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燕强】经传正名与经学范式的转型

栏目:文化杂谈
发布时间:2025-03-15 20: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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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燕强

作者简介:黄燕强,男,西元一九八三年生,广东惠州人,哲学博士。现任武汉大学哲学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先秦诸子学、中国近现代哲学,近年致力探讨经子关系命题与章太炎哲学思想。著有《原儒与回归原典——经子关系的视域》。

经传正名与经学范式的转型

作者:黄燕强(武汉大学哲学学院副教授)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时间:孔子二五七六年岁次乙巳二月十五日壬午

         耶稣2025年3月14日

 

所谓“经学”,通常指儒家经书的诠释之学。由于儒经数目是复数,经书系统又是变动的,因此,从五经到十三经的扩展,既体现为经书数目的增益,又分化为今文学与古文学以及汉学与宋学相对的传统,且演变出孰为正宗或道统的论争。经书系统的重建往往蕴含破与立的双重意涵,即在质疑和否定原有的经学体系中,确立新的经书、创构新的经学范式及解经方法,我们称之为“回归原典”。无论是升格传记而增益经目,还是还原传记而为六经正名,经书系统的变动成了经学思想体系与研究范式转型的表征,据此可窥见传统经学的兴盛中衰、范式转移及其内在发展理路。

 

两汉的分别经传

 

“经”与“传”是相对之名,“经”最初可能是“编丝缀属”之称,最早的“经书”或指三代王教之典籍。而“经”之文体的出现,大概如章学诚所言:“依经而有传……因传而有经之名。”“经”与“传”是两种相对的文体,前者指纲要性知识,后者是诠释此纲要性知识的作品。由此说来,一者,“经”最初不是某一家著述的私名,而是先秦典籍所共享的类名。二者,《诗》《书》《礼》《乐》《易》《春秋》被冠以“经”的名义,是因为出现了解释类的“传”。三者,“经”与“传”相对而相互依存,但也彼此有别。就文本体裁而言,“经”为纲而“传”为目。从经学传统来看,用现代话语表述,作为常道的经书代表了真理本身,即the truth;“传”是对终极真理的一个解释性范例,是真理内在逻辑的必然推演,即a truth。“经”与“传”虽互为表里,但两者在名义、实质和价值上均不可等同。

 

汉儒严守“经”与“传”之间的分际,注重六经与传记之学的分殊。一方面,汉儒论证了“经”何以是“六”或“五”。贾谊认为,六艺(六经)对应的是天道之六法与人道之六行,圆满具足而无须增益。因“乐”无经文传世,汉儒所传为“五经”,《白虎通义·五经》说:“经所以有五何?经,常也。有五常之道,故曰五经。”汉儒对经书之数的论证,表明其相信六经或五经具备天地之道、人事之理,不可妄加损益。另一方面,经传有别的观念体现在目录分类上,如《汉书·艺文志》“六艺略”叙录各经的典籍时,必首列经书白文及其卷数和版本等,然后才著录各家各派的解经类著作,由此从价值排序上区分经与传记。这种分殊是基于“经为常道”的理念,而“五经传记,师所诵说”,即“经”是圣人所制作、传记为一家之师说,两者存在价值等差的悬隔。同时,即便如《论语》《孝经》《尔雅》,也只是附录于“六艺略”之末。可见,汉儒谨守“经”与“传”的分际,注重两者的等差之序。

 

唐宋的等同经传

 

经学史的一大转折,是从汉唐经典注疏向宋明义理诠释的演变,其中最明显且最核心的变化是重建经书系统,即由“五经”扩展为“九经”和“十三经”,并以“四书”取代“五经”而论证道统谱系。“四书”的圣典化是改传记、群书和儒家类子书为“经”的结果,打破了经与传记之间的价值等差之序,将两者视为平等和一体的关系。

 

宋儒等同经传的观念可追溯至隋唐时期。一者,隋唐以前,经与传记的界限是非常明确的,如前述《汉书·艺文志》“六艺略”的体例。但唐人编纂的《隋书·经籍志》,其“经部”不再单列经书白文,直接以解经类传记或章句、注疏等作品起首,这暗含了等同经传之意。二者,孔颖达主持编纂“五经正义”,选用《左传》《礼记》,已然是将传记升格为经。三者,唐人怀疑经传之文,韩愈说:“《书》与《易》《春秋》,经也。……今其文相戾悖如此,欲人之无疑,不可得已。”王元感、刘知几、啖助、赵匡等均对六经或传记的文本、内容表达过质疑。其后,宋儒对经传的怀疑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致令经传权威失落,促使宋儒要在五经之外升格其他典籍为经,进而建立新的经书系统。

 

“四书”的升格同样体现在宋明的图书分类中。一是尤袤《遂初堂书目》首先将《孟子》列入经部,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将其与《论语》组成“语孟类”,从而完成了目录书中的《孟子》升格运动。二是《大学》《中庸》从《礼记》中独立出来,如陈振孙、马端临将宋儒注解《大学》《中庸》的著作附录于《礼记》之后,但并未单独成为一类,至明代高儒的《百川书志》才分别为《大学》《中庸》《论语》《孟子》设立类目。三是明代官修的《文渊阁书目》开始在经部中设立“四书”类,其后许多书目皆依循这一体例。可见,明代儒者因尊崇“四书”而在经部设立类目,并将诠释“四书”的性理之学纳入经部,体现了“理学即经学”的观念,也反映了经书系统的变动,使经学研究方法和思想形态发生了范式转移。

 

清代的经传正名

 

清代学者倡导回归隋唐以前的分别经传之传统。一方面,清儒主张取消“四书”的圣经名义,将其还原为解经类传记。如凌廷堪说:“《大学》《中庸》,《小戴》之篇也;《论语》《孟子》,传记之类也。”《大学》《中庸》原是《礼记》中的篇章,宋儒表彰二书是道学的渊薮,须特立而单行。其后,元儒陈澔《礼记集说》和明代胡广《礼记大全》、徐师曾《礼记集注》、汤道衡《礼记纂注》、贡汝成《三礼纂注》等均不载《大学》《中庸》。朱彝尊、毛奇龄、李惇、汪中等皆反对此说,提倡把《大学》《中庸》归还《礼记》,纳入诠释礼经的传记之类。毛奇龄认为,《论语》只是“兼经”而已,即用以配经的书,或诠释经书的传记,有别于作为“大经”的六艺。否定“四书”的圣经名义,也就取消了宋明道学作为正统的地位。

 

另一方面,清儒提出“六经正名”说,强调经与传记之别。章学诚指出,《论语》《孝经》《尔雅》是“传体”,而“非六经之本体”,可与六经相表里,但“不可以与六经为并列”。后世升格传记为经,乃是“尊经而并及经之支裔”,混同了经传的名与实。章学诚认为,六经之外的典籍是“述道”的解经类传记,是六经及其道体的流裔,不得因尊崇六经而兼及传记。否则乃僭名乱实,名既不正,言也不顺,实亦不真,故应正名,将经目还原为“六”,把《春秋》三传及“四书”还原为传记,使经传名实相副而分流并行。其后,龚自珍的《六经正名》明确反对“七经”“九经”“十三经”等说法,提倡把儒家经书还原为“六经”,其他典籍的经书之名皆应取消。后来的康有为、章太炎、熊十力均赞同“六经正名”说。

 

通观经学历史,围绕经书系统之扩展或还原的聚讼,贯穿于今古文之争与汉宋学之辩的始终。或以维新的方式增益经目,即在不否定六经的基础上升格解经类传记为“经”,从而与六经构成新的经书系统,据此阐发新的经学范式;或以还原的方法为六经正名,说明经与传记之间的分殊,强调儒经之数为“六”,不可妄加减损或增益。前者是对“经”之范畴作开放性的理解,表现出等同六经与传记的意向;后者持守原教旨之义,但其为经与传记正名,注重两者之间的殊异,既符合经学史的客观事实,也契合现代学术之讲究概念、范畴和分类的界定须清晰明确的科学精神。所以,就经学史研究而论,经传正名是必要的,因为通过正名可以呈现经书系统的变动历程,由此探索经学范式的更新机制及其内在理路。但就经学的赓续和发展而言,增益经目是必要的,因为经书系统的扩大不仅意味着增加了新文本,而且意味着对传承经书的道统谱系及道体内涵的重新诠释,这有助于创构新的经学范式并推动新思想的启蒙。

 

责任编辑:近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