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唐律与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研究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时间:孔子二五七五年岁次甲辰冬月初九日丁未
耶稣2024年12月9日
中国社会科学网讯(记者陆航 实习记者 熊施锐) 12月7日,西安市法学会唐律(法律史)研究会换届大会暨“唐律与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学术研讨会在西北政法大学举行。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院长陈玺当选新一届西安市法学会唐律研究会会长。来自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等高校和西安市法学会等法律机构的专家学者围绕“唐律与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展开探讨,通过对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精神内核的提炼与撷取,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建构提供智识基础。
中国是个有着几千年法律文化的文明古国,对世界法治文明作出了重大贡献,尤其是以唐律为代表的中华法系,不仅集大成地总结了人类社会法律治理的经验,而且在东亚诸国产生了重大影响。西安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王铁介绍,西安是中华法治文明和中华法系的重要发源地之一,具有悠久的法律历史和深刻的红色基因。西安市法学会唐律研究会是全国唯一一家以唐律为研究重点的学术组织,在中国法制史研究领域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他表示,西安市法学会唐律研究会将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凝练方向,聚集人才,兼容并蓄,进一步引领和推动唐律(法律史)研究。
构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必须跳出西方法律史的叙述框架。只有从“中国立场”出发重述中国法律史,才能继承与发扬中华法系优秀思想理念。唐律作为中国古代法律的巅峰之作,其科学性、系统性和创新性在世界法律史上独树一帜。深入挖掘其精神内核,能够为社会治理、文化传承与法治建设提供宝贵的历史资源。西北大学法学院讲师闫强乐梳理了唐代法治文明的精神内核。他提出“徳本刑用”“一准乎礼”和“得古今之平”是唐律所代表的唐代法治文明的精神内核,三者有机结合,世代相传,代表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精神面貌。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副教授杨静认为中华法系不仅是中华文明的纵向传手,更是和世界法系对话的完美契机。
陈玺从“立法旨趣”“执法理念”“司法哲学”“守法浸润”四个角度探讨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转化与发展。他提出,开展立法工作、完善法律体系,必须始终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法律的权威最终来自民众发自内心的认同与依循。“法治”是所有人共同奋斗建立的良好社会秩序的事业,人人守法状态的形成,主要依赖于广大人民内心的法信仰、法感情和对法律规则的自觉遵守。陈玺认为,我们要增强历史自觉、坚定文化自信,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对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进行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循着经由世代传承所积淀的文化品格、尊崇的精神品质,不断探索由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所涵养的公平、正义、秩序、效率等现代法治理念,为人类社会进步与和谐发展贡献中国力量。
本活动由西北政法大学、西安市法学会主办,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法律硕士教育学院承办。
责任编辑:近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