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雷后兴:“中华民族”应入宪
作者:雷后兴
来源:《钱江晚报》
时间:西历2009年03月04日
去年北京奥运圣火在国外传递时遭遇少数“藏独”分子的干扰破坏,奥运火炬手、残疾人运动员金晶身护火炬的身影让人动容。近年来,“台独”、“藏独”、“疆独”等民族分裂势力制造了意图分裂国家的一系列事端,引起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强烈谴责。对此,全国政协委员、丽水市人民医院主任医师雷后兴提交了一份提案,表达了自己对这一问题在法律层面上的思考。
“‘中华民族’已经是一个清晰的民族学概念,也是一个通用的政治概念和法律概念。然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却没有‘中华民族’这个概念,而是使用了‘中国各族’、‘全国各族’和‘全国各民族’等多个概念。”昨天中午,离出发前往人民大会堂只剩下不到两小时了,雷后兴还在驻地房间为提案作最后的润色。雷后兴觉得,“中华民族”这一称呼没有入宪,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
“浙江九三学社的几位同志曾经发表过一篇论文,论证‘中华民族’的入宪问题。从网络评价看,95%以上的评论者都赞成将‘中华民族’写入宪法。”雷后兴告诉记者,“中华民族”已经是一个内涵固定、外延清楚的民族学概念,“中华民族”入宪不但具有深刻的历史必然性,也有着急迫的现实必要性和可行性。
雷后兴认为,宪法中没有“中华民族”这个概念,已经给我国的政治、法律和国家统一等带来了一系列负面影响。“不仅割裂了作为整体的‘中华民族’与中国的历史联系,还造成了我国无法找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的宪法依据。”
作为一名畲族政协委员,雷后兴对民族分裂分子破坏祖国统一的行径尤为痛恨,这也成为了他构思这份提案的原因之一。“无论是从历史和现实看,还是从政治和法律看,对于‘中华民族’都没有争议。将‘中华民族’写入宪法具备历史基础、现实基础、政治基础和法律基础。”雷后兴委员说。
责任编辑:柳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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