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将“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更名改造为“中华民族建设委员会”的建议
提 案 者:郑钢(全国政协委员,三亚市政协副主席 )
来源:作者授权 儒家网 发表。
时间:孔子二五六八年岁次丁酉二月初九壬辰
耶稣2017年3月6日
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执政理念和目标。中国虽然自古以来就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和多宗教的国家,但“中华民族”的概念是在近代反对帝国主义和殖民主义的斗争中提出的,意味着具有各种不同历史记忆和文化背景的不同族群在外来压力下凝聚为一个具有共同愿景的命运共同体和政治共同体,意味着新政治认同和文化认同的凝聚、建构和维持。这必然表现为一个建设性的历史过程,在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的新时期,不仅需要决策者的使命感和责任感,需要全社会的自觉参与,也需要专职的职能部门进行规划、实施。
一、现有机构的状况和局限
在现有国家的组织框架内,“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应该是相对最接近上述工作任务和目标的。但是,现在国家民委处理有关民族、文化和宗教诸问题的理论基础是费孝通先生提出的“中华民族多元一体论”。而国家建构和国族建构背景下的民族问题属于政治学范畴。所谓“中华民族多元一体论”包含“政治一体文化多元”的义蕴。与之配套的制度模式是前苏联那种“军事外交等归中央,文化教育归地方”。但政治学的理论和实践都表明,没有文化上的整合,政治稳定的基础是不牢靠的。许多的文化系统本身也就包含社会和政治的组织理念。前苏联的解体也说明这一制度安排并不成功。多元一体是一个结构性概念即多元构成一体。在今天的形势下,需要以这个业已初步成型的“一”为基础和前提统摄“多”,以深化提升其内在有机性和品质,可以用建构性的“中华民族的一体多元论”加以表述。建议将“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更名改造为“中华民族建设委员会”,更新理论基础,转换工作思路,以更好地保证这一任务和目标的实施承担。
二、建议的基本思路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的关键词是“民族”,单个民族的事务处理是工作重点,这是一个“分”的思路。“中华民族建设委员会”的关键词是“中华民族”,单个民族的工作被纳入国家政治经济整体加以处理对待,这是一个“合”的思路。建国之初社会、经济整合度不高,组织手段和资源不足,民族地区工作具有统战的意义,工作基本维持在“不饿死人”、“不闹分裂”这样两个基本目标上,“排排坐,发果果”。负面作用则是,民族差异无形中成为追求特殊利益的凭借,甚至可能出现民族问题越多,获得资源和权重的理由越充分的现象。既不符合国家理性,也不符合制度原则。
中华民族几千年的历史,就是一部各民族互相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相互学习、相互通商、相互通婚、相互融合,在长期历史交往中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休戚 与共、相互依存的关系。中华民族既是一个历史概念,又是一个政治概念,它既包含中国境内各个族群文化上的差异性,也意味着在长期以来尤其是近百年以来形成文化上的同一性,反应和表达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个政治共同体的基本现实、愿景与要求。古代尚且追求“车同轨,书同文,行同伦”,今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需要与优秀传统文化结合,塑造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一共同目标相匹配的“共同善”(common good),塑造和凝聚政治认同、文化认同。现在,外来宗教的中国化任务十分艰巨,这都需要从文化上做系统长远的规划和耐心持久的坚持。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建设一个全新的现代国家,道路艰难,问题复杂,没有现成方案可资借鉴。在经济的问题基本解决后,疆独、藏独、台独、港独的问题却异乎寻常的尖锐突出,原因之一就是某种文化因素在其中发酵激荡推波助澜,如泛突厥主义、香港城邦论等等。将“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改造升格为“中华民族建设委员会”对于国家的长治久安、民族的伟大复兴,不仅十分必要,而且十分迫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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