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儒学与民族主义(陈明)

栏目:散思随札
发布时间:2010-04-05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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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明

作者简介:陈明,男,西元一九六二年生,湖南长沙人,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博士。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儒教研究室副研究员,首都师范大学哲学系教授、儒教文化研究中心主任,现任湘潭大学碧泉书院教授。一九九四年创办《原道》辑刊任主编至二〇二二年。著有《儒学的历史文化功能》《儒者之维》《文化儒学》《浮生论学——李泽厚陈明对谈录》《儒教与公民社会》《儒家文明论稿》《易庸学通义》《江山辽阔立多时》,主编有“原道文丛”若干种。

 

 


 

民族主义这个概念本身就很模糊:是一种论述还是一种情感?是描述性的?规范性的还是评价性的?实际使用中三种情况都存在,但在定义上并无共识。有时是把它作为种族主义的同义语,有时是把它作为沙文主义的同义语,有时是把它作为爱国主义的同义语。在中国近代以来的语境里,我认为首先应该将它与种族主义、沙文主义区别开。血缘共同体、社会共同体是先天和历史的形成的,本身就意味着比较多的共同利益。由此产生出以自我肯定为主题的有关论述具有必然性和正当性。有民族就有民族主义,只要不演变成诸神之争,而限定在一定范围内,并不会导致文明的冲突。

近代中国产生的民族主义实际是以民族救亡为中心、宗旨,对内讲是一种民族自尊心和责任感的觉醒,对外讲是一种防御、学习和平等的诉求。它的代表者是孙中山的理性,而不是义和团的狭隘。社会主义、自由主义甚至国家主义等等,都是作为“救中国”的手段才被引进中国的,或延续发展或唾弃衰亡,其原因就是看能不能有助实现“寻求富强”的目标。那种认为民族主义妨碍了进步的说法是肤浅的。主流意识形态将民族复兴作为自己的执政承诺,仍然是民族主义积极作用的显现――当然,承诺能否兑还需拭目以待。在当今所谓全球化时代,文化认同等问题日益凸显,需要认真面对。美国人提出文明冲突论,它的后面是民族主义的极端化即种族主义、沙文主义。

据我所知,中国的自由主义者们基本是反民族主义的。我很不理解。他们不是说美国好么?可美国是最民族主义的――李泽厚承认这点,但他反对我讲民族主义。我说那应该怎么办?他说都反,美国的也反。我说你反得了么?更重要的是你用什么去反?我认为抽象谈民族主义的好坏是没有意义的,重要的是现实中它究竟意味着什么?就像核武器一样,只要人家的战略导弹对准你,你就要研制出来对准他。这不是你可以选择的,也没什么好坏可言。道理就这么简单。

我认为民族不是什么想象的共同体,而是历史中凝结而成的事实。我们的文化是建立在封建制的基础上的,从三代的邦国到秦汉的帝国,其族群特征鲜明突出。欧洲游牧民族,民族、国家的成型是很晚近的事。所谓民族与政治单位同一是它们语境里的对于政治权力建构问题的解决方案,是一种叙事,并无普遍意义。我们不要将其知识化、规律化――很多所谓的自由主义者就是这样瞎嚷嚷的。照这种理论,中国还属于所谓帝国,属于所谓文明而不是现代国家,下一步的发展是民族国家化。这岂不是要中国大卸八块――不,五十六块,五十六个民族五十六个国家么?这日子还有得过么?!这种谬说国内好像是从余英时那里过来的,而余英时又可能是从九十年代初企鹅出版社一本The Tyranny of History: The Roots of China’s Crisis或者白鲁恂那里贩来的。按他们的说法,中国是一个“伪装成现代统一国家的帝国”或“文明”。昨天马英九在就职演说中用了中华民族这个概念,我觉得非常好!它突出了近百年来两岸作为生命共同体的共同经验,是指在这一过程中形成的作为政治实体的自觉及其意义。它侧重者的是政治之“同”,而不像汉族、满族这个层次的概念所侧重的是语言、宗教等文化之“异”――事实上大家都是西方列强侵略压迫的受害者。民族主义本身政治意涵较重,nationalism实际是国族主义。费孝通说的多元一体,这个“一体”就是指中华民族。它需要我们进一步去建构。马英九的演说、还有这次汶川抗震救灾,都是难得的契机、资源和机会节点。以前只讲多元,不讲一体倾向、效果都是不好的。这是个大问题,应该调整。

自由主义者否定民族主义如果不是出于买办心态,估计就是因为将它视作了自由、民主的对立面。前者其心可诛,毋庸赘述;后者属于误读,完全可以讨论。从历史看,自由首先就是跟民族自由联系在一起。个人权力本身是相当晚近才出现的概念,它长期从属于共同体――之所以如此,因为特定历史条件下作为共同体一分子比作为个体可以有更好的社会发展。至于民主,作为更多的正义实现可能、更大的政治参与可能,更是民族主义的内在要求――它不是独夫主义,要求把国家、民族的整体利益、长远利益放在首位。因为不这样就无法整合族群无法达成共识,因此也就无法实现民族主义的最终诉求。内部问题和外部问题相纠缠或许使情况变得稍稍复杂,但五四“内惩国贼,外抗强权”的口号表现了青年知识分子民族主义的智慧和彻底性。普通法宪政主义中法律制度都是在传统习俗的温床上培育出来的,更为今天的社会正义及其保障提供了新的思考方向。而所谓自由主义作为一种现代性论述,其价值的正面性毋庸置疑,但在如何操作上是需要认真反思的。

最后,我不赞成那种极力撇清儒学和民族主义关系的说法。首先它不符合事实,其次它试图把儒家理想化实际却导致儒家的荒谬化――血缘、文化上的自我中心是任何文化都不可避免的现象,因为强化认同、促进凝聚对于族群生存机率的提升是必须和必要的。夷夏之防、“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说法就不说了,等差之爱本身就是“我族中心”的。关键不在是不是有“我族中心”,而是在于如何处理与异族的关系、如何对待异族。儒家强调“推己及人”,认为“仁者以其所爱及其所不爱”。这两者综合起来,才是儒家对于民族关系的完整论述。盛洪、蒋庆――可能还有赵汀阳,用天下主义论述来超越民族主义,我觉得有失片面,太过理想主义化了。天下主义至少包含有1)“同质性”预设--所谓“天之所覆,地之所载,凡有血气,莫不尊亲”,农耕文明,合作是最佳相处方案,这个社会结构的同质性预设预设实际是利益关系模式的预设;2)华夏实力占优预设――这只是一个条件,并不是自明的、必然的。今天看,它们几乎完全不成立。如果把朝贡体系理解为天下体系,那就更是民族主义甚至沙文主义了,美国应该最喜欢――弱者向强者朝贡,今天还有谁比美国更富有强大呢!中国又愿意纳贡称臣么?

当然,我认为儒家的民族主义是比较温和的、有人情味的。它对“我族”即“华夏”的理解也不是狭隘的单纯强调血缘、基因――这么大一个族群怎么可能有单纯的血缘?!而是注重各种元素的综合统一,在历史之中作具体的对待和处理。那种种族主义的“皇汉主义”与掏空了血缘、利益元素的文化决定论都是偏颇的。它们的历史基础,前者是因为中原常常受到游牧民族的侵扰,后者是因为农耕环境中中原社会在力量和文化在长时段和总体看都相对占优。不是说中国人“一盘散沙”么?就是指民族主义意识相对比较弱,利益关系相对分散使得凝聚力相对缺乏,在殖民这样的现代性语境中不足以应付。当时在反满的时候一些革命派祭出的就是种族主义旗号。现在,儒家民族主义论述如何升级换代是一个理论性、现实性都很迫切的问题。

简单说,坚持自由民主、维护国家利益、认同传统文化既是自由主义的发展方向,也是民族主义的发展方向。这里面理论上或许有矛盾,但现实中并不必然冲突,更不是不可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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