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风】走入歧途的旅游经济
栏目:演讲访谈
发布时间:2012-05-10 08:00:00
|
姚中秋
作者简介:姚中秋,笔名秋风,男,西元一九六六年生,陕西人士。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曾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高研院教授、山东大学儒学高等研究院教授。著有《华夏治理秩序史》卷一、卷二《重新发现儒家》《国史纲目》《儒家宪政主义传统》《嵌入文明:中国自由主义之省思》《为儒家鼓与呼》《论语大义浅说》《尧舜之道:中国文明的诞生》《孝经大义》等,译有《哈耶克传》等,主持编译《奥地利学派译丛》等。
|
走入歧途的旅游经济
来源: 北京晨报(北京) 2012-05-03
记者:周怀宗
每每一到法定节假日,各地旅游景点门票价格便竞相攀升,不少网友表示,放假在国内旅游还不如去国外便宜;更多网友希望门票价格能够降低点儿。
对此,著名学者秋风说:“这是一种文化畸形的表现,也是对旅游经济的认识偏差,真正的旅游经济,不是卖门票产生的,而是围绕资源而产生的服务领域,靠卖门票,其实是在变卖资源。”
畸形的文化产业
北京晨报(微博):近年来,各地都在推动旅游经济的发展,各种自然人文景点票价不断上涨。对此,您怎么看?
秋风:这是对旅游经济的一种认识偏差,并不是卖门票就等于旅游经济。其一,公共资源本身不该收费,因为它不是某一个人的、某一个地方的,也不是某一个部门的,任何人和机构没有权利收费。其二,既然是经营,总要有商品,有真正的付出,自然资源是天然生成的,文化景观是前人的遗迹,那么经营者付出了什么呢?收门票就等于把这些原本就有的公共资源当作商品来卖,显然是错误的。
北京晨报:是什么原因让收门票成为一种定势呢?
秋风:首先是对旅游经济认识的错误,其次是对公共资源认识的错误。很多地方把公共资源圈起来收门票,其实是把它当作了私有财产,别人不能看,看就要收费。
真正的旅游经济
北京晨报:那么,旅游经济的概念是错误的吗?
秋风:那倒也不是,旅游经济本身没有错,是人们理解错了。把公共资源当作私有商品、收门票赚钱,恰恰不是旅游经济,而是变卖资源。
北京晨报:真正的旅游经济是什么样的?
秋风:真正的旅游经济,是在门票之外,通过商业的方式在服务领域产生,是围绕公共资源发展出来的服务业。一个人去旅游,总不可能看完了就飞走,他需要交通、饮食、住宿等诸多方面的服务,此外还有各种纪念品等,这些都是公共资源衍生出来的领域,发展这些领域才是真正的旅游经济。
北京晨报:为什么时常有人抱怨景点门票高而服务差呢?
秋风:还是观念错误,经营者不肯提高服务质量,人们不愿意常去,就只好把主意放在门票上,结果门票越来越高,最终形成恶性循环。
税收承担公共资源费用
北京晨报:我们知道,许多公共资源的维护可能需要一定的费用,不收门票让其如何维护呢?
秋风:公共资源的开发、维护确实会产生费用,这些费用从哪里来呢?不是从旅客身上获取,而是由税收来支出,国民交的税里面,本身就含有公共文化服务的部分。
北京晨报:如果用税收支持是否也需要收回投入呢?
秋风:不能,税收本来就是公共的,也本来就应该用于公共服务。它是不能要求回报的,更不能拿它当本钱用来赚钱。如果税收的投入需要回收,甚至回报,等于把向老百姓征税当成做生意,这是不对的。如果税收要回收,那么是不是回收之后返还给纳税人呢?如果要营利,是不是也要给纳税人分红?显然没有,也不能。
公共资源慎重商业开发
北京晨报:现在有一些景点承包给私人经营,让商人去开发,是否合适?
秋风:当然不合适。首先,没有谁有权利把公共资源出租,因为它是公共的,是国民所有的,不是哪个地方的,也不是哪个部门的,不管是谁都不能拿它获利或承包给他人,收租金自然也是不可以的。其次,公共资源本身不能用来营利,采取商业方式本身就有问题,公共服务不能作为商业产品。
北京晨报:是否可以认为自然景点不能由企业开发?
秋风:即便有企业愿意开发,作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部分可以,但是不能要求经济回报。现在一些地方把景点的经营权让渡给公司,不管它是什么公司,是上市还是不上市,都是不对的,因为公共资源的经营权本身不存在,这些公司自然也不能卖门票。
控制客流很荒唐
北京晨报:有不少地方称收高价门票是为了控制客流,门票是否可以作为控制客流、保护公共资源的方式?
秋风:这更荒唐。不可否认,过量的客流确实可能会给一些公共资源带来伤害,甚至是毁灭。但是控制客流的方式很多,比如登记制度、排队制度等,比如一个景点每天只能接受5000人,那就登记排队好了,先来先得,后来的等明天。世界上有很多地方都实行这种方式,早有成功的经验,根本用不着用收费这种办法。
北京晨报:收费的问题在哪里?
秋风:公共资源,自然是所有国民都可以接近、了解、欣赏,如果为了保护公共资源的完整性和可持续存在,通过轮流、排队等方法控制客流量是可以的,但是收费,意味着没有钱的人根本就没有机会接近,等于把一部分人的权利给剥夺了,这当然是错误的。
重新认识公共资源
北京晨报:对于今天我们景点管理的问题,应该如何解决?
秋风:第一,要树立文化和自然遗产公共所有的概念,这个公共的程度很高,是国民所有,甚至可以在更大的范围中去看,不能把它地方化、部门化甚至是公司化。既然是公共资源,自然应该让公众无偿地享有接触、了解的权利。其二,国民接触公共资源需要的一些辅助性工作,应该由政府承担,其费用来自于税收。如前所言,国民交的税里面本身含有这一部分。
北京晨报:如果税收无法承担呢?
秋风:如果费用紧张,可以暂缓开发,可以有步骤地进行,但不能因此而收费,更不能因此而承包给私人企业。
公共资源涉及国民精神
北京晨报:为什么对公共资源要如此严格?
秋风:这些自然和文化的资源最终体现的是一个国家的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精神,不是一般性的产品,它涉及国民精神的养成。所以应该让所有国民以最便利的方式接近它,最基础的当然是免费,不能让人因为没钱而无法接近。所以,对公共资源的管理应该慎之又慎,最不该的,就是把它当作商品来开发。
北京晨报:那又如何发展旅游经济呢?
秋风:还是需要加强周边服务业的开发程度,经营不能拿公共资源当商品,但是可以发展服务业、周边衍生产品,让人们愿意去旅游,并感觉到舒服,这时经济发展自然就提高了,这也是旅游经济应有的本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