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钩】为什么说宋代之后华夏文明出现断裂?

栏目:快评热议
发布时间:2015-09-20 17:4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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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钩

作者简介:吴钩,男,西历一九七五年生,广东汕尾人。著有《宋:现代的拂晓时辰》《知宋:写给女儿的大宋历史》《宋仁宗:共治时代》《风雅宋:看得见的大宋文明》《宋神宗与王安石:变法时代》等。

 

 

为什么说宋代之后华夏文明出现断裂?

作者:吴钩

来源:作者授权 儒家网 发布

时间:孔子二五六六年岁次乙未八月初八日己亥

          耶稣2015年9月20日


 

 

 

元制的插入

 

(上一篇文章我们谈了宋代中国的近代化文明成就)我们还需要解释一个问题:既然早在11~13世纪的宋王朝,中国就已经产生了近代化,那为什么到了19世纪下半叶,中国的近代转型还要显得那么艰辛、一波三折?这么重大的问题当然不适宜用单一的原因来解释,不过如果要找出最深刻的历史远因,我认为,那便是——“唐宋变革”所代表的近代化进程在南宋灭亡之后被中断了,历史发生了某种程度的倒退。

 

敏锐的明末思想家黄宗羲与王夫之都察觉到,宋朝的覆灭不可跟其他王朝的更迭相提并论。黄宗羲说:“夫古今之变,至秦而一尽,至元而又一尽,经此二尽之后,古圣王之所恻隐爱人而经营者荡然无具。”王夫之说:“二汉、唐之亡,皆自亡也。宋亡,则举黄帝、尧、舜以来道法相传之天下而亡之也。”宋朝之亡,不仅仅是一个王朝的覆灭,更是一次超越了一般性改朝换代的历史性巨大变故。用那个时代的话语来说,叫做“亡天下”;用今天的话语来说,大妨称为“文明的中断”。

 

为什么说宋朝的灭亡是“文明的中断”呢?请允许我先引用周良霄《元代史》序文中的一段话:宋亡之后,元王朝统一中国,并在政治社会领域带来了某些落后的影响,“它们对宋代而言,实质上是一种逆转。这种逆转不单在元朝一代起作用,并且还作为一种历史的因袭,为后来的明朝所继承。……明代的政治制度,基本上承袭元朝,而元朝的这一套制度则是蒙古与金制的拼凑。从严格的角度讲,以北宋为代表的中原汉族王朝的政治制度,到南宋灭亡,即陷于中断。”

 

元王朝从草原带入的制度及其影响,深刻地重塑了宋后中国的历史。我们择其大者,介绍如下——

 

1、“家产制”的回潮。本来宋人已有“天下为公”的政治自觉,就如一位宋臣告诉宋高宗:“天下者,中国之天下,祖宗之天下,群臣、万姓、三军之天下,非陛下之天下。”天下非君主私有,而为天下人共有。而来自草原的统治者则将他们所征服的土地、人口与财富都当成“黄金家族”的私产,推行中世纪式的“投下分封制”,“投下户”即是草原贵族的属民,有如魏晋—隋唐时代门阀世族的部曲农奴。

 

2、“家臣制”的兴起。宋人相信君臣之间乃是一种公共关系:“君虽得以令臣,而不可违于理而妄作;臣虽所以共君,而不可贰于道而曲从”。君臣之间,“各有职业,不可相侵”。入元之后,这种公共性的君臣关系被私人性的主奴关系代替,臣成了君之奴仆,许多大臣甚至需要入宫服役。在主奴关系下,君对于臣,当然也是生杀予夺,想廷杖就廷杖,就如惩罚自己的奴隶,一位明朝的观察者说:“三代以下待臣之礼,至胜国(元朝)极轻。”

 

3、“诸色户计”的诞生。我们知道,宋代实行募兵制,人民已基本上不用服兵役,劳役亦不多见,差役也开始折钱结算。入元之后,征服者却按草原旧制,推行全民当差服役的“诸色户计”制度:将全体居民按职业划为民户、军户、站户、匠户、盐户、儒户、医户、乐户等等,职业一经划定,即不许更易,世代相承,并承担相应的赋役。

 

4、“驱口制”的出现。宋朝基本上已废除了奴隶制,但元朝征服者又从草原带入“驱口”制度,使奴隶制死灰复燃。所谓“驱口”,意为“供驱使的人口”,即在战争中被俘虏之后、被征服者强迫为奴﹑供人驱使的人口。元朝的宫廷、贵族、官府都占有大批“驱口”,他们都是人身依附于官方或贵族私人的奴隶。甚至在观念上,全国臣民都被当成是大汗的奴隶,所谓“普天率土,尽是皇帝之怯怜口”。

 

5、“匠籍制”的推行。宋朝的官营手工业多实行“和雇制”与“差雇制”,“和雇”是指从劳动力市场上招聘工匠,作为雇主的政府与工匠是平等且自由结合的雇佣关系;“差雇”则带有强调征调性质,但政府还是需要按市场价向工匠支付工值。元朝却将全国工匠编入匠籍,强制他们以无偿服役的方式到官营手工场劳动。

 

6、“路引制”的恢复。汉唐时,人民如果要出远门,必须先向官方申请通行证,叫做“过所”。宋人则拥有迁徙之自由,不再需要什么“过所”。但元朝又实行“路引制”来限制人口的流动性,元会典中有一项立法,叫做“路人验引放行”:“凡行路之人,先于见住处司县官司具状召保,给公凭,方许他处勾当。……经过关津渡口,验此放行,经司县呈押;如无司县,于尉司或巡检呈押;无公引者,并不得安下。遇宿止,店户亦验引,明附店历。……违者,止理见发之家,笞二十七下。”商民出门远行、投宿,必须持有官方开具的“文引”,类似于介绍信,才准许放行、住店。

 

7、“籍没制”的泛滥。籍没,即官府将罪犯的家属、奴婢、财产没收入官。秦汉时,籍没制颇盛,但至宋代时,籍没的刑罚已经很少适用,并严格控制适用,如宋孝宗的一项立法规定:“自今如有依法合行籍没财产人,并须具情犯申提刑司审覆,得报,方许籍没。仍令本司常切觉察,如有违戾,按劾以闻,许人户越诉。”入元后,籍没制度又泛滥起来,如忽必烈的一道诏书说:“凡有官守不勤于职者,勿问汉人、回回,皆论诛之,且没其家。”这当然是财产权观念发生退化的体现。

 

8、肉刑与酷刑的制度化。自汉文帝废除肉刑之后,黥(刺面)、劓(割鼻)、刖(斩足)、宫(割势)等肉刑已基本上不用,宋代承五代之旧,保留刺面之刑,但劓、刖、宫一直不敢恢复。元朝则将肉刑入律,如“盗牛马者劓”。陵迟等惨烈的酷刑,在宋代只是法外刑,极少应用,在元朝则正式编入法典,代替绞刑成为元代死刑的两种执行方式之一,陵迟开始泛滥化,致使中国法制出现野蛮化的趋势。

 

9、“人殉制”的死灰复燃。人殉作为一种远古的野蛮蒙昧风俗,在汉代以来的中原王朝已经基本消失,只有零星的自愿殉葬。北方的契丹、女真等草原部族还存在着人殉之俗,这应该是社会未完全开化的体现。元朝贵族是否保留人殉,史无记载,但元廷鼓励民间殉葬行为则是毫无疑义的,《元史》载:“大同李文实妻齐氏、河南阎遂妻杨氏、大都潘居敬妻陈氏、王成妻高氏以志节,顺德马奔妻胡闰奴、真定民妻周氏、冀宁民妻魏益红以夫死自缢殉葬,并旌其门。”在这一恶俗中成长的朱元璋建立明王朝后,即恢复人殉之制。

 

10、“海禁”的设立。中国的“海禁”之设,也是始于元朝。元廷统治中国不足百年,却先后实行过四次“海禁”,“海禁”期间,商民不准出海贸易:“禁私贩海者,拘其先所蓄宝货,官买之。匿者,许告,没其财,半给告者”;海外商贸只能由官府出资的“官本船”垄断。这一点,跟宋朝鼓励和保护民间商船出海贸易大不一样。

 

11、“宵禁”的重现。宋代之前的城市有“宵禁”之制,宋朝时“宵禁”制瓦解,出现了繁华的夜市。但元代又恢复了“宵禁”,入夜之后,禁钟响起,即不准居民出行、饮宴、点灯,“看守之人,巡行街市,视察禁时以后,是否尚有灯火,如有某家灯火未熄,则留符记于门,翌晨传屋主于法官所讯之,若无词可藉,则处罚。若在夜间禁时以后,有人行街中,则加以拘捕,翌晨送至法庭”。

 

12、治理体系的粗鄙化。元廷君臣的文化层次跟宋人不可同日而语,这也导致元人无法继承宋朝发达而繁密的治理体系,比如在法制领域,诚如民国法学学者徐道邻先生所指出:“元人入主中原只后,宋朝优良的司法制度,大被破坏,他们取消了大理寺,取消了律学,取消了刑法考试,取消了鞠谳分司和翻异移勘的制度。”粗鄙治理体系的特点是税率超低,政府只能维持最简陋的形态,用孟子的话说,这叫做“貉道”;以现代的眼光审视,那种简陋的政府根本无法在历史转型期组织社会与经济的革新。

 

可以看出来,元朝征服者从草原带入的制度具有明显的中世纪色彩,它们的推行,意味着“唐宋变革”开启的近代化方向发生了逆转。

 

明清的文明倒退

 

元制的殖入,不仅仅影响于元朝一代,而且改变了后面历史的走势。朱元璋建立明王朝,由于严重缺乏立国者的创制智慧,几乎全盘继承了元朝的家产制(分封制)、家臣制、廷杖制、诸色户计、匠籍制、路引制、籍没制、肉刑与酷刑制度、人殉制、海禁制、宵禁制、粗糙的治理技术等制度遗产。

 

更要命的是,元制中保留下来的具有近代性的表现,却被朱元璋坚决扔掉,比如重商主义的政策、对外开放的格局与宽纵的统治。

 

朱元璋似乎下定决心要将中国改造成为一个封闭而宁静的巨型农村,人民呆在土地上,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不得擅自离乡离土,这个宁静的秩序不欢迎流动的商人、喧哗的商业,不需要太大的市场与太多的货币,人们基本上自给自足,即便有零星交易,也采取以物易物的方式。国家的赋税也以实物税与劳役为主,连衙门办公的“文具纸张,甚至桌椅板凳、公廨之修理,也是同样零星杂碎的向村民征取”(黄仁宇语)。

 

至于开放的海岸线与嘈杂的海上商贸,更是不可容忍的,朱皇帝大手一挥,“寸板不许下海!”宋元时期负责管理海外贸易的市舶司,也被朱元璋改造成“通夷情、抑奸商,俾法禁有所施”的机构,即接待海外朝贡使团、同时查禁海贾的国家机关。

 

元廷因为统治技术粗糙,表现出宽纵的特点。朱元璋说,“胡元以宽而失,朕收平中国,非猛不可。”他当上皇帝后,果然刚猛苛严,说禁海就禁海,说不许开矿就不得开矿,说廷杖就廷杖,说死罪就死罪。因而,朱元璋时代对于政治、社会、经济诸方面的控制,比宋元都要严厉得多。

 

明王朝的悲剧便是,它必须不断突破朱元璋设定的“洪武型体制”,才可能艰难地回归到“唐宋变革”的近代化轨道上来。到了晚明,随着匠籍制与诸色户计的松懈,月港的开放,海外巨量白银的流入,“一条鞭法”的推行,“洪武型体制”才宣告解体,繁华的工商业终于脱困而出。一些历史学者相信这一段时期出现了所谓的“晚明资本主义萌芽”。

 

可惜,此时距明室倾覆已经为时不远了。清人入关,中世纪制度又出现回潮:

 

社会经济层面:清初恢复了严厉的海禁,强行将沿海居民内迁五十里;后海禁虽开,但乾隆又改“四口通商”为“单口通商”,又拒绝英国马戛尔尼使团的通商要求;从草原带入奴隶制,“听民人投充旗下为奴”;禁止或限制民间采矿,“一切铜银坑俱封不开”。

 

文化生活层面:强行剃发易冠,以此强化民间对朝廷的服从;大兴“文字狱”;立碑严禁士子言事论政;大面积禁毁图书,“士民葸慎,凡天文地理言兵言数之书,有一于家惟恐召祸,无问禁与不禁,往往拉杂烧之”,导致知识积累发生断裂,士民思想陷于禁锢;经“扬州十日”、“嘉定三屠”之后,江南士风出现了严重的奴化。

 

政治制度层面:清王朝拷贝了朱元璋开创的体制,同时又将它改造得更加不堪:大清皇帝既是八旗子弟的主子,又是国家的元首,还是日理万机的政府首脑。明朝式的皇权专制混合了草原式的主奴关系,致使整套体制显得非常怪诞,也为清末新政的失败埋下了伏笔。

 

我们都知道,清末近代化转型的目的,乃是建立君主立宪制下的“责任内阁”。但清朝体制跟君主立宪制的距离实在是太遥远了,改造起来势必要伤筋动骨,于是主政者拼命拖延,在野者则等得不耐烦,最后一拍两散。

 

追究起来,这首先应归咎于朱元璋废除了宰相制度,皇帝直接当上政府首长,等于抽空了“责任内阁”的制度基础。清制因之,设军机处,作为皇帝机要秘书处。军机处与近代“责任内阁”的距离,甚至要远于明代内阁与“责任内阁”的距离。若是放在宋朝的“共治”政体下,将宰相领导的政府转换为“责任内阁”,我相信将是水到渠成的事情。

 

从19世纪下半叶开始,一部分知识分子受了欧陆启蒙主义思潮的感染,又极不满清王朝应对近代转型的低能,开始思考一个沉重的问题:为什么中国的近代化如此艰难?

 

但他们的思考不是从制度嬗变的角度作抽丝剥茧,而是直接将炮口对准了中国的传统文明,认为是中国人的传统构成了近代转型的路障,是传统文化阻止了近代化。

 

这样的“文化反思”至“五四”时期全面爆发,在“破四旧”运动中达到顶峰,余绪绵延至上世纪八十年代的“河殇”症候群。这些西化的知识分子跪拜在“中国历史停滞论”的脚下。顺乎逻辑地,他们主张以全盘摧毁传统的极端激进方式建立“美丽新世界”。他们控诉传统婚姻家庭,拆毁祠堂,抨击宗族,砸烂孔家店,消灭士绅阶层,挖掘孔子墓,焚烧儒家经书,破除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改造国民性。

 

然而,他们设想中的“美丽新世界”直到最后,都未能建成。

 

(本文为我新书《宋:现代的拂晓时辰》自序的节选。《宋:现代的拂晓时辰》,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年9月出品)

 

  


责任编辑:姚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