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纯斋主人】《春秋》三传通读入门之庄公十三年

栏目:经学新览
发布时间:2024-07-31 23:4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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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三传通读入门之庄公十三年

作者:三纯斋主人

来源:“三纯斋”微信公众号

时间:孔子二五七五年岁次甲辰六月廿三日癸巳

          耶稣2024年7月28日

 

[春秋]十有三年,春,齐侯(人)、宋人、陈人、蔡人、邾(娄)人会于北杏。

 

夏,六月,齐人灭遂。

 

秋,七月。

 

冬,公会齐侯盟于柯。

 

鲁庄公十三年,公元前681年。

 

春季,《春秋》只有一条记录,不过在引述《春秋》原经时,《左传》是“十有三年,春,齐侯、宋人、陈人、蔡人、邾人会于北杏。”《公羊传》是“十有三年,春,齐侯、宋人、陈人、蔡人、邾娄人会于北杏。”《榖梁传》则是“十有三年,春,齐人、宋人、陈人、蔡人、邾人会于北杏。”北杏,当时属于齐国,在今天的山东东阿。三传引述原经的区别只是齐桓公是否亲自与会。这一年是齐桓公五年。

 

《公羊传》没关注这条记录,《榖梁传》倒是解读了一下:

 

是齐侯、宋公也,其曰人,何也?始疑之。何疑焉?桓非受命之伯也,将以事授之者也。曰:“可以乎?未乎?”举人,众之辞也。

 

伯,通霸。受命之伯即天子任命的诸侯霸主,虽然本身还是诸侯,但地位较一般诸侯略高。《榖梁传》之所以强调“是齐侯、宋公也”,是因为《榖梁传》引述的这条记录是“齐人、宋人、陈人、蔡人、邾人会于北杏。”既然认为《春秋》原经写的是“齐人、宋人、陈人、蔡人、邾人会于北杏”,就对这里的“某人”做了分析,认为实际参加的是齐桓公和宋桓公等,之所以《春秋》此处用“人”,是因为对齐桓公还有怀疑,怀疑什么呢?因为他此时还不是受周天子王命的霸主,但却要将大事交给他,大家心里其实都在想“这行还是不行啊?”举出“人”字,是表示人数众多。

 

《左传》春季的记录如下:

 

十三年春,会于北杏,以平宋乱。遂人不至。

 

这次北杏之会,是为了商讨平息宋国此前发生的一系列内乱。但是遂国人没有来——说明会面之前是邀约了遂国的。遂国,据说是周武王封舜的后裔于遂所建之国,妫姓,杜预注释说在“济北蛇丘县东北。”统治区域大致在今天的山东肥城一带。“遂人不至”,说明事先也邀请了遂国,但遂国人压根就没来——这为后面夏季发生的事情埋下了伏笔。

 

宋国此前刚经历过内乱,新君宋桓公急需外部诸侯的认可,周边大的诸侯国里,鲁国和宋国多次刀兵相见,郑国尚在分裂状态,卫、陈、蔡实力不够,只有齐国既跟宋国关系尚可,又有足够实力,一旦得到齐国为首的诸侯的认可,宋桓公就可以说在诸侯之间取得了足够的支持。恰好齐桓公雄心勃勃,也可以借助这个机会,一来验证一下自己的号召力,在诸侯之间得以立威,二来可以送给宋君一个大人情,拉拢了一个强势盟友。所以双方一拍即合,于是有了这次齐国牵头、以如何平定宋国动荡政局为主题的北杏之盟。

 

但其他参与各国是不是也都是诸侯?我看李梦生先生的《左传译注》至此,他认为“下各国,依《春秋》例,也有可能与会的是国君”。我倒觉得未必。北杏之会,从《春秋》记录的排序看,牵头方应该是齐国。虽然三传在是“齐侯”还是“齐人”处出现了差异,但从解读看公认齐桓公参加。从《左传》记载的起因看,事关宋国尤其是宋国新君宋桓公利益,因此宋桓公大概率也来参加,但是考虑到政局不稳,担心一旦离开国内,宋国内部又立刻生变有人拥立新君,则宋桓公派出一位高级代表与会,本人留守国内也能理解。至于其他国家,恰如《榖梁传》解读所言,对齐桓公的实力也并不信任,且齐桓公非受命之伯,缺乏法理上足够的权威性。所以我个人以为陈、蔡、邾等国,来的还真未必是国君。李梦生先生的认为都是国君,有一个明显的瑕疵,就是《左传》引述的时候明确是“齐侯”,则依《春秋》例,下各国与会的若是国君,应该记述为“宋公、陈侯、蔡侯、邾子”之类才对,《春秋》此处为“人”,大概率不是国君与会。

 

北杏之会名义上讨论了宋国的问题,与会各国应该是达成了共识,但齐国则借机迈出了争霸的一步。而这第一步,就是需要立威,恰好遂国没有来参加,不给齐桓公面子,于是,遂国就成了杀鸡给猴看的牺牲品。《春秋》夏季唯一记录就是“夏,六月,齐人灭遂。”

 

《公羊传》对此事没关注,《榖梁传》简单解释了一下:

 

遂,国也。其不日,微国也。

 

遂,就是遂国。之所以《春秋》没记录被灭亡的具体日期,是因为这个国家太小了——就像捏死一只蚂蚁,不值一提。

 

《左传》夏季的记录很简单:

 

夏,齐人灭遂而戍之。

 

“戍之”,说明遂国被齐国吞并后派军占领了。

 

秋天无大事,《春秋》以“秋,七月”一笔带过。到了冬天,鲁国和齐国之间关系迎来了转机,《春秋》记录说“冬,公会齐侯盟于柯。”柯,杜预注释说是“济北东阿。”当时属于齐国,杨伯峻先生进一步注释说在今天的山东阳谷县阿城镇。这对舅舅外甥终于握手言和,不打了。这次能和谈,当然也得益于此前几次战争双方各有输赢,否则若一方一直占优,怎可能坐到谈判桌上谈笑生风。

 

《左传》冬季的记录如下:

 

冬,盟于柯,始及齐平也。

 

宋人背北杏之会。

 

第一段意思说,从这次柯之盟开始,鲁国和齐国友好相处了。

 

第二段交代春天为平宋乱举行的北杏之会达成的协议,此时被重要的参与方宋国给撕毁了。

 

北杏之会就是针对宋国而举行的,宋国为何会首先背盟?我猜可能当初会上对宋国提出了许多过分要求,宋国当时迫于形势答应了,此时应该是局势稳定下来了,所以选择了奋起反抗。只是,齐桓公的霸业刚开始,这么做不是啪啪打脸吗?要知道齐桓公可是个睚眦必报的人,当初谭国对他无礼直接导致被灭国,宋国这样做,他能无动于衷吗?——这个疑问我们暂且放在这。

 

《榖梁传》对柯之盟的记录解读说:

 

曹刿之盟也,信齐侯也。桓盟虽内与,不日,信也。

 

这次会盟曹刿也参加了,(之所以去会盟)是信任齐桓公。齐桓公这次会盟虽然我们鲁国参与,《春秋》没记录明确的日子,就是相信双方会遵守盟约。

 

《公羊传》的解读则比较有趣,

 

何以不日?易也。其易奈何?桓之盟不日,其会不致,信之也。其不日何以始乎此?庄公将会乎桓,曹子进曰:“君之意何如?”庄公曰:“寡人之生则不若死矣。”曹子曰:“然则君请当其君,臣请当其臣。”庄公曰:“诺。”于是会乎桓。庄公升坛,曹子手剑而从之。管子进曰:“君何求乎?”曹子曰:“城坏压竟,君不图与?”管子曰:“然则君将何求?”曹子曰:“愿请汶阳之田。”管子顾曰:“君许诺。”桓公曰:“诺。”曹子请盟,桓公下与之盟。已盟,曹子摽(biāo)剑而去之。

 

要盟可犯,而桓公不欺;曹子可雠,而桓公不怨。桓公之信着乎天下,自柯之盟始焉。

 

第一段讲述曹子劫持齐桓公。易,是平和、平安的意思。曹子,应该是就是曹刿。管子,即管仲。曹子说的“城坏压竟”,意思为鲁国国都的城墙如果坏了,倒下了就压到齐国境内——言下之意是说齐国的领土已经到了鲁国国都的门口了——这也是《史记·刺客列传》里讲述这段故事时对这个词的理解。摽,是抛弃的意思。汶阳之田,即汶水之北的土地。此处曹子能要挟齐国给鲁国,大概率是本来属于鲁国但前期战争中被齐国人占领了。

 

第一段意思说,为何《春秋》此处没有记载这次会盟的具体日期?因为此次会盟双方氛围友好和谐。齐桓公的盟约不记录具体日期,结束了也没有记录(注:即会后正常情况下,鲁庄公回国之后《春秋》本该会有一条“公至自会”的记录),就是信任彼此。为何从这次开始不记录齐桓公参与会盟的日子?鲁庄公将要去与齐桓公会面,曹子进见问鲁庄公:“国君您此去心意如何?”鲁庄公回答说:“寡人这样活着,还不如死了好!”曹子说:“那么您是国君就请应对好他们的国君,我是臣子,请求跟随您去,来应对他们的臣子。”鲁庄公说:“好。”于是带着他去会见齐桓公。鲁庄公登上会盟的祭坛,曹子手持剑而跟随。管子上前说:“阁下有什么要求啊?”曹子说:“鲁国的城墙坏了,倒下来就能压到齐国境内了,贵国的君主对此没有什么想法吗?”管子说:“那贵君有什么要求?”曹子说:“希望把汶水之北的土地划给我们。”管子回头看了看齐桓公说:“请国君答应他吧。”齐桓公说:“好。”曹子就请齐桓公盟誓,齐桓公下坛与鲁国盟誓。盟誓之后,曹子丢下剑退去。

 

第二段是对这件事的评价。意思说,在被要挟状态下订立的盟约是可以违反而不遵守的,但齐桓公并没有因此而欺骗鲁国;曹子是可以因此被当做仇人的,但齐桓公并未因此埋怨他。齐桓公的信誉天下皆知,就是自这次柯之盟而始。

 

“要盟可犯”,这个思路倒是跟今天合同法中的平等自愿原则是一致的。

 

责任编辑:近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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