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钩作者简介:吴钩,男,西历一九七五年生,广东汕尾人。著有《宋:现代的拂晓时辰》《知宋:写给女儿的大宋历史》《宋仁宗:共治时代》《风雅宋:看得见的大宋文明》《宋神宗与王安石:变法时代》等。 |
如果宋朝有《查理周刊》,悲剧会发生吗?
作者:吴钩
来源:作者授权 儒家网 发布
原载于 澎湃新闻
时间:甲午年十一月廿四
西历2015年1月14日
每个时代都有言论的禁忌,这些禁忌通常被排除在言论自由的边界之外,只不过随着社会的进步,有的禁忌被突破了,同时又有新的禁忌形成;有的禁忌借助强硬的立法进行维护,有的禁忌则是社会成员通过自发的约定相互遵守。西方社会在中世纪及之前,普遍存在“渎神”的禁忌,据说柏拉图就主张,对犯了渎神罪的人,应该加以监禁,必要时须处以死刑。讽刺的是,他的老师苏格拉底就被雅典的民主法庭以渎神罪处死。如今西方基本上没有渎神罪了,而种族歧视、性别歧视与宗教歧视则发展成新的言论禁忌。
中国社会由于很早就完成了西欧要等到文艺复兴时才完成的人文化,所以几乎一直都不设渎神罪。不过在传统时代,儒学为治国之正统,侮辱、亵渎儒家圣贤也是彼时的社会禁忌,当然圣贤的学说可以质疑、重新诠释,但圣贤本身是应当受到尊敬的,渎圣侮贤,便是冒天下之大不韪。
话说北宋时候,川地出了一位叫做龙昌期的民间学者。在正统士大夫的眼里,这个龙昌期就是一名“异端”,因为他的言论触犯了“渎圣”的禁忌。
龙昌期的“渎圣”言论
龙昌期学问很好,博览群书,精通诸子百家,自成一派,以“议论怪僻”著称,曾别注《易》、《诗》、《书》、《论语》、《孝经》、《阴符经》、《道德经》,蜀地很多名士都拜他为师,“知名士皆师事之,其徒甚众”。龙昌期早年曾经“携所注(著作)游京师”,希望朝中有伯乐赏识他这匹千里马,但朝廷没有用他,只好失望而归。后大臣韩琦在剑南当安抚使,得知龙昌期之才学,便力荐他到国子监当了一名助教。另一位大臣文彦博也很赏识他,又向朝廷推荐,于是获授“校书郎,讲说府学”。此时,龙昌期已年过八旬,他把自己历年出版的著作“百余卷”献给宋仁宗,以证明自己的学问确实很牛掰。
北京故宫南薰殿旧藏宋仁宗坐像轴,现藏台北故宫博物院。
宋仁宗将龙昌期的著作发给翰林院,想听听大学士们的意见。皇帝本人其实非常欣赏龙昌期的学问,下诏“赐龙昌期五品服,绢百匹”。然而,翰林学士在通读了龙昌期的著作之后,发现了一个“大问题”:龙昌期“著撰虽多,然所学杂驳,又好排斥先儒”,甚至“以周公为周之贼”。周公为儒家心目中的圣贤,龙昌期居然责斥周公为“贼人”,在当时,这是毫无疑问的“渎圣”言论。
一些正统的翰林学士很愤怒,向宋仁宗报告了他们的看法:“观其(龙昌期)穿凿臆说,诡僻不经,甚者至毁訾周公,疑误后学,难以示远。乞下益州毁弃版本。”要求撤销龙昌期的教职,并销毁他的著作。
清人绘画的儒家圣贤周公像
但翰林院“未闻朝廷卓然有所施行”,反倒听到皇帝加赐龙昌期“五品章服及绢百匹”的消息,这下更是怒火冲天,知制诰刘敞立即上了一道火药味很浓的“论龙昌期学术乖僻疏”:龙昌期之书,亵渎圣贤,要是放在从前,早已像少正卯那样被诛杀了(但“孔子诛少正卯”是否确有其事,历朝都有人质疑,许多学者相信那是法家栽赃给孔子的)。现在陛下“纵昌期之妄而不诛,乃反褒以命服,厚以重币,是非贸乱,沮劝颠倒,使迷国之计行于侧,而非圣之俗倡于下,臣窃为陛下不取也”。
不过,宋朝的士大夫还不至于杀气腾腾,刘敞话说得狠,实际上倒无诛杀龙昌期之意,只是要求皇帝追还赏赐的诏书。他说,如果不追回,说明皇上坚持相信龙昌期是国之贤能,也就说明我刘敞“蔽贤而害能”,那么请陛下治我等之罪。——这差不多是在要挟宋仁宗了。文坛领袖、翰林学士欧阳修也认为,龙昌期“异端害道,不当推奖”。台谏官也上书“交攻”。不过,从刘敞疏中抨击“执政不能谨重政体”、“藉人情卖弄国恩”等语看,当时的执政官却是同情龙昌期的。
正当物议沸腾之际,年迈的龙昌期跑到登闻鼓院,递状自辩,并“还纳所赐”,辞职回乡。这场由“渎圣”言论引发的争端,因为龙昌期有尊严的退让,终于平息了下来。回川路上,龙昌期途经洛阳,去拜见了提携他的文彦博。文彦博向他表达了歉意,又说,“朝廷方崇尚周孔之教,而先生非之,故至此耳。”龙昌期说:“某何尝非孔子,但非周公耳。”文彦博说:“亦足矣。”
以今天的目光来看,我们可能会觉得刘敞、欧阳修等人反应过度了。不就说“周公为周之贼”吗?何必上纲上线喊打喊杀?不过,如果我们设身处地去体会那时候士大夫的感受,你将儒家最尊敬的圣贤诬为“贼人”,也难怪他们觉得“是可忍孰不可忍”了。而且,想想同时期的中世纪欧洲教会对“渎神罪”的残酷处罚,我们不能不承认,宋代儒家对民间学者“渎圣”言论的态度其实是相当宽容的——只是要求朝廷不可褒奖“渎圣”的人,不希望“渎圣”的言论得到传播,但后来宋人编撰经学著述,还是收录了龙昌期的作品,可见朝廷最终还是没有禁毁他的书。
曲阜孔庙石刻画《孔子行教像》
宋朝滑稽戏曾拿孔子开涮
龙昌期自辩“何尝非孔子,但非周公耳”,不过在宋代,“非孔子”的也大有人在。
宋朝民间流行滑稽戏,而滑稽戏有个特点,即敢于拿“神圣不容侵犯”的人物开涮,有点像今日美国脱口秀、法国《查理周刊》的风格。当朝宰相被开涮过,孔子也被开涮过,并且形成了一套固定的剧目,叫做“弄孔子”优戏。“弄孔子”优戏兴起于唐朝,盛行于两宋,而在元、明、清三朝衰微下来,这种兴衰的趋势可能跟社会宽容度的变迁有关。
宋画《眼药酸》,图中人物为宋代滑稽戏演员。
可以想象,正统的儒家士大夫对“弄孔子”优戏是非常恼火的。话说宋哲宗朝的某个元宵节,在一次宫廷御宴上,有教坊优伶表演滑稽戏助兴,表演的节目,居然就是“弄孔子”,而席间恰好坐着孔子后裔孔宗翰——这伶人胆子也真够大。孔宗翰当然很生气,要求惩处伶人。同僚劝他:“此细事,何足言?”孔宗翰反驳说:“非尔所知。天子春秋鼎盛,方且尊德乐道,而贱伎乃尔亵慢,纵而不治,岂不累圣德乎!”史料说“闻者惭羞叹服”。
平心而论,先祖被优伶拿来开涮,孔宗翰心中恼怒,也是可以理解的;在国宴上表演戏弄圣贤的滑稽戏,也确实不成体统。不过依宋朝的惯例,优伶应该不会受到太严厉的惩罚,通常是打一顿板子以示薄惩。朝廷也没有明令禁毁,民间“弄孔子”优戏照演不衰。到了明代,朱元璋才下令要求“天下乐人,毋得以古圣贤、帝王、忠臣、义士为优戏,违者罪之”。
南宋初年,王十朋赴湖州任太守,在嵊县看到东岳祭神赛会表演的滑稽戏,就是“设盗跖以戏先圣”的“弄孔子”优戏,“不忍观”,还写了一首诗发泄胸中愤恨:“里巷无端戏大儒,恨无司马为行诛!不知陈蔡当时厄,还似如今嵊县无?”
“盗跖戏孔子”的情节应该本自《庄子》杂篇中的《盗跖》,说的是孔子与其弟子颜回、子贡被柳下跖辱骂戏弄的故事。但学者考据认为,“盗跖戏孔子”实无其事,是庄子编造出来的,这也是为什么王十朋要在诗中说“里巷无端戏大儒”。王十朋说得咬牙切齿,“恨无司马为行诛”,但只是嘴上说说而已,并没有将演员抓起来杀掉。“恨无”二字道出了士大夫对民间“弄孔子”优戏的无奈。
陕西韩城宋墓出土的北宋杂剧演出壁画
近世学人多认为“弄孔子”优戏的流行是社会风气自由、开放的体现,而视王十朋的态度为“专制流毒”,如民国时期的词曲理论家任二北先生就说:“王状元看优戏,对艺人亦动杀心,分明承‘先圣’衣钵,孔丘所倒行逆施于‘夹谷笑君’者,流毒之远,一至于此!不知当时戏中,果能演跖为人民英雄,演丘为巧伪人否。”因为认定孔丘“流毒之远,一至于此”,任先生不大敢相信在“礼教森严”的宋朝,人民有权利戏弄孔子。
我个人觉得,宋朝的滑稽戏敢拿孔子开涮,确实反映了当时的文化氛围比较宽松。但我不认为在戏台上以调戏先贤为乐是多么值得推崇的事情。在众语喧哗的社会,“渎圣”的言论不妨倾听,但它不应该大行其道,获得加冕般的礼赞;相反,它应该感受到来自主流社会的自发形成的道德压力,它也应该懂得在公序良俗之前保持谦卑。
事实上,宋代的戏曲界是具有这样的自觉与自治能力的:在宋朝,表演戏剧的艺人成立了自治组织——遏云社,并订立了社条,其中一条称:“如对圣案,但唱乐道、山居、水居清雅之词,切不可以风情、花柳艳冶之曲。如此则为渎圣,社条不赛。筵会、吉席、上寿、庆贺不在此限。”意思是说,在庄严、神圣的场合,只能演唱乐道、山居、水居等清雅之词,切不可唱风情、花柳艳冶之曲。否则,便是亵渎神圣,社条不容。而筵会、吉席、祝寿、庆贺等场合则不在此限。
宋徽宗赵佶绘画的《文会图》,现藏台北故宫博物馆。此图表现的是宋代士大夫的生活。
说到这里,请允许我引用《纽约时报》专栏作家布鲁克斯《我不是查理》一文的结尾,来表达我对“渎圣”言论的基本立场:“健康的社会不会打压言论,但会对不同类型的言论者给出不同礼遇,人们对睿智、考虑周全的学者的声音给予高度尊重,给予讽刺者‘半尊重’,但对种族主义者和反犹太主义者则给予羞辱和鄙视。对那些想得到人们关注的人士来说,你自己的行为方式,也决定了你能赢得的不同礼遇。”
责任编辑: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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