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东海】《论语点睛》之三十六:当心异端的危害

栏目:学术研究
发布时间:2015-10-26 22:39:06
标签:
余东海

作者简介:余东海,本名余樟法,男,属龙,西元一九六四年生,原籍浙江丽水,现居广西南宁。自号东海老人,曾用笔名萧瑶,网名“东海一枭”等。著有《大良知学》《儒家文化实践史(先秦部分)》《儒家大智慧》《论语点睛》《春秋精神》《四书要义》《大人启蒙读本》《儒家法眼》等。


 

 

《论语点睛》之三十六:当心异端的危害

作者:余东海

来源:作者授权 儒家网 发布

时间:孔子二五六六年岁次乙未九月十三日甲戌

           耶稣2015年10月25日

 

 

 

子曰:“攻乎异端,斯害也已。”(《为政篇》第十六章)

 

孔子说:“钻研异端学说,是有害的呀。”

 

凡是异乎儒家经典和中道原则的学说,都可以称之为异端。孟子以恻隐、羞恶、辞让、是非之心为四端,即仁义礼智四德之开端。异乎四端,即异乎儒学,即异端。朱子《集注》:“异端非圣人之道,而别为一端,如杨墨是也。”

 

本章众解纷纭。粗略统计一下,对此言的解析有下列几种:

 

《论语集解》云:“皇疏云:攻,治也;异端,谓杂书也,言人若不学六籍正典而杂学于诸子百家,此则为害之深。”

 

《四书集注》云:“异端,非圣人之道,而别为一端,如杨墨是也。其率天下至于无父无君,专治而欲精之,为害甚矣!”

 

《论语通释》训“攻”为攻错之攻,训已为止,意谓与异端诸学相互切磋而不执着于一端,那么其悖害就止绝了。

 

焦循注:“盖异端者,各为一端,彼此互异,惟执持不能通则悖,悖则害矣。”

 

孙奕《示儿篇》云:“攻,如攻人之恶之恶攻……已,止也,请攻其异端,使吾道明,则异端之害人者自止。”

 

李炳南译:“偏执一端,或不能执两用中,则皆有害。”

 

钱穆解译:“专向反对的一方用力,那就有害了。”

 

杨伯峻译:“批判那些不正确的议论,祸害就可以消灭了。”

 

李泽厚译:“攻击不同于你的异端邪说,那反而是有危害的。”

 

哪一种解释比较正确或比较符合孔子的意思呢? 

 

关于“攻”字,何注、皇疏、朱熹集注都将这个“攻”字解释为“治”,可以解为批评、责备、批判,也可以训作研究、钻研。仅从字面去解,各种相互矛盾的解析都讲得通。我认为《四书集注》和《论语集解》的解释最合乎孔子原意。

 

各种异端外道,不论良性恶性,往往自成体系言之成理,具有程度不同的影响力或煽惑性。在建立正知正见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之前,专门攻习它们,难免受到迷惑误入歧途,若攻习的是恶性异端,更不得了,小则自误误人,大则害民害国。

 

孙奕、杨伯峻、李炳南的解释也可以成立,符合“言论问题言论解决”的现代文明规范。唯李泽厚错。孔子宽容但不纵容,不会反对对异端邪说进行必要的批判。孔子说“鸟兽不可与同群”,孟子指斥杨墨“禽兽也”,都是严厉的批判。

 

责任编辑:葛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