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梦溪】“六经”的价值伦理

栏目:思想探索
发布时间:2015-08-26 12:2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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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梦溪

作者简介:刘梦溪,男,西历一九四一年生,辽宁人。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文化研究所研究员、所长;艺术文化学学科博士生导师;《中国文化》杂志创办人、主编。著有《传统的误读》《红楼梦与百年中国》《大师与传统》《中国现代学术要略》《论国学》等。

 

“六经”的价值伦理

作者:刘梦溪

来源:《光明日报》( 2015年08月24日 16版)

时间:孔子二五六六年岁次乙未年七月十一日壬申

           耶稣2015年8月24日


 

对儒学未来的展望,取决于如何正确地评价儒学的历史地位。我们需要弄清楚与儒家学说相关的几个问题。第一个问题,需要明了在儒学产生之初,即春秋战国时期,儒家只是诸子百家中的一家,其影响比之墨家或犹有未及。第二个问题,汉代中期汉武帝听从大儒董仲舒的建言,实施“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政策,使儒学的地位骤然提升,成为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但儒学以外的学说仍有存在空间。东汉佛教的传入和道教的兴起,即为明证。明清以还,儒学的地位日趋稳固,但佛、道两家在民间社会的影响也开始定式成型。第三个问题,儒家思想在宋代呈现变易之势。“二程”和朱子等宋代大儒,诚然是承继了先秦以孔子、孟子为代表的儒家思想,但朱子的理学实为思想大汇流的产物。

 

我提出上述三个问题,是想证明儒家具有包容性的特点。儒家的包容性,实际上反映了中华文化的包容性。儒家思想作为中华文化大传统的代表,处在不断被检讨和重新诠释之中。经过检讨、诠释,便有增加、有变易、有更化。变易与更化给儒家学说带来了活力。但儒家精神亦有不变的一面。所不变者,是为儒家的理性精神和“六艺”经典的核心义涵。“六艺”后称“六经”。马一浮的发明处,是将“六艺”和诸子、四部区隔开来,称“六经”为中国文化的最高的特殊的文化形态。而熊十力则标称,“六经”是中国人做人和立国的基本依据。

 

马一浮所说的中国文化的最高形态,熊十力所说的立国做人的基本依据,高在何处?所据者何?一言以蔽之,曰“六经”的价值伦理。近年我从《易经》《礼记》《孝经》,以及孔子、孟子的著作中,梳理出一些具有代表性的价值理念,包括诚信、爱敬、忠恕、知耻、和而不同等,经过分梳,我认为它们是几千年以还一直传下来的,可以称之为永恒的价值理念,也可以说它们是具有普世价值的理念,不仅适用于传统社会,也适用于当今的社会。不仅适用于中国人,也可以适用于全世界的人。此正如康德所说,道德理性具有绝对价值。“六经”义理内涵所呈现的,就是中华文化的道德理性精神。《庄子·天下》篇写道:“《诗》以道志,《书》以道事,《礼》以道行,《乐》以道和,《易》以道阴阳,《春秋》以道名分。”虽该篇之作者不知谁何,其对“六经”义理宗趣的阐释,不失为得义之言。

 

责任编辑:姚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