼓”(《大唐新语》卷十)。到了唐太宗贞观十年的时候,马周提出设立街鼓,“请街置鼓,罢传呼”(《唐会要》卷七十一),鼓声更大,也更有震慑力,黄昏时分的巨大鼓声,警告人们赶快回家,如果出现在夜色中的街道,等待你的就是鞭笞。

 

有时触犯宵禁的处罚,还不止是鞭笞,而是残酷的死刑。《旧唐书•宪宗纪上》记载,元和三年四月,“中使郭里旻酒醉犯夜,杖杀之,金吾薛伾、巡使韦纁皆贬逐”,因为醉酒而触犯了宵禁,被皇帝亲自下令用棍子活活打死,负责宵禁管制的金吾将军,也因此连坐被褫夺了官职。如此严酷的处罚,也能看出唐朝皇帝对于维护城市宵禁制度的决心。

 

郭里旻犯夜禁被连带处罚的金吾将军,负责掌管宵禁中的巡逻街头。其下设有中郎将府,“中郎将掌领府属,以督京城内左、右六街昼夜巡警之事”(《唐六典》卷二十五),负责掌管宵禁夜晚的巡警事务。后来又设立有左、右街使,“左、右街使,掌分察六街徼巡”(《新唐书•百官志》)。所以,唐朝夜色中的城市街道,根本无法看到李白、高适们的玩乐甚至打斗。除了寂寞的月光外,只能看到四处巡逻的警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