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三传通读入门之桓公三年
作者:三纯斋主人
来源:“三纯斋”微信公众号
时间:孔子二五七五年岁次甲辰五月廿四日甲子
耶稣2024年6月29日
[春秋]三年春,正月,公会齐侯于嬴。
夏,齐侯、卫侯胥命于蒲。
六月,公会杞(纪)侯于郕(盛)。
秋,七月,壬辰,朔,日有食之,既。
公子翚如齐逆女。
九月,齐侯送姜氏于讙。
公会齐侯于讙。
夫人姜氏至自齐。
冬,齐侯使其弟年来聘。
有年。
鲁桓公三年,公元前709年。
春季,《春秋》只有一条记录,“三年,春,正月,公会齐侯于嬴。”嬴,在今天的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西。不过这条记录有一处稍微异常,是“正月”而非“王正月”,具体原因在鲁桓公元年解释“桓无王”时已探讨过,此处不再赘述。
这条记录《榖梁传》和《公羊传》都没有关注。《左传》对春季的事情记录如下:
三年春,曲沃武公伐翼,次于陉庭,韩万御戎,梁弘为右,逐翼侯于汾隰(xí),骖(cān)絓(guà)而止。夜获之,及栾共叔。
会于嬴,成昏于齐也。
第一段依然是曲沃代翼。曲沃武公,是曲沃庄伯的儿子,是此时曲沃一系最高首领。次,是驻扎停留的意思。鲁庄公三年,《左传》专门解释说“凡师,一宿为舍,再宿为信,过信为次。”说明这次曲沃一系的军队在陉庭驻军好几天。韩万,杜预注释说是曲沃庄伯的弟弟,其采邑在韩(注:就是今天的陕西韩城和山西河津一带),后人因而以韩为氏,后来韩、赵、魏三家分晋的韩,即是他的后代。梁弘,是与他并肩作战的另一位将领。
这里解释下当时战车的配置。春秋时一辆战车一般是驾两匹或四匹马。四匹驾马中间的两匹称“两服”,用缚在衡上的轭驾在车辕两侧。左右的两匹称“两骖”,以皮条系在车前,合称为“驷”——即所谓“驷马难追”的“驷”。每辆战车标配是车上三名甲士,尊者居左执弓箭负责远射,是一车之首,称“车左”,又称“甲首”。右方一人执戈矛负责消灭近身敌人,称“车右”,又称“参乘”。御者居中,一般只随身佩带短剑一类兵器以备紧急时刻防御。除车上三名甲士外,每辆战车还配有固定数目的步兵,这些步兵和每辆战车编在一起,再加上相应的后勤车辆与徒役,便构成当时军队的一个基本编制单位,称为一乘(shèng)。所以当时里常常以“千乘之国”来指代军力强大的国家。国君所乘战车称为“戎车”,配置跟这个基本相同。“韩万御戎,梁弘为右”,可以得知这辆战车上三人,曲沃武公居左执弓,韩万居中负责御车,梁弘为车右。从曲沃武公亲临一线追杀晋哀侯未竟,看得出曲沃一脉对这一战志在必得。
汾隰,字面意思是指汾河边上,具体是今天西洪洞县以南、襄汾县以北汾水两岸地区。絓,是绊住、挂住的意思。栾共叔,是栾宾的儿子,有说他名成,谥号共,所以史书也称栾共子,他是晋国中央政权的拥护者,和父亲分属不同阵营。
第一段意思说,鲁桓公三年,曲沃武公率军攻打晋国中央政权,军队驻扎在了陉庭(双方开战),韩万给曲沃武公驾车,梁弘为车右。一直追杀晋哀侯到汾隰,追逐中曲沃武公战车的马匹挂住了树木而被迫停下来。晚上,抓获了晋哀侯,并俘虏了大夫栾共叔。
后面的事《左传》此处没有多记载,但据《国语·晋语》记载,曲沃武公曾试图劝降栾共叔,被拒绝,并力战而死——确实是个忠义之人。
第二段记录,是对鲁桓公会见齐僖公的记录做了注解。昏,就是婚。据说上古时候男女双方的婚姻往往不是自愿的,大多数是抢婚而成,既然要抢,只有在黑夜里进行,所以“昏”又引申为“结婚”的意思,后来古人娶亲就经常是在黄昏时举行。成昏,在这里应该类似我们今天说的订婚。这次双方会面,是为了鲁桓公与齐国结成婚姻关系。
这桩婚事的女主人公,此处没有介绍。她是齐僖公的女儿,后世称为文姜。但这桩婚事从一开始就被人鄙视。杜预就认为之所以《春秋》此处特意记录了这么一笔,是因为“公不由媒介,自与齐侯会而成昏,非礼也。”意思这次是鲁桓公上赶着巴结齐国,连媒人都顾不上要了,根本不符合礼数。
所以也可以推测出,这次会面和双方结亲,大概率是鲁桓公主动提出来的,急切到连媒人都省略了。在当时男女双方结亲是非常看重媒人。《诗经·氓》里的女主人公就说“匪我愆期,子无良媒”,意思说不是我看不上你啊,只怪你没有按照礼法让媒人来提亲。一个普通民间女子尚且如此重视礼法,国君怎么可能反而不在意呢?鲁桓公完全可以而且也应该先派个大夫去齐国提亲,按常规流程一步一步往前推进。但很奇怪,作为周公后人的鲁国,把能省略的环节基本都省略了——只能说鲁桓公太迫切想结成这桩婚姻了。之所以如此迫切,你要说因为爱情,谁都不信,因为理论上讲鲁桓公跟文姜此前彼此面都没有见过,怎么可能有爱情?不要说一见钟情,连见色起意的可能性都无限趋近于零。唯一的解释,就是利益,是鲁桓公迫切需要这场婚姻来实现他的利益诉求。
鲁桓公迫切希望通过这桩婚姻得到什么?答案很明显:这次婚姻关系的确立,对于鲁桓公来说,意味着齐国给他做了背书,这对弑君即位的他而言,是求之不得的事情。
这桩婚姻,使鲁国和齐国之间的关系更加亲近,标志着鲁国国君婚礼对象有了新的选择,也意味着鲁国和宋国在通婚一事上渐行渐远——因为此前鲁孝公和鲁惠公的夫人,都是宋国女子。在当时,之所以人们能习惯用“舅姑”来代指公婆,显然是连续几代结亲才会形成这样的结果。
但奇怪的是,齐僖公居然也并未对鲁桓公在此过程中做出来的失礼行为表示出任何的不满,从后续事态的发展来看,双方很快达成一致,并迅速推进了这桩婚姻成为事实。有理由相信,齐僖公也有拉拢鲁桓公结好鲁国的考虑,但是,是不是还有什么其他暂时不知道的原因,促成了齐僖公决定迅速把这个女儿嫁出去呢?从后面的记录看,还真有可能。
总之,对齐鲁双方而言,这就是一桩赤裸裸的政治婚姻,是皆大欢喜的利益交换。但这桩政治婚姻的结局并不美好,鲁桓公只想着给自己拉一座大靠山,但他万万想不到文姜不仅给他戴了一顶绿油油的帽子,而且最终会要了他的命,让他身死异国。
夏季,《春秋》记录了两件事。第一件,是“夏,齐侯、卫侯胥命于蒲。”胥命,杜预注释说,“申约,言以相命而不歃血也。”意思说,诸侯见面,就某些事情达成一致约定,但不举行正式盟誓仪式。蒲,在今天的河南长垣县。
《公羊传》还是抠字眼:
胥命者何?相命也。何言乎相命?近正也。此其为近正奈何?古者不盟,结言而退。
胥命是啥意思啊?就是“相命”。相命为何要记载?因为这个行为是很近似于正礼了。为什么这么说呢?古代就是这样不举行盟誓,大家说好了就散了啊(注:退,类似于散场、结束的意思。说明古人很重诺,“诰誓不及五帝,盟诅不及三王”就是这样的场景吧)。
《榖梁传》也是解释字词:
胥之为言,犹相也。相命而信谕,谨言而退,以是为近古也。是必一人先。其以相言之何也?不以齐侯命卫侯也。
“胥”,就是“相”的意思。相互之间以诚信相待,慎重约定后结束会见,这种作风很有点古人的风范。这种方式一定是有一方先提出倡议的。为何《春秋》这里说“相”(注:其实《春秋》这里说的是“胥命”),是为了不让人觉得是齐僖公命令卫宣公——言下之意似乎这次会谈实际上是齐僖公强势,给卫宣公下了命令。
第二件事,《左传》和《榖梁传》在引用《春秋》的时候都作“六月,公会杞侯于郕。”《公羊传》则是“六月,公会纪侯于盛。”不过《公羊传》和《榖梁传》都未关注这条记录。
《左传》夏季的记录如下:
夏,齐侯、卫侯胥命于蒲,不盟也。
公会杞侯于郕,杞求成也。
第一段说,夏季齐僖公和卫宣公在蒲见面,口头就某些事达成一致,但没举行正式盟誓。
虽然三传都未说这次齐僖公和卫宣公谈的什么,但基本可以分析出来大致内容。前面说过,卫国西边是晋国,然后顺时针北边是齐国,东边是曹国,南边是郑国——卫被晋、齐、曹、郑四国围的死死的。如果齐国和郑国要联手攻打卫国,刚好形成南北夹击之势。结合郑庄公此前的所作所为,大概率是卫宣公招架不住来自郑国的压力了,于是主动向齐国示好,毕竟此前齐国和卫国之间没有公开的冲突,如果能安抚好齐国,一方面可以缓解来自北方的压力,另一方面,也许卫宣公还想通过齐僖公,向郑国传递求和的信号,亦未可知。
第二段意思是,鲁桓公与杞侯在郕会面,是因为杞国向鲁国求和好。
去年杞侯来朝鲁,不敬,惹怒鲁桓公导致鲁国攻入杞国。所以此时杞国示弱,主动求和了。
秋季,《春秋》记录虽多,但概括起来是两件大事,第一件,是一次日食记录,“秋,七月,壬辰,朔,日有食之,既。”这是《春秋》第二次日食记录。跟鲁隐公三年《春秋》的“春,王二月,己巳,日有食之”相比,有两个显著变化。一是明确记载了这天是“朔”,即七月初一;二是多了一个字“既”。
《公羊传》对这次日食解读说:
既者何?尽也。
既,是全部的意思。这次日食,太阳全部被遮蔽住了——用今天的话说,这是一次日全食。反之可以推测鲁隐公三年那次应该不是日全食。
《榖梁传》的关注点也在这个“既”:
言日言朔,食正朔也。既者,尽也,有继之辞。
《春秋》既写明了日期又特意注明是朔日,是因为那天正好是初一(符合标准的日食出现时间)。既,是尽的意思,有还会继续之意——我理解这里强调“有继之辞”,大概意思是说“虽尽但又重新开始”的意思,类似于物极必反。
秋季,《春秋》记录的第二件事是鲁桓公大婚,相关记录一共有四条。第一条是“公子翚如齐逆女。”显然由于在鲁桓公上位过程中出了大力,公子翚成为鲁桓公最信任的人之一,因此把这个重要的差事交给他。而且,《春秋》在这里还有一个小变化,之前所有涉及公子翚的记录,都直接是“翚如何如何”,按此前三传的解读,那是表示夫子对此人的贬斥。但是,此处变了,是“公子翚”,这是对他的标准称谓。说明什么呢?《左传》解释了一下:
秋,公子翚如齐逆女。修先君之好。故曰“公子”。
其实我觉得谈不上什么“修先君之好”,因为此前鲁桓公已经跟齐僖公为宋国华父督作乱之事一起分过赃了,这交情比鲁隐公和齐僖公的交情要更亲密无间。之所以《春秋》对公子翚的称谓发生变化,更大原因是在鲁桓公时代,公子翚的行为是符合公子身份的,所以没有必要贬斥人家了。
但“公子翚如齐逆女”这个情形,看《春秋》的字面记录,跟当年的纪裂繻来鲁国迎亲的情形一模一样。按《公羊传》和《榖梁传》的观点,当年纪国做的不对,那如今鲁国做的也不对。所以《公羊传》虽然没评价,但是《榖梁传》就说了:
逆女,亲者也。使大夫,非正也。
迎亲,应该新郎亲自去。派大夫作为使者去,不对。
不对就不对吧,反正已经这样了,而且也是有先例的,看来当时人们也不是很在乎这个环节的礼数了。
迎亲使者到来之后,齐国就得送姑娘出嫁了。《春秋》关于鲁桓公大婚第二条记录说“九月,齐侯送姜氏于讙。”姜氏,即鲁桓公的准夫人、齐僖公的女儿,后世称其为“文姜”。讙,在今天的山东省肥城市西南、宁阳县西北一带。能把女儿送到了属于鲁国的地面,似乎齐僖公很舍不得这个女儿——但是,三传可不这么认为。《公羊传》解读说:
何以书?讥。何讥尔?诸侯越竟送女,非礼也。此入国矣,何以不称夫人?自我言齐,父母之于子,虽为邻国夫人,犹曰吾姜氏。
《春秋》为何特意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写了“齐侯送姜氏于讙”?是表示讥讽。讥讽什么呢?讥讽他作为诸侯居然送女儿一直送过了国境,这不符合礼数。姜氏这时候已经进入鲁国境内了,为何还没有称她为“夫人”?因为《春秋》这条记录,是我们站在齐国人的角度说的。对父母而言,女儿即使嫁给邻国国君做了夫人,依然是我们的姜家闺女。
齐僖公越境送女不符合礼数,那礼数应该是怎么样的?《榖梁传》解释了一下:
礼,送女,父不下堂,母不出祭门,诸母兄弟不出阙门。父戒之曰:“谨慎从尔舅之言!”母戒之曰:“谨慎从尔姑之言!”诸母般,申之曰:“谨慎从尔父母之言!”送女逾竟,非礼也。
堂应该为宗庙之堂,祭门也就是宗庙之门,阙门是宗庙大门两侧标示地位尊崇的高层建筑物。女孩出嫁前要到祖庙祭祖,送别的时候父母兄弟各遵从礼数,该分别就分别,不能没完没了。舅姑,就是公婆。母是嫡母,诸母就是庶母。般,通鞶(pán),本意是古代佩玉的皮带,又指系在鞶带上盛物的小囊,类似荷包。这里做动词,指庶母们给女孩子系上荷包做临别礼物意思。
《榖梁传》这段话意思说,按照礼数,送女儿出嫁,父亲不下堂,母亲不出祭门,同父的兄弟不出阙门。临别时父亲会叮嘱她:“出嫁以后要谨慎地听从你公公的话!”母亲会教诲她:“要谨慎地听从你婆婆的话!”庶母们会送上小荷包作为礼物,再次叮嘱她说:“要牢记你父母叮嘱你的话!”齐侯这次居然送女越境了,真是不合礼数!
《左传》也是特意解释了一下为何认为齐僖公非礼:
齐侯送姜氏于讙,非礼也。凡公女嫁于敌国,姊妹则上卿送之,以礼于先君,公子则下卿送之。于大国,虽公子亦上卿送之。于天子,则诸卿皆行,公不自送。于小国,则上大夫送之。
敌国的敌,不是敌人,而是匹敌、地位对等的意思。齐僖公把姜氏一直送到了讙,这不合礼数。正常情况下,诸侯的女儿出嫁到地位对等的国家,如果是国君的姊妹就由上卿负责护送,以表示对先君的尊重;如果是国君的女儿(注:公子,即女公子意),就由下卿负责护送。出嫁到大国,即使是国君的女儿,也是由上卿负责护送(以表示对夫家的重视)。如果出嫁给周天子,上卿和下卿都跟随护送,但国君不用去送;出嫁到小国,上大夫护送就可以了。
即使是嫁给周天子,按礼数齐僖公都不用护送,何况不过是嫁给了鲁桓公,齐僖公居然一直送国境了,简直太不符合礼数了!
岳父大人不顾礼数束缚,都把女儿送过境了,新郎官还不赶紧表现一下?于是鲁桓公也亲自来讙迎接,《春秋》对鲁桓公大婚第三条记录是“公会齐侯于讙。”《左传》和《公羊传》没关注,《榖梁传》则害怕读者延续前面对齐僖公的看法,赶紧强调一下二者的区别:
无讥乎?曰为礼也。齐侯来也,公之逆而会之可也。
《春秋》特意记载说鲁桓公也跑去讙,是不是没有讥讽鲁桓公?回答说,(鲁桓公这样做)是符合礼数的。齐侯来鲁国了,鲁国国君去迎接并与之见面是可以的(注:言下之意,此处可以不考虑有没有迎亲这回事)。
两位国君这次见面,于公,是修两国之好,于私,是成翁婿之谊。齐僖公再舍不得这个宝贝女儿,到这个时候也该交接给鲁桓公了。《春秋》对于鲁桓公大婚的第四条记录是“夫人姜氏至自齐。”看得出《春秋》明显有了变化,一个是记录者的身份口吻变回了鲁国人;二是对姜氏的称谓变了,称为“夫人”,言下之意此时此刻开始,姜氏的身份发生了质的转变,正式从齐女姜氏变为鲁夫人姜氏了。
鲁桓公与齐僖公会面之后的事情,《左传》没有再多费笔墨。鲁桓公接到姜氏以后,《公羊传》关注到一点变化:
翚何以不致?得见乎公矣!
(夏天就派去迎亲的)公子翚怎么没记录他去哪了?(自然是跟着齐国送亲的队伍回来了)见到鲁桓公了啊!
《榖梁传》也注意到《春秋》此处再没提公子翚,于是也作了解读:
其不言翚之以来何也?公亲受之于齐侯也。子贡曰:“冕而亲迎,不已重乎?”孔子曰:“合二姓之好,以继万世之后,何谓已重乎?”
“其不言翚之以来何也?公亲受之于齐侯也”也是解释《春秋》经记录人物的取舍原则。有地位尊贵者的时候,正常情况下只举出地位最尊贵者即可代表所有人。冕,这里指君主戴的帽子,代指君主。后来唐诗里有“万国衣冠拜冕旒”,也是指各国使者拜见大唐皇帝,与这里子贡的话是同一个修辞手法。我觉得“合二姓之好,继万世之后”可以作为结婚时候的对联。
这段意思说,《春秋》这里怎么没有说公子翚跟着来?因为是鲁桓公亲自从齐僖公那里把新娘接走了。子贡评价此事说:“君主亲自去迎亲,这是不是太(看重这件事以至于做得有点)过分了?”孔子说:“两个不同姓的家族通婚,此后能延续子孙万代,这么意义重大的事情怎么能(因为君主亲自去迎接就)说过分了呢?”。
文姜终于嫁到了鲁国,正式成为了鲁桓公的夫人。她也是历史上大名鼎鼎的美女,而且非常有政治能力——当然,能力也看用在哪方面,总之,人真的很复杂,想全面客观评价一个人,很难,何况是三千年前的一位身份、背景都很复杂的美女。
冬季,《春秋》有两条记录。第一条记录是“冬,齐侯使其弟年来聘。”但《公羊传》和《榖梁传》对公子年再次来访一事没关注。
冬季《春秋》第二条记录,就两个字“有年。”这里的有年,不是接着上一条记录说“有个人叫年”,《榖梁传》特意解释了一下:
五谷皆熟,为有年也。
这一年庄稼收成很好(而且无水旱刀兵之灾),所以称为“有年”。
《公羊传》也解释了一下:
有年,何以书?以喜书也。大有年,何以书?亦以喜书也。此其曰有年何?仅有年也。彼其曰大有年何?大丰年也。仅有年亦足以当喜乎?恃有年也。
为何要记载“有年”?因为表示高兴。有大的收成为何记载?也是表示高兴所以记载。这里说“有年”是什么意思?只是说收成很好。如果有记录说“大有年”表示什么呢?表示是大大的丰收年。仅仅因为收成好就值得这么高兴吗?就是因为有这好收成而高兴。
为何鲁国这次有收成会如此高兴,我猜此前鲁国可能多次已经因为种种原因庄稼歉收了:鲁隐公五年,遇到虫灾;鲁隐公八年,遇到虫灾;鲁桓公元年,水灾……只有到这一年的时候,基本可以说都是喜事,所以,在生产力水平相对低下很多的那个农业时代,这次丰收年,让此前不断遭受天灾和兵燹的鲁国人,终于缓了一口气,这么高兴也就能理解了。
《左传》冬季的记录如下:
冬,齐仲年来聘,致夫人也。
芮伯万之母芮姜恶芮伯之多宠人也,故逐之,出居于魏。
第一段解释齐国的公子年来访,这次来聘问,是因为齐僖公的女儿嫁给鲁桓公了,齐仲年是特意来代表齐国看望文姜的。
杜预在这里注释了一下,说:“古者女出嫁,又使大夫随加聘问,存谦敬,序殷勤也。在鲁而出,则曰致女;在他国而来,则总曰聘。故《传》以致夫人也。”过去(诸侯家的)女孩子出嫁(他国)了,会派大夫去夫家聘问,以表示男女双方两家之间谦恭敬爱,往来殷勤。如果是鲁国的女孩子嫁到别国,鲁国的大夫随后去聘问,就称之为“致女”;如果是别的国家的女孩子嫁到鲁国了,他们国家的大夫来了,就统一称之为“聘”。所以《左传》这次解释说“致夫人也”,意思是齐国虽说是“聘”,但实际是来看望我们国君夫人的。
齐国这次特意过来看望文姜,我们今天也能理解,小姑娘远嫁,父母放心不下,父亲是国君不宜轻易因私出访他国,母亲女流,在那个年代不能随意远行,于是委托叔叔来看望一下孩子过得怎么样。也许顺便还暗示一下姑爷对我们家姑娘好点,要知道她背后可是有一个齐国在给撑腰。
第二段属于有传无经,讲述另一个诸侯国芮国的事情。芮伯万,是芮国的国君,名万。据说周武王当年分封了卿士芮伯良夫在芮邑,在周成王时期才正式建国,国君曾在周王室担任司徒的职务,芮国的封地大致在今天的陕西省大荔县一带。芮姜,是他的母亲,出自某个姜姓诸侯国。魏,不是战国七雄里的那个魏,因为这时候还没有三家分晋,不过后来战国七雄的那个魏确实跟这个有关系,溯源的话就是得名于此。就是今天的山西运城市的芮城县——这里今天之所以叫芮城,就是因为这位芮伯万被他老娘赶出来以后逃到这里筑城而居才得名的。
第二段说,芮伯万的母亲芮姜,因为讨厌自己儿子有很多宠幸之人(注:意思就是说这位芮伯万沉迷女色),于是把他赶出了芮国,芮伯万逃奔到魏住了下来。
这件事有点像“郑伯克段于鄢”的芮国版,不过与武姜相比,芮姜明显手腕更强,儿子不顺眼直接让她赶跑了——估计武姜肯定会感叹:咱姐俩都姓姜,这差别咋这么大啊——经验告诉我们,《左传》不会无缘无故插一条这样的记录的,应该后面还有相关事情会交代,等后面再见分晓。
责任编辑:近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