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刚】“移坟复耕”无大错,殡葬改革慎推行
栏目:殡葬改革
发布时间:2012-12-18 08:00:00
“移坟复耕”无大错,殡葬改革慎推行
作者:袁刚(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
来源:作者惠赐《儒家邮报》发表
时间:西历2012年11月5日
最近河南周口市“平坟运动”引发了媒体关注,民间抗议声不断,闹得沸沸扬扬。我上网查看了一下,感到河南省政府推行“平坟复耕”,大方向是正确的,但采用“运动”的形式以行政强制手段粗暴推行,则有其不当。抗议者特别是一批学者声明中华传统“孝道”,对平坟运动中的“野蛮”行经,提出应“立即制止”,要求政府尊重民间传统的祖先崇拜信仰,也有其道理。但完全否定移风易俗的殡葬改革,提出要从“复坟”入手重建“礼乐中国”,“听任民众以自己习惯的方式自由安葬亲人”,不仅有复古倾向与改革大势不相符,而且其“追究相关部门及官员有关责任”,也有些粗暴偏激,是对改革者的求全责备。
古代儒家也曾推行殡葬改革
殡葬制度要不要改革?我想没有多少人会否定其改革的必要性。就是古人儒家孝子也提出过移风易俗的殡葬改革主张。上古三代乃至秦汉盛行厚葬,“事死如事生”,帝王贵族甚至杀生实行野蛮的人殉。秦穆公死以“三良人”殉葬,国人哀之。《诗·秦风·黄鸟》:“彼苍者天,歼我良人。如可赎兮,人百其身!”就表达了当时人的惋惜和控诉。最近陕西凤翔发掘的秦公一号大墓,就发现186个殉人,而商周人殉之墓还有很多。对此惨无人道的葬俗,儒者及社会各界有识之士是强烈反对的。人本主义思想的兴起,使战国秦汉逐渐地改以木偶泥俑取代活人入葬,这显然是意义重大的殡葬改革。
废除人殉并不意味着中华殡葬改革的终止,关于厚葬、薄葬早在春秋时儒、墨就有论争。曾子曰:“慎终追远,民德归厚”。汉朝尊儒,“以孝治天下”,乃大行厚葬之风,起坟是“厚资多藏,器用如生人”,还要服丧三年,孝子在墓旁结草庐而居,哀毁骨立神情颓废,舍事也不能干,人力物力都浪费极大,造成“田荒不耕”。为此,尊儒的东汉光武帝、明帝都曾下诏禁止,倡导“薄葬送终”。厚葬又催生了盗墓风潮,使忠孝斯文扫地,曹操于是下达“薄葬令”,禁止厚葬之风。到宋朝时,大儒程颐、司马光等都肯定薄葬,反对厚葬,使民间丧葬习俗发生了很大变化。朱熹《家礼》所记葬礼,较之于《仪礼》已趋于简化。
当然,殡葬改革难度很大。殡葬是文明人类对死者遗体进行处理以寄托哀思的形式,其意味深长的告别活动和庄严肃穆的出殡入葬礼仪,经过几千年的发展演变,沉淀出深厚的文化内涵,成为文化传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早在旧石器时代晚期的北京山顶洞人遗骸周围,就发现撒有含赤铁矿的红色粉末,有钻孔的兽齿、石珠、骨坠等装饰品随葬。千百代人的传承,使以“孝道”为中心思想的殡葬礼仪,在国人心目中根深蒂固,几乎没有人能顶得住扒坟不孝父母的骂名。所以,殡葬改革的确要顾忌千年传统和民间风俗、民众心理,是一件“得罪人”而需要谨慎从事的细致工作。
河南省殡葬改革大方向没有错
但是,近现代以来殡葬改革的力度却在不断地加大,清末新政改革就提出革除陋习,移风易俗。随着西风东渐,火葬更成为当政者提倡的殡葬形式,对传统习俗的冲击也越来越大。孝子贤孙们绝难接受将父母祖先的遗骸焚烧成灰,所谓尸要完尸,以寄来世,焚之于心何忍?情何以堪!但共和国建政之初,开国元老们就个个都签字同意死后火化,后来我们也看到中共高干将帅们除极个别人(如许世友上将,毛泽东保留遗体则并非他本人遗愿)外,基本上都作火化处理,这带动了民间火葬新俗的形成,可谓是殡葬最大最难的移风易俗,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一个重要方面。
河南省政府“平坟复耕”之举并非始作俑,亦非其首创,早在宋朝时江浙膏腴之地因人多地少,就实行过“平坟复耕”,甚至推行过火葬。上世纪五十年代以来,随着人口的增长,吃饭问题日益严峻,“平坟复耕”于是在全国范围持续不断地展开,七十年代达于高潮。当时提出的理由和口号就是“不让死人与活人争地”,要移风易俗“破旧立新”,树革命新风。于是乎各地都大规模平坟烧尸,当时正处于文革浩劫之时,平坟是“破四旧”,是“斗私批修”干革命,相当多的地方并没有移坟重新安葬之地,遗骸一烧了之,甚至骨灰肥田。民众虽怨愤,却没有人敢说一个不字,有面谀者声称死后烧为肥田粉,是为革命作最后贡献,许多文物古迹庙宇也都毁掉了,那才是“严重侵犯信仰自由、破坏中国文化、伤害民众情感的野蛮行径”呢。
而如今河南周口地区的“平坟复耕”,则是和惠民殡葬改革联系在一起。只是把庄稼地中的坟,“移”到公墓重新安葬,做到“标准粮田无坟头”,整合土地资源,以利于大机器耕作,是“移坟”,且在公墓仍可以烧香祭祖,应该说并不是挑战祖先崇拜,破坏孝道文化。据报道,周口全市规划建设3130座农村公益性公墓,政府提供免费火化,免费提供骨灰盒及遗体接送等服务,这与文革的“破四旧”平坟大不一样。当然,农村传统陋习顽固阻力仍然很大,移坟复耕遇到了很大困难,于是出现了粗暴行政强制作法,这是应尽量避免的。中央也对《殡葬管理条例》第20条作了修改,将“拒不改正的,可以强制执行”,改为:“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者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不否定殡葬改革的大方向,而是反对粗暴强制,以求“维稳”。
有人说周口地区平坟复耕仅仅平出3万亩耕地,是劳民丧财,得不偿失。我也不这样看,周口仅是一个地级市,如果河南全省都移坟复耕,就是几十万亩,全国则是几百万亩。如果死人与活人争地不加以制止,则农田坟头还会倍增,改革势在必行啊!河南是我国人口最多,产粮最多的大省,地处中原是中华礼乐文明的源头,如果殡葬改革做得好,对全国的示范作用非常大。我要强调的是:河南搞的是“移坟”,而不是毁坟,移坟的同时在建公益性公墓,目的是节约土地,是农田复耕。改革过程中虽然有缺点,但大方向没有错,应该总结经验继续改革。可以把工作做得更细致一些,如不占耕地山岗上的坟墓暂可不平,任由自然淘汰。有几百年历史有象征意义的祖坟不迁,让后裔们有所寄托等。但据说有少数当官的把自己父母坟冢定为祖坟而拒迁,这是腐败行为,是应严加打击的。其它近30年来建在责任田中的简陋坟头,则应尽量迁移,可施以适当经济补偿或奖励,尽量不施以强制手段。同时,严禁田头再起新坟。
我所担心的是:同样施之以强制手段的“计划生育”政策,在推行了33年后竟仍无收敛的迹象。如今现代化、城市化进程在加速,农村是老人多孩子少,少壮入城去,老人缺少照顾死亡相属,如果还不尽快作出政策调整和改革,不久中国农村将出现“只见坟头,不见人头”的凄惨景象。那才是“千村薜荔人无多”;“万户萧疏鬼唱歌”呢,又那来“美丽中国”、“礼乐中国”的新农村呀!
殡葬改革事业任重而道远
殡葬制度要改革,“移坟复耕”的必要性也是明显的。我们只要在京广线或京浦线上乘火车,就会看到窗外华北大平原、江汉平原的农田中,坟头是一个接一个,参差不齐,绝大多数都是改革开放后30年新起的,一般都很简陋,既不文明雅观,也不庄重肃穆,又那里能体现传统中华礼乐文明呢?而即使是我国古代村落,也有家族墓地,是集中成片安葬。考古发掘出的史前氏族会社遗址,如浙江河姆渡、陕西半坡等,都有成片的家族墓区,而并非三三两两分散在田地中乱葬,可见古人也是爱惜耕地的。孔子家族墓地孔林,80多代都集中成片安葬,更是成为巍巍壮观的著名景区。由此看来,河南周口将分散在农田中的坟头移入公益性公墓,即使是依古制看也不过份。
那么,为什么当今中国农民要把亲人的遗骨葬于农田,而不爱惜耕地呢?我认为这正是我国殡葬改革不到位,而亟待解决的大问题。
文革时“造反式”平坟运动,将农田中的坟头,以及非农田但可改造为农田的家族墓地,都基本上铲光了。却又没有建设公益性墓地,殡仪馆存放骨灰花费不菲,不少人只好将骨灰盒存放于家中,而不忍撒作肥田粉。改革开放分田到户,每户农民都有可自由支配的耕地,于是在自家田头廉价起坟安葬亲人。加上30年下来全国至少死了3亿人,其中一半以上在农村,没有坟地的农民只好在自家责任田起坟,这就使农村田头坟冢拱起,形成奇观。
在市场经济改革的浪潮中,也很快形成殡葬产业。不少民政部门打着公益的招牌乱收费,发死人国难财。如在荒山中修建的陵园,一平方米的墓地要上万元、两三万乃至十万不等,20年后还要花钱重新购买。山地坟价比城市楼价还要高得多!有人唉叹现在是“死不起”,穷人已是“死无葬身之地”。
本人近日也遇大丧,发现入太平间有床单费、冰冻费,出有解冻费、穿衣费、化妆费,加上寿衣、纸棺、骨灰盒等必需品,出殡车费、火化费、追悼会、花圈挽联等等,样样都价格超值,你不花也得花!加上坟地好几万,大丧大孝大花钱,穷人家怎么花得起?于是一些城里人也将亲人骨灰送回老家农村择田安葬,少花钱办大事,这是农村耕地坟冢连绵的又一大原因。
殡葬必须改革,改革的牵涉面极大,既牵涉过去传统文化风俗,也关乎未来子孙后代福祉,更涉及现今方方面面千家万户,是当今改革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殡葬制度改革涉及国家发展战略,又关乎亿万民众日常生活,是大事难事而决非小事,不改革不行,改又麻烦多得罪人。所以,对河南改革者我们不应责备求全,要允许改革者犯错改错探索前进。如果说连个处理死人的改革也推行不下去,那还谈得上什么其他涉及活人方方面面的改革呢。
殡葬改革不光是农村移坟复耕,城镇居民也要移风易俗,从容面对死亡,再穷的人也应死有葬身之地。政府应加大力度推行惠民公益殡葬事业,刹住借死人发国难财的歪风,让人民活得自在,死有尊严。河南省政府要求党员干部带头迁坟火葬,我看是可取的。我们都知道,刘少奇、周恩来、邓小平等甚至将骨灰撒入了大海,实行“海葬”,这也为殡葬改革树立了楷模。如今寸土寸金,海葬之外,也可将骨灰撒入祖国母亲河--黄河、长江、珠江、松花江等,实行“河葬”。殡葬重在礼仪,开个隆重的追悼会,摆个牌位年年祭奠,也可寄托我们的哀思,为什么一定要占用耕地起坟头呢?
殡葬改革既难上加难,就一定要从领导干部改起。毛泽东在建国初就第一个在火化声明书上签字,但逝世后当时政治局却违背了死者意愿,建立起宏大的纪念堂。在当今世界,唯独只有极少几个造神搞个人崇拜的国家,才将领袖尸首浸泡在福尔马林液中供人瞻仰,历史已证明这是个败笔。为什么周恩来、邓小平等不留遗体盖纪念堂呢?全世界很多伟大人物尸骨不留,不是照样活在人们心中吗。如果遵照死者的遗愿,将毛泽东的遗体从天安门广场豪华的纪念堂里取出火化,移葬韶山毛氏家族墓地,不仅逝者得以永久安息,而且对我国艰难的殡葬改革事业,也将是最有力的推进。
作者惠赐儒家中国网站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