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钩作者简介:吴钩,男,西历一九七五年生,广东汕尾人。著有《宋:现代的拂晓时辰》《知宋:写给女儿的大宋历史》《宋仁宗:共治时代》《风雅宋:看得见的大宋文明》《宋神宗与王安石:变法时代》等。 |
为何明初的皇帝这么没文化
原标题:《明初为什么多大白话圣旨?》
作者:吴钩
来源:腾讯《大家》
时间:孔子二五六七年岁次丙申四月十七日乙巳
耶稣2016年5月23日
▍粗鄙之文
《明太祖实录》收录有洪武三年十一月朱元璋的一道谕旨:
上谕中书省臣曰:“民,国之本,古者,司民岁终献民数于王,王拜受而藏诸天府,是民数,有国之重事也。今天下已定,而民数未核实,其命户部籍天下户口,每户给以户帖。”
于是户部制户籍、户帖,各书其户之乡贯、丁口、名岁,合籍与帖以字号编为勘合,识以部印,籍藏于部,帖给之民。仍令有司,岁计其户口之登耗,类为籍册以进。著为令。
这道谕旨看起来并没有什么特别,似乎不值得拎出来说道说道。不过这并不是朱元璋的原话,而是经词臣、史官之手润饰、改写的文字。朱元璋的原文其实是这么说的:
户部洪武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钦奉圣旨:
说与户部官知道,如今天下太平了也,止(只)是户口不明白俚,教中书省置天下户口的勘合、文簿、户帖。你每(们)户部家出榜,去教那有司官,将他所管的应有百姓,都教入官附名字,写着他家人口多少。写得真着,与那百姓一个户帖上,用半印勘合,都取勘来了。
我这大军如今不出征了,都教去各州县里下着速(绕)地里去点户比勘合,比着的便是好百姓,比不着的,便拏来做军。比到其间有司官吏隐瞒了的,将那有司官吏处斩。百姓每(们)自躲避了的,依律要了罪过,拏来做军。
钦此。
全文都是大白话,用词俚俗粗陋,还有一些错别字。显然出自大老粗的手笔。有人说,这是颁发给愚氓看的政令嘛,当然要用大白话来写啰,这样老百姓才听得懂啊。那好,国子监的太学生,总是有学问的吧,总该看得懂雅文吧。但朱元璋有一道教训太学生的敕谕,还是那种大老粗的风格:
恁学生每听着:
先前那宗讷做祭酒呵,学规好生严肃,秀才每循规蹈矩,都肯向学,所以教出来的个个中用,朝廷好生得人。后来他善终了,以礼送他回乡安葬,沿路上著有司官祭他。
近年著那老秀才每做祭酒呵,他每都怀着异心,不肯教诲,把宗讷的学规都改坏了,所以生徒全不务学,用著他呵,好生坏事。
如今著那年纪小的秀才官人每来署学事,他定的学规,恁每当依著行。敢有抗拒不服,撒泼皮,违犯学规的,若祭酒来奏著恁呵,都不饶!全家发向烟瘴地面去,或充军,或充吏,或做首领官。
今后学规严紧,若有无籍之徒,敢有似前贴没头帖子诽谤师长的,许诸人出首,或绑缚将来,赏大银两个。若先前贴了票子,有知道的,或出首,或绑缚将来呵,也一般赏他大银两个。将那犯人凌迟了,枭令在监前,全家抄没,人口发往烟瘴地面。
钦此。
据汪曾祺的《国子监》一文介绍,这里还隐藏着一个血淋淋的故事:大明国子监第一任祭酒叫宗讷,制订了许多苛严的规条,深得朱元璋赞赏。后来宗讷去世,国子监换了祭酒,有太学生因忍受不了苛严常规,便闹事抗议,有一个叫赵麟的太学生,贴出一张“没头帖子”,类似大字报。朱元璋闻讯,震怒,砍了赵麟的脑袋,并枭首示众。这次朱元璋视察国子监,便旧事重提,告诫太学生:“敢有似前贴没头帖子诽谤师长的,将那犯人凌迟了,枭令在监前,全家抄没,人口发往烟瘴地面。”
这道教训太学生的敕谕,现在还刻在北京国子监遗址的石碑上——且慢,朱元璋在位时,明王朝尚未迁都北京,国子监还在南京呢,这敕谕怎么跑到北京来了?想来应该是朱棣迁都后,觉得他老爸的敕谕讲得非常有道理,足以垂诫百世,所以便将训词全文刻于石碑,立在新都的国子监内。
▲ 北京国子监
说起来,朱棣跟他老子一样,身上流氓习气浓重,也热衷于写大白话圣旨。《皇明经世文编》卷一九一收录有朱棣的一道圣旨,我原文抄录下来:
那军家每年街市开张铺面,做买卖,官府要些物件,他怎么不肯买办?你部里行文书,着应天府知道:今后若有买办,但是开铺面之家,不分军民人家一体着他买办。敢有违了的,拿来不饶。钦此。
圣旨的主要意思是说,在京城开铺的商民听着,官府向你们索要财物,你们就乖乖交上来,不听话的,抓起来治罪。
▍文饰之道
且不说这三道圣旨的内容,单看它们的文风,文词都极粗俗,且字里行间透出恶狠狠的杀气,不是警告商民“拿来不饶”,就是威胁太学生“枭令在监前”。这样的粗野文字,居然可以作为国家法令颁行于世,足以说明一个问题:相对于汉唐宋,明初政治出现了严重的粗鄙化倾向。
或许有一些朋友会认为,政令文书的语言风格是虚的,形式而已,无关紧要,粗俗就粗俗,没什么。但我要说,文明的政治,首先需要某种“形式主义”的文饰,包括礼乐、仪式、舆服、修辞,等等。在普通法法系中,法官与律师出庭时要戴假发,这就是舆服上的文饰。只有野蛮的统治才不加修饰。举个例子,明末,杀人如麻的张献忠在四川称帝,要册立皇后,“问左右以封皇后之礼”,张献忠见礼数繁多,怒曰:“皇后何必仪注!只要咱老子球头硬,养得她快活,便是一块皇后矣。要许多仪注何用?”
这么一个对文明礼仪毫不在乎的土皇帝,也喜欢大白话圣旨,“献忠一字不识,凡平日发敕书与群下,必口述过,不论鄙恶,悉照其口语书之,如差一字,便杀代书者”。部将刘进忠进攻汉中失败,张献忠给他发去一道圣旨问罪:“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咱老子叫你不要往汉中去,你强要往汉中去,如今果然折了许多兵马。驴球子,入你妈妈的毴!钦哉!”文字之鄙恶,比朱元璋父子有过之而无不及。由此也可以想见,张氏在四川建立的所谓“大西政权”,离文明至少隔了十万八千里远。
事实上,文明的“文”字,本意就是文饰。文通纹,指纹理装饰。当亚当与夏娃懂得用树叶来掩饰他们的羞耻心,当人类懂得用衣冠来修饰自己的形貌,那一刻人类文明便诞生了。不妨说,正是“文饰”触发了“文明”。
“文明”一词,最早见于《易经》。《易经》中的“文明”,是与“文饰”相联系的,《易经》贲卦讲述的就是“文饰—文明”之道。贲者,饰也。贲即“文饰之貌”。贲卦的卦辞说:“贲,亨。小利有攸往。”什么意思呢?宋代的易学家程颐解释:“物有饰而后能亨,故曰无本不立,无文不行,有实而加饰,则可以亨矣。文饰之道,可增其光彩,故能小利于进也。”不过,贲卦同时又提醒说:“文明以止,人文也。”意思是说,文饰应当适可而止,不可过度,如此方能“化成天下”。
《易经》的贲卦既可指个人的“文饰之道”,但主要还是指向国家的“文饰之道”。对个人来说,“文饰之道”就是得体的服饰、谈吐、礼节、教养。孔子认为,“文质彬彬,然后君子”,合宜的文饰可以成就君子;如果“质胜文(文饰不足),则野(粗野);文胜质(文饰过度),则史(虚浮)”,都达不到君子的要求。
对国家而言,“文饰之道”就是礼乐文明。孔子又说:“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南宋理学家朱熹注释:“监,视也。二代,夏商也。言其视二代之礼而损益之。郁郁,文盛貌。尹氏曰:三代之礼至周大备,夫子美其文而从之。”简言之,周朝在夏商二代的文明基础上建成了完备的礼乐制度,让孔子非常向往。
孔子赞美的礼乐文明,当然包括了国家法令在修辞上的讲究。一位汉代学者说,“古者,帝王有所号令,言心弘雅,辞必温丽,垂于后世,列于典经。故仲尼嘉唐虞之文章,从周室之郁郁。”
因此,我们看到,自汉代以降,大凡国家颁发的诏敕文书,都使用雅正的语言文字,遣词造句都讲究端庄得体,能体现王者风范。如宋代政府任命中下层官员,其诰命通常有这么一段通用的诰词:“敕某人等:官者所以治人,而非以假人之器也。朕闵西人之劳,而欲纾其乏。有出其私以佐吾之用者,是亦有益于吾民。俾命于官,所以示劝。尔其往矣,服我茂恩。可。”这段诰词,出自欧阳修的手笔。任命高级官员,则有专用的制词。
六朝以来,骈文盛行,制词、诰词多用华丽的骈俪之文写成,极其雕凿、夸饰,这就产生了《易经》贲卦提示的“文饰过度”的问题。北宋之所以出现古文运动,也是出于对“过度文饰”的反感,欧阳修、苏轼等人都主张以活泼、雅正的古文取代僵化、华而不实的骈文。南宋学者罗大经也提出,“内外制,唯稍能四六者(骈文)即入选。殊不知制诰诏令,贵于典重温雅、深厚恻怛,与寻常四六不同。今以寻常四六手为之,往往褒称过实,或似启事谀词,雕刻求工,又如宾筵乐语,失王言之体矣。”
在罗大经生活的宋代,人们只是发现过度的文饰有损“王言之体”,他们一定想象不到后世居然连“入你妈妈的毴!钦哉”的鄙恶文字都能够作为“王言”颁布。欧阳修、苏轼、罗大经若是泉下有知,读到朱元璋、朱棣、张献忠的大白话圣旨,真不知作何感想。
“王言”文风的粗鄙化,是从元朝开始的。来看元代的一道“宣命”:
皇帝圣旨里,中书省……等,“徽州路郑玉有名的秀才,晦迹隐居,有为不仕。今将他委付做翰林国史院待制,教征聘将来呵,怎生?么道皇太子根底、上位根底奏,圣旨颁也者”么道奏呵,奉圣旨:“那般者。”钦此。
这是因为元朝统治者文化水平低下,不通汉家礼乐文明,圣旨通常用蒙古口语口授(或书写),再用汉语“硬译”过来。这种俚俗化的文风,肯定影响了从元朝社会过来的朱元璋父子,因此,这对枭雄才不会认为用粗鄙的文词写圣旨有什么不妥。
▲ 朱元璋像
▍程序之设
“王言”的粗鄙化,还说明了明初政治的另一个问题:国家政令文书的起草与颁发缺乏制度性的严密程序。
政治不但需要“文明的修饰”,也需要设置旨在规范权力的程序。“郁郁乎文”的礼乐文明,当然包含了程序制度,用《汉书·礼乐志》中的一段话来说,“周监于二代,礼文尤具,事为之制,曲为之防,故称礼经三百,威仪三千。于是教化浃洽,民用和睦,灾害不生,祸乱不作,囹圄空虚,四十余年。孔子美之曰:郁郁乎文哉!吾从周。”所谓“事为之制,曲为之防”,换成现代的说法,就是说建立一套防范权力滥用的制度,权力的行使,要遵循程序,接受监督与制衡。
“事为之制,曲为之防”也是宋朝立制的一项原则,宋朝的立制者深切地相信,武官都可能会篡权,文官都可能会腐败,君主也可能会滥用权力。宋王朝的一切政治制度,正是基于这样一种认识而置立,故设枢密院与三衙分掌国家武装,“兵符出于密院,而不得统其众;兵众隶于三衙,而不得专其制”;以宰相领导政府,掌执政大权,又设平行于政府系统的台谏系统,监察政府的执政权,“使两者(政府与台谏)之势适平,足以相制,而不足以相胜”。
君主虽然掌握着至高无上的世俗权威,但是,第一,宋人相信,就政道而言,皇权代表的政统在士大夫代表的道统之下;第二,就治道而言,君主不亲细故,不具体执政,理应垂拱而治。在宋人的观念中,君权其实更像是一种中立的最高仲裁权,类似于消极的政治性司法权,而不是积极的行政权。
具体到帝王诏敕来说,固然所有的诏敕都以君主的名义颁行于天下,但“军国大事,三省议定,面奏获旨”,获旨之后,从圣旨的起草到颁发,必须经过一套周密的程序。并不是皇帝喊一声“传旨”,马上就有一道圣旨出来。一般来说,诏敕文书都由两制词臣起草(内制为翰林学士,外制为中书舍人),这叫做“制词”。“制词”就是“代王言”,兹体事大,所以对词臣的选拔非常严格,“必取学问通博、词章雅正”之士。
另一方面,词臣虽说是“代王言”,但也不是“肉喇叭”,宋朝法律赋予他们一项权力:“事有失当及除授非其人,则论奏封还词头。”意思是说,如果中书舍人认为皇帝的旨意失当,有权拒绝起草这份诏敕,这叫做“封还词头”。
“制词”完毕,词稿进呈皇帝“御画”(认可)、“录黄”(抄在黄纸上),便可以送中书舍人“宣奉诏旨而行之”,这叫做“宣行”。由于中书舍人是轮值的,“制词”的中书舍人与“宣行”的中书舍人未必是同一个人,如果“宣行”的中书舍人认为诏书不当,他还有权拒绝在录黄上签名,这叫做“不书行”。
如果负责宣行的中书舍人并无异议,签字表示通过,还要发至门下省审核。负责审核的门下省机构是给事中。给事中如果认为诏书不当,也有权拒绝签名,这叫做“不书读”。“不书行”与“不书读”均构成对诏敕的封驳。
一道诏敕经中书舍人“制词”“书行”与给事中的“书读”三道关卡之后,如果都没有发现问题,就可以成为正式的政令,交给宰相机构的分支——尚书省执行了。但我们还要补充一点:作为正式政令的诏敕,必须有宰相副署。宰相如果不副署,诏敕也无法生效。
诏敕生效之后,如果再发现有失当之处,又如何补救?还有最后一道关卡——台谏。台谏拥有论列政令得失、审查诏书乃至追改诏书的法定权力:但凡“诏令不允,……仰谏官奏论,宪臣弹举”。说到这里,你必会相信,以宋人的制度,一道文风鄙恶的圣旨被颁布出来,绝对是不可想象的事情。
当然,宋代的君主也可能会绕过法定程序,直接下诏,这叫做“手诏”“内降”“内批”“御笔”。但是,这类私旨在法理上并不具有合法性,所谓“不由凤阁鸾台,盖不谓之诏令”也;政府也完全可以拒不执行,“凡不由三省施行者,名曰‘斜封墨敕’,不足效也”。
宋代形成的这一套周密的诏敕制订程序,我相信在明初已经不复存在。明朝人黄佐说,“洪武中有大政令,词臣录圣语不敢增损,故凡诏令多‘尔每好生’等字者,皆圣祖所面授也。其后始令本院官为之,渐至骈俪。”也就是说,明初的许多诏令,是由皇帝直接颁布的;朱元璋颁下的诏令,也不需要经过任何程序的审查,如此,才会有粗鄙不文的大白话圣旨连接出台。朱元璋又废除宰相制,皇帝亲自担任政府首脑,更是与宋朝士大夫追求的“虚君共治”完全背道而驰。
后来内阁制逐渐成熟,明王朝才形成一套比较稳定的圣旨出台程序:内阁学士“票拟”—皇帝(或代表皇权的秉笔太监)“批红”—给事中审核—六部执行。内阁还获得类似于宋代中书舍人“封还词头”的权力,如嘉靖年间,杨廷和“先后封还御批者四,执奏几三十疏。帝常忽忽有所恨”。换言之,皇权受到一定制约,虽然皇帝含恨在心。此时,明朝诏敕的文风也“渐至骈俪”,粗鄙的大白话圣旨开始退场。
然而,明朝形成的这一程序又为后面的清廷抛弃。雍正皇帝发展出另一套完全不受第三者干扰的诏敕文书制度:以“廷寄”下发皇帝的批示,以“密折”接受大臣的汇报,君臣之间实现一对一的单线联系。什么中书舍人“封还词头”,什么给事中“封驳”,什么台谏官“奏论”,全都没戏,大清不玩这一套。
现在我们可以读到雍正的许多“个性化”朱批,如批田文镜折:“朕就是这样汉子!就是这样秉性!就是这样皇帝!尔等大臣若不负朕,朕再不负尔等也。勉之!”批策旺扎布奏请万安折:“尔等如此使朕畅快,何疾不治,何病不除?朕躬甚安,已痊愈。朕之亲切宝贝尔等俱好么?”可能很多人都觉得“四爷萌萌哒”(那些在雍正的严酷统治下丢了性命的臣民肯定不会这么认为),其实雍正的这类朱批,只有在一种情况下才可能出现:皇帝的任何意见既不需要考虑“文饰”,又不受程序限制,不管他说什么,臣下都只能“谢主隆恩”。
▲ 雍正朱批
你从雍正朱批看到了“四爷萌萌哒”。但很抱歉,我要扫你的兴,我看到的分明是专制皇权的任性。
责任编辑:葛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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