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汉民】从“天帝”到“天理”“天”的理性化之路

栏目:中央党校机关报儒家经典新解系列
发布时间:2025-03-09 20:4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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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汉民

作者简介:朱汉民,男,西历一九五四年生,湖南邵阳人,现任湖南大学岳麓书院教授。曾任湖南大学岳麓书院院长二十多年,推动了岳麓书院的现代复兴。著有《玄学与理学的学术思想理路研究》《湖湘学派与湖湘文化》《经典诠释与义理体认》、《儒学的多维视域》等。

“天帝”到“天理”“天”的理性化之路

作者:朱汉民(湖南大学岳麓书院国学研究院院长)

来源:《学习时报》

时间:孔子二五七六年岁次乙巳二月初四日辛未

          耶稣2025年3月3日

 

殷商时期,“帝”与“天”作为最高信仰对象逐渐融合,奠定了“六经”中“天”的信仰基础。西周时期,“天”兼具自然属性与神灵属性,祖宗崇拜与自然崇拜合而为一。早期儒家通过诠释“六经”,将“天”发展为兼具信仰与理性的“天道”;宋儒进一步建构“天理”体系,完成了“天”的哲学化进程。这一理性化进程未否定“天”的原始信仰,而是通过叠加新意义推动了中国哲学的思辨发展。

 

我们需要追问,殷周时期独特信仰形态之“天”是如何形成的?儒家之“天”为什么可以衍生出偏正结构的“天道”“天理”概念?这些“天道”“天理”概念对中国传统哲学思想产生了什么重要影响?

 

殷周信仰:“天”与“帝”的融合

 

新石器时代的大量考古文物表明,从远古开始,华夏先民的精神世界一直以万物有灵的原始宗教为开端。殷商时期,殷墟卜辞记载了殷人对“帝”的普遍信仰,而西周金文记载了周人对“天”的普遍信仰。所以,学界一度形成了殷人信仰“帝”、周人信仰“天”的一般看法。但是,随着学界进一步深入研究殷墟甲骨、西周金文,并且将殷墟甲骨、西周金文与“六经”元典结合起来考察,就发现殷人崇拜的“帝”与周人崇拜的“天”之间并不是截然二分的,殷人崇拜的不仅仅是“帝”,还包含了“天”的内涵;而周人信仰的“天”,同样也兼含了“帝”的内涵。由此可见,“帝”与“天”共同构成华夏先民的最高信仰。甲骨卜辞显示,殷人普遍崇拜“帝”,认为其主宰自然现象(如“令雨”“令风”)与人间事务。同时,非王卜辞中也存在对“天”的祭祀,表明“天”在民间信仰中的地位。郭沫若等学者指出,殷人的“帝”与“天”逐渐融合,形成“天帝”概念——王室强调“帝”的血缘神性,民间则侧重“天”的普遍性,二者衍化为同一信仰对象。

 

由于上述殷人崇拜的“帝”开始与“天”出现融合,此后西周确立的对“天”的信仰,其实包括了殷人的祖宗崇拜。从郭沫若、侯外庐等学者开始,学界就意识到殷人的至上神信仰对周人的影响问题。郭沫若认为,“由卜辞看来可知殷人的至上神是有意志的一种人格神,上帝能够命令,上帝有好恶,一切天时上的风雨晦冥,人事上的吉凶祸福,如年岁的丰啬,战争的胜败,城邑的建筑,官吏的黜陟,都是由天所主宰”。西周继承并发展了殷商信仰,将“天”提升为兼具自然物质性与人格神性的最高主宰。《诗经》《尚书》等文献中,“天”既是“苍苍之天”,也具“监观四方”的人格意志。周人以“敬德”为纽带,将天命与人事关联,提出“以德配天”的思想,奠定了儒家“天人合一”的基调。在这种信仰形态中,“天”并非纯粹精神实体,而是自然与神灵的一体存在;其创世方式非意志化“创造”,而是自然化“生育”,强调“天”与人的血脉相通性。

 

原始儒学的突破:“天道”的理性化

 

各个民族的经典在表达关于终极实在的崇拜对象时,其外在标识和内在精神是十分多样化的。儒家思想的基本内容是关于人间理想及其实现路径,它关注的问题始终是如何建立一个和谐的人伦社会与政治秩序。但是,儒家还须回答建立这个人间理想的最终依据是什么?儒家思想的经典依据是“六经”,故而它从“六经”元典确立了一个终极存在的依据,那就是“天”。

 

“六经”体系信仰的“天”“帝”,是自然世界、人类社会的主宰力量,体现出人格化特质。但是,古代中国人逐渐意识到,这一人格化的“天”并不是一个任性的暴君,而是一个具有道德理性的主宰力量。故而周人将恭敬德性、体察民意,看作是服从上天之命、获得上天福佑的条件。早期儒家继承了西周人的这一重要思想,以孔子为代表的原始儒学就是在诠释“六经”活动中产生的重要学派,他们不但继承而且发展了西周人关于“天”“天命”的思想信仰,进一步推动了“天”“天命”的理性化进程。春秋战国时期,思想界出现了一个表达人类道德精神、价值理性追求的概念,即是“道”。最初,“道”的本义是一个人的行走之路,后来逐渐衍化为人的规则、价值目标,也就是人之“道”。这个代表价值与目标的人之“道”如果与最高主宰的“天”结合起来,就成为“天道”。所以,春秋时期开始大量出现“天道”的观念,就是将“天”的主宰力量和“道”的价值目标、客观法则结合起来,从而确立了“天道”这一具有价值理性的信仰形态。我们在《国语》《左传》中可以读到许多关于“天道”的提法:“君人执信,臣人执共(恭),忠信笃敬,上下同之,天之道也。”这里的“天道”其实就是在继承西周人“以德配天”思想的基础上,进一步强调“天”的道德内涵、价值目标,故而将“天”直接归结为“道”。在这个“天道”的观念系统中,“天”作为宇宙世界的创造者和主宰者的意义仍然得到保留,但突出了“道”作为人文精神的道德法则、价值目标。

 

孔子表达出将主宰性的“天”与道义性的“道”统一起来的思想追求。孔子一生以追求“道”、实现“道”为终极目标,他说:“朝闻道,夕死可矣。”这个“道”就是他追求的价值目标,他说:“天下有道,丘不与易也。”但是,孔子仍然信仰“天”“天命”,他曾说“获罪于天,无所祷也”“畏天命”。孔子主张君子在“天命”面前必须保持敬畏、虔诚的态度,显然他信仰这样一种主宰性、神圣性的“天”“天命”。但同时,孔子说自己“五十而知天命”,这个“知”正是建立在勤勉学习、知识理性的基础之上。他还说:“下学而上达,知我者其天乎!”所谓“下学”就是日用中的学习、思考,而“下学”最终是为了上达于“天”,实现“我”与“天”的相互理解和相互沟通。

 

于是我们看到,早期儒家通过诠释“六经”,推动“天”向人文理性转化。孔子在敬畏“天命”的同时,提出“下学而上达”的认知路径,主张通过道德实践实现与“天”的沟通。《易传》将“天”抽象为普遍法则,称“天地之道”涵盖自然规律与人文价值。《中庸》进一步提出“诚者天之道”,将道德之“诚”视为“天”的内在属性,强化了“天”的义理内涵。

 

在此之后,孟子深化了这一进程。他区分“性命”双重维度:自然欲望受制于“命”,而仁义礼智之“性”源于“天”,需通过“尽心知性”实现“知天”。郭店楚简《性自命出》亦强调“性自命出,命自天降”,将人性根源追溯至“天”。至此,“天道”成为贯通自然法则与道德价值的核心概念,既保留“天”的主宰性,又凸显人文理性的主导地位。

 

宋代理性主义:“天理”体系的完成

 

隋唐以来,中国思想史发生重大变化。一方面,佛、道二家获得了强势发展,佛、道学说之所以具有强大的影响力,在于其学说是建立在精深的、思辨的形而上的天道论基础之上的,这对儒学构成了重要挑战。宋代儒学面临发展的双重压力,亟须重构形而上学体系。宋初“道理最大”思潮为此奠定基础。赵普答宋太祖“道理最大”之问,标志着思想权威从“天”向“理”的转移。因此,到了北宋中期,学术界出现了以“天理”为最高主宰的学术形态,即主导后来中国数百年的“理学”。理学奠基人二程称,作为信仰对象的“天”只是一个最高主宰的修饰语,而作为理性思考对象的“理”才是主词。二程提出“天者理也”,以“天理”取代“天道”,赋予其本体论意义:“天理”既是自然规律“所以然之故”,又是道德法则“所当然之则”,兼具神圣性与普遍性。所以,他们相信,通过格物致知而认知的“天理”,不仅是宇宙间的根本存在,而且主宰着世界的秩序和变化。故而,“天理”又成为一个普遍、永恒的主宰者:“天者,理也。神者,妙万物而为言者也。”由于二程以“天”与“理”相互诠释,从而实现了“天”与“理”的统一,构造了一个新的思想信仰形态。《程氏遗书》记载:“问:‘天道如何?’曰:‘只是理,理便是天道也。且如说皇天震怒,终不是有人在上震怒?只是理如此。’”在二程这里,“天理”成为贯通天与人、自然与社会的最高主宰和形上存在,“天理”既有“皇天震怒”的权威性、神圣性,又有“理当如此”的合理性。这一点正是二程对理学奠基的一个最重要的贡献。

 

朱熹通过诠释“四书”,完善“天理”理论,将“天”诠释为“理”,他说:“天者,理而已矣。大之事小,小之事大,皆理之当然也。自然合理,故曰乐天。不敢违理,故曰畏天。”朱熹所诠释的“理”,是人文世界之中的“所当然之则”,是自然世界中的必然法则。在将“天”诠释为“理”的同时,兼容了自然、社会中普遍的法则与规范,也保留了“天”作为信仰对象的神圣性特点。以此重新建构的“天理”,既具有“理”的规律性、平常性,又体现“天”的强制性、神圣性。朱熹通过诠释“四书”,将其解释为一种“一”与“万”的关系。他解释《论语·里仁》中“吾道一以贯之”,这句话本是强调“道”的统一性,但是朱熹解释说:“夫子之一理浑然而泛应曲当,譬则天地之至诚无息,而万物各得其所也。……盖至诚无息者,道之体也,万殊之所以一本也;万物各得其所者,道之用也,一本之所以万殊也。”这里,朱熹用“理一分殊”的原理——统一本体“道之体”分殊为万物具体法则“道之用”,说明统一性的“道”是可以多样化呈现的,从而实现了“一”与“万”之间既有统一又有差别、既神圣又平凡的矛盾统一。例如,《孟子》中“乐天”“畏天”被诠释为“合理”与“循理”,使“天”的神圣性融入日常伦理。至此,“天理”体系既包容科学认知,又维系信仰权威,成为宋明理学的核心范式。

 

“天”,经历了从殷周“天帝”到宋明“天理”的理性化进程,体现了中国哲学独特的演进路径。儒家通过不断诠释经典,将原始信仰转化为哲学范畴,既未否定“天”的神圣性,又赋予其思辨深度。这一过程并非断裂式的替代,而是意义的叠加与融合,彰显了中国思想“寓超越于内在”的特质。最终,“天”的理性化不仅推动儒学自身的转型,也为传统文明应对近代化挑战提供了思想资源。

 

责任编辑:近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