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怀承:儒家伦理思想的现实主义精神
来源:“中山大学哲学系”微信公众号
时间:孔子二五七五年岁次甲辰冬月初七日乙巳
耶稣2024年12月7日
2024年11月23日下午15:30,中山大学哲学系第二十七届哲学月“智慧之光”名师讲座“心性、秩序与美好生活”系列讲座第三讲在锡昌堂103室举行。讲座由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暨道德文化研究院教授张怀承先生主讲,中山大学哲学系陈畅教授主持,中山大学哲学系陈乔见教授与谈。
讲座现场
陈畅教授主持
张怀承教授的演讲主题是“儒家伦理思想的现实主义精神”。张教授指出,一方面,伦理学关乎应当,体现着对理想人格或理想社会的追求;另一方面,伦理学又基于现实,具有现实性。张教授从三个方面重点讲解了儒家伦理思想的现实主义精神。
第一,道德立本于人。中国传统文化以天为最高范畴,把天看做是宇宙万物包括人类社会存在的本原。但是,张教授认为这只是理论的表象,而不是精神的实质。就其实质而言,不是天规定了人,而是人建构了天。董仲舒讲“王道之三纲可求于天”,程朱讲“天只是一个理”,王守仁说“只心便是天”,无不表明了这一点。有人才有道德,人的道德本质外化于天。道德只与人相关,是人与自然相互区别的本质规定性。王夫之对此有很好的论述,他认为道就是人之道,是人所独有之道。他说“伦也者,类也,天之生是使别也”,“道者,人物之辨。所谓人之所以异于禽兽也”。动物只是一种自然的存在,是一种被规定的存在。人则是一种自我规定的存在,能够制定自己生存的行为之道,所以道德之道就是人之道,人所独有之道。
第二,道德本于生活。《易传》有一句话:“形而上者之谓道,形而下者之谓器。”程朱以形而上为超越形器之上,形而上之道为绝对的天理,由此衍生出未有父子已先有父子之理。程朱以必然为当然和应然,道德之理由天理而获得了绝对性和至上性。后来王夫之不同意程朱的观点,认为有形而后有形而上,形而上之道本于形而下之器,天本于人,道德本于生活。王夫之说:“未有子而无父道,未有弟而无兄道,道之可有而且无者多矣,故无其器则无其道”。规则是事物的属性,没有某种事物即没有关于该事物的道。没有父子兄弟就不会有孝悌之道,可见,无器即无道。道德作为现实生活的行为原则与规范,立本于生活。
张怀承教授主讲
第三,道德立于行。伦理学是一种实践理性,道德更是要实行,如何得道就是如何成德的问题。《说文》讲“内得于己,外得于人”。王夫之把“得”分为“性之得”和“学之得”:“德者得也。有得于天者,性之德也;有得于人者,学之德也。学之得者,知道而力行之”。道为行,行道才能有得。道德实践问题在中国伦理思想史上,集中表现为知行关系问题。二程认为,从重要性来讲,是知本行末;就先后言,则是知先行后。比如,“人欲往京师,必知出那门、行那路,然后可往。如不知,虽有欲往之心。其将何之?”二程规定的为学秩序是博学、明辨、审问、慎思,然后笃行。后来,王阳明为了避免知而不行的弊病,提出要“知行合一”。他说:“故《大学》指个真知行与人看,说如好好色,如恶恶臭。见好色属知,好好色属行。只见那好色时已自好了,不是见了后又立个心去好”。道德作为一种实践理性,只有在实践中才能实现道德从观念到现实的转化。
陈乔见教授与谈
在对谈环节,陈乔见教授指出,张教授的演讲主题虽然很宏观,但却讲得很实很细。他颇为赞同张教授对于天人关系的论述,认为不是天规定了人,而是人建构了天。从整个传统来看,天在很多时候只是一个用来表达道德之绝对性、至上性和普遍性的虚指,而不是存在一个形而上的实体。陈乔见教授援引朱熹注《论语》“不愤不启,不悱不发”之言即“愤者,心求通而未得之意。悱者,口欲言而未能之貌”,来表达张教授的讲学给人带来的诸多启发。
自由讨论环节
在接下来的自由讨论环节,杨海文教授以及现场同学就发现天道的规律与建构人道的法则之间如何寻求一种平衡、“如好好色,如恶恶臭”的理解、在现实道德生活中的选择等问题与张教授进行了提问。张教授在回应时指出,“应该”是从现实社会中引申出来的,而不是人为的随意的建构;在当代社会,道德也需要随时代的发展而不断注入新的内涵。主持人陈畅教授也高度赞扬了张教授纵引先秦汉与宋明清儒学来论述儒家伦理思想的现实主义精神。讲座在现场师生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合影留念
责任编辑:近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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