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成人”之道蠡测
作者:宋健(曲阜师范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哲学系主任、副教授)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时间:孔子二五七六年岁次乙巳二月二十日丁亥
耶稣2025年3月19日
世人多以“仁”为孔子哲学的核心,《吕氏春秋·不二》即有“孔子贵仁”之论。但不论先贤对仁的躬身垂范,抑或后世对仁的义理探究,终须见诸“成人”方可深切著明。“仁学即人学,即学‘做人’之学”“成人即是尽人道,即是仁”。孔子“成人”之道,旨在探绎“人(当)成为什么”。成就理想人格,不仅彰显了人之为“人”的存在方式,奠定了“儒家理论和实践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更构成儒学当代创化的源头活水。若不想“用西方文化中重要的东西过度改写儒学,首先就须自觉地、批判性地建构儒家关于人的观念”。
“既济”与“未济”的联动
所谓“成人”,兼具名词(理想人格)与动词(成就理想人格)双重意涵。后者在本体层面揭示出人的可塑性。与西方实体存在论有所不同,孔子对“人”的觉解与体悟,不以“是什么”作为主要议题与核心内容,更多眷注于“成为什么”:人不但可以“志于道”,遵循理想,成其“当”成,而且能“据于德”,发挥潜力,成其“能”成。
人,既非本然的存在,也非已然的存在,而是“既济”与“未济”回环交错、“天生”与“人成”共相作用的自由存在。此处所谓的“自由”,一方面是主体显性弘道,从“自在”走向“自为”的觉醒历程;另一方面是主体凝道成德,以“应然”范导“实然”的变革活动。成就理想人格,既非自我的无限膨胀,也非天命的完全规训,而是在化理想为现实的过程中,逐步培养修齐治平的人性能力与鸢飞鱼跃的生命境界。中国哲学中的“命”,既指必然性,也具偶然性。就后者而言,“力命之辩”进一步衍生出道德与运气的关系问题。孔子与康德伦理学深具道义色彩,但二者的不同之处在于:康德为求道德的必然性,借助“自由意志”与“上帝存在”消解运气;孔子却将厄运升华为忧患意识,继而构成道德实践的内在动力。
忧患意识虽对道德具有动力意义,但不意味“成人”的全部要义只是忧患,“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成就理想人格,不能仅停留在理性自觉的“知而行”,更有待提升为意志自愿的“好而行”,与情感自然的“乐而行”。成人之“乐”,绾合道德与幸福,“将人的存在不断引向完美,亦使人生获得了幸福的规定”。
“德性”与“规范”的共彰
东亚儒者有关“仁礼之辩”的诠释纷争,往往借由“克己复礼为仁”一语展开。“陆王”一脉,视自我为(全)善,成就理想人格只需逆觉体证、发挥本心,突出强调主体的能动作用;而“程朱”一系察觉自我有恶,成就理想人格应当依循天理、尊崇道心,侧重揭橥规范的形塑意义。可见,仁礼之辩进一步涉及德性与规范的关系。
就其根源而言,德性无法与人相分离。“人能弘道,非道弘人”,为德性烙上主体性的印记。而规范之所以对人做出引导与调控,就在于其不以个体意志为转移,“齐之以礼”呈现出普遍性品格。孟子重仁、荀子崇礼,孔门后学的思想分化,似乎印证了德性与规范的某种张力。其实,德性与规范并非判然二分、断为两橛:规范需要主体认可,倘若仅仅停留于外在强制,必将酿成“民免而无耻”的恶果,与“有耻且格”的仁政理念背道而驰。同样,德性有赖规范落实,仁犹目,礼如足;仁无礼不行,礼无仁不见。
仁礼兼备可谓孔门典范。典范的魅力一方面在于立“象”,即借助人物或具体事迹,化解道德规范的抽象性与形式性,力求伦理观念“入人也深,其化人也速”;另一方面在于尽“意”,提倡典范既非试图以“人”代“法”,也非宣导服从权威,而是通过作为“具体共相”的圣贤,绾合美德与规则。在此过程中,人物从个体实然走向公共应然,事件也由特殊情境走向普遍规范。
“修己”与“安人”的融贯
修己安人可谓孔子“成人”之道的价值总纲。“儒家哲学,范围广博。概括说起来,其用功所在,可以《论语》‘修己安人’一语括之。”安人具有崇尚公义、克制私欲的特点,修己则是涵养德性、提升自我的工夫。两者貌似相斥,实则不然:安人虽心系他者,却同时包含自觉、自愿,“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否则或将流于伪善;修己固然侧重陶冶主体心性、锤炼个人能力,然其目的并非自我了脱而是平治天下,“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
在形上论域中,“群己之辩”关涉责任与自由的问题。与康德视自由为责任的“前提条件”相比,孔门似乎更强调责任是自由的“生成根据”。人生在“世”的根本特质是人生于“群”,“鸟兽不可与同群!吾非斯人之徒与而谁与?”群中之人,并非“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的原子化个体,而是衍化为一系列具体的人伦或职分。责任非但是人类存在的某种方式,“仁以为己任”,而且为成就理想人格提供了智力支持,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
可见,除了价值观与形而上学,“群己之辩”还关乎认识论。所谓“知言”,既指理解他人的言论,也包括领会广义的思想文化。而教学相长可谓成人的不二法门:学是主体实践,教是他人引导。但分别来看,自我与他者的关系更为复杂。学,既有安贫乐道、怡然自得的“为己”面向,也有改过向善、遵从规范的“毋我”要求。而乐道在“为己”的同时,又蕴含“毋我”的一面,“道”蕴含的普遍意谓,是对“小我”的提升与超越;改过则是建立在“自省”与“自讼”的基础上,并非仅凭他律制约,因此在“毋我”之余,兼涉“为己”。
教化同样如此,一方面需要传道解惑、化解无知,以施教者为主导;另一方面又当尊重个性、开启心智,以受教者为主体。在此过程中,施教者并非以真理自恃,强求一致;而是在“嘉善”的同时,不忘“矜不能”。对受教者而言,教化不同于灌输或钳制,而是以因材施教的方式,引导个体穿梭于“一致”与“百虑”之间,既敦促其举一反三、萌生智慧,又防止其刚愎自用、狂绞荡乱。
历史地看,力命、仁礼、群己三辩,仅为孔子人道观的胚胎与雏形,然其蕴藏的哲学洞见——“既济”与“未济”的联动、“德性”与“规范”的共彰、“修己”与“安人”的融贯,确已构成儒学发展的方向。值得一提的是,“成人”蕴含广阔的文明论意义:在“认识自我”与“成就自我”的现代博弈中,面对自由主义与社群主义的往复横跳,东西方哲学或可在互鉴中会通,尝试以“成人”观念为纽带,共筑人类文明新智识。
责任编辑:近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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