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纯斋主人】《春秋》三传通读入门之庄公二十二年

栏目:经学新览
发布时间:2024-08-08 17: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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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三传通读入门之庄公二十二年

作者:三纯斋主人

来源:“三纯斋”微信公众号

时间:孔子二五七五年岁次甲辰七月初三日壬寅

          耶稣2024年8月6日

 

[春秋]二十二年,春,王正月,肆大眚(省)。

 

癸丑,葬我小君文姜。

 

陈人杀其公子御寇。

 

夏,五月。

 

秋,七月,丙申,及齐高傒盟于防。

 

冬,公如齐纳币。

 

鲁庄公二十二年,公元前672年。

 

春季,《春秋》记录了三件事。第一件事,三传在引述《春秋》原经时略有差异,《左传》和《榖梁传》都为“二十二年,春,王正月,肆大眚(shěng)。”《公羊传》则为“二十二年,春,王正月,肆大省。”

 

《榖梁传》解释如下:

 

肆,失也。眚,灾也。灾纪也,失故也,为嫌天子之葬也。

 

肆,就是赦免的意思。眚,就是有灾害的意思。有灾害,有赦免就要有原因,可能是天子同意鲁国因为葬礼的事(而进行赦免)吧。

 

这里的“葬”,指的就是安葬文姜一事。按照这段话的意思推测,鲁国要安葬文姜,鲁庄公因而举行了大赦——古代一般遇到重大的事情会进行大赦,以表示统治者的仁慈,但我觉得,这种做法对真正被罪犯伤害过的受害者而言不公平。

 

《公羊传》的注解如下:

 

肆者何?跌也。大省者何?灾省也。肆大省何以书?讥。何讥尔?讥始忌省也。

 

有人认为《公羊传》这里的“跌”,还是《榖梁传》里的“失也”;“省”则通“眚”;灾省,原意是灾难的意思,这里引申为罪过。所以认为“肆大省”的意思,还是说赦免大的罪过。并认为夫子之所以记录此事是表示讥讽。讥讽什么呢?讥讽忌讳说有罪。

 

《左传》虽然对这条记录没有做解释,但杜预注解了一句:

 

无《传》。赦有罪也。《易》称赦国宥罪,《书》称肆眚围郑,皆放赦罪人,荡涤众故,以新其心。有时而用之,非制所常。

 

杜预的这个注释,是学者传统对“肆大眚”的看法。按照这个观点,肆是宽恕赦免的意思;眚,是罪过的意思。肆大眚,就是大赦有罪之人的意思。这是特例,偶尔才有。

 

春季,《春秋》的第二条记录是“癸丑,葬我小君文姜。”这是《春秋》第一条标准格式的国君夫人下葬记录。《公羊传》解释了一句:

 

文姜者何?庄公之母也。

 

《榖梁传》解读如下:

 

小君,非君也。其曰君,何也?以其为公配,可以言小君也。

 

“小君”并不是国君,为何这里称其为“君”?因为她是国君的配偶,所以这里说是“小君”。

 

春季,《春秋》的第三条记录是“陈人杀其公子御寇。”公子御寇,杜预注释说是当时陈国国君陈宣公的太子。

 

《公羊传》对此事未关注,《榖梁传》则解释了一下:

 

言公子而不言大夫,公子未命为大夫也。其曰公子,何也?公子之重,视大夫,命以执公子。

 

之所以《春秋》在这里称他为“公子”而不是“大夫”,是因为此时他还没有被任命为大夫(注:即只有诸侯之子的私人身份,而不具备国家大夫的公职身份),称呼“公子”说明什么呢?公子的重要程度视同于大夫,册封为大夫可以执公子之礼。

 

《左传》春季的记录如下:

 

二十二年春,陈人杀其大子御寇,陈公子完与颛孙奔齐。颛孙自齐来奔。

 

齐侯使敬仲为卿。辞曰:“羁旅之臣,幸若获宥,及于宽政,赦其不闲于教训而免于罪戾,弛于负担,君之惠也,所获多矣。敢辱高位,以速官谤。请以死告。《诗》云:‘翘翘车乘,招我以弓,岂不欲往,畏我友朋。’”使为工正。

 

饮桓公酒,乐。公曰:“以火继之。”辞曰:“臣卜其昼,未卜其夜,不敢。”君子曰:“酒以成礼,不继以淫,义也。以君成礼,弗纳于淫,仁也。”

 

初,懿氏卜妻敬仲,其妻占之,曰:“吉,是谓‘凤皇于飞,和鸣锵锵,有妫之后,将育于姜。五世其昌,并于正卿。八世之后,莫之与京。’”

 

陈厉公,蔡出也。故蔡人杀五父而立之,生敬仲。其少也。周史有以《周易》见陈侯者,陈侯使筮之,遇“观”之“否”(pǐ)。曰:“是谓‘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代陈有国乎?不在此,其在异国;非此其身,在其子孙。光,远而自他有耀者也。坤,土也。巽,风也。乾,天也。风为天于土上,山也。有山之材而照之以天光,于是乎居土上,故曰:‘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庭实旅百,奉之以玉帛,天地之美具焉,故曰:‘利用宾于王。’犹有观焉,故曰其在后乎。风行而著于土,故曰其在异国乎。若在异国,必姜姓也。姜,大岳之后也。山岳则配天,物莫能两大,陈衰,此其昌乎。”及陈之初亡也,陈桓子始大于齐。其后亡也,成子得政。

 

第一段,对应的就是《春秋》记录的“陈人杀其公子御寇。”因为御寇被杀,导致陈国的公子完和颛孙俩人出奔避祸。公子完的父亲,就是陈国此前的国君陈厉公陈佗。这两位一开始都选择出奔了齐国,但是到齐国之后,颛孙又转而投奔了鲁国。公子完来齐之后,改称田氏(注:据说是因为汉语古音里陈和田发音相同),死后被谥敬仲,其后人就以田为姓——所谓的“田氏代齐”的田氏,就是他的后代。而出逃到鲁国的颛孙的后代,就是今天孙姓的重要来源。这两个人之所以在御寇被杀后出逃,大概率是因为俩人跟御寇一向关系很好,受到御寇事件的牵连。

 

第二段讲述公子完在齐国的遭遇。齐桓公想任命公子完为卿——当时惯例,一般都会优待别国的避难贵族。但给出卿这样的职位则属于超级优待了,也许因为公子完的身份地位,甚至还包括他的才能、人品、名气等因素,当然,也许是齐桓公想试探一下他。陈完辞谢之词说得非常优美,不卑不亢,也充分展示了自己的才学和素养。虽然是逃难,但以“羁旅之臣”自称,虽然此时有点窘迫,但并不认为自己是犯了罪畏罪出逃,只是暂时客居他乡而已。“不闲于教训”的闲通娴。“弛于负担”的弛,即放宽、放下的意思。“以速官谤”的速是招致、招来的意思;官谤,是因为不称职受到官员的职责弹劾。他引用的《诗经》里“翘翘车乘,招我以弓。岂不欲往?畏我友朋”这几句,意思是是说远远看见了迎接我的车马,带着招聘我的弓(注:古代聘士时以弓作为礼品),我难道不想去吗?怕的是去之后我不称职而被朋友们讥讽嘲笑啊!——当时贵族阶层之间往来答辞,流行引用诗句,以显示文采修养。但引用的诗句未必都是后来《诗经》中的作品,有些作品并未录入我们今天看到的《诗经》,例如陈完引用的这几句诗,在现存的《诗经》中就并无记载。

 

第二段意思说,齐桓公想任命陈完为卿,他辞谢说:“我一个客居在别国的小臣,若能有幸获得宽恕,在齐国宽大的政令下得以偷生,赦免我因不熟悉政令引发的罪责,让我能放下负担,国君您给我的恩惠已经很多了。又怎敢忝居高位,给自己招来非议呢?谨以死辞谢您的好意。《诗经》说‘翘翘车乘,招我以弓。岂不欲往?畏我友朋。’”于是齐桓公就任命他为工正(注:负责管理工匠们的官员)。

 

第三段通过一件小事来展现陈完的品德。有一次他跟齐桓公喝酒,大家都很快乐。天都黑了,齐桓公就说:“点上灯火我们继续。”陈完辞谢说:“微臣只知道白天陪您喝酒,不知道晚上也还要陪您喝酒。我不敢这样做。”——其实是委婉劝谏齐桓公纵酒过度。君子因此评论说:“酒是用来成就礼仪的,但不能过分饮酒,这是义。与君主饮酒,成就礼仪,但不使君主过分饮酒,这就是仁。”

 

第四段,开始讲述神奇的一卦——按《左传》记载,应该说是神奇的两卦。懿氏,杜预认为是陈国的大夫,但《史记》认为是齐国的大夫。懿氏妻子卜辞里说的凤凰,是传说中的神鸟,雄者为凤雌者为凰。“凤凰于飞”比喻结为夫妻;“和鸣锵锵”是表示凤凰相伴飞舞的过程中发出愉悦的鸣叫,形容夫妻关系融洽生活幸福;“有妫之后”即妫姓的后代——陈国就是妫姓——其实就是指的陈完;“将育于姜”即将在姜氏的土地上生育繁衍——齐国就是姜姓;“五世其昌,并于正卿”意思是经历五代之后这个家族会兴旺发达,有人会身居正卿这样显赫的官位;“八世之后,莫之与京”的京本意是都城,这里可以理解为“与……一样显贵”,没有人能与他平起平坐,则意味着在八世之后,这个家族要有人成为国君。

 

第四段意思说,当初,懿氏想要把女儿嫁给敬仲为妻。懿氏的妻子就此占卜了一卦,说:“是个吉兆。所谓‘凤皇于飞,和鸣锵锵,有妫之后,将育于姜。五世其昌,并于正卿。八世之后,莫之与京’”。

 

第五段先讲述陈厉公的事情,此前已在鲁桓公五年和六年讲过,不再赘述。然后说了周太史给敬仲算的一卦。筮,是用蓍草占卜。周太史说的观、否、坤、巽、乾等都是卦名。陈桓子、成子都是敬仲完的后人。我们先把这段记录说完,再讨论一些细节。

 

陈厉公的儿子敬仲出生后,还是小孩子时,恰好周王室有一位擅长《周易》的太史来见陈厉公,陈厉公就请这位太史为孩子占卜,得出的是“观”卦变为“否”卦。于是这位太史说:“这是所谓的‘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意味着这孩子将来恐怕要取代陈而享有国家。不在陈国,应该是在别的国家;不在他身上应验,那就应该是应验在他子孙身上。光,是从远处别的东西照耀过来的。‘坤’卦,象征土地。‘巽’卦,象征风。‘乾’卦,象征天。风从天起而在土之上,就形成了山。有山上的物产,而且有天上的光芒照耀,就可以在土地上居住,因此说:‘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庭院中摆满了很多礼物,人们进奉了玉帛,天地之间美好的东西一应俱全,因此说:‘利用宾于王。’还要等待观赏,所以说最终应验在后代身上。风吹着最后落到了地上,因此说要应验在别的国家。若在别的国家,必定是姜姓之国。姜,是太岳后代。山岳才配得上天。但事物不可能两全其美。陈国到时候就得衰亡了,他的后代才能昌盛。”等到陈国第一次灭亡的时候,陈桓子在齐国强大起来。后来陈国再次灭亡,田成子终于执掌了齐国大权。

 

说完这段记录的大致意思,再来分析这神奇的一卦。我记得二十来年前在天涯,有一位ID名为“好熊熊逸”的大神写过几个神贴,其中一个帖子名叫《周易江湖》,里面有一章专门讲这一卦,讲得非常详细,有兴趣的可以去搜索一下。我个人对于周易没什么研究,所以这里只能简单说说这一卦的大致意思——很多还是转自这位熊逸大神的讲解,在此谨向熊逸老师表示最崇高的敬意。

 

我们一提到卦,就想到八卦。传说八卦是伏羲所创,按照后人对伏羲——或者说易学——思想的阐述,认为宇宙间所有的事物都有着对立的两方面,而这两方面总是在不停运动并且呈此消彼长状态,即对立统一的相结合。伏羲把事物这种互相对立的两种状态分别命名为阳和阴,并发明了两个符号——称为爻——来表示阳和阴。一根连着的横线为阳爻,一根中间断开的横线为阴爻。不过阳又分为少阳和老阳,阴又分为少阴和老阴。但仅从卦象上看,例如看到的是一根连着的横线,只能看出是阳爻,具体是少阳还是老阳看不出来,只有清楚知道得出这一爻的过程的人——譬如具体占卜者——才能知道。

 

任取三根这样的横线排列组合就成为一卦,三爻成一卦,因为每一爻有阴、阳两种可能,所以这样的排列组合一共可以得出八种不同的排列组合,合称八卦,分别称为乾、坤、艮、震、坎、兑、离、巽,并对应到宇宙间的万事万物——虽然每一卦象有一个基本的对应事物,例如我们熟悉的乾为天、坤为地、艮为山、震为雷、坎为水、兑为沼泽、离为火、巽为风——但具体哪一卦对应哪种事物,并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其实我个人感觉,也许八卦是原始时代人们记事的符号,类似后来的文字作用一样,只是后人在此基础上做了很多发挥阐释,导致越来越神秘了吧。

 

八卦传到周文王时,周文王对其做了进一步的改进,他在八卦的基础上,又取其中两卦组合成一个新卦,即每一卦由八卦的三爻变成了六爻,这样一共就演变成六十四卦。传说他写了一部书来阐述他对六十四卦的理解,后来又经过周公的完善,就是我们今天看到的《周易》——实际上传说中阐述《易经》的书一共有三部,分别是《连山易》《归藏易》和《周易》,不过前两者都已经失传,所以我们今天提到“易经”,默认就是《周易》。

 

解卦的时候,先看卦象六爻每一爻的阴阳属性以及在卦象中的位置,然后根据对应爻辞再结合具体实际做出分析。如果是阳爻,在《周易》中称为“九”,如果是阴爻,则称为“六”——金庸先生小说中有一本武功秘籍叫《九阳真经》,名字大概是来自此,还有一本武功秘籍叫《九阴真经》,这个名字我就想不明白了——因为“六”才对应的是阴。

 

六根卦爻,数的时候从下往上数,第一根(注:即最下面的)如果是阳爻,称为“初九”,如果是阴爻,称为“初六”,第二根如果是阳爻,称为“九二”,如果是阴爻,称为“六二”,以此类推至第五跟。第六根(注:即最上面的)如果是阳爻,称为“上九”,如果是阴爻,称为“上六”。

 

但是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前面说了,阳爻可能是少阳也可能是老阳,阴爻可能是少阴也可能是老阴。按照传统对于算卦的说法,有“老变少不变”之说,即先得出的一卦,这一卦称之为本卦。如果本卦里的六爻中,有老阴老阳这些的,就把本卦中的阴爻变成阳爻、阳爻变成阴爻,从而得到一个新卦,这个新卦就是变卦——所以我们今天说改变主意叫“变卦”,就是这样来的。一般情况下本卦发生变化的爻辞对应的就是预测事物的主要依据——具体怎么算很复杂,我也不太懂,不敢细说,有兴趣的可以看看熊逸老师的解释。

 

为何“老变少不变”?我个人猜测,因为少,意味着事物还处于当前这一状态上升通道中,所以少阴少阳状态下,事物运动的主体趋势没有也尚未达到需要改变的程度,故而不需要改变;老,意味着事物运动到达这一状态的极端了,而物极必反,因此老阴老阳的爻,就需要进行转化,阴爻变阳爻,阳爻变阴爻。对应的,变爻预示着事物新状态的萌芽,未来的运转将是这萌发状态的承继壮大,所以对未来的预测也就主要看变爻的爻辞。

 

《左传》这个故事里提到的“观”卦和“否”卦,就是六十四卦中的两卦。其中“观”卦为本卦,“否”卦为变卦。“观”卦的卦象是巽上坤下(即自下往上六爻分别是初六、六二、六三、六四、九五、上九),“否”卦的卦象是乾上坤下(即自下往上六爻分别是初六、六二、六三、九四、九五、上九)。两个卦象的差异只有一爻,即第四爻,“观”卦是六四,变成九四就成了“否”卦,所以主要就看这一爻的爻辞。周太史说的那句“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就是“观”卦里六四爻对应的爻辞,这句爻辞大致意思是说“观察(别的)国家的风光,利于成为君主的宾客(注:利用,利是有利于的意思,用是用于的意思)。”据此,这位太史总结了一下:“不在此,其在异国;非此其身,在其子孙。”

 

然后这位太史开始做具体的解释。“光,远而自他有耀者也”针对的就是“观国之光”。“坤,土也。巽,风也。乾,天也。”就是前面说的观卦和否卦的构成,巽上坤下为观卦,乾上坤下为否卦。其中坤卦代表大地,巽卦代表风,乾卦代表天。然后根据观卦巽上坤下即风在上土在下,得出一句“风为天于土上,山也”。接着进一步解释说“有山之材而照之以天光,于是乎居土上,故曰:‘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庭实旅百,奉之以玉帛,天地之美具焉,故曰:‘利用宾于王。’”

 

分析了一通之后,最核心的结论来了,这位太史得出的结论一共有四部分:

 

第一,卦象最终的应验是在陈完后代身上。原因是“犹有观焉,故曰其在后乎。”我看熊逸老师对这句话的解释,认为表示陈完本人还在观望观察,那卦象就应验不到他身上,只能在陈完的后人身上。我个人觉得,可以结合“利用宾于王”这句来解读,既然算出来陈完只能是宾客,那成为主人的只能是他的后人,所以说“非此其身,在其子孙”。

 

第二,卦象的最终应验是在别的国家而不是陈国。原因是“风行而著于土,故曰其在异国乎”——为何说“风行而著于土”就一定是外国,我觉得还得结合那句“利用宾于王”来解读——如果在陈国,陈完就是主人,既然是宾客,显然不是在自己是主人的地方,所以周太史会才会说这句话。

 

第三,则是准确的预言了卦象要应验在齐国。原因是“若在异国,必姜姓也。姜,大岳之后也。”这句话其实比较好理解,因为前面解释的时候,这位太史已经提到了根据观卦巽上坤下,得出一句“风为天于土上,山也。”这里就承接这个结论,卦的本体是象征山,那最后应验就要应验到跟山有关的国家。山,就是岳,大跟太相通,大山就是太岳。尧舜时期,有四岳一说,所以只能是四岳的后代。符合条件的当时有两个国家,一个是许国。在鲁隐公十一年,鲁隐公和郑庄公联手拿下许国,郑庄公在告诫公孙获的时候说“夫许,大岳之胤也”,就是这个意思。四岳后代另一个国家就是齐国,《史记·齐太公世家》说“太公望吕尚者,东海上人。其先祖尝为四岳,佐禹平水土甚有功。虞夏之际封於吕,或封於申,姓姜氏。”如果要代替,许国太小,那就代替一个大的,所以就只有姜姓之国了。

 

第四,陈国会因此衰亡。理由就是“山岳则配天,物莫能两大。陈衰,此其昌乎。”这个道理很好理解,我们常说物极必反。好事不能让一家占全了,这样别人还活不活?所以你在齐国作为宾客得到了天大的好处,你作为主人的这个国家就得付出代价。在那边得国,在这边就得失国——我这些年越来越觉得,冥冥中似乎真有天意在平衡着一切,凡事有得必有失,有失必有得。

 

后来陈国历史的发展果然应验了这位太史这一卦,鲁昭公八年,陈国第一次亡于楚——这时候陈完的后代陈桓子(注:又称田桓子,田无宇)已经开始在齐国势力强大起来。即《左传》这段记录里说的“及陈之初亡也,陈桓子始大于齐。”

 

后来楚平王又恢复了陈国。鲁哀公十七年,陈国第二次亡于楚国,这时候陈完的后代田成子取得了齐国的政权。即《左传》这段记录里说的“其后亡也,成子得政。”——成子就是田成子田常。

 

《左传》关于这条记录的记载极具传奇色彩,这一卦及其后续的事情,史称“田氏代齐”,即田姓取代了齐国本来的姜姓成为了齐国国君——不过田氏最终完成代齐,是在孔子之后的事情了。

 

陈敬仲奔齐这件事,对后世影响非常大,所以在《史记》的《齐太公世家》《陈杞世家》《田敬仲完世家》等处均有记录。按照《史记·田敬仲完世家》说法,陈完入齐之后,为田氏,生孟夷,孟夷生湣孟庄,田湣孟庄生文子须无,田文子生桓子无宇,田桓子无宇生武子开与釐子乞,田釐子乞向老百姓收赋税的时候用小斗,而给老百姓借粮的时候用大斗,由此田氏得到老百姓的拥护,开始发张壮大,后来发起拥立了齐悼公。田乞去世后,其子常立,为田成子。田常作乱,弑杀了齐简公,拥立了齐平公而为相。田常去世后,其子襄子盘立,为齐相。襄子去世后,其子庄子白立,为齐宣公相。田庄子去世后,其子和立,继续为齐宣公相,齐宣公去世后齐康公立,荒淫无度,被田和迁于海上软禁起来。齐康公十九年,田和通过贿赂魏文侯和周天子,得到周天子的承认成为诸侯,完成了田氏代齐的最后一步。

 

按照《史记·田敬仲完世家》里田氏谱系的记载,第一代是陈完,第五代是田桓子田无宇,田成子应该是第七代人。但是奇怪的一点是,杜预注释《左传》至此的时候说“成子,陈常也,敬仲八世孙。”而且我在百度查资料,看到也说他是齐国田氏家族第八任首领。不知道是不是《史记·田敬仲完世家》里记载有瑕疵,反正我仔细对了几遍都碰不上。在周太史的卜卦中,并未说田氏代齐会是几代人的事情,所以是几代人倒无所谓,但《左传》既然提到了懿氏妻子卜卦的结果是“五世其昌,并于正卿。八世之后,莫之与京”,按说后面应该是能应验上。不过如此精确的结果,却没有像周太史那一卦的过程一样有详细的解释,也留下一个令人好奇的谜团。

 

田氏代齐的故事大致过程就是这样,我们熟悉的“窃钩者诛,窃国者侯”来历就是田氏代齐。这是《左传》第一次出现具体的卜卦记录并且得以应验。后面还会有类似的记录,但这些到底是真实的灵异事件还是后人附会的,就不好说了。不过我觉得,大概率是田氏代齐之后,为宣扬自己政权天命的神圣性而编造出来的。

 

《易经》,应该是中国传统文化最具神秘色彩的一部书,所谓“群经之首”,地位可见一斑。提到《易经》,我们都想到的就是八卦,提到八卦,都会自然而然想到算命。但我个人觉得,《易经》应该说是古人归纳总结社会运行一般规律后写出的一部书。至于所谓的算卦,其实是对世道人心运转一般规律掌握之后做出的预判而已,单纯认为《易经》是讲如何算卦的,那真的是大大降低了《易经》的档次——对了,初唐四杰之一的骆宾王,名字应该就是出自于“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这句话。

 

再回到《春秋》。夏季没什么大事,所以以“夏,五月”带过。到了秋天,《春秋》记录了一件事,“秋,七月,丙申,及齐高傒盟于防。”高傒,在之前鲁庄公九年的时候提到过。高氏是齐国的大族,高傒是齐国的高官,鲍叔牙举荐管仲的时候就说“管夷吾治于高傒。”鲁国这次是谁去会面的,按照之前的《春秋》记事体例,我们猜测应该不是鲁庄公,也不会是地位很高级的大夫。如果是鲁庄公,这里应该是“公及齐高傒盟于防”;如果是地位高级的大夫,这里应该提名字,则会是“某某及齐高傒盟于防”。杜预就是持此观点,他说:“高傒,齐之贵卿而与鲁之微者盟,齐桓谦接诸侯,以崇霸业。”认为高傒作为齐国地位尊贵的大臣,而与鲁国地位低微的人会盟,说明齐桓公及齐国都很谦虚,因此才能成就霸业。

 

但是《榖梁传》的说法则完全不同:

 

不言公,高傒伉也。

 

《榖梁传》认为这次鲁国是鲁庄公出席了,但《春秋》之所以没有说是鲁庄公参加,就是因为高傒太倨傲了。

 

《公羊传》的说法也跟这个差不多:

 

齐高傒者何?贵大夫也。曷为就吾微者而盟?公也。公则曷不言公?讳与大夫盟也。

 

齐高傒是谁?是齐国地位尊贵的大夫。然后解释了一下,不要误以为我们鲁国去的人身份低微,这里省略的主语就是鲁庄公,之所以《春秋》没有说是鲁庄公,是避讳提鲁庄公以国君身份跟对方的大夫会盟——因为这明显身份不对等。

 

如果考虑当时齐、鲁之间的国力对比,似乎这个说法也是有可能的——所以,这下我也没有办法确定到底鲁庄公有没有去了……

 

到了冬天,鲁庄公迎来人生中的一件大事,《春秋》记录说“冬,公如齐纳币。”鲁庄公将要娶齐国的女子为妻。这一年鲁庄公已经三十五岁了,这个年纪才结婚在当时无疑是非常晚了——但实际上这位娶自齐国的女子并不是鲁庄公的第一位女人,后面我们会看到鲁庄公有自己爱着的女子孟任而且早就在一起了。至于这位娶自齐国的女子,只是鲁庄公法理上的正妻而已——这也决定了两个人之间不会有什么感情,为鲁庄公去世后鲁国的变乱埋下了祸根。

 

按照当时婚礼的流程,在经过纳彩(也称“下达”)、问名、纳吉等环节之后,男家派人去女家送订婚的礼物,是为“纳徵”,亦称“纳币”——类似我们今天说的下彩礼。这个环节,男主人公是不用亲自出面的,鲁庄公亲自出面,在当时是失礼的行为,所以《公羊传》就此评论说:

 

纳币不书,此何以书?讥。何讥尔?亲纳币,非礼也。

 

《榖梁传》的观点也是如此:

 

纳币,大夫之事也。礼有纳彩,有问名,有纳徵,有告期,四者备而后娶,礼也。公之亲纳币,非礼也,故讥之。

 

《榖梁传》对当时婚礼流程的解释,跟前面提到童书业先生在《春秋史》里的说法,差了一个“纳吉”。但针对《春秋》的这条记录,也认为鲁庄公做的不合礼仪。

 

这次齐鲁联姻,大概率是鲁庄公跟齐桓公的女儿结亲,俩人是表兄妹关系。从他父亲鲁桓公时代开始的齐鲁联姻,再次得到了巩固。只是不知道,鲁庄公有没有想起自己那位惨死在齐国的父亲、想起刚刚去世不久的母亲,想起这些的时候,他又是怎样一种心情。

 

责任编辑:近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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