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笑非】改經校勘一例

栏目:散思随札
发布时间:2025-01-14 18: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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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笑非

作者简介:吴飞,字笑非,号太常、经礼堂,男,辛酉年(西历1981年)生,山东济南人。业郑学,尊周书院(网站)、道里书院(网站)管理员。出版有《汉学读本》(知识产权出版社2017年4月)《礼学拾级》(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2017年2月)。

改經校勘一例

作者:吳笑非

來源:“尊周書院”微信公眾號

時間:孔子二五七五年歲次甲辰臘月十五日癸未

          耶穌2025年1月14日

 

 

象曰:明出地上,晉,君子以自昭[照]明徳。(袁本依《集解》清通行本鄭注改作“照”,下同)

 

注:地雖生萬物,日出於上,其功乃著,故君子法之,而以明自昭[照]其徳。(集解)【案:王輔嗣曰:“以順著明自顯之道。”《正義》:“明王之注,意以此為自顯明德,昭字宜為昭之遥反。周氏等為照,之召反,非注旨也。”虞翻曰:“君子謂觀乾。乾為德,坤為自,離為明,乾五動已離日自照,故以自昭[照]明德也。”案:四庫本《集解》鄭注作“昭”,袁氏、李遠山本《集解》經、注皆作“照”。案《釋文》未有校勘,則以為《集解》作“照”者,因虞注改也,經既改則鄭注不得不改。鄭注曰“日出於上,其功乃著”,則君子所法者,有明乃著其德也。且虞氏言“自照”者,坤為自也。鄭注無此象,義與王氏近,當作“自昭”。李氏明知《釋文》未有別字,而轍改經文,斥不合己者為“俗本”,亦吝矣。】

 

责任编辑:近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