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宋代,商税特指一般商品的过税(相当于流通税)与住税(相当于营业税),市舶抽分、坑冶抽分、房产交易课税、酒税及其他专卖收入、场坊拍卖收入都不包含在商税统计数目之内。北宋中后期,商税收入(单指过税加住税,不含其他来自工商业的税费)常年保持在800至1000万贯之间。
大家都知道,中国的蹴鞠运动在宋代进入鼎盛期,风靡天下,上至皇家贵胄、达官贵人,下至贩夫走卒、黄口稚儿,都以蹴球为乐。一时间,涌现无数蹴球好手。
《大宋之法》是历史作家吴钩通过撰写一系列宋朝司法笔记,从法理、制度、刑事、民事四个方面入手介绍宋朝的司法制度的作品。全书通过援引大量宋人记录的法律案件,与宋朝法条相互参证,还原了宋代司法制度及其实践。本文摘自该书,澎湃新闻经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授权发布。
流行将猫狗作为宠物,宋朝早有此风尚;宋朝街边风靡的娱乐方式,与当代并无太多区别;在城市中生活的宋朝居民,已经喝上了“自来水”;宋朝的商业非常发达,人们已有相当高的品牌意识,有些商铺甚至还出现了“灯箱广告”
许多朋友都知道,宋人习惯在不那么正式的场合称皇帝为“官家”,不管是皇帝身边的宫女、内侍,还是臣僚,抑或是坊间的平民百姓,当他们说起赵家天子时,通常都是用“官家”指称,而不是叫“皇上”“万岁”,当然皇帝本人也接受、认同“官家”的称谓,这跟宋朝之前、之后的称呼习惯都不一样。为什么宋代会形成以“官家”来称呼皇帝的语言习惯呢?
“父债子还”这句话大家耳熟能详,在许多人的印象中,“父债子还”是古代债务关系中的一项通则,被中国人视为天经地义。有人因此批判传统的法律文化漠视子女的独立性,将他们当成了父亲的附庸;但也有人从另外的角度,认为“子还父债”恰恰反映了中国人讲诚信的传统美德。
唐朝社会承南北朝之余绪,存在着引人注目的财婚现象,“自号膏粱之冑,不敦匹敌之仪,问名惟在于窃赀,结褵必归于富室;乃有新官之辈、丰财之家,慕其祖宗,竞结婚媾,多纳货贿,有如贩鬻”。时人将这类财婚讥为“卖婚”。
在我们的印象中,中国古代的地方政府机构非常简易,几乎没有什么职能部门,一个州县通常配置一名行政长官以及三二名佐贰官而已,以致有一些海外汉学家对此很惊奇,感叹说:“中华帝国有一个不可思议的地方,就是它能用一个很小的官员编制,来统治如此众多的人口。”
古人过七夕,并不是想仿效牛郎织女鹊桥约会,而是为了向织女星乞求巧智。旧时的女儿家,都希望自己心灵手巧,就好比现在的女孩子都希望自己胸大颜美,而在中国的传说中,织女正是巧星,姑娘们相信在七夕之夜向织女星祈愿,可以让自己变得手巧心灵。也因此,七夕又叫做“乞巧节”。
宋朝的太学,为全国最高学府,我们不妨称之为宋代的“大学”。不过宋朝太学仅仅是国子监直辖的几所国立学校之一。太学之外,国子监还辖有多所学校:国子学、四门学、小学、辟雍。
我们经常听到“晚明资本主义萌芽”的说法,而海外汉学界则有宋朝为“现代的拂晓时辰”的论断,那么,这“萌芽”与这“拂晓”之间,究竟哪一个更加富庶呢?或者干脆点说,哪一个时代的平民生活水平更高一些?嗯,有必要来比较比较。
研究者一般用“代际收入弹性”来评估一个社会的阶层固化程度,“代际收入弹性”最高为1,指子代的经济地位完全取决于父代;“代际收入弹性”最低为0,指子代与父代的经济地位完全不相关。“代际收入弹性”为0,必定是急剧变动的乱世;“代际收入弹性”为1,则必是死寂、凝固的社会,两者皆不可欲。正常社会的“代际收入弹性”一般都处于0与1之间,···
你穿越到宋代城市,首先需要有一个栖身之所。这个问题容易解决,对于一名生活在宋朝的人来说,外出经商、旅游、赶考,不用太担心会露宿街头或野外,因为宋代的旅店业很是发达,“州府县镇,驿舍亭铺相望于道,以待宾客”。只要你有钱,就不愁找不到舒适的宾馆、旅馆、民宿(今天出土的宋钱非常之多,你大可携带一麻袋穿越回去)。
我们考证过,《梦华录》故事发生的时代背景应该是宋真宗天禧年间,剧中权相萧钦言的原型应该是王钦若+丁谓,剧中皇后刘婉的原型无疑就是刘娥,剧中的皇帝是宋真宗,北宋第三位君主。天禧年间,真宗多病,君主的权力多由皇后刘娥代理。刘娥虽出身江湖,却对政治有着过人的天分,宋真宗身体康健情况尚可时,刘皇后已预闻政事,在皇帝“久···
在今天,拍一部讲女性自立、创业故事的电视剧、网剧,至少在题材方面是不新鲜的,但是,如果将故事的时代背景设定为宋代,显然便会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了。快要收官《梦华录》正是这样一部古装连续剧。
《梦华录》里提到的“休沐”是什么意思?休,即休息;沐,即沐浴;休沐,就是休假,让人回家洗澡的意思。休沐之制,始于秦汉。汉时,公务员每上五天班,可以休沐一天,因为汉代公务员上班,食宿都在政府机关大院内,大概当时也没有什么公共浴堂,所以每隔五天,便要放公务员回家洗澡、省亲。
宋朝城市里的酒家可谓不计其数,不过可大体分为四类。一是没有酿酒权的城市酒店,北宋时,一般叫做“脚店”。脚店销售的酒,不能自酿,而是要向政府的酒务或有酿酒权的正店批发。《清明上河图》中,城外虹桥附近,就有一家“十千脚店”(“十千”其实是美酒的代称),高高的“彩楼欢门”特别引人注目。虽是脚店,但格调却不低档。
我们来探讨一个问题:古代中国的女性是否有财产权。
我曾将这个问题放到网上,询问网友,结果许多网友都回答:没有。还有人说,“母随子贵,如果有儿子的话,作为母亲才能获得继承家业的名额”;“多年媳妇熬成婆,自然就有财产权”;“当成武则天、慈禧,才有你说的财产权”。我相信这些网友至少接受过九年基础教育,但他们上的历史课看来并没有告诉他们相关知识,以致许多人对于国史的理解还···
昨天播出的新一集《梦华录》讲到,半遮面茶坊的小姑娘说她要努力工作、多赚点嫁妆,“要想过得好,嫁妆就得多”。嫁妆多是不是就可以过得好,这因人而异,但宋人嫁女儿确实非常看重嫁妆,这嫁妆,宋人习惯称为“奁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