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三传通读入门之隐公元年(5)
作者:三纯斋主人
来源:“三纯斋”微信公众号
时间:孔子二五七五年岁次甲辰五月初二日壬寅
耶稣2024年6月7日
[春秋]秋,七月,天王使宰咺(xuān或xuǎn)来归惠公仲子之赗(fèng)。
天王,是对周王的尊称。此处的天王,就是周平王。使,即派出使者。宰咺,是对这位使者的称呼。“咺”是名,官职为“宰”。归,通“馈”,是赠送的意思。惠公,前面说了是鲁国的上一任国君、鲁隐公的爸爸鲁惠公。但仲子是谁,出现了争议,这个后面再细说。赗,是葬礼时用来陪葬助祭的车马等物品。《春秋》这条记录意思说,鲁隐公元年秋天,七月,周天子派宰咺作为使者,给鲁国送来了作为鲁惠公和仲子助葬品的“赗”。
这在今天看来很让人费解,《春秋》只有两万多字要记录二百四十多年的历史,家国大事哪件不重要了,为何把这件今天看起来没什么用的事郑重其实的记载下来?但后面就会看到,《春秋》很重要的一项内容就是关于周天子、诸侯甚至诸侯夫人的葬礼记录。当然,这条记录的特殊性不在于记录了此事,更重要的是,它有其他的微言大义。
《左传》对这条记录的解释如下:
缓,且子氏未薨,故名。天子七月而葬,同轨毕至;诸侯五月,同盟至;大夫三月,同位至;士逾月,外姻至。赠死不及尸,吊生不及哀,豫凶事,非礼也。
“缓”,即周王室这件事情做的迟了,迟了就意味着失礼;“子氏未薨”,意思说《春秋》经里提到的这位“仲子”此时尚未去世;“故名”,则是对《春秋》此处特意记录“宰咺”的名“晅”的解释。后面看《春秋》类似记录就知道,对于王室使者,一般都是尊称其职位而不称名,直接称名在当时往往有贬斥之意。所以这条记录里,作为周王室使者的宰咺其名被直接记录下来,意味着《春秋》经里对宰晅——更准确说,其实是对使者宰晅所代表的王室——做的这件事有不满之意。
但这个“缓”,实际上只是针对“归惠公之赗”而言。为什么说针对鲁惠公的葬礼来说,周王室这件事做的迟了呢?《左传》对此做了解释,“天子七月而葬,同轨毕至;诸侯五月,同盟至;大夫三月,同位至;士逾月,外姻至。”意思说按照礼节,周天子去世以后停灵七个月才下葬,这段时间里服从天子的诸侯都要参加葬礼;诸侯去世停灵五个月后下葬,跟这个国家是同盟国的其他诸侯都要参加葬礼;大夫去世了停灵三个月后下葬,跟死者地位相同的都要来参加葬礼;一般的士去世了,停灵一个月以后下葬,逝者的姻亲要来参加葬礼。所以,既然《春秋》一开始就说了“元年春,王正月”,按前面对改元的解释,此时已经是鲁惠公去世第二年了,周王室“归惠公之赗”的时候已经是鲁隐公元年的“秋,七月”了,无论怎么算,距离鲁惠公去世都超过“诸侯五月”的时限了,所以就鲁惠公葬礼相关事宜而言,周王室这件事确实迟了,失礼了。
但是,《春秋》里记载的很明确,周王室这次是“归惠公仲子之赗”,同时给两个人送助葬品的。按照《左传》此处的说法,就“归仲子之赗”而言,这件事又做的太早了——为什么呢,因为前面《左传》记载说“宋武公生仲子,仲子生而有文在其手,曰:‘为鲁夫人’,故仲子归于我。”所以《左传》认为《春秋》这条“归惠公仲子之赗”记录里提到的仲子,就是鲁惠公的夫人、鲁桓公的母亲仲子。所以此处《左传》特意强调了一下“子氏未薨”——仲子还没有死啊,人都没死呢,你送这助葬品啥意思?咒人家早死啊?除非两家有仇,正常人家谁能干出这种事啊!
所以《左传》对此评论说“赠死不及尸,吊生不及哀,豫凶事,非礼也。”豫,通“预”,就是“预先”的意思。意思说周王室使者来的时间实在不对,向死者鲁惠公赠送助葬品、向生者鲁隐公表达吊唁哀悼,都没有赶在合理的时间内,而且还向尚在世的仲子送了助葬品,这是非常不吉利的。总而言之,王室这一系列行为都不符合礼仪。
该早来的不早来,来晚了;不该提前送的偏偏提前送,来早了——周王室在这件事情上做的确实让人觉得没法说,失礼的不是一点点。周礼周礼,周王室应该是认真贯彻执行周礼的表率,怎么能这么做呢?——除非周王室这么做是故意想恶心鲁国。
既然周王室失礼了,鲁国当然要表达一下不满了,但由于周王室属于上级,这种不满又不能直接表现出来,怎么办呢?后人解读这段话的时候认为孔子很巧妙的用了一个手段,奥妙就在“宰咺”二字。前面说了,直接称名是不礼貌的行为,《春秋》直接称呼人名,一般都是隐含着批评的意思,所以《左传》在这条记录里一开始就解释说“缓,且子氏未薨,故名”——强调《春秋》之所以直接称呼使者的名“咺”,就是批评周王室失礼。
孔子一直推崇的周礼,说白了是当时社会规范运转的法则,作为这套法则运行表率的王室,都严重不遵守法则,那么天下谁还遵守这套法则?从这个角度而言,这件事带来的影响确实非常大,当然值得记载一下。
但《榖梁传》有不同看法:
母以子氏,仲子者何?惠公之母,孝公之妾也。礼,赗人之母则可,赗人之妾则不可。君子以其可辞。受之,其志不及事也。赗者何也?乘马曰赗,衣衾曰襚,贝玉曰含,钱财曰赙。
《榖梁传》认为《春秋》这条记录里的“仲子”并不是鲁惠公那位娶自宋国的妻子仲子,而是鲁惠公的母亲、鲁孝公的妾——那就是鲁隐公的奶奶辈人士了。按周礼,给别人的母亲送“赗”是可以的,给别人的妾室送“赗”则是不可以的。所以君子认为这是可以推辞掉的——因为仲子是鲁孝公妾。但鲁国还是“受之,其志不及事也”——“受之”,即接受了。“志”,是记载下来。“不及事”,表示“来晚了”。如果仲子真的如《榖梁传》而言是鲁惠公的母亲鲁孝公的妾,那得确定一下老太太啥时候去世的,若去世已经好几年了,这时候来给她送赗那确实太迟了。
《榖梁传》在这里特意还解释了几个专有称谓的含义。“乘马曰赗,衣衾曰襚,贝玉曰含,钱财曰赙”,送给死者的车马叫做“赗”,衣被叫做“襚”,珠玉宝贝叫做“含”,钱财叫做“赙”——古汉语里有很多专有名词,指称对象是非常精准的。
《公羊传》的观点又有不同:
宰者何?官也。咺者何?名也。曷为以官氏?宰士也。惠公者何?隐之考也。仲子者何?桓之母也。何以不称夫人?桓未君也。赗者何?丧事有赗。赗者,盖以马以乘马束帛。车马曰赗,货财曰赙,衣被曰襚。桓未君,则诸侯曷为来赗之?隐为桓立,故以桓母之丧告于诸侯。然则何言尔?成公意也。其言来何?不及事也。其言惠公仲子何?兼之,兼之非礼也。何以不言及仲子?仲子微也。
按《公羊传》的说法,这里的仲子,是鲁桓公的母亲,而且确实这时候已经去世了。虽然鲁桓公这时候还不是国君,但周天子之所以也按照国君母亲丧事的礼节来对待仲子的丧事,是因为鲁隐公代替鲁桓公摄政,也代替鲁桓公把仲子去世一事讣告周王室和诸侯了,这意味着鲁隐公承认仲子是国君母亲的身份——如果真是《榖梁传》记载的这样,仲子确实这个时候去世了,那周王室给送赗就合情合理了。正常情况下,诸侯有丧事都要给王室和盟国告知的,然后对方才会按礼节派人参加丧礼。所以,这里我还是比较认可《公羊传》和《榖梁传》的观点,这个被赠赗的“仲子”,确实是一位已经逝世的人。至于是《榖梁传》认为的鲁惠公的母亲鲁孝公的妾那位仲子呢,还是《左传》和《公羊传》认为的就是鲁桓公的母亲仲子,扑朔迷离,我也没法判断——从后世对仲子的身份之争上,我们也不得不承认一点:身份实名制,太重要了!
《公羊传》对这件事其他细节上还有不同于《左传》和《榖梁传》的观点。例如《公羊传》认为之所以强调宰咺的名字,是因为他职位就是个宰士——这个职位较之诸侯太低了,所以作为使者来鲁国办理此事是不合适的,是失礼的,因此这里就直接称呼他名字了,以示批评。《春秋》之所以记载这件事,是为了成全鲁隐公的心意——意思说鲁隐公以诸侯母亲丧礼待仲子,隐含的意思就是把鲁桓公当国君看待的。之所以《春秋》 用“来”字,是为了表明王室来晚了。同时说“惠公仲子”,是王室把本来应该分开办的两件事合在一起办了,虽然省事,但是不合礼仪。而没有说“惠公及仲子”,是因为仲子的地位(较之鲁惠公)卑微。
我相信孔夫子修《春秋》惜字如金,不会无缘无故记载此事,肯定有他的想法,但是到底是三传哪个解释得才对,不好说了。
另外补充一点,为何《左传》说“天子七月而葬,同轨毕至”,我解释“同轨”就是代指服从天子的诸侯。同轨,好理解,即我们后来说的“车同轨”,这件事最有名的就是秦始皇的“车同轨、书同文、统一度量衡”。车同轨,不仅仅是一种形式上的统一,更重要的表示大家对统一标准的认可,这种标准,既是一种制度或者文化,更是政治理念和行为规范,重大。我记得二十多年前我去山西玩,在阎锡山家乡附近,还看到了窄轨火车道,据说当年蒋介石想修铁路到山西,本来要求用南京政府定的轨道标准,但阎锡山故意提前动手,山西自己制定了较窄的轨道标准并修了铁路,导致执行南京标准的火车没法在山西的铁道上跑——所以阎锡山是军阀,军阀的意思就是实质上是独立的小王国,不完全服从中央的统一管理。车同轨的重要意义就在于此,这也是为何我认为“同轨毕至”就是指代服从周王室统一管理的诸侯的原因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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