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锋作者简介:任锋,男,西元一九七七年生,晋地介休人,香港科技大学人文学博士。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政治学系教授。研究方向为中西方政治思想史,当代政治理论,政治文化。著有《道统与治体:宪制会话的文明启示》《治体代兴:立国思想家与近世秩序思维》《儒家与宪政论集》(杜维明、姚中秋、任锋合著)等。 |
《道在器中:互联网秩序与政教问题》
——在「儒家文化与互联网秩序」研讨会上的发言
作者:任锋
来源:弘道书院
时间:孔子二五六七年岁次丙申四月十七日乙巳
耶稣2016年5月23日
编者按:2016年5月6-7日,由弘道书院与阿里研究院共同发起的「儒家文化与互联网秩序」研讨会在曲阜国学院孔子讲堂成功举办。来自儒学、互联网界、历史学、社会学等相关领域有识之士,围绕互联网经济与传统儒家的关系等议题,展开了激烈的思想交锋。弘道书院副院长任锋老师发表了题为《道在器中:互联网秩序与政教问题》的主题演讲,本文即为演讲修订文字稿。
前面姜奇平老师讲到“面朝大海,春暖花开”,让我想起两个月前的一个故事。有一天晚上,我上海的一个朋友拿起手机拍了一张照片,然后发布到微博上,又在办公室里把桌上的一张纸也拍成照片放到微博上。这是他的遗嘱,也是他微博的最后一条。过了十分钟之后,他单位的微信群都在响。我后来听说十分钟,他微博上的信息已经传到了好多朋友那里,传到他们同事的微信群里,四面八方的同事赶快往办公楼赶,但是最后也没赶上,他已经在办公室自杀身亡了。
他是我的一个同龄朋友,一个政治学系的年轻学者,他选择这样的一种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这一事件通过网络、媒体迅速发酵,他们都在讨论,从医学上、个人抑郁症、他所处的这个小环境,从政治、从文化等角度都在讨论。很多朋友都没有见过他,但从网络上跟他相识已久,像人人、豆瓣、微博、微信等等。
刚才姜老师讲,如果海子活在现代信息社会,是否会好些?我看到的故事也可能是现代海子的一个可能选择。我这个朋友研究神学、政治哲学,有基督教的背景。后来我在微信上发起一个对他的追思,我们到北大把他以前的朋友、本科同学、硕士同学找过去一起追思,据说,他在上硕士的时候每天都要床铺上祈祷。后来我看他的微博,他每天都记微博,把自己内心的,在我们看来比较有深度的想法、情感都记录下来了。他里面的情绪是非常复杂的,基本上三四年以来,他形成对这个世界的绝望、对这个世界生无可恋、没有眷恋的情感。他是孤独的,他又是十分公共的。他原来在宿舍里进行那种带有表演性质的告解,能倾听到他的是下铺兄弟。工作之后,他住在大学招待所的单人宿舍,可能代替他同事兄弟的是微博。孤独的人在应用社交媒体来记录自己的思想和情感,但是他人很难进入或改变。他和互联网可以说是生死以之了吧。
我讨论这个事例是想要说,他这种事例和我们这两天讨论互联网跟我们生活当中发生的关系面向还不太一样。我们讨论很多互联网经济活动、社交活动,但我感觉到我们还要思考一个互联网跟人的关系,要处理到人作为一种人类学意义上、哲学意义上这种存在的一个最深层的问题。互联网触及了元哲学的问题,或者刚才姜老师讲的天理学意义上的问题。我想,互联网对于我们来说,它的确是在改变人性,对人性的内涵和存在的样式,以及未来的发展,确实是做出了比较可观的重要的改变。我比较同意上午高红冰先生讲的,人性是可以改变的。他对时间的感觉、对于空间的感觉,他自己情感、精神、意志、情绪、欲望、表达方式和实现方式,其实都是在变化的。虽然一方面说,太阳底下无新鲜事,人性有亘古长存之处,但同时我们也不得不承认互联网带给我们各个方面深层次的变化,会改变着我们对于人性和秩序的看法、乃至生存方式。
我问过身边很多朋友,我说:“大概90年代中晚期我们开始上网,这二十年来,如果没有互联网,我们的生命将会是一种什么样的形态?”这很难想象。因此,我觉得互联网提出的一个问题,不只是一个用技术和技术主义思维能回答的问题。之前我们会议准备的时候,我记得梁老师把蒋庆先生的文章也放上来,不出我所料,果然蒋先生是一个完全技术化的、工具化的心态来对待互联网,把它看作是一个“欲望支配下的理性”,把它看成是一个我们只需要工具化地对待它就可以、器物化地对待它就可以的东西。但实际上,我觉得互联网下,我们对于道和器的界限在哪里,其实是不好划分的。即使它是作为一个技术化特征特别强的秩序存在,它也是深深地改变了我们那个道、深深地改变了人性,乃至深深地影响了天道。我觉得在这里面,道和器的构造需要重新考量。
因此,我觉得我们一方面是可能要避免对人的本质主义理解,比如说人就是良知。上午李文明先生也是讲了很多,“人就是道德良知”,当然这个信念要有,但是这种处理方式,对人采取本质主义,对互联网采取技术主义,实际上无益于对人和互联网之间的关系作深入探索。我觉得如何去重新理解互联网背后的道器问题?其实是要看到器在变、道也在变。昨天有位先生提到一句话:“互联网秩序的核心价值”,我当时猛地被触动了一下,我在想互联网秩序有没有核心价值?特别是高红冰先生在讲的时候,其实我也在思考它的反抗权威、怀疑、求新求变,民主时代背后的那种大家一起上、参与表达改变的冲力,这些算不算它的核心价值?特别是当思考到秩序的核心价值的时候,传统意义上的自由与权威、安全与活力、和平、幸福,这些与互联网秩序的核心价值有什么关系?上午闫恒提到互联网就是信息的自由流通,也引发我思考,互联网难道就是信息的自由联通吗?我觉得是看到了一面,但还是没有触及到实质、触及到更深刻的层次。我后来想了想,我觉得互联网是一种人的身心追求,追求跨越掉一切可能存在的障碍,而实现与外界的联通。当然,我们可以引用“与天地万物为一体”这个理学表述,那个是儒者向往的精神境界。但这个精神境界包含了一种秩序想象,其技术表达今天可以说部分实现在了互联网当中。如果是这样理解互联网秩序精神的话,那它的目的是什么?我觉得还是从中国文化这个角度,其实能够帮助我们思考,目的可能是追求一种无限接近天人的状态。
前些年有个美国片子叫《黑客帝国》。中国人绝对不会拍《黑客帝国》 这样的片子。我不是在拍摄技术上讲,而是从文化理念。因为在我看来,《黑客帝国》就是西方人宗教观的一个产物,人被机器人奴役之后,网络成了貌似真的叫虚拟世界,有些人觉醒了要反叛,那逃出来的路径在哪里?Find out the one,找救世主,带领大家去反叛、逃出来。人、他者和造物主,两个世界的永恒冲突。中国人大半不会这样想,中国人会怎么想?就是我刚才讲无限地追求一种接近天人的状态。
什么叫“天人”?天就是在这样的一个包括互联网的一种现实的秩序当中会呈现出来,它不是虚拟,我觉得“虚拟”这个词不好,真真假假分得过清,其实就是很大的真实的一种存在,就是天道的反映。人通过这种现代技术驱动下的秩序样态,实现了自我的极大扩展、延伸,身心的各种层次难以预料的满足。但这种天人绝对不是一种假人、也不是机器人,当然也不是完全是天本身。无限接近,但又不可能完全是那个天,我觉得这是互联网技术和秩序的一个宿命。它改变着人性人道,却终归是人性人道的活力表达。我觉得这种对互联网秩序的理解最终不是文化中立的,而是culturally laden,是一个满满地承载了某些使用者文化印迹或者文化背景理解的存在。
因此,我们在思考儒学文化与互联网秩序的时候,不仅仅是怎么样把儒家的传统解释出来,从信息说、天理说、路由器说,回归它、回看它,而且要看到未来我们发展互联网一定是有中国人自己的文化想象、一定是在中国人自身的精神规定性当中去做出因承与损益。
因此,这是我想讲的,为什么要讲秩序与政教问题?原来我取这个名字的时候,可能有些人说这是谈宗教吗?其实,中国人的政教怎么理解?就是一个教和政之间相互维持、相互维系,又同时具有一定张力的关系。教最核心的,上午也有人讲到是学,透过学、透过对已有传统的因承与损益,来实现教。我想,互联网在这里面,其实是在帮助我们实现对中国人已有的对于器和道的既有理解,同时又推出新篇。
昨天晚上我谈到一点,特别是我们互联网公司的从业者和一些学者,对互联网秩序表达出一种我称之为“创业者乐观主义”的情绪,就是比较侧重于从市场、多中心、背后的自由求变、怀疑、反抗精神来思考它的秩序内涵。而我觉得我们在思考这个问题的时候,就像上午闫恒说的,我们其实在一个具体的政治体当中,从我们政治学的角度来讲,始终要思考既是多中心治理,其中最强的中心即国家,垄断了强制暴力的这种实体,他自己的权力、他所具有的中心意义对于互联网秩序所具有什么样的价值。从国家层次来看,习总去年在乌镇的那个谈话就很典型,他直接是把国家的权力和秩序的那套修辞和语言,搬到互联网秩序当中,最关心的是主权以及主权意义上的安全,然后才谈到共治和共享。在思考这个问题的时候,我觉得我们互联网的从业人员的确应该具备一定的政治感,应该认识到我们现在即使是处在所谓信息化时代、后工业化时代,但是中国整体的秩序进程,它的议程的主题是什么?仍然没有超越这样一个state building即国家建构的中心。而且这是一个未完成的主题。互联网秩序的发展,如果想要简单、乐观地去超越这个主题,无论是通过一种民主治理技术的新发展,还是透过一些设备和技术的搭配组合,都无法规避掉国家建构这样一种中心的主题。国家建构这个主题,如果把它翻译为互联网秩序,那里面包含的层次远非市场中心主义、远非多中心治理理论所能够完全涵概,我觉得需要做这样一个提醒。
昨天晚上阿拉木斯先生讲的平台类型的那种规则让我印象深刻。他在讲的时候,我觉得给我们可能的启发就是,这样的一种互联网秩序形成过程,它会给实体世界(网络之外的权力世界)当中的规则形成带来什么影响?平台类型代表的互联网秩序和互联网之外的,这两者之间会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当然,一个理想和乐观的推想是,由互联网平台形成一种新的秩序规则,演进形成的机制,由它来逐渐提升、推动互联网之外的秩序形成,这是最理想的、最乐观的。但事实上,我想现实可能会比这个复杂得多。高红冰先生就表现出很多忧虑,你还用工业经济的那套来管我们?但是咱们换个角度来想,可能在互联网世界之外,这个还不只是一个经济发展形态演进次序的问题,而是我刚才讲的,可能互联网秩序所涵摄的这个规则和互联网之外所牵涉的规则,未必完全能够同一重合,可能涉及到不同类型、不同性质的这种活动领域。这些规则是不是完全能够良性迁移?完全能够模仿?完全能够移植?我觉得这个问题是开放的,还是需要我们以后做更多的探索。
最后一点,大家谈到很多对于规则的理解。我也非常同意盛洪先生讲的,从礼的角度、习惯法的角度来讲规则。像阿拉木斯讲的,我们有文化印记,虽然使用者可能不懂法,但实际上他用了实践知识或者默会知识当中对于规则的理解,来影响到互联网秩序当中的调解或者各种纠纷的应对。这其实提醒我们再一次认识到儒家那么丰富的社会治理经验当中,其实有很多的资源可以帮助我们做一个储备、做一个学习,那里面绝对不是简单的专制、自由就能完全覆盖掉的。我觉得在这个意义上讲,充分激活那样一个儒家传统,不仅是激活刚才讲的文化想象与精神世界,而且是激活里面的各种礼法规则。在这方面我们做得远远不够,还只是刚刚开始。最后归结到一点,我们今天探讨这个问题应该形成一种认知。也就是说,儒者应该是积极地介入、积极地进入到互联网秩序的形成当中,致力于互联网良治秩序的形成。这是我们无法逃避的时代挑战与使命。我就讲这么多,谢谢!
责任编辑:葛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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