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纯斋主人】《春秋》三传通读入门之庄公六年

栏目:经学新览
发布时间:2024-07-27 17: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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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三传通读入门之庄公

作者:三纯斋主人

来源:“三纯斋”微信公众号

时间:孔子二五七五年岁次甲辰六月十六日丙戌

          耶稣2024年7月21日

 

[经]六年,春,王正月,王人子突救卫。

 

夏,六月,卫侯朔入于卫。

 

秋,公至自伐卫。

 

螟。

 

冬,齐人来归卫宝(俘)。

 

鲁庄公六年,公元前688年。

 

春季,《春秋》只有一条记录,“六年,春,王正月,王人子突救卫。”正月,周王室派了一位官员子突,带兵来协助卫国当时的中央政权抵御诸侯联军。

 

这条记录紧紧承接去年《春秋》的最后一条记录。在鲁、齐、宋、陈、蔡联手攻打卫国的情况下,周王室看不下去了,参与进来了,这条记录也表明周王室支持的就是当时的卫君黔牟。

 

《公羊传》对这条记录解读如下:

 

“王人”者何?微者也。“子突”者何?贵也。贵则其称人何?系诸人也。曷为系诸人?王人耳。

 

子突,应该是这个人的字。所谓“微者”,是说这人当时身份低于一般情况下代表王室出面的高等级大夫。《春秋》称“王人”,是说这个人身份卑微。但又称“子突”,是表示尊重他。既然尊重他为何又称“人”呢?是表示强调跟“人”联系在一起的那个“王”字,即他是“王人”(代表着王室,而非普通人)。

 

《公羊传》有“州不若国,国不若氏,氏不若人,人不若名,名不若字,字不若子”的观点,这里有“人”又有“字”,所以就需要解读一下这样特殊记录的原因了。

 

《榖梁传》解读如下:

 

王人,卑者也。称名,贵之也。善救卫也。救者善,则伐者不正矣。

 

此处“称名”应该是“列出名字”的意思,而不是说“子突”就是名不是字。基本观点跟《公羊传》一致,也认为称“王人”是表示这个人身份并不高,记载下他是表示尊重他。因为他救援卫国是善举。救援卫国是善举,则讨伐卫国就不正。

 

《左传》春季的记录只有简单几个字:

 

六年春,王人救卫。

 

这次战争持续半年之久,到夏季终于见分晓了。《春秋》夏季的记录即是此,“夏,六月,卫侯朔入于卫。”说明诸侯联军一方取得了胜利,卫惠公成功复辟。其实按照当时的礼法,周王室出面支持卫君黔牟的时候,诸侯就应该主动退军了,否则就是公然犯上。但很遗憾,繻葛之战以后,周王室彻底失去了这样威力,所以这次战争最后的结局是诸侯联军取得了胜利,周王室再一次被打脸——这就是破窗效应。

 

《左传》对夏季的事情交代如下:

 

夏,卫侯入,放公子黔牟于周,放宁跪于秦,杀左公子洩、右公子职,乃即位。

 

君子以二公子之立黔牟为不度矣。夫能固位者,必度于本末而后立衷焉。不知其本,不谋。知本之不枝,弗强。《诗》云:“本枝百世。”

 

第一段讲述卫惠公复辟成功后政治清算。放,是流放、放逐的意思。宁跪,应该是黔牟政权的重要大臣——后面会看到很多卫国事件中,宁氏家族一直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卫惠公复辟成功以后,原来的卫君黔牟被放逐至周王室,宁跪被流放到秦国,卫惠公杀掉了左公子洩、右公子职,重新即位。

 

第二段则是对此事的评价。“本枝百世”出自《诗经·大雅·文王》。本,原意指的是周王一系;枝,即旁支。这里的意思大致说,本强壮、枝繁盛了,树木才能繁盛百年。树木而言,二者缺一不可,人君而言,亦是如此。“不知其本,不谋”即拥立一个人之前,要深入全面地了解他;“知本之不枝,弗强”即我们今天说的没有群众基础,则无法持久。

 

第二段意思说,君子认为这两位公子当初拥立黔牟就考虑不周。凡能稳固君位的,都是斟酌本末综合考虑各方因素之后才立的。不了解他的根本,就不用考虑他。了解他的根本,但如果他缺乏足够的辅助,也不要勉强拥立。《诗经》说了:“本枝百世”。

 

从《左传》借君子之口评论来看,认为黔牟缺乏足够的群众基础,说白了就是少部分王公大臣——典型的就是左、右两位公子——的支持度并不足以支撑他执掌君位,所以才有今日之败。

 

《公羊传》则解释了一下《春秋》这条记录的称谓问题:

 

卫侯朔何以名?绝。曷为绝之?犯命也。其言入何?篡辞也。

 

《春秋》直接称呼其为“卫侯朔”,是表示不承认他的君位。为何不承认?是因为他违反了周王的命令。用“入”,表示他是篡位。

 

“其言入何?篡辞也”,意味着在《公羊传》看来黔牟才是正统国君,这次复辟就是篡黔牟的正统君位。

 

在鲁桓公十六年,卫惠公失国出奔齐国的时候,《公羊传》表示不承认他君位,此时依然是这观点。此外,《春秋》这条记录用了“入”,按照《公羊传》此前对此类记录的解读,“入者,出入恶”,说明公羊派认为卫惠公当初出奔是有罪在先,此次复辟则是罪上加罪。

 

《榖梁传》基本也是围绕称呼做文章:

 

其不言伐卫纳朔何也?不逆天王之命也。入者,内弗受也。何用弗受也?为以王命绝之也。朔之名,恶也。朔入逆,则出顺矣。朔出入名,以王命绝之也。

 

“其不言伐卫纳朔何也?”就是上一节提到过的,正常情况下,这条记录应该是这样的:

 

夏,六月,公会齐人、宋人、陈人、蔡人伐卫,纳卫侯朔。

 

但之所以没有这样写,是为了不明说这几位诸侯违反周王的命令。用“入”,就是表示卫国人并不接纳他。为何不接纳?因为周天子已经废黜了他。这里直呼他的名字“朔”,就是表示憎恶。卫惠公朔回国是违逆了王命,则意味着当初他出奔离开卫国是顺从王命的。当初出奔以及本次回国,《春秋》都记录了他的名字,就是表示按照周王的命令他已经不是合法的诸侯了。

 

但无论如何,卫惠公还是在齐、鲁、宋、陈、蔡的拥立下复辟成功。进入秋季,《春秋》记录了两件事,第一件事是“秋,公至自伐卫。”秋天,伐卫归来,鲁庄公在祖庙举行了祭告先祖的饮至之礼。

 

《榖梁传》对此解读说:

 

恶事不致,此其致何也?不致,则无用见公之恶事之成也。

 

“不致,则无用见公之恶事之成也”,我理解即恶行因为没有被暴露出来而得到默认,使得作恶的人无所畏惧以后还会继续作恶。这段解读意思说,鲁国如果做了坏事归来,祭祀先祖一般不记录,为何《春秋》这里有记录?不记录的话,则不知道鲁庄公做了坏事。

 

《公羊传》则从语法角度解释了一下:

 

曷为或言致会?或言致伐?得意致会,不得意致伐。卫侯朔入于卫,何以致伐?不敢胜天子也。

 

类似的事情为何《春秋》有的地方写的是“公至自会”,有的地方写的是“公至自伐”?得意的时候会说“至自会”,不得意的时候说“至自伐”。那这次为何说是“至自伐”?是表示不敢明说打败了周天子。

 

之所以此处会有“卫侯朔入于卫,何以致伐?”一问,是因为这次明明占了上风;“不敢胜天子也”,是因为诸侯忤逆天子,这是犯上,是大忌。

 

需要说明的一点是,《春秋》“公至自会”的记录,虽然截至此刻我们尚未看到,但之前有一条类似的记录:鲁桓公二年九月,有“公及戎盟于唐”和“冬,公至自唐”,表达的就是这个意思。因为正常情况下鲁国国君与其他国家国君在外地相会,如果回来有记录,都应该是“公至自会。”后面我们会在《春秋》经看到不少这样的记录。“公至自伐”的记录在鲁桓公十六年就有“秋,七月,公至自伐郑”,加上这条,类似已经是第二次了。所以《公羊传》在这里做了解释。

 

秋季,《春秋》记录的第二件事是 “螟。”说明鲁国发生了虫灾,但三传都未关注。

 

冬季《春秋》只有一条记录,这条记录三传很多版本引述《春秋》时都是“冬,齐人来归卫宝。”但有些版本的《左传》是“冬,齐人来归卫俘。”归,通馈,意思是赠送。宝,是宝物的意思。如果是卫宝,则代表是卫国的宝物;如果是卫俘,则是卫国的俘虏。我个人觉得联系上下文,“卫宝”更合情合理,应该是鲁国齐国帮助卫惠公复辟,然后收受了卫国的好处。由于助卫惠公复辟这件事的牵头人是齐襄公,所以卫惠公把谢礼送到了齐国,齐襄公再给参与的其他各国进行分配。这样的案例之前有,鲁桓公二年宋庄公即位,就是鲁国、齐国、陈国、郑国协助的结果,鲁国收受了郜鼎作为贿赂,鲁庄公今日的作为恰如他爹当年的作为。

 

《公羊传》对这条记录就解读如下:

 

此卫宝也,则齐人曷为来归之?卫人归之也。卫人归之,则其称齐人何?让乎我也。其让乎我奈何?齐侯曰:“此非寡人之力,鲁侯之力也。”

 

这些宝物是卫国的,齐国人为何送过来?其实是卫国人送的。之之所以称齐人来送,是因为是齐国人让给我们的。齐国为何要让给我们,齐襄公说了:“这件事不是我的功劳,都是鲁侯的功劳。”

 

说明是卫国先把礼物送到了齐国,齐襄公做人情,再转送给鲁国。卫国人给齐国送礼物,原因就是感谢扶助卫惠公复辟,齐襄公所谓的“非寡人之力,鲁侯之力”也是指此事。按《公羊传》说法,是齐襄公慷慨大方做顺水人情——当然,也可能真的是看在文姜的分上,想进一步拉拢一下自己跟这个挂名外甥兼准儿子的关系。

 

《榖梁传》的说法就更有趣了:

 

以齐首之,分恶于齐也。使之如下齐而来我然,恶战则杀矣。

 

恶战,指之前诸侯跟王人子突公开交战,意味着诸侯跟周王室对立,这是极大的罪恶。杀,是减免的意思。这段解读意思说,(攻打卫国)这件事是齐国牵头的,所以我们只是跟着齐国分担一些罪恶。(这样记录)就好像是齐国处于下风所以来我国送上宝物,我们同周王室公开作战的罪恶就能减轻一些。

 

按《榖梁传》的说法,这纯粹是夫子故意想缓解一下鲁国的尴尬和罪恶而采取的一种隐晦说法,多少有点阿Q的精神胜利法。

 

《左传》冬季的记录如下:

 

冬,齐人来归卫宝,文姜请之也。

 

楚文王伐申,过邓。邓祁侯曰:“吾甥也。”止而享之。骓甥、聃甥、养甥请杀楚子,邓侯弗许。三甥曰:“亡邓国者,必此人也。若不早图,后君噬齐,其及图之乎?图之,此为时矣。”邓侯曰:“人将不食吾余。”对曰:“若不从三臣,抑社稷实不血食,而君焉取余?”弗从。还年,楚子伐邓。十六年,楚复伐邓,灭之。

 

第一段交代齐人之所以给鲁国送来卫国之宝,是因为文姜的请求——按这里的说法,应该也是承认齐人来送的是“卫宝”而非“卫俘”。

 

为何此事又跟文姜扯上关系了?《左传》没解释。所以杜预就做了一个猜测,他说:“公亲与齐共伐卫,事毕而还。文姜淫于齐侯,故求其所获珍宝,使以归鲁,欲说鲁以谢惭。”说,通悦。谢,是谢罪的意思。这次鲁庄公亲自出面跟齐国一起攻打卫国,战胜后回了鲁国。文姜因为自己与齐襄公的奸情,心里对鲁国对儿子有愧疚,所以请求齐襄公把从卫国获取的珍宝送给鲁国一些,以此来讨好鲁国减轻一些愧疚感——用物质利益来减轻精神负担,还是挺有想法。

 

另外多说一句,对于齐鲁等诸侯拥立卫惠公复辟一事,《史记·卫康叔世家》记载说这次事件是“齐襄公率诸侯奉王命共伐卫……卫君黔牟奔于周,惠公复立。”《史记·卫康叔世家》的记载其实是有问题的,齐襄公伐卫压根不是奉王命,不仅不是而且是公然对抗王命。

 

第二段讲述楚文王灭申。申,即前面多次提到的申国,从《左传》此后提到的申都是楚国的县来看,申国应该就是这年被楚国灭掉了。邓祁侯,是此时邓国的国君。他能说楚文王是邓国的外甥,说明楚文王的母亲应该就是邓曼。骓甥、聃甥、养甥,是邓国的大夫,有学者认为就是邓国国君的三个外甥,其中聃甥、养甥二人早在鲁桓公九年,就已经作为楚国的对立方而在《左传》中出现过,所以跟楚国早有嫌隙。三人劝谏邓祁侯说的“噬齐”是个比喻。齐通脐,“噬齐”就是咬自己的肚脐、脐带。人是无法咬到自己的脐带或者肚脐的,“噬齐”其实就是比喻做不到的事情。“后君噬齐”意思就是说以后想做这件事——此处指杀掉楚文王——就再也做不到了。邓祁侯则认为如果自己设宴杀了楚文王,传出去名声就坏了,以后谁也不敢去参加他的宴请——因为谁也不敢保证这家伙是不是又想杀掉自己。不过设宴杀人其实不算啥,齐襄公就设宴杀了鲁桓公么。邓祁侯跟后来的楚霸王项羽一样,还是太过于妇人之仁了。这三人说的“抑社稷实不血食,而君焉取余”也是个比喻。抑是抑或的意思,表示假设。血食,是因为祭祀神灵的时候要杀掉牛羊之类牲畜,所以称为血食,不血食就是代指得不到应有的祭祀。“社稷实不血食”就是说没有能力去祭祀先祖了,就是隐晦地表达国家都不存在了。祖先的神灵都得不到祭祀了,这时候你哪还有能力设宴招待别人呢?所以才有“而君焉取余”之问。

 

这段意思说,楚文王帅军队去攻打申国,经过邓国,邓祁侯说:“(楚王)是我们邓国的外甥。”因此挽留楚文王并设宴招待他。骓甥、聃甥、养甥三人请求邓祁侯杀掉楚文王,邓祁侯拒绝了。这三人说:“将来灭亡邓国的,必定是此人。若不趁早图之,你将来后悔就来不及了。现在动手还来得及。这次正是下手的好机会。”邓祁侯说:“我要这样做了,以后谁还敢来参加我的宴请?”三人回答说:“国君您若不听从我们三个的劝谏,将来社稷的神灵都得不到祭祀了,您哪还有多余的食物(宴请他人)?”邓祁侯坚持不听此三人的意见。楚文王攻打申国归来那年,果然帅军攻打了邓国。鲁庄公十六年,楚国再次攻打邓国,并灭掉了邓国。

 

责任编辑:近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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