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简《成后》篇所见周初史事
作者:阮明套(西北大学历史学院副教授)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时间:孔子二五七六年岁次乙巳四月初一日丁卯
耶稣2025年4月28日
新史料推动了史学研究的新进展,清华简即是这样的新史料。近期公布的清华简《成后》篇,“是关于西周早期史料的新发现,初步研读简文内容,可以看出简文反映了西周早期历史和王朝政治的若干信息”。《成后》篇记载了文王、武王和成王的事迹,这为我们认识周初历史提供了重要参考。
《成后》篇所见文王事迹
“成后念往,共(恭)皇丕戒”是对全文的总括。周成王追念往昔,要恭敬遵守往昔的皇戒,进而寻求治国理政之道。成王首先追述了文王的功绩,即“文奠禹浚,甸度从则,厥成其重,因榦其休,保囗囗囗,囗囗囗忒。上帝有卓(绰),咸戡不备(服)”。整理者认为:“文奠,指尧之功绩。”但他们同时提供了另一种说法:“一说‘文奠禹浚,甸度从则’盖指文王事迹,略同于《诗·文王有声》‘丰水东注,维禹之绩。四方攸同,皇王维辟’。”我们认为另一种说法是正确的。整理者认为“文奠”是指尧的事迹,其出发点在于从“禹浚”上溯到尧,然而,尧与禹之间还隔着舜,从禹不能直接上溯到尧。另外,尧从未被称为“文”,所以,“文奠”不是指尧的事迹。周初文献中称为“文”的只有周文王,因而,这里的“文奠”讲述的是文王的事迹。
“文奠禹浚”指文王“作邑于丰”一事。禹浚即西周中期豳公盨铭文中记载的“天命禹敷土,随山濬川”之“濬川”,此处即是“丰水东注,维禹之绩”。郑玄认为:“昔尧时洪水而丰水亦泛滥为害,禹治之使入渭,东注于河,禹之功也。文王武王今得作邑于其旁地。”(《毛诗正义·文王有声》)在周人观念当中,敷土、随山和濬川均是禹的丰功伟绩,时人活动的地域即是“禹迹”。“文奠禹浚”是指文王在丰水一带建都之事,即“作邑于丰”,这是周代历史上的重要事件。“甸度从则”中的甸,整理者认为:“甸,甸服。”并引《国语·周语》上为证。这里似乎不应解释为甸服。文王时期商王朝的服制是“越在外服,侯、甸、男、卫、邦伯”。这里的甸与甸服没有关系。此处的甸即田,作册令方彝铭文中的甸即写作田,可以为证。“甸度从则”即“度田从则”,这里可以有两种解释:一是相当于豳公盨铭文记载的“差地设征”,“‘差地’是区别不同的土地,‘设征’是规定各自的贡赋”。即根据田地征收贡赋。一是相当于《诗经·大雅·公刘》篇中的“彻田为粮”,郑玄认为:“度其隰与原田之多少,彻之使出税,以为国用。”(《毛诗正义·公刘》)两种解释尽管有所不同,但是均为度田出税,这在中国古代农业社会中是国家最主要的收入,是国家机构运行的基础。因而,“文奠禹浚,甸度从则”讲的是文王建都于丰并治田收税之事。“厥成其重,因榦其休”是对“文奠禹浚,甸度从则”之事的赞美,周人正是以丰邑为根据地开始了灭商进程,这即是“成其重”。
“上帝有卓(绰),咸戡不备(服)”,整理者认为是指舜的事迹,即“‘上帝有卓(绰)’,绰,宽。盖《书·尧典》所记舜‘象以典刑,流宥五刑’之事。‘咸含(戡)不备(服)’,含,读为‘戡’,杀、克。《尧典》:‘(舜)流共工于幽洲,放驩兜于崇山,窜三苗于三危,殛鲧于羽山,四罪而天下咸服。’”“象以典刑,流宥五刑”是舜作刑罚之事,与上帝并无关联;舜之流、放、窜、殛四凶族与“咸戡不服”亦不能等同。戡为杀、克,它与流、放、窜、殛有较大不同,两者不可混同。再者,如果这里是舜的事迹,它不应在“禹浚”之后。因而,“上帝有卓(绰),咸戡不备(服)”是讲文王受上帝之命伐商一事。清华简《程寤》篇记载了文王受命的经过,“王及大子发并拜吉梦,受商命于皇上帝”。这与《诗经·大雅·皇矣》篇记载相一致,“上帝耆之,憎其式廓。乃眷西顾,此维与宅”。文王获得天命后没有立刻举起反商的大旗,表面上他仍然是商王朝的臣属,但实际上已经开始了征伐进程。《史记·周本纪》记载周文王的事迹:“明年,伐犬戎。明年,伐密须。明年,败耆国……明年,伐邘。明年,伐崇侯虎。而作丰邑,自岐下而徙都丰。”这与《成后》篇记载的“咸戡不备(服)”相一致。
《成后》篇所见武王事迹
《成后》篇记载的武王事迹为“元监初序,规度四荒,远猷光(广)图,惟德称用。乂辟不秉,悛民非彝,替文兴索(素),因常由榦,休辞时降,文武受度”。“元监初序”是指周武王立三监一事。清华简《系年》篇第一章记载周武王监观商王之不恭上帝,“以克反商邑,敷政天下”。第三章记载“周武王既克殷,乃设三监于殷”。两者合观可知,周武王灭商后首先“设三监于殷”,此即“元监初序”,“规度四荒”是“敷政天下”的重要组成部分。学者或谓周武王灭商后分封武庚禄父管理殷商故都,这是受到司马迁的影响。《史记·卫康叔世家》记载:“武王已克殷纣,复以殷余民封纣子武庚禄父,比诸侯,以奉其先祀勿绝。为武庚未集,恐其有贼心,武王乃令其弟管叔、蔡叔傅相武庚禄父,以和其民。”司马迁认为周武王以殷余民封武庚禄父,比诸侯,这是误解。《逸周书·作雒》篇记载:“(周武王)乃立王子禄父,俾守商祀。建管叔于东,建蔡叔、霍叔于殷,俾监殷臣。”武王立武庚之目的在于让他“守商祀”,这是兴灭继绝而非分封诸侯。商王畿一带的治理权实由三叔负责,三叔代表周人统治着殷商故都,初步实现了变商为周,这即是“元监初序”。
“元监初序”之后便是对全国的治理,此即“规度四荒”。20世纪上半叶,王国维讲道:“武王克纣之后,立武庚,置三监而去,未能抚有东土也。”这为部分学者所信从。现在看来该观点失之偏颇。武王不是“未能抚有东土”,而是在设置三监后“规度四荒”,此即周初的分封。《史记·周本纪》记载:“武王追思先圣王,乃褒封神农之后于焦,黄帝之后于祝……于是封功臣谋士,而师尚父为首封。封尚父于营丘,曰齐。封弟周公旦于曲阜,曰鲁。封召公奭于燕。封弟叔鲜于管,弟叔度于蔡。余各以次受封。”武王的分封包含两部分内容:一是对先圣王之后裔的“褒封”,这是为了团结尽可能多的异姓力量;二是分封齐、鲁、燕等国,它们是周人控制东部一带的重要力量,是周武王分封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由此,周王朝初步实现了对全国的控制。武王时期天亡簋铭文记载:“乙亥,王有大礼。王凡(同)三方。”三方指的是东、南、北三方诸侯和方国,这是武王分封的结果,促进了华夏共同体的形成。
“乂辟不秉,悛民非彝”,整理者认为:“乂辟不秉,指治理不秉彝常者;悛民非彝,指制止、纠正民之非彝者。”这是正确的,这使我们想到了《尚书·洪范》篇的记载。箕子言道:“我闻在昔,鲧陻洪水,汩陈其五行,帝乃震怒,不畀洪范九畴,彝伦攸斁。鲧则殛死,禹乃嗣兴,天乃锡禹洪范九畴,彝伦攸叙。”由箕子所言可知:洪范九畴是治理国家的重要准则,关乎彝伦兴败,它始自禹。自禹开始,中国早期国家发展到了一个新阶段,它不仅是政治疆域的扩大,此即“禹画九州”,更是国家治理经验的成熟,即洪范九畴的系统化和条理化,由此促使了“彝伦攸叙”。以洪范九畴为核心的国家治理经验和方法世代相传并不断完善,成为中国古代政治智慧的象征,它不因朝代更替而废弃,周武王将此运用到国家治理中,“因常由榦”,结果是“休辞时降”,形成了“郁郁乎文哉”的周代文明。
《成后》篇记载了周初重要的历史事件,文王时期的“甸度从则”即度田出税为以往文献所未见,属于新发现,填补了相关领域研究的不足。武王时期“元监初序,规度四荒”的记载纠正了人们对周初历史的一些错误认识,具有重要的学术意义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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