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绪平】三代之道:从周公制礼到孔子定经

栏目:散思随札
发布时间:2023-10-02 22: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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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绪平

作者简介:陈绪平,男,字子茂,号尔雅台,西元一九六九年生,湖北阳新人。长期从业于互联网科技界,曾任阿里巴巴资深架构师,现任某上市公司高管。

三代之道:从周公制礼到孔子定经

作者:陈绪平

来源:作者赐稿

时间:孔子二五七四年岁次癸卯八月初一日丙子

          耶稣2023年9月15日

 

孔子删定《尚书》,以“二帝三王”为典范。二帝即尧、舜,三王则是大禹、商汤和周文王。孔子把这五位君王的天下治理,视为人类文明的最高峰,故称之为“圣王”。由圣王之道开创出来的治理秩序,则称之为“王道”秩序。

 

作为轴心时代的思想家,孔子显然比释迦牟尼、苏格拉底、和犹太先知们幸运,他们只能从神话和想象中去开创他们的经典,而孔子则直接面对的是从上古肇端处就已经发育良好的完备的文明共同体。孔子端着这么一个超大规模复杂系统的文本,删史作经(经史子集的经),从而奠定华夏文明的基本性格。

 

事实上,二帝三王的治理秩序,经过了漫长的演化,到周公制礼作乐,才最终形成了一个成熟和定型的版本。所以孔子经常“梦见周公”,“吾从周”,把周礼视为天下治理秩序的典范。《论语》记载子张问十世可知,孔子答曰:“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在孔子看来,三代的治理秩序,其沿革损益已蔚然大观,“郁郁乎文”,是“治理体系”的最佳实践,可以作为百世不易的治理蓝本。

 

那么,三代这个“治理体系”的最佳蓝本,又蕴含了什么样的治世密码呢?下面,我们从“一果、二因、三纵、四祭、五横”等五个方面来考察:

 

一果:以终为始

 

也就是最终所能达成的治理成果或治理水准。在《礼运》中,孔子把二帝三王开创的治理秩序,尽一步区分为大同与小康:尧、舜之治为大同,三王之治为小康。

 

《论语》中亦有记载:“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韶》即舜乐,孔子盛赞其“尽美尽善”,这就是大同。《武》即武王乐,天下乐武王从民伐纣,会合当时之心,然未及制礼作乐以致太平,故云未尽善。未尽善,文德憾而未洽于天下焉,故称为小康。也就是说,天下良善秩序的高级境界是大同,初级境界是小康。

 

大同与小康渐有次第,但为什么都是“王道”秩序?以其皆具有超越性是也。所谓超越性,就是指此世很难达到,不具有现实性。彼岸世界不具有现实性,是超越的,这个很好理解。大同、小康是二帝三王历史上真实达到的治理秩序,又怎么能说超越性呢?因为其是人类文明治理水平的巅峰,后世很难再达到。这就好比一个长跑运动员,其巅峰期有个第一的成绩叫大同,有个第二的成绩叫小康,但终其一生,此后很难再达到这个水准了,因此具有了超越性。所以孔子不需要彼岸世界的设定,以“史”作“经”,超越性自具。

 

大同是公天下,小康是家天下。今人好言“民族国家”,其实还是家天下。盖所谓民族,不过是“家”所代表的血缘秩序的现代形式。我们今天面临的全球化世界,总体上还是一个家天下的世界。三代以下,皆家天下。然而宋儒总是说“三代以下皆是架漏牵补”,何以故?根本的原因,还是王道不纯,小康不达。后世如“文景之治”、“开元盛世”、“仁宗盛治”、“仁宣之治”、“康乾盛世”,皆不过短暂的十年数十年,转瞬即逝,皆难以挽回周家八百年之纲常。

 

由此可见,即便是小康,后世也很难实现,更不用说大同了,此正其超越性的特征。但小康,好歹“跳起来够得着”,较之大同还是更具落地性。孔子深知“大道既隐”,“天下为家”,故鲜言大同,而以小康为后世治理的目标蓝图。

 

小康之治,根据《礼运》的说法,亦只是禹、汤、文、武、成王、周公六君子谨于礼之治,是名“礼治”。我们今天好言“法治”,其实是从西方学来的,其本质是根据“产权规则”来治理社会。但小康之礼治则不同,它是根据“各正性命”之规则来治理社会。因此,礼治是一个整全的提法,而法治则只是一种单一的抓重点的提法。如说“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这是单提,故要强调法治。如说“以人民为中心”,这是全提,故要强调礼治。在根本意义上,法治是礼治的一个子集。以其重要而单提之,这只是一个重点主义的方法而已。故融“法治”与“礼治”之中,当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应有之义。礼治的典范是三代。而三代的最大成就则是周公之制礼作乐。也就是说,周礼是三代小康之治的治理成果,是王道的初级阶段。孔子作《春秋》以立万世法,就是把小康作为后世治理的基本目标蓝图。小康不达,则无以言大同。

 

二因:文明的基因

 

一个文明总有它内在的基因,故能是其所是。中华文明之所以具有突出的连续性,就在于上古圣王所奠定下来的优良基因。程子曰:“管摄天下人心,收宗族厚风俗,使人不忘本,须是明谱系、收世族、立宗子法。”(遗书卷六)盖三代之治以宗法为基,宗法是三代礼制秩序的逻辑起点。

 

从氏族到家族,是人类文明的普遍趋势。但很显然,只有中华文明成功构建出宗族体系,以其有宗法故也。何谓宗?以子继父及其延伸的世系,就构成了“宗”。祖即便去世,但其宗仍在,而继祖继祢的嫡子被称为“宗子”。“宗子”传先祖之重,为先祖正体,故为宗庙主,负责主持祭祀先祖,它与采邑、禄田以及宗族共同财产关联在一起,构建出本于宗族的门内之治。

 

与此同时,宗子以嫡兄的身份统领他的庶兄弟与族人,群弟则尊重、敬重作为先祖之现实体现者的嫡兄,以此实现宗法上的收族。盖兄弟之间的血缘关系越远,就越要通过对越来越远的祖先(从父到祖,再从祖到曾祖、高祖,直到始祖)的祭祀等方式来凝聚,而担负这些不同世数兄弟之间收族任务的就是宗子。以过去先祖之名义收现在之兄弟,使之按照血缘亲疏远近的程度而构成不同的宗法共同体。尽管这些宗法共同体会不断裂变,但依然能够血脉相连,从而实现以宗法为基础的社会化构建。

 

《礼记·大传》云:“上治祖祢,尊尊也。下治子孙,亲亲也。旁治昆弟,合族以食,序以昭缪,别之以礼义,人道竭矣。”亲亲以仁,尊尊以义。故宗法的核心要义,是在亲亲与尊尊的基础上,构建出一个社会最基元的仁义秩序。《周易·说卦》传曰:“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仁义是人之所以为人之道,而其内涵不能是玄虚、空洞的,需要有所着落,故无法离开亲亲、尊尊。先王制礼,由是以尊尊、亲亲为具体规范,“修焉而为教,习焉而成俗”(曾国藩语),将人人纳于礼的轨范之中。

 

也就是说,秩序展开的起点是宗族,展开的向度是宗族成员之间亲疏远近的不同关系样式。每一个人都处在关系网络中的一个与他者发生关系的网格中,或者因为名位不同,或者因为血缘的远近,而有相对于某一个网格为参照点的种种不同定位。正是这种定位形成了一个人在不同情境下的分守,安守自己的分守名位,不相逾越,遂成为这种秩序整体对个人的要求。个体的生命因此在这种宗族的整体秩序中得到安顿,其亲亲的原则在于宗族内部的仁爱与团结,尊尊的原则则强调共同体作为整体生命及其秩序。

 

显而易见,以宗族为秩序构思的起点更接近人类社会与历史的实际,而由此而获得的秩序必然是从社会历史中生长出发的秩序。而近代西方从自然状态下的个人出发而人为建构的抽象秩序,显然只是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特定秩序。

 

三纵:大宗的构建与家、国、天下

 

三代就是本于宗法这个因子,在地理时空上纵向推进,进而型塑出复杂的高度成熟的文明。《礼记·大传》云:“自仁率亲,等而上之至于祖,自义率祖,顺而下之至于祢,是故人道亲亲也。亲亲故尊祖,尊祖故敬宗,敬宗故收族,收族故宗庙严。”这就把上古的部落氏族都转化为宗族。而宗族是一个基元的仁义框架,从这里出发可以生发出复杂的礼乐构建。故《大传》接着说:“宗庙严故重社稷,重社稷故爱百姓,爱百姓故刑罚中,刑罚中故庶民安,庶民安故财用足,财用足故百志成,百志成故礼俗刑,礼俗刑然后乐。”三代的礼乐文明由是而成。

 

这个过程是如何生发的?其核心要点,就是大宗的构建。《礼记·大传》云:“有百世不迁之宗,有五世则迁之宗。”五世则迁,是小宗;百世不迁,即大宗。小宗有四类:父宗、祖宗、曾祖宗、高祖宗,其原则是亲亲,但论亲族之远近,六世而往,则为路人,是故“五世则迁”。如此,就会有许多扁平化的小宗,社会秩序难以再立体化地向上构建。故《白虎通》云:“所谓小宗有四,大宗有一。凡有五宗,人之亲所以备矣。”盖立百世不迁之大宗,以尊尊为原则,以义加之,则亲亲之尽而不散。在小宗亲缘关系竭尽之处,大宗仍然可以发挥其收族功能,故王夫之云“过是则迁,唯统于大宗耳”。

 

显然,小宗并不能通过氏族分支的自然演化而成为大宗,它根源于立法者的创制。无论是氏族社会还是宗族社会,都有基于血缘而产生的亲疏远近的大小族群。但宗族社会的形成,在于因族而立宗,由宗人统率族人,祭祀共同的祖先,族群在宗人的带领下,可以吉凶相及、有无相通、尊卑有分而不乱、亲属有别而不二、贵贱有繁而不间,由于立宗所产生的收族,则可使一宗如出一族、一族如出一家、一家如出一人。

 

经过三代的长期演化,这个构建最终在周公手里成熟定型。周公制礼,“天子建国,诸侯立家”,从而构成一个家、国、天下的层级治理共同体。“王者天下之大宗”,在宗法系统内,天子之宗族是整个天下的大宗,其它宗族皆从之而为小宗,从而收天下之人如一个大宗族,实现“天下如一家”之治理。天子建国而分封诸侯,则诸侯之宗族是一国内的大宗,国内的其它宗族皆从之而为小宗,从而收一国之人如一个大宗族,实现“一国如一家”之治理。诸侯立家而分封卿大夫,则卿大夫之宗族是一家内的大宗,家内的其它宗族皆从之而为小宗,从而收一家之人如一个大宗族,实现“天下皆家”之治理。故这个“家”是以宗族言,而非今人之核心小家庭。今之小家,古谓之户,户户合而为大家,而有家、国、天下。

 

因此,孔子所推崇备至的周礼,毫无疑问是一个本于大宗构建的多层结构的宗法体系。家是一个宗法结构,诸侯国也是一个宗法结构,进而到王朝天子亦是一个大宗法结构。这是一个单一的世界,以宗法为同心圆展开,家国一体。

 

四祭:人神一体的天下秩序

 

三代的礼制,当然不是一个简单的现实性的家国天下层级,它通过祭祀制度的精密安排而通贯天地,从而具备了超越性。《礼记·祭统》曰:“凡治人之道,莫急于礼;礼有五经,莫重于祭。”中国人的传统,根本不需要西人的宗教模式,其超越性的安排内在于祭礼之中。

 

盖宗法的本质,不仅仅是社会的人伦共同体,更重要的是人神共同体。《大传》云:“亲亲故尊祖,尊祖故敬宗,敬宗故收族,收族故宗庙严。”尊祖是亲亲原则的自然展开。祖虽然已经死去,但特定的生者(宗子)仍然构成其继续存在的载体,甚至是其临在形式。由此而获得的先祖与其历代世嫡之间的一体性,便不再是自然人的血缘意义上的一体性,而是作为宗族体现意义上的一体性,是宗族祭祀不绝(香火不断)的保证。从而,每个人都可以在宗族世系之树中找到自己的位置,而且通过宗族共同体的绵延而使自己的生命得以承传。在这种系世意识中,死去了的先人以承受祭祀的鬼神的方式,在其继承者那里继续存在,参与生者的生活,“人神一体”。因此,宗族与宗庙,是现实性与神圣性一体无间的存在。“盛德必百世祀”,“为人子孙者,体此道以守宗庙,宗庙不灭之谓祭祀不绝”。

 

而在家—国—天下的大宗秩序构建中,大夫、士祭先祖于宗庙,诸侯不仅祭宗庙而且祭社稷,天子则在祭宗庙、社稷之外,另有郊天之祭。也就是说,唯天子祭天与上帝(神),他人皆只能祭祖(鬼),而有国与天下者又各自祭其山川社禝,各安其位,礼教秩序由此安立。

 

可以看出,与宗庙相应的是家,与社稷相应的是国,与郊天之祭相应的则是天下。无论是有国还是有天下,均超越了同宗同族的血缘或宗法格局,而另有地域性的政治格局。国非一姓一宗之国,天下更非一国一姓一族之天下,故从家到国再到天下,意味着超越与宗族和社稷相关的庙堂意识,而直抵以天下为指向的苍生意识。由此而形成“多元而一体”的政教格局和天下秩序。

 

五横:三纲规秩与三代之道

 

天下秩序,从纵向上看是家国天下,从横向上则是三纲。近人对三纲多有误解,其实三纲就是把一个文明的整体秩序,细分为三个子秩序,从君臣、父子、夫妇三个方面来进行更细致的秩序刻画。

 

用今天的话语,天下秩序总是被区分为治理秩序(君臣)、宗族秩序(父子)、生产秩序(夫妇)三个方面。“君臣法天”,日为君月为臣,这是以日月来取象和类比。日月以昼夜,生育养长,成而更生,天虽不言,其欲赡足之意可见。圣人制作,见天意之厚于人,故南面而君天下。这就是大宗构建的基本原则,其意在构建一个出色的“君臣以义合”的先进政治团体,以实现天下的良善治理。所以君臣之道,其实就是今天说的政治秩序或治理秩序。

 

“父子法地,取象五行转相生也。”木生火,火生金,金生水,水又生木,亦如父生子,子生孙。父之所生,其子长之;诸父所为,其子皆奉承而续行之。故五行乃孝子忠臣之行。因此父子之道,是类之属,以其转相生故有终始。此即是宗族秩序。今天宗族解体,而弥散为一个松散的生活世界秩序了。

 

“夫妇法人,取象人合阴阳有施化端也。”水火交感,阴阳以设,这就是夫妇象。推阴阳中和之理,以定生养,皆系之于夫妇。当然,人之生,身与食货,皆是阴阳化良。故生产有二:人之生产,物之生产。而人之生产从属于父子,故夫妇一纲,更侧重在物之生产。因此,夫妇之道其实就是今天所说的生产秩序或经济秩序。当然,古代的生产以农业为主,以土地为重,其本身是融合在宗族之中的。经济秩序从宗族秩序中独立出来,是近代以来的事。

 

这三个秩序当然不是割裂的。良善的天下秩序,是王道一贯三,三而一。治理秩序(君臣)、宗族秩序(父子)、生产秩序(夫妇)三位而一体。一体者,中正仁义的礼制秩序是也。

 

这就是周公制作的小康之治最为典范的“治理体系”。虽然,在现实上周公制作是使天下由周之一族之人共治,此之谓以一家之私处天下,但同时又内蕴着一种“以天下为家”的崇高理想,此一理想超越了私天下,即“家天下”之制,以见一“公天下”之理想,亦可谓藏天下大公于“家天下”之中。周之分封因此而成为合天下之私以成天下之公的一种最佳实践。

 

因此,在孔子看来,三代之礼法固然可以随时而兴立,并也必然随时而衰废,然而三代之道却可以超出三代之法,而成为后世政教社会建设的参照性的尺度与原则。此即是孔子删史为经的要义所在。

 

 

责任编辑:近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