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女性苏格拉底之二——纪念林昭成仁42周年(刘利华)

栏目:散思随札
发布时间:2010-04-12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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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利华

作者简介:刘利华,女,北京大学哲学系一九八二年哲学学士,一九八四年哲学硕士。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二〇一二年退休)。学术研究领域二〇〇〇年之前主要为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二〇〇〇年之后,扩展到以中西哲学的比较为切入点的全球化时代人类和中华民族新文化及新哲学建设领域。

 

在本文第一部分,笔者提出了两个问题,却只是明确地回答了第二问,即张志新和林昭以及与她们作出同样选择的那些中华儿女牺牲的意义何在。而对于第一问,她们以死相祭的是什么?还并未作相应地解答。这第二问,概括地,都可答之以“把自己的血肉之躯奉献给苦难深重的中华民族,奉献给她深爱着的这片华夏热土!”(赵锐:《祭坛上的圣女:林昭传》台湾秀威信息科技2009年3月1日出版,笔者引用的为电子版,下同。)而且在此意义上,不论她们以至他们在思想认识上有多少差异,也无论他们各自的认识达到了什么水平,他们为了坚持自己认识到的真理,都在明知挑战专制的必死结局的情况下没有屈服,明明是最懂得热爱生命和珍惜生活的人,却都付出了自己的青春、热血以及全部生命,因而尽管在认识上、抗争方式上会不尽相同,他们在人品或人格境界上却不分高下,都达到了人生的极致,都是以热血和生命使我们中华民族得享真正尊严的英雄。
 
然而如果再要深入地作些更细致的考察,我们就能发现,林昭是所有牺牲在那个年代的英烈们中眼界和思想最为广博深刻、个性最为魅力四射、留下的文字也最多姿多彩鲜活生动的一位。黄河清在他的《话说林昭》一书中,以才女、侠女、烈女、圣女、美女“五女”誉林昭,可说是一点都不过分的。林昭这位中国女性的苏格拉底达到的人性高度,具有莫说是凡夫俗子,就算是英雄豪杰也不能一身而得兼之的四大内涵,这即是:在保持人性的本真方面始终如一的赤子般晶莹剔透;在精神生命的内向度修炼方面达到了超越任何终极精神被动的高层次的信仰境界;在无怨无悔地把自己献作自由祭的过程中,展示出浓缩了天地灵秀、结晶了日月精华的天使精灵般的聪慧才智;而就其达到了那个时代中华民族关于自己命运前途的认识的最高水平而言,她又是以鲜血弘道的具大智大勇而能知往查来、知其不可而为、只身担道义的先知。
 
晶莹出入世的赤子林昭
 
如果说古希腊先贤苏格拉底是一位透视了人之种种“贪心”的蒙昧,而硬要以对“美德第一”的执著去扭转当时雅典城邦盛行的奢靡之风的哲人师长的话,那么林昭这位20世纪中国女性苏格拉底就是一位在她短暂的36岁生涯中未曾沾染丝毫人的“机心”之圆滑,天然而然、我行我素了一生的“婴儿”或“赤子”。林昭的同道、同学和亲人描述林昭鲜活个性时,既有说她热情、浪漫、真诚、率真、纯粹、直肠子、热肠子、侠义、豪放、坚强、外秀内聪、天真活泼、高洁、善解人意、平和、易接近……的,更有说她尖刻、辛辣、说话不饶人、只管自己痛快、不管别人受不受得了、喜欢抛头露面、嘴馋、不注意小节、情绪容易波动、爱哭、非常敏感而脆弱……的。这两个方面共存于林昭身上,若以“机心”观之,可能会叹息“哎,人无完人哪!”而以“道心”观之,则会看到它们折射出来的都是林昭的鲜活、顽皮、毫不世故的单纯、灵动和可爱。即上帝会说:她是我最可心的好孩子。
 
林昭没有“机心”,只有赤子之心,表现在她既不懂得为了照顾别人的面子、随声附和,更不会故意以愚掩慧,假装谦逊拙讷、愚笨或女子有德无才。当然她也绝不会出于对自己处境的深谋远虑、明哲保身、左右逢源、迎合谄媚。林昭可说是保持了纯真、透明、坦荡之心的“小顽童”。这使人想到老子相比于为了混日子不是唯唯诺诺便是阿谀奉承,出于虚礼和面子不是轻易地言不由衷地赞美便是不负责任的贬损,盲从于凑热闹、赶时髦,趋利争名若骛、避害弃义恐慢却还自以为聪明的俗人而自嘲“我愚人之心也哉!”“如婴儿之未孩,……独顽且鄙。”(《老子》第二十章)老子的意思是,他始终进入不了也不屑于进入那个由算计心、虚荣心、妒嫉心、利害心等等建构起来的世俗的游戏规范。老子是步入老年而悟到,赤子者乃真不离大道者,林昭则是从未老过,并未经老子这样的反思,一直就是赤子。她讲出让人听起来尖刻之语时,本心并不是有意地要去刺激别人,想着盛气凌人,满足一种支配欲,而是她原本就像聪明的小孩子一样,对于任何善意、恶意、无善无恶意、兼善兼恶意的,玩笑的或严肃的话语,凡有不同见解的,都会作出直截了当明白无误地应对,而且其反应之敏捷,应对之滴水无漏,常常会大出对话者的意料,而不好再有说辞;她之让人感觉喜欢抛头露面的表现,也绝不是为了换取什么名利之得而有意为之,实在是因为她像孩子一样,会自然而然地把自己拥有的生命活力和美的创造力表现出来。这种创造欲和表现欲属于人之为人的美好本能,本来是人普遍地从生命的本源得到的恩惠,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是一样心有同好的。想想看,当我们用自己的双手烹出美味佳肴、缝制出合体舒适的衣着、绘出美丽画卷、演奏出优美的音乐,吟咏和书写出动人的诗词文章时,……当我们以自己的智慧和能力,成就起任何美好的精神或物质产品时,从最原初的潜意识上,不都是在享受作为人的自我价值实现之乐的同时,也追求着装点我们生存于斯的这个世界,使有缘人分享美好,而把这种创造带来的美感加以扩散吗?当我们把自己拥有的美好与人分享,而给别人带来眼睛一亮、心头一热、精神一振、会心一笑时,那种唯人才能有的精神享受难道不是非常美好吗?只是,我们成人在展示这些美好时,会想到需要防范、甚至需要利用别人的算计心、虚荣心、妒嫉心、利害心,而林昭这个永远的“小顽童”,则既想不到防范更想不到要去利用人性的这些弱点。所以,她所蕴涵的那些灵秀精华自然涌流出来时,也就既不会藏着掖着,更想不到要给它们磨棱去角,改头换面。
 
孩童做他们想做的事时,比如做游戏,会非常投入,非常地认真,也非常地快乐。他们不是做给别人看的,不是为了讨好什么人,也不是为了游戏之外的功利目的。他们享受游戏只因为游戏本身能带来快乐,别人怎么看,他们根本想不到,也不会去计较游戏会有什么其他后果。林昭保持这种孩童个性可说至死方休。最能说明她的“独顽且鄙”的孩童个性的,是与她生命的悲壮大剧相关的最后一次“调皮”。林昭原于一九六五年被判刑二十年,改判死刑立即执行前她正因病住在监狱医院里。这个改判的直接导火索,林昭的母亲许宪民生前曾告知过她的一位民革朋友,“某日病房里悬挂的领袖像上,一双眼睛忽然看去血淋淋的,化验室验出是有人用血涂污。这在当年可是反对领袖的‘现行反革命’大案。监狱很快查出是林昭用经血涂抹,为了指责他有眼无珠,不明是非。”(黄河清《话说林昭》第十八回,笔者引用的为电子版,下同)林昭在牢狱中饱受地狱般的非人折磨,后又在理论上看到毛的思想存在的致命问题,她之蔑视和不屑毛泽东,完全在情理之中。但是这种想象力,这种异想天开的冲动,这种根本不顾自己是在养病,不计行为后果的做法,却是只有林昭这样的“小顽童”才能想出来、做出来的。
 
或许许多以“成熟”自诩的人会对林昭的“小顽童”个性有所不屑。但是在笔者看来,只有受到上苍厚爱、或得神恩宠的人才有可能形成这样的秉性并一生保持下来,这样的人之稀缺可说千万人里挑一都不过分。林昭的聪慧一方面得到了父母亲基因的遗传,――父母是不能选择的;另一方面从小得到了外婆的宠爱和父亲的悉心教诲。还有她少年时曾就读于教会学校、跟从母亲出入于各种社交场合并出入监狱、等等,这些独特的成长环境和经历都是不能选择的。在她幼年人格形成的关键期,她的活泼、好学、上进、聪慧、想象力和多才多艺一直得到肯定、鼓励和培育,这种只可用“天赐机缘”解释的难得的生长环境,不但使她的情商和智商得到极好的开发,而且使她的性格与自卑、嫉妒、算计、势利等等“小人性”无缘。表面看来,她的确在许多方面――如能诗能文、才思过人、以及瘦弱多病、嘴不饶人、等等――都非常像曹雪琴笔下的林黛玉,但是,林昭的性格更准确地说,是善感而不多愁,其敢想敢说敢为,其豪放、洒脱、勇于担当、执善固执,境至天爵,慢说一个林黛玉,就算是《红楼梦》中所有正面形象加在一起也不能与之相比。与其说1957年前的她像林黛玉,莫如说她首先是一个品学兼优、爽朗热情的阳光女孩更切合实际。有一种似是而非的看法,认为林昭死于她的性格。绝不是的。林昭是死于时代的黑暗和扭曲容不下她挺身而出坚守光明和正义。假如她一直自觉或不自觉地站在党的立场上,沿着毛泽东指引的方向走下去,就根本不会有“组织性与良心的矛盾”,她的性格或许像《亮剑》中刻画的李云龙那类人的性格一样,在官僚体制下,不能飞黄腾达,可却绝对不会导致她死于死刑。
 
那么林昭这样的“小顽童”存在于我们这个已经如此世故老成,人人都要戴着沉重的面具才能生活下去的世界上的意义是什么呢?就在于启发给我们一种人之本真的存在状态。人类文化发展至今,先哲先圣们用心建构起来的种种原本是要在维护人的本真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协调人际关系的礼仪规范,却几乎都被人之“机心”玩弄糟蹋,变成了遮盖和纵容人性之丑的脂粉,而使各种可贵的资源都浪费在曲线达成的周折之中。仅以“虚假广告现象”或“炒作现象”为例:虚假广告或自我炒作都要占用资源,其本身对于受众不但没有使用价值,反而有误导的作用,使受众成为商家或炒作者达成一己私利的工具。受众要花时间辨别这些信息中的真假和水分,久之,一种剔假缩水机制就变成了生活所必须的能力和思维定势。“假作真时真亦假”,当他们相遇没有任何搀假和水分的货真价实的信息时,反而会习惯性地剔假缩水,之后断定它们不值一顾。我们现在每天不都在走着这种浪费生命、浪费资源的弯路吗?其实诚实和本真才是大智慧的基石。人类的思想,特别是学术研究现在多是缠绕在细枝末节上吹毛求疵,流于浮躁、空洞与浅薄,原因何在?用庄子的话说,那就是“机心存于胸中,则纯白不备;纯白不备,则神生不定,神生不定者,道之所不载也。”(《庄子·天地篇》)林昭一生未改的本真“小顽童”的秉性,是我们进行人性反省,返本归真的重要参照。
 
但是,林昭不尽是“小顽童”。
 
本真“小顽童”再怎么纯真顽皮显然是既对付不了“正铐”、“反铐”,“一副反铐,两副反铐;时而平行,时而交叉”(林昭:致人民日报编辑部信(之三)),对付不了被唆使的刑事女犯们“又撕、又打、又掐、又踢,甚至又咬、又挖、又抓的疯狂摧残”,(张元勋:北大往事与林昭之死,见《林昭,不再被遗忘》(许觉民主编,长江文艺出版社2000年1月版第101页),也对付不了投林昭这只“小馋猫”的美食美酒之所好的利诱的。而林昭虽是极会品位和享受生活之美,并且潇洒到“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友同享一桌馐(参见倪竞雄:沙雕美食,遥祭英灵,《林昭,不再被遗忘》第171页)的程度,但显然她没被利诱也是不可利诱的。本真构成了林昭之成为林昭的重要人性基础,却不能解释她的酷刑不能屈,安逸不能诱。是什么力量,使她达到了与苏格拉底同样的任何邪恶无法战胜的精神高度的呢?答案即是:信仰的力量。
 
内向度修炼的圣徒林昭
 
笔者在“找回我们失落的精神命根――重建中华民族天道信仰刍议”(参见http://www.chinareform.net/ggsxz/liulihua/)中对信仰者的层次和信仰的力量作过一些梳理和归纳。概括地说,信仰者可从其信仰的状态被分为低、中、高三个层次。最低的层次是迷信,信仰者会盲目地或完全非理性地相信并通过真诚地供献、甚至某种类似奉承、贿赂的手段,感动超自然的力量,企求达成某种具体的功利目的――如生子、发财、祛病、避难、平安。中间层次的信仰者不求现世功利,为了能免进地狱、修成正果、死后得进天堂,或下世得福报这种超验功利,可以舍弃许多现世生活中的名利,而成为无私奉献的人。可同时,他们难以跳出终极精神被动,通俗的说,他们在所信仰的神及其凡世代理人面前永远会诚惶诚恐、唯唯诺诺、盲从被动。而信仰的高级层次则表现为,信仰者的一切善的选择已经不以天堂、地狱、来世福报为前提,其精神已经进入了神的国或天的庭,信仰者自己就是一个自觉而能动的无条件地善待世界的善源。就其精神高度来说,已经达到神圣者的境界。
 
低层与中层信仰对于信仰者个人的道德提升、身心健康和精神定力的获得,对于社会和谐、健康地运行都是积极的力量。但是只有自觉的高层次信仰才能统摄并整合起人经验生活中的所有价值,使人的生活向神圣境界开放,形成一种鼓励人在精神上不断超越、不断提升品位、扩大内涵、求真、趋善、爱美、仰圣的善源。对于信仰者个人来说,高层次信仰一是可使信仰者通过信仰的形式在精神上突破个人的有限性而获得无限的精神支持,因此会表现出一种超越利害、生死的自信、从容和坦然,一种不被物役不受欲惑的心灵自由;二是由于有了对生命终极意义的领悟,信仰者在通往死亡的整个生命活动空间和生命旅途中,内心有一盏明灯照耀,因而在面临各种人生选择时,能自觉地做出符合善的选择,使其知、情、意或智、美、善能力的培养与实现更加自觉,做到当仁不让,甚至知其不可而为。三是在信仰对象面前,信仰者深切地意识到自己的有限性,同时意识到生命得自存在源头的无条件惠予,因此会有一种真诚的感恩心态,尊重生命,待人谦和、理解和同情人存在的痛苦,有分寸、能包容、好学不已,不会陷入不知以为知、不能以为能的愚昧与狂妄,也不会形成那种在低、中层信仰者中很常见的对非信仰者的居高临下的心理傲慢。
 
当然,能开发和承载这样的力量的信仰必须是正信。而正信的规定性一是信仰对象必须代表无限的终极实在,而不能只是人在经验生活中可以触及、占有、支使的任何经验性的存在。这是因为,任何限定在经验范围的对象作为信仰者实现自我超越的参照,都会限定人、阻止人不断提升精神境界的道路。二是信仰对象必须能以祂在至高端展示的终极价值涵养、浇灌、培植其下的垂直维度的普世价值――特别是普世人权价值和普世伦理价值,并且肯定由垂直维度普世价值规范的水平普世价值的正当性和有益性。作为信仰对象的基督教的上帝、佛教中的佛法、中国儒家、道家的天、道,都有这样的功能。反过来说,任何自觉或不自觉地在垂直维度鼓励非普世价值的,无论是宗教的或理性的所谓“信仰”,都必定在人类社会生活中导致自觉或不自觉的反人道的罪恶。
 
信仰者若能达至这样的信仰境界,并不是信仰对象一方面的事,还有信仰者如何信仰的问题。基督教把皈依主基督视为恩宠,把这种在精神上找到自己的家,当作是一种可欲而不可求的大福份。虽然上帝之家的门向每个人敞开着,可却并不是所有人都能迈进上帝的家门。什么样的人可进?那些“欺心”之徒,无论他们是否受洗、礼拜、颂经、自称基督徒,实际上都远没有进入上帝的家门。只有真诚、执著、热情地向善而活的人,生命不息就修炼不止的人才能被上帝捡选。而林昭恰恰就是一位一生都在追求人格完美的内向度修炼者。
 
谈及林昭达成圣徒境界的信仰之路,让我们从分辨黄河清的一个刺激了许多真爱林昭的人的感情的判言入手。这个判言即:林昭年轻时曾经“认贼作父”(参见黄河清:《话说林昭》第二回)。林昭在成长的过程中,确曾发自内心地把毛泽东视为她“最亲爱的父亲”,如果先认定毛泽东为“贼”,那么林昭的曾经“认贼作父”是一个谁也无法抹煞的事实。然而笔者认为,若能实事求是地具体地历史地分析,则会看到,用“认贼作父”来定性林昭这一情感经历是极为不妥的。
 
“认贼作父”这个成语中有一个潜涵着的意思:卖身投靠,即明知其是“贼”却为了一己龌龊肮脏卑鄙贪婪之私欲而放弃良知出卖灵魂拜倒于其脚下与其同流合污并为虎作伥者,才可谓之“认贼作父”。林昭之曾认毛泽东为“亲爱的父亲”,却是她真诚执著热情地向善的生命成长过程中走向正信的必经一段,是生长在那个年代的林昭,只要追求进步光明就必定躲不过去的。
 
信仰是人意识到并要精神地超越自身的终极有限性的需要和努力。意识到自身的终极有限性有消极和积极两种情况。消极的途径可比之为“置之死地而后生”是人在绝望中要找到一种提供无穷力量的终极精神支持,而找到信仰的对象。积极的途径则可喻之为“百尺竿头更进一步”,是在顺境中热衷于追求精神的更美更善以及至美至善,而走向那虽空灵却又实在的百善源头。林昭走向信仰之途属后一种情况。她一生追求进步、追求光明,始终是想做时代进步最前端的弄潮儿。内向度修炼要求修炼者遇挫遭辱时“反求诸己”,把生活中遭遇的各种坎坷挫折视为“艰难困苦,玉汝于成”,把来自他人的各种侮慢不敬都视为精神境界提高的条件,老子之“不善者,善者之资”就是此谓。林昭的至交好友倪竞雄回忆起青年林昭时,还由衷地叹息:“林昭啊林昭,你想成为毛泽东时代的好青年,心不可谓不诚,志不可谓不坚。你追求进步之愿唯天可表!你对自己要求那么高,总觉自己改造世界观方面做得不够好,为此你常常自责、苦恼。”(参见赵锐:她是那么鲜活的一个人——上海拜访倪竞雄,《祭坛上的圣女:林昭传》附件4)这正是林昭处在共产主义信仰阶段时的自我修炼状态。
 
1949年国民党政权的倒台和共产党上台,从失败的国民党一方面说,根本原因在于其专制腐败瓦解了自己的统治;而从胜利的共产党一方面说,根本原因则是它在反对国民党的黑暗专制统治时,在那个特定的历史阶段体现了替天行道的进步意义。这个现在看来不过是专制统治换汤不换药的改朝换代,在当时却是亲历的推进者们由衷肯定的一场横扫旧社会陈腐臭气,以清明的政治代替腐烂的政治的历史巨变。在中华民族传统的思想遗产以及来自西方的民主改良的自由主义主张都无力改变当年国民党专制黑暗与腐败统治的情况下,医治这种顽恶痼疾,非马克思主义这种以毒攻毒的药方莫属,毛泽东则是成功地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政治领袖。毛在当时即是人间光明大道的人格代表,更是救世真理的化身。当时最坚决也最有效地与专制黑暗制度做斗争的有组织的进步力量就是以毛泽东为领袖的共产党。恰恰赶上了参与了这个王朝更替过程的青年林昭,受母亲的进步思想影响,不避异常艰苦和生命危险,不但跟着妈妈坐过国民党的监牢,甚至还上了当局的“黑名单”,仍义无反顾地投身于反抗国民党专制统治的正义斗争。当她亲身参与进去了的这个合乎道义的解民倒悬的斗争,从地下状态迎来了全国性胜利时,她的率真、她的热情、她的向往光明,使她怎么可能当时不在她认定的人间正道上举着红旗往前走,使她怎么可能不真诚地倾情热爱共产党、敬仰毛泽东?对于为了让自己精神趋于更加完美而一直真诚地做内向度修炼的林昭来说,此时的共产党和毛泽东之于她就像是基督教会和耶稣之于基督教徒,是信仰的对象,是她完善自我,提升境界的真实参照。也就是说,毛泽东那时不能以“贼”谓,林昭之真诚地把毛泽东当成是她“亲爱的父亲”,更没有一丝一毫卖身投靠的意味,恰恰相反,那是一个阳光女孩追求光明与正义的真实可贵因此不可沾污的情感。
 
我们今天站在被时间搭建了60年的历史台阶上,去指责那个时代的中华民族最杰出的精英的愚昧实在是太轻佻了。那时的林昭就是在这种对毛泽东的准信仰中进行向内的精神修炼的。她为投身于新中国的建设事业,不听母亲的话去报考大学而自作主张报考了共产党领导的新闻专科学校;为了参加共产革命,不惜和家庭“决裂”,甚至签下母亲气头上设计的“活不来往,死不吊孝”的“契约”;她不顾自己的身体状况,在经历了各种被领导穿小鞋、被打击报复之后,没有把自己变成“识时务”的势利小人,相反,她要求自己“更积极地工作,为党的事业努力”;等等,都是她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内向度修炼的表现。甚至她当年参与“舌战神父” 、“缸冻地主”、参与镇压汉奸恶霸地主,“看到他们这样死了,心里和直接受害的人民一样扬眉吐气”――这种种与她满腹诗词锦绣、满腔美感真情、一颗善良热情本真的少女芳心都格格不入的“冷酷残忍”,却恰恰与当时她的自觉内向度修炼是内在统一的。这种统一有一前提,即,她那时虔诚信仰着却远未看透的主义,给此种残忍提供了一种合乎道义的解释:对阶级敌人的冷酷无情,恰恰是对劳动人民的赤热深情的表现。而这种残忍的道义性又似是在对付国民党专制统治的斗争中刚刚得到了确证。是的,“新中国”在这样一种“道义”支持下必要走向新的专制制度,可这一历史逻辑还没来得及展开,怎能要求林昭这不满20岁的小姑娘识透这种理念误导的玄机呢?可历史就是这么无情:这种主义的逻辑,毫不含糊地要求依凭着有无财产而把人分作泾渭分明互相敌对的魔鬼和天使两派。在这样的逻辑下,即使对这些“魔鬼”斩尽杀绝,也会问心无愧。
 
要看到,林昭对共产党和毛泽东的真诚热爱,对应着共产党打下天下之后那个新王朝的政治相对清明时期,对应着中国人对马克思主义还未识其“庐山真面目”的愚昧阶段,也对应着林昭远未曾在政治上成熟起来的单纯幼稚状态,因此也就对应着她人生这一阶段真诚的内向度修炼误将劳动阶级至上的非普世主义认作至善标准这样一种修炼迷途。
 
然而,林昭她只要不丢失她赤子的本真,只要坚持真诚地追求光明、正义和真理,只要是保持住对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的挚爱,只要一直不放弃这种追求精神生命完美的内向度修炼,她就注定会超越这个阶段的认识水平。为什么这么肯定呢?因为任何容纳不了人性向善的狭隘的非普世主义,一定会为林昭真诚求善的内向度修炼所突破。类似于基督教中的圣保罗,他确曾在无知中残酷地残害过基督教,但他还是被拣选为圣徒,并为了传播福音而献出了生命。林昭也是注定会被捡选的,在基督教圣徒的坐席上注定会有她的位子。
 
1957年北大反右运动中,林昭从不能容忍具体的“出尔反尔”到不能忍受党的“误解”,从不能理解“我们不是号召党外的人提意见吗?人家不提,还要一次一次地动员人家提!人家真提了,怎么又勃然大怒了呢?”(张元勋:北大往事与林昭之死,《林昭,不再被遗忘》第84页)到不能理解党的整个反右指导思想,这是她回归正信的思想机缘。她在1957年6月10日日记中写下这样的话:
 
党啊,您是我们的母亲,母亲应当最知道孩子们的心情,对母亲不必要歌功颂德,母亲最爱听的是她的毛病。因为爱的深沉,才恨得更狠,对爬在母亲身上的病菌更不能容忍。为了母亲能更好地领我们前进,母亲的病就是我们自己的病,让我们帮助母亲清除毒菌。尽管孩子过于偏激,说错了话,怎么能说孩子怀有敌意?甚至一脚把孩子抛入“反革命”的泥坑。我要吼叫,决不允许!可悲的事终于发生,人民日报发表《这是为什么?》社论两天来的局势,是在全国范围内有意识地收缩这次民主运动了,组织和号召开展所谓的反右派斗争。看来,热爱真理、民主、自由的人们将大难临头、在劫难逃了。悲剧,历史的悲剧。(赵锐《祭坛上的圣女:林昭传》第二章:觉醒〈1955——1959年〉)
 
林昭从党的小红人儿、骄人的北大才女,一下子变成了党的敌人、右派分子、革命斗争的对象。在这种精神遭遇强烈刺激和百思不解的煎熬中,她的内向度修炼从曾被扭曲的善恶标准下重回普世主义的正道。只是到了这时,她才真正体会出基督教正信的力量所在。
 
我指着永生的神起誓:
(我的生命尚在我里面,
神所赐呼吸之气仍在我的鼻孔内。)
我的嘴决不说非义之言;
我的舌也不说诡诈之语。
我断不以你们为是,
我至死必不以自己为不正。
我持定我的义,必不放松,
在世的日子,我心必不责备我。
 
那时林昭跟难友也是恋人的甘粹说,这首诗叫她惭愧不已。她深刻地检省自己:“在他们的威逼利诱下,我曾说过多少不义之言、诡诈之语啊!他们就是那么一帮魔鬼:你越作贱自己、作贱亲人,他们越高兴;你越颠倒黑白、口是心非,他们越满意;你越不要尊严、放弃真理,他们越认可。他们要的就是奴才!就是太监!就是没有人性的机器!不,我不愿意再被他们左右!从今以后,我以我的良心发誓:‘我断不以你们为是,我至死必不以自己为不正。我持定我的义,必不放松,在世的日子,我心必不责备我!’” (赵锐《祭坛上的圣女:林昭传》第三章:抗争〈1960——1967年〉)
 
林昭是抱定了这样的正信坐监狱的。由于她一直未曾改变的赤子本真和上面谈及的贯穿一生的对至善的执著追求,她不需要经历信仰低层的学习和打磨,也不需要经历信仰中层的锻炼与考验,她在远大于约伯所经历的痛苦经历中,没有丝毫对主基督的怀疑、抱怨。反右中体验到的人心污浊、人情冷漠,牢狱的黑暗压抑、镣铐的冰冷沉重、狱吏的狰狞残忍,反倒给了她一个大彻大悟的契机,她从信仰的迷途恍然大觉顿悟彻返,从此公然以基督徒来定位自己,且一下子就回归到信仰的最高层次。这有她留下的文字可证。
 
在《致人民日报编辑部信(之三)》中,她称自己是“一个奉着十字架作战的自由志士”,“秉着民族意识与基督精神”,奉行的是“基督政治的路线”,她肯定自己“在相当艰难困苦的条件下忠诚地尽到了自己的力量”,而这首先是凭了“自己迷途重归的基督徒的良心”。她这样把自己的有限生命与作为善之本源的无限合而为一:“作为基督徒,我的生命属于我的上帝——我的信仰”。
 
像安童生童话里的小男孩儿对自己看到皇帝没有穿衣服的真相没有怀疑那样,林昭先于历史几十年就给自己作了一个今天以及以后的人们都再不能改变的千真万确的定论:“我想我还是没有错!诚然天下没有不犯过失的人,然而我所谨守、恪守而且坚守的始终只是上帝仆人的立场!既然主人的仁心并非一种错误,则仆人的仁心本系仰体天心,自亦不构成为错误!是的,我没有错误,作为一员自由战士我没有什么错误!作为一个中国青年我没有什么错误!而作为一名基督亲兵,我更没有什么错误!”
 
她发出了唯有达到信仰高层次的圣徒才能发出的铿锵宣誓:“既然我的生命属于上帝而且已经活过那么些艰难困顿以至于严峻地残酷的日子,那么,无论病躯怎么衰弱,假如上帝要使用我而要我继续活下去,我一定可以活得下去!信仰以及意志至少可以帮助我遏制病魔犹如‘遏制中国’一样,而假如上帝需要我成为一个自觉的殉道者,我也只会发自衷心地感激祂赐与我以这样一份光荣!”(《致人民日报编辑部信(之三)》)
 
笔者读至此热泪盈眶,情不自禁地就会想起牛顿1662年大学二年级时,曾在笔记本上记下的虔诚祷告:
 
    上帝啊!若我心偏于邪恶,请勿成全我;
    不是为得祝福来跟随你;
    不是只在教会中渴慕你;
    让我做个敬畏你的人,
    且因着敬畏你,
    而不畏惧邪恶的人。
 
也不禁会联想到谭嗣同这个佛教徒《狱中题壁》中“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的绝唱。还不禁会联想到我们中华先圣孔子在周游列国推行仁政遇到生命危险时那份由对予他以德的天的信仰而来的从容自信、平静坦然。林昭与他们在信仰达到的层次上何其一样!这就是高层次信仰者所能达到的心灵自由的境界,就是高层次信仰赋予信仰者的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浩然力量!
 
所以,林昭作为中国之女性苏格拉底,不止是留给了我们一个生命本真的存在样板,还留给我们如何使自己的人性向着至美至善的方向自我塑造的宝贵经验,展示给我们一条如何在有限的生命旅途中,获得真正的心灵自由的正信之路。林昭正是在这条信仰之路上,超越了生死,义无反顾地把自己的生命献作了自由祭的。
 
献作自由祭的天使林昭
 
林昭对自由的追求,不但是以生命活出来的,且是以生命死出来的。对于我们活着的人来说不啻一种幸运的是,她追求自由的心迹,再也抹不掉地留在她杜鹃啼血成就起来的那些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不朽诗篇中了。从自由体长诗《海鸥之歌》、《普洛米修士受难的一日》到古体诗《秋声辞》、《自诔》、《血诗题衣(九首)并跋》,以及发挥裴多菲的《自由与爱情》之意,血书题于监号墙壁上的四首《自由吟》,……读之诵之,不但让我们感到林昭心之善美刚正、思之高远深遂、情之脉脉动人、辞之磅礴潇洒――这些都跃然纸上;而且这些文字所具有的精神能量,有缘者读之,有如沐净化灵魂之浴,吮吸丰富的人类精神营养乳汁,感悟本真与神圣的韵味,……大有使人心澄明,视域扩大,境界提升之效。这种因崇高、美丽、聪慧、纯粹达到了相当的境界因而具有了感化人的功能,我们归之为“天使性”。
 
古希腊神话故事中,美神、智慧之神、艺术之神似都是女神,或女性天使。虽然从流传下来的关于她们的故事中,我们知道她们的人品境界或修养层次跟浸染于七情六欲,未摆脱“无明”与“有情”的人相差不多,即远未达苏格拉底的水平,但我们还是认可,她们是各司其职的天使。那么林昭这个质本洁来还洁去,未曾污淖陷渠沟的中华天使又所司何职呢?她所司之职,今天看来,很容易概括,她是以短暂、忙碌、病弱却光芒四射的一生,为中华民族留下了一个无以复制的倾情、倾能、倾命的行为艺术作品,这个作品的主题,就是:自由。
 
林昭是司自由的天使!
 
她的司自由之职可不像希腊女神们那样轻松、超脱。她有着一点不少于苏格拉底的对自由的热爱和执著,一点不低于苏格拉底的人品与境界,可她生活的环境却远不如苏格拉底的那样温情与平和。这个美丽天使在监狱中饱受折磨,忍苦之血向内流进自己的心,向外流先是化作墨变成可以示人的文字,最后又在只值五分钱的子弹射向她后,血流向下,浇灌了我们中国的大地。林昭呀!你这个天使在司自由之职时,怎么竟然把自己的整个生命都搭了进去?怎么竟然把自己的生命都献作了“自由祭”?
 
但是她毫不犹豫,也永不会后悔,哪怕再让她到中国来做三十次自由天使,她还是不会改变她的这种尽职尽责,用她自己的诗句表达,即是:
 
即使我有三十次生命的权利,
我也只会全都献到神圣的自由祭坛上。(林昭《海鸥之歌》)
 
理解自由天使林昭,有必要讨论一下自由的内涵。
 
自由,如若只把它理解为不甘约束而渴望随心所欲,那还只是人与所有具有大脑中枢神经系统的动物所共有的动物本能。这种本能当然也属于人性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却并不是把人与其他非人存在区分开来的特质。标志着人的特有本质的自由,不是指这种生理和心理本能,而是指由于具有特有的理性、情感、意志、实践等能力,人能在一定程度上把握存在的规律和领悟、选择、实现生活的意义。
 
这种作为人的本质属性的自由,在人存在的系列里是一种最基本的或最低的终极价值。这样概括,一方面是说,这是为人的底线,不能再往下掉了,丧失这些自由,就不是完整意义上的人;另一方面则是考虑到,理性有可能做出恶的选择,人的自由本质的实现,其结果并不一定就是善的。但是,如果人为地,特别是有组织地、制度化地剥夺、践踏人的自由本质,就必定是蔑视人性、反人道的罪恶。当这样的反人道的情况发生了,与之进行斗争就必定是正义的。
 
人听到“兔崽子”、“狗东西”之类骂人的话,会感觉受到莫大的侮辱,而人被剥夺了自由,不能实现作为人的本质,不能人样地活出人的尊严的时候,受到的是辱骂成真,即真的被非人化了的伤害。比如将人像宠物一样豢养,像花瓶一样摆设,像橡皮图章那样使用,像牛马那样驱赶,……人的生命在生理上虽然仍可维持“活着”的状态,却并没有把人当作人来对待。所以,说“人本质上是自由的”,第一,意味着每个人,只要是人,在其具有自由本质的意义上是平等的,人不能将其他人当作异类,工具对待。第二,意味着必须尊重人之为人运用理性思考、判断、表达和选择的权利。也正是在此意义上,裴多菲那首《自由与爱情》才具有了恒久的感染力: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
 
人的自由本质要通过三条途径才能充分而完满地实现。一是“消极自由”或存在论意义上的自由――指人的基本权利免于强制和干涉和人格尊严不被践踏的自由,要得到充分保证;二是“积极自由”或认识论、实践论意义上的自由――即人主动和能动地选择、创造、和实现意义的自由,要得到肯定和鼓励;三是心灵自由或“内在自由”――亦可称之为伦理学意义上的自由,要得到赞美和支持。心灵自由体现的是主体与自身的精神内向度关系,其内涵是人自觉地在道德上择善而行。心灵自由需要通过自觉自愿地追求自我完善的道德自律与身体力行,不断地通过自我修炼而向神圣境界提升与超越才能达成。“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都是外向度自由,心灵自由则是人的内向度自由。人的自由本质的完满实现,要求两个向度的自由的全面达成。“消极自由”与“积极自由”有这样的关系: 前者是人的自由本质实现的前提和基础,后者必须以维护和保证前者为前提,不能不顾或反其道而行之。而外在自由与内在自由的关系则是,就人类整体而言,人所达到的心灵自由的水平的培养和提升需要外在自由作条件,而外在自由的实现又需要民主制度作保障。
 
在政治专制和思想专制的社会条件下,多数人的基本权利不能免于强制和干涉,他们的人格尊严受到制度性蔑视。在人们理性地独立思考、讲真话就要付出自由甚至生命代价的情况下,人的主动和能动地选择、创造和实现意义的自由会极大地被压抑和窒息,大多数人的灵魂都会被扭曲。丧失起码良知的人格会如鱼得水,大量繁殖,高速复制。正直善良诚实的人会活得非常窘迫,做庸人容易做好人难。人的自由本质无法充分完满地实现,会被驱使着向动物甚至魔鬼的方向堕落。专制制度既是人性中潜在的恶性张扬和实现的恶果,又反过来提供给人的恶性得以存活并肆虐的土壤条件。当一些人的人格尊严及基本权利被制度性地蔑视、剥夺、践踏时,也一定会导致蔑视、剥夺、践踏者一方人性的扭曲,结果是专制者与被专制者两方面人的自由本质的萎缩和丧失。无论他们的生理欲望或生存需要能否得到满足,无论他们是否具有正常的感官知性,无论他们是否拥有谋生的一技之长,无论他们智商和情商是高是低,无论他们受没受到过高等教育,他们在垂直维度上都达不到完满的人的水平。他们不是主子便是奴才,不是成为牛马猪狗、花瓶宠物、行尸走肉,就是成为助纣为虐的精神上的太监妓女、专制统治者豢养的走狗,或嗜血成性、残忍凶恶的豺狼、蛇蝎、恶魔。专制社会垄断了权力的权力者一方,能垄断和支配各种资源,因此可以在权力的保护下任意妄为,其必然的结果就是给无权者造成各种贫穷与苦难。
 
自由和尊严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尊严并不等于有面子。面子其实只是一种表面的虚荣,那些没有觉悟到自己的自由本质,却有地位、权力以至金钱的人,以为自己有“有权”、“有款”、“有腕儿”、“有面子”,就有了尊严,其实这种“尊严”是虚幻的。人真正的尊严,是由于主体对人的自由本质的自觉,而具有了对意义的自由选择能力和对自己的选择能够承诺负责的内在精神的外在表现。尊严得自于人对自己人格的自尊与自信,得自于人对自己作为人的自由本质的认可与坚守,得自于自觉地人道地对待他人。相应地,尊严的实现,第一要求平等地人道地对待自己与他人,不把自己视为低人一等也不把别人看作低己一等;第二则要求,每个人的人格被他人平等地、被社会一视同仁地人道地对待。本文第一部分表达了这样的意思,我们中华民族的尊严是由张志新、林昭这样的人撑起的。为什么?就因为她们在中国人的自由本质普遍地被扭曲、被践踏也被自虐的黑暗时代,付出了宝贵的生命去坚持人之为人的高贵,证明了我们中华民族是有这样的精神高度的。
 
任何个人都不会甘心于自由本质被压制,人格尊严被凌辱的存在状态。但是由于人类有一个走向成熟的过程,在漫长的历史中,各民族的社会制度都由专制主导了其间的大部分,一直到17世纪之后,才开始改变。以国家暴力机器支持的权力者受人之动物性和恶性支配,都不想放弃自己的特权。无权者似乎只有两种选择,或者只好无奈地苟活;或者投靠权力,以自己的能力为权力服务而分得一些消极苟活不能得到的好处。两种生存样式如果以人的自由本质实现的理想状态来衡量,都处于比被辱骂为“狗东西”更为不堪的境地。可是如果谁敢于起而争取恢复自己被剥夺的自由权利和尊严,势必会受到专制权力的惩罚。
 
林昭体会到了自由作为人际关系的这种完整性。她说:
 
自由,诚如一位伟大的美国人所说:它是一个完整而不可分割的整体,只要还有人被奴役,生活中就不可能有真实而完满的自由!何况——这一点不知哪位伟大的美国人可也有些体会及之,反正事实就是:只要生活中还有人被着奴役,则除了被奴役者不得自由,即奴役他人者同样不得自由!(《致人民日报编辑部信(之三)》)
 
林昭所以堪当中国的自由天使,就在于她把中国社会的缺乏自由视为全民族的灾难,她不肯在不自由的状态下苟活,更不肯以自己的才华和能力入股权力去分红。她明知自己势单力薄,与暴政抗争是死路一条,仍然坚定地放弃苟活的可能,而选择了为中华民族所有人能得到最基础的“消极自由”呐喊、打拼,开辟道路。
 
在写于1958年的二千六百言长诗《海鸥之歌》中,林昭以高于现实的文学真实,讲述了一个争自由抗暴政的“囚徒”故事。在航行于汹涌大海之中的押送船上,“囚徒”们望见远处一不为人知的孤岛,为求那只有万分之一希望的自由,这个“囚徒”赌了他的生命,孤注一掷地戴着铁镣无畏地蹈海,要泅到那个孤岛上摆脱被囚禁的不自由状态。他奋力博浪,还要躲避押解者射向他的子弹,最终葬身大海。借这个故事,林昭吟诵出她于不自由的生存状态中深切地体会到的自由的珍贵,明白无误地刻画出暴政专制下所有自由战士必要面对的悲剧命运,并且于这种知命而认命的坦然之中、选择和安排了自己十年后甘以血铺自由路,甘以生命祭自由的命运:
 
自由!我的心叫道:自由!
充满它的是对于自由的想望……
象濒于窒息的人呼求空气,
象即将渴死的人奔赴水浆。
象枯死的绿草渴望雨滴,
象萎黄的树木近向太阳,
象幼儿的乳母唤叫孩子,
象离母的婴孩索要亲娘。
 
……
你究竟在哪里?自由!你需要多少代价?
为什么你竟象影子那么虚妄?
永远是恐怖的镣铐的暗影,
永远是张着虎口而狞笑的牢房,
永远是人对他们同类的迫害,
永远是专制——屠杀——暴政的灾殃。
不,你存在,自由啊!我相信你存在!
因为总是有了实体才造成影象,
怎么能够相信千百年来
最受到尊敬的高贵的名字,
只不过是一道虚幻的虹光。
……
我宁愿让满腔沸腾的鲜血,
洒上那冰冷的枯瘠的土地,
宁愿把前途、爱情、幸福,
一起抛向这无限的波浪。
只要我的血象沥青一样,
铺平自由来到人间的道路,
我不惜把一切能够献出的东西,
完完全全地献作她自由的牲羊。
……
 
两年后,林昭自己成了囚徒。饱受牢狱之苦的她,在司自由之职上没有任何退缩和懈怠。她以血为墨题写在牢房墙壁上的四首《自由吟》进一步发挥了裴多菲的《自由与爱情》的内涵,将生命的可贵、爱情的美丽、以及自由的前提性作了更具体的铺陈,也在对自由的这种理解中,再一次表达了她宁愿献作自由祭的不变意志。诗云:
 
生命我所重,爱情弥足珍;但为自由故,敢惜而牺牲。
生命似嘉树,爱情若丽花;自由昭临处,欣欣迎日华。
生命巍然在,爱情永无休;愿殉自由死,终不甘如囚。
生命蕴华彩,爱情熠奇光;献作自由祭,地久并天长。
 
没有人不热爱自由而喜欢被奴役、被驱使、被宰割,但是人的强烈的求生本能,使人往往会自然而然地选择两害相权取其轻,为避大害认小害。比如,人会以“检讨”、甚至“自我羞辱”的方式来保住自己的饭碗;人会以“低头认罪”来保全生命或减少刑期。对于中国人来说,在“忍受和反抗之间”,做到“选择反抗”已经很鲜见,对于全人类来说,在“屈服和死亡之间”,做到“选择死亡”就更难。(参见林昭同学邓萌柯的诗作:《你的选择》)做出这种选择的林昭,难道还不是自由天使吗?
 
人被逼急了,也可以像杨佳那样,为了找回自己的人格尊严,去跟侮辱践踏了自己人格的一方,拼个鱼死网破同归于尽,但是人很难在自己完全可以体面地活下去的情况下,为了他人,为了民族整体的完整自由而甘心献出生命。自愿地选择这样做的林昭,难道还不是自由天使吗?
 
人们争自由的自觉,首先会着眼于免于强制的消极自由或存在论意义上的自由。这个自由得到有限实现后,人也会顺着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之势,发挥积极自由,去争取更惬意自在的生活,去实现往往被理解为地位、权位和奉禄的自我价值。而林昭则是为了饱受专制之苦的众生能得到免于强制的自由,在自己已经被完全剥夺了这种消极自由的情况下,却拼了命把自己血肉之躯能抖落出来的全部主动积极性都用来为众生去背那个会把她钉死在上面的十字架,去撞击远未曾风化的专制顽石;不止如此,在这个过程中,她还达到了如前所述的心灵自由。把人的自由本质充分实现于发挥自己的全部积极自由、争取整体的消极自由、而达成了高山仰止的心灵自由的林昭,难道还不是自由天使吗!
 
还有一个可说明林昭的天使性的情节。这个情节即被黄河清在《话说林昭》中称为“血书存疑”的“御审”,指的是林昭在其14万字长的《致人民日报编辑部信(之三)》中,涉及的作为“第一看守所所长的贵中央委员会主席”对她的当面审讯。由于大量林昭的档案现在尚未解禁,因此许多人不能确信真有此事发生过。林昭在1962年保外就医期间曾跟母亲和妹妹提及过此,但闻者骇怕,没有让林昭细讲出来。
 
笔者有幸拜读了这14万言,在没有官方可靠的档案资料来证明这次“御审”纯属子虚乌有的情况下,倾向于相信毛泽东和林昭曾经有过面对面的语言交锋。理由是,从林昭对自由内涵和专制本质达到的认识深度和她重点要让党报或任何读者了解她的认识来看,她不会把一封思想内容如此严肃的给党报的信写成驰骋她文学想象力的虚构小说;从林昭本真而高尚的个性来看,她不会或不屑以这样的方式来炒作自己,更何况假如它是无中生有地炒作,那等于是给伟大领袖毛主席造谣,是找死;从林昭此信严谨的逻辑思维和深刻而尖锐的理论观点来看,这封信是林昭在理智非常正常的情况下完成的。即使退一万步,“御审”只曾存在于林昭的想象中,她对这个“御审”和对其批判的构思,也会与她在《海鸥之歌》中所讲述的那个动人故事一样,具有文学的真实性,即真实地表达着她的人品、境界和思想。
 
实际上,如果我们放下对毛泽东的崇拜和痛恨,也放下对林昭的敬仰和怜惜,我们就把他们两个作为凡人,先不去计较他们的人品在垂直维度上的高低,只参照水平维度的那些普世价值内容来将二人作一比较,我们一下子就能发现,他们除了性别不能混淆之外,在品质价值、情感价值、祛人文之美价值、以及能力价值*上,两人竟是如此地接近和相类。
 
毛林两人都是心比天高,都以天下为己任,都从来不可能有任何自卑心理,都从未弯眉折腰地讨好过任何人,都是积极追求有所创新有所进步,都拥有纵横驰骋的文学想象力,都是风情万种的性情中人,都嗜书如命、博览群书、都长于思考辩论,并能写一手好诗、好词、好文章。最让人不可思议的共同点还有,他们都在生活中不拘小节。毛泽东吃东西被江青视为“土包子”,却在访问苏联时为摆谱而穷讲究,非是活鱼现烹者拒吃;林昭则有同样的潇洒:汗水湿透的衣服顾不上洗,哪件凉干穿哪件,“两件脏衣服轮着穿,她就能做得出来!……什么都随着她的性子。打扮起来也是讲究得不得了”(赵锐:《祭坛上的圣女:林昭传》附件四:访倪竞雄)
 
前面谈过林昭那样的个性形成有其可欲不可求的生长条件,毛泽东的兼有虎气与猴气的个性形成,又何偿不是如此!毛泽东父亲的性格内向、暴烈而倔强,如果人格成长的关键期生活在这样的“专制主义”父亲眼皮子底下,哪有可能成就起后来的毛泽东?可是鬼使神差,毛泽东的母亲因害怕毛泽东像前面的两个男孩儿那样夭折,生下毛泽东不久,就把他寄养在外婆家,一直到8岁。毛泽东的外婆家是一个四世同堂,40多口人, 100多亩地的大家庭。外祖父和两个叔伯外祖一共有10个儿女和20多个孙儿孙女。毛泽东在兄弟姐妹中排行第23,被大舅和大舅妈认为干儿,聪慧活泼英俊的毛泽东也被他们视为己出一样地管教,一样地疼爱,6岁时就带他参加一些田间劳动。二舅读过几年私塾,在家开馆授徒,带毛泽东旁听。毛泽东的许多表兄都比毛年长十来岁,如姨表兄王季范,毕业于湖南优级师范学校;表兄文运昌,毕业于湘乡县立师范。他们教毛泽东读书识字,既是兄长,又是师长。在这样的环境里,毛泽东的聪慧活泼得到欣赏和鼓励,智商和情商得到开发,从未受过欺负,胆子也就很大。还有,毛泽东和林昭一样,幼时也受过宗教的熏陶,曾跟虔诚信佛的妈妈一起礼佛。
 
撇开年龄和性别的差异,60年代初相遇在监狱的毛泽东与林昭,在个性、气魄和能力上正可谓棋逢对手。林昭那时已有广博的基督信仰作精神支持,并打定了为自由赴死的主意,遇见毛泽东时必会表现出来的不卑不亢、从容不迫、泰然自若的神情,当让毛泽东吃惊不小。而林昭在将毛泽东视为“亲爱的父亲”时不得见他,现将毛泽东视为可恶的“独夫”时,他却来看自己了。毛泽东出现在林昭面前,必也会让林昭极受刺激。
 
从林昭在《致人民日报编辑部信(之三)》中的相关文字来看,两个人交谈并不多。毛泽东最严厉的词语是“我制不服你个黄毛丫头,我倒不相信!”而林昭最有力的回答则是在毛泽东讲过“你倒想来捞一把了!”“明儿你做起来也是这样做法!”“你也是搞政治的,怎就没有点政治家风度?”之后而答之曰:“可惜林昭不是政客”。林昭自己写到:除此“一语而外,确已再也没有了任何对得上的下联。”可以想见,这个“御审”持续的时间很短,见多识广的毛泽东并没有像林昭一样把它太当回事。而林昭则在第二次入狱期间,特别是在得知柯庆施死讯后,她从毛泽东称她为“黄毛丫头”这种轻佻中,以不乏逻辑推理的思路,推想出柯庆施的死有可能是毛泽东从吃醋而来的暗杀所致。由此而导出它对“御审”中毛泽东种种表现的不屑和对毛的思想的文字鞭挞。而这已经是“御审”几年之后的事情了。
 
为什么毛泽东在“御审”中不大可能把林昭当一回事呢?因为林昭所主张的自由、民主等普世价值,毛泽东在年青时也曾追求过。当时毛泽东及中国共产党第一代书生创始人们,都并不是林昭后来斥骂的“独夫”,而是也同三十多年后的林昭一样的忧国忧民的热血青年。当时几乎都曾在以民主、科学、自由、个性为号召的新文化运动中受到反专制的普世主义洗礼的他们,五四运动后也并不是马上就接受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暴力革命主张。他们先接受的其实是改良主义的救国方法,进行过“新村实验”、“自治运动”、“呼声革命”等等改良实践。他们之接受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和俄国革命的道路,用当时不满30岁的毛泽东的一句非常精典的话说就是,接受俄式暴力革命的道路,是“因俄式系诸路皆走不通了的一条变计。”(经过中央文献研究室编辑后正式出版的《毛泽东文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在新民学会长沙会员大会上的发言”中,这句话被修饰为“因俄式系诸路皆走不通了新发明的一条路”)。毛泽东称林昭为“黄毛丫头”时,心里想的一定是:你们傻孩子要求的自由、民主、人权,我年青时都要求过,可中国革命实践却已经证明了只有马克思主义才是推翻国民党腐败专制的真理,不是吗?小丫头,你懂什么?你中美帝国主义和平演变的毒太深了,可惜呀,这么有气节的青年,却不但马克思主义没学通,反而还成了马克思主义的叛徒。
 
毛泽东已经形成的马克思主义的思维定势使他根本不可能理解永久的正义恰恰是在不同意马克思主义、反对无产阶级专政这种新型专制的林昭一边。更加之“御审”的时间太短,毛林之间没有可能深入地就思想理论进行严肃的对话。这是历史的悲剧,也是历史的必然。因为林昭以她的人性本真才开辟出的,只是中华民族理性地超越马克思主义的起端,中华民族从这迷途上重返人类文明正道的筑路事业,可以说还长不足一寸,而这条路在她死后还有漫漫三十年的路程需要铺筑。
 
出于对柯庆施死因的联想,林昭无法承受自己无意使无辜人被杀而带来的心痛与惋惜,又无以补偿。她想出的处置,也像住院往病房墙上的毛泽东像的眼睛部位涂血那样,让稍微“成熟”些的人不可思议:她在监号里给自己安排了嫁给柯庆施这位已死的上海前市长的“冥婚”,而柯氏年长她近20岁且价值观还与她根本不同。她却认定:“对于死者的爱情也就是对于独夫的抗议!”(《致人民日报编辑部信(之三)》)这个发生在林昭被监禁中的奇异情节,其实并不像许多人读到林昭的叙述文字时所感受到的那么神秘与重要。林昭安排“冥婚”,放在林昭这样的一向以对良心负责为原则、顽童式本真的个性、超乎寻常的艺术想象力中去考虑,相当自然,甚至可视之为,在被监禁的情况下,她倾情地做了一回很特别的“游戏”。如果大家更想相信神秘的话,莫如相信,林昭在牺牲成仁之后,她的魂魄曾认真地跟恋人甘粹去告别。1968年5月1日深夜,林昭就义的第三天,远在新疆焉耆(现为库尔勒地区)劳改的甘粹做了一个不可思议的噩梦:“我梦见林昭穿了一身白衣服,扶着一口红棺材,面带微笑向我走来。我吓了一跳,正想上前问个究竟。林昭却不言不语,微笑着慢慢离我越来越远。我想追上去,可不一会儿,林昭已经不见了……我从噩梦中猛然惊醒,吓出一身冷汗。”(赵锐:《祭坛上的圣女:林昭传》引子:五分钱子弹费)
 
那么“御审”及林昭对它的文字鞭挞又与林昭的天使性有什么联系呢?
 
上天赋予毛泽东许多超人的智慧、才华、胆识和能力,正是假他之手,中国人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才推翻了国民党的腐败专制。但是毛泽东受特定的历史条件的限制,没有可能觉察马克思主义的致命问题。在1949年后,靠了这种主义夺取政权而将其视为“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的毛泽东和执政党,在这种非普世主义的歧途上越走越远,在文革时期登峰造极,走到比马克思主义更邪门儿,走不回来了的地步,而给中华民族又带来巨大的灾难。所以假使毛泽东曾被上苍拣选,被中国人民期待成为“天使”或“救星”的话,1949年后,他确实被赋予了改变中国贫穷落后的种种资源和得天独厚的力量,然而他最终却还是没能完成带领中华民族踏上民主宪政制度台阶这个神圣使命,因此他不能被追认为天使。而林昭在这样一种严密至极,天罗地网般地专制制度结构中,却不但自愿地认领了这个为中华民族真正复兴的神圣事业勇敢开路的使命,而且她把自己的生命作为自由的祭品无私地奉献了出去。所以林昭是中华民族的自由天使!
 
也只有林昭这样的自由天使,才有气魄、胆识、睿见与才学,在毛泽东几乎被全中国人奉为至高神明顶礼膜拜的氛围下,能和着毛泽东的诗韵,根据毛泽东1957年后在歧路上越陷越深不可自拔的表现,写下一首高唱自由民主调,批判中国新帝王的血诗。
 
毛泽东的《七律·中华人民解放军占领南京》这样写道:
 
钟山风雨起苍黄,百万雄师过大江。
虎踞龙盘今胜昔,天翻地覆慨而慷。
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
天若有情天亦老,人间正道是沧桑。
 
林昭以《血诗题衣(九首)并跋》之第一首这样对道:
 
双龙鏖战血玄黄,冤恨兆元付大江。
蹈海鲁连今仍昔,横刀阿瞒慨当慷。
只应社稷公黎庶,哪许山河私帝王。
汗惭神州赤子血,枉言“正道是沧桑”!
 
上个世纪60年代初,敢在监狱铁栏之内,以受审人犯的身份,用“可惜林昭不是政客”这坦荡荡之胸怀来回答审讯者毛泽东的林昭,坚持着社稷只应公黎庶,不许山河私帝王的普世主义原则的林昭,毫无疑问,她就是我们中华民族20世纪的自由天使!
 
以鲜血弘道的先知林昭
 
林昭她太过鲜活而丰富的文学想象力,她太过纯粹的赤子般纯真,以及她太过醇厚浓烈的情感,都使人很容易忽视她在思想上作出的先知式贡献。而她的的确确作出了这样的贡献。
 
林昭在写于1965年7至12月的14万字长的《致人民日报编辑部信(之三)》中把毛泽东斥为“独夫”、“魔鬼”。这使笔者想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应当名文规定,公民有权利公开责骂国家和执政党最高领导人,而不适用“诽谤罪”等等的相关律条,同时规定公民有义务负责任地向政府陈述责骂的缘由,以利政府工作的改进。最近笔者读到一篇发表在乌有之乡网站上的署名苏铁山的文章:“在历史大背景下的张志新案”。作者的本意是说张志新被判死刑是罪有应得,理由则是,张志新的反动言论远远不止是众所周知的那些。“张志新在公开场合多次书写张贴大量直接针对毛泽东主席的反动标语,包括‘打倒毛泽东’、‘绞死毛泽东’、‘油炸毛泽东’、‘千刀万剐毛泽东’等等”,并“在公开场合及开会时多次高呼上述内容的口号”,“在她自己的《毛选四卷》上书写了大量的攻击、漫骂毛泽东主席的言论。” 苏铁山的意思是,这些“反动”当死的罪证,在已经公开的张志新的事迹中被刻意地掩盖了。实际上,这些新挖掘出来的证据,与其说证明了张志新当年该杀,莫如说证明了,很有可能张志新比人们已经知道的更为有思想。
 
为什么公民责骂政府和执政党领导人,都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呢?因为,他们是政权的人格化身,公民对其责骂,常常会直接反映出政府及执政党工作的失误。就算是骂得不对,毫无道理,国家领导人能让公民通过骂出口恶气,也未尝不是即时释放公民心理压力,维持整个系统继续运转的很不错的排气孔道。上个世纪40年代,有一次延安打雷劈死了一个人,有个老农说,怎么雷公不把毛泽东劈死?毛泽东知道后,说要了解一下他为什么这么仇恨我。经了解,是当年税收太重所致。当时相应的处理方法不是抓人,而是减税。这是执政党和政府领导人对待人民责骂、谩骂、以及咒骂的唯一正确态度和方法。但是共产党得到全国政权后,又重回了专制的老路,新的专制的统治模式再次将奴仆人格广泛地制造出来。到了今天,竟然还能仅仅因刘晓波起草了一个《××宪章》就把人家关进大狱,竟然还有人认为口呼打倒最高领导人就构成死罪。至死都戴着“右派”帽子,2009年于孤独和疾病中客死巴黎,想回来死在炎黄祖宗所在的国土上都不获准的林希翎在1957年就提出:对现实不满是一个好现象,应该鼓励人们对现实不满。满意现实,社会就不会发展。“猴子要满意现实的话,那么我们现在都不会变成人。”(林希翎:我的思考)这话说得多明白呀?多数普通人民跟最高执政者一辈子都不能相逢面对面地一次,彼此之间不会发生个人权利之争。老百姓骂最高执政者,实际上不应当看作是他们对执政者个人的仇恨,执政者应把这种骂声视为政府威望的睛雨表,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的国家大政方针上不全面、不周到或不对头的报警器。
 
上面这一番话,并不是笔者为凑字数的赘言,是因为下面将要引用说明林昭的思想深刻和重要价值的原文时,很难完全剥离或遮蔽住林昭对当时的最高执政者毛泽东的责骂。当然,笔者虽然欣赏林昭的文笔和思想,可却并不以她用尖利的文字骂毛泽东为然。因为,她对中华民族命运前途的认识的穿透力已经达到了这样的程度:她骂毛泽东再难听,不能增高她思想力量以毫末,她对毛泽东根本不用骂语,她在理论是非上也已经达到了可纠正毛泽东之最深刻理论错误的层次。而就她思想的鲜明、独到和深刻之处而言,则她不但高出同代人思想最杰出者――比如顾准、林希翎,而且即使放在今天,她的融入了血、融入了情、融入了对生命对民族对人类之挚诚关切的见地,也仍然处在思想的高端。
 
在对社会主义的操作层面的理论认识上,比林昭还要年轻4岁的中国人民大学右派学生林希翎(1935—2009)1957年就曾鲜明地指出过,“我们的法制是不健全的。”“真正的社会主义应该是很民主的,但我们这里是不民主的,我管这个社会叫做在封建基础上产生的社会主义,是非典型的社会主义,我们要为一个真正的社会主义而斗争!” “我经过研究认为历史上所有的统治阶级都有一个共同点,他们的民主都有局限性,共产党的民主也有局限性,在革命大风暴中和人民在一起,当革命胜利了他们爬上了统治地位,就会产生思想上的局限性,就要镇压人民,采取愚民的政策,其实这是最笨的办法。”“想封住人民的嘴巴,这是最愚蠢的!”(林希翎1957年5月23日在北京大学的演讲)林希翎的诚实、勇敢与思想尖锐,当时就得到过人民大学前校长吴玉章,团中央书记胡耀邦的肯定。这个当时只有23岁的法律系四年级小女生在公开演讲时,甚至引发过“林希翎万岁”的感动呼声。
 
在对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认识上,顾准也已经提出对完全的计划经济的置疑,对市场经济及价值规律具有普遍效用性价值的论证,还有他对间接民主或多党制衡的议会民主的探索和提倡、对中国传统文化和制度相对于西方文化和希腊城邦制度的特点及弱点的反思、对马克思主义的思想一元、蔑视经验理性与其支持专制之间内在联系和机制的思考和论证……,这些至今仍是值得研究和思考的重要课题,他的思考至今仍具有深刻的启发性。
 
但是,相比之下,林昭有任何别人没有的独到。
 
林昭在《致人民日报编辑部信(之三)》中说,从反专制的“坚决而诚恳的基本立场、根本态度出发,在同时代人及我个人之艰苦的斗争中自己竟然逐渐形成了颇称完整的一套东西!——从原则、方针、路线直到策略、方式、方法。”
 
在社会发展目标上,1959年林昭在上海养病期间,在她第一次被捕前,和张春元、顾雁相识。他们意气相投,参照《南斯拉夫共产党纲领》,形成了“要在中国实现一个和平、民主、自由的社会主义社会”的目标。(赵锐:《祭坛上的圣女:林昭传》第三章  抗 争〈1960—1967年〉)
 
在实现上述社会目标所采取的政治措施上林昭也提出了明确的主张。1962年保外就医时,林昭结识了黄政,以待罪之身曾跟黄政深入地讨论过当时中国政治经济社会方面的诸多重大问题。黄政回忆说,林昭那时提出的是“系统的政治主张”。林昭“曾说办人民公社不合国情不合情理,应当极早解散,在农村实行耕者有其田政策;对于当时全国城乡各行各业不允许个人经营,多种经营一律‘割资本主义尾巴’,广大城乡小商小贩无出路,林昭曾提出国家不能统包统揽一切经营权,应当允许私人开业经营,发展多种多方经营,才能真正发展经济利国利民;林昭当时就曾认为,……必须改变闭关锁国方针,……引进外资,举借外债来加速国家经济建设和科技事业的发展。”(黄政:故乡人民的骄傲――忆为真理而献身的战友林昭同志,见《林昭,不再被遗忘》第200-201页)他们还共同拟定了一个《中国自由青年战斗联盟》纲领,共有八项政治主张:1、国家应实行地方自治联邦制;2、国家应实行总统负责制;3、国家应实行军队国家化;4、国家政治生活实行民主化;5、国家实行耕者有其田制度;6、国家允许私人开业,个体经营工商业;7、国家应对负有民愤者实行惩治;8、应当争取和接受一切友好国家援助。(赵锐:《祭坛上的圣女:林昭传》第三章,抗争〈1960—1967年〉)
 
这些涉及国家发展的大政方针的关键性主张,在林昭和战友们提出来并形诸文字的时候,都被认为反动透顶、大逆不道,他们因此不是被剥夺了自由,就是被剥夺了生命。差不多又过了20年,这些主张仍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在中国改革开放年代部分地变成了现实,部分仍还有待于继续为之奋斗。
 
然而上述这些还并不是林昭的真正独到之处。她真正的独到是,她以把思想“活出来”的方式,发现并提出了虽然远非系统全面,但却相当深刻重要的中华民族必须完成的思想任务,这即是:走出马克思主义的非普世价值立场的束缚与误导。
 
“活出来”是什么意思呢?用林昭自己的话说,即是形成那套颇称完整的东西,“大都源于直觉——感性,而不源于理性。”她说:“理性在我只不过时或用以检验、分析以至理解感性的决定罢了。”(《致人民日报编辑部信(之三)》)就是说,与一般理论观点和思想见解产生于大脑逻辑地推导、综合地概括不同,林昭首先是用承载情感的心,坚持本心的意志,及以把意志对象化的行动“活”出来的。
 
1957年5月22日那个闷热的夜晚,她挺身站出来为正受着“左派”群起攻击的张元勋解围。她说:张元勋“不是党员,连个团员也不是,他写了那么一首诗,就值得这些人这么恼怒、群起而攻之吗?……自整风以来我一直没有说话,也没有写过什么,为什么?我料到:一旦说话也就会遭到像今晚这样的讨伐!我一直觉得组织性与良心在矛盾着……”(张元勋:北大往事与林昭之死,《林昭,不再被遗忘》第84页)
 
林昭此时真切地感受到的“组织性与良心的矛盾”就是她的独到思想的起点。这个“组织性”的核心内容或实质,其实就是所谓的无产阶级立场,就是所谓的劳动阶级至上的价值观。这个价值原则,这个阶级立场,林昭在土改时期和反右运动之前从未觉察到有什么不妥。但是当她发现正是在这个无产阶级的立场或价值原则下,反右斗争的发动者彼时刚动员大家给党提意见,此时一下子又把提意见的人指为敌人;执政者刚刚提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可触动其权力专断的意见一出来,马上就如临大敌,暴露出来叶公好龙的本色;更让人不耻的是,执政者为了挽回面子,扭转这个运动带来的“被动”,竟宣称自己本来设计的就是引蛇出洞的“阳谋”;本来帮助党整风的青年知识分子是出自爱党帮党的真诚好心,可是“组织”却昧着良心不看事实,一定要指鹿为马,教唆一些盲从“组织性”的青年打击还持守着正直品质的青年,逼着这些真诚善良纯朴热情的青年眼泪肚里流,假话嘴中出,自我做贱,自认别有用心、心怀不轨。
 
这种具象化了“小人性”的“组织性”让向来不肯自欺、保持着本真的人性良知的林昭不能接受、不能认可。她非常震惊地发现,过去她未曾反思过的“阶级立场”或“组织性”与她正派地做人的良心不能相容――坚持做人的良心就一定会违背那个所谓的“组织性”,而如果认可这个“组织性”,则必然要昧掉做人的良心。“组织性”要求她把党的政治立场――这是非普世的――放在第一位,而良心则要求她把对每个人都适用的道义、真诚、尊重人格,拒绝认鹿为马这样一些普世人文价值置于比“组织性”更基础的地位。
 
我们可以这样追问一下,任何“组织性”都会与良心发生矛盾吗?显然非也。只有以非普世价值立场为内容的“组织性”才会和良心发生矛盾。人类任何需要群体协调的活动不都存在着“组织”及“组织性”的需要吗?比如,街道老太太们每天按时到某场地扭秧歌健身也会有相应的“组织性”,这样的“组织性”是完全可以和普世的良心、良知统一起来的。在人民被暴力地剥夺了基本权利的前提下,在没有任何可能和平地恢复这些基本权利的情况下,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非暴力无以奏效的反抗国民党专制腐败统治斗争时,这一斗争虽然以马克思主义的劳动阶级至上的非普世价值观为指导,但是整体地看,这个斗争在现实上只以争取人民大众被剥夺了的应有权利为目标,因此没有超出普世的道义范围。所以,那个时候的林昭以及和林昭一样地投身共产党领导的艰难而危险的反抗国民党专制的革命斗争的人们,组织性与良心是可以统一的。顺便说一句,当时积极地参加了共产党领导的反抗国民党专制斗争的人们,完全不必为生命中有这一段历史而后悔。相反,能真诚地为了中华民族的进步参加这个革命,是永远都值得骄傲的。但是此时,共产党掌权了,在劳动阶级上至上这种非普世主义的“道义”掩护下又重回了一个主义、一个政党、一个领袖的专制老路。在它之下党的“组织性”相应地也就变成一种打着为人民服务的旗号的专制主义了,这时,它必然与良心发生矛盾。
 
林昭既活出来了这个重大发现,也就活出来了她的是非原则。在她短暂的生命中,在那样残酷的牢狱生活中,恰恰就是这个原本情感浓烈醇厚,想象力舒卷自如,文笔绚烂奔放,多姿多彩到一个人就能演成一台大戏的可爱才女,在抗争监狱中那可怕的暴力的同时,在给《人民日报》编辑部无拘无束地写信揭露黑暗和鞭挞专制时,竟然开启了可能她自己也并未觉察的关系到中华民族未来精神命脉能否永续不断的重大事业――突破马克思主义的束缚,重回普世价值这一真正的人间沧桑正道。
 
在《致人民日报编辑部信(之三)》中,无论是嘲讽、怒骂,还是悲悯、慨叹,无论是批判、建设,还是祈祷、宣誓,一切的一切,林昭都不再离开普世价值的原则,一切的一切,林昭都是从人性、人心、公义、良知出发。
 
考虑一切问题处理一切事情的基本立场,……其全部根据只是一条天人共许的铁则,被残踏的公义必需得到伸张!
 
公义就是我的上帝,公义也是我的力量,只要我始终谨守、坚守而且恪守着义理而行,我就拥有无穷尽的力量,……
 
作为一个有理性、有良知、有血气、有肝胆的“人”咱们除了孜孜为“利”以外,到底心里也还应该要怀有一个“义”字的!
 
利害可以商榷,是非断难模糊!
 
林昭从基督教传统,西方自由主义传统和中国传统中汲取了丰富的普世价值营养。上帝的真理和人类的道德,仁义、仁念、仁心、良心,书写于法国大革命旗帜上的自由、平等、博爱,中华民族的神明华胄,始祖先圣们建构起来的华夏文明都汇聚于林昭之胸臆,抒发为文字的万钧雷霆。
 
尽这份力是为我自己基督徒的良心。
 
应该做的事情一定要做,应该说的话一定要说。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成败利钝在所不计。任多少人骂我该死也得,只要我在上帝的真理和人类的道德面前保有一颗经得起审判的“涅而不缁,磨而不磷”的良心!
 
为着坚持我的道路或者说我的路线——上帝仆人的路线,基督政治的路线,这个年青人首先在自己的身心上付出了惨重的代价!这是被你们索取的,却又是为你们付出的!为什么我不能选择更简单的道路呢?作为林昭的个人悲剧那是也只好归咎于我所怀抱之这一份该死的人性了。“凌霜劲节千钧义,挥刃英谋一念仁!”(《秋声辞》)先生们,人性——这就是仁心呵!为什么我要怀抱乃至于对你们怀抱这么一份人性,这么一份仁心呢?归根到底又不过因为是本着天父所赋与的恻隐、悲悯与良知,难道这就构成了我的错误吗?!
 
我记得这是法国大革命首义的日子!就在今天——七月十四日,再也不堪专制压迫的愤怒的巴黎市民奋起攻破了封建王朝的黑暗堡垒和暴力中心巴士底狱!而作为欧洲中世纪时代的葬歌和人权世纪黎明的基调,那震撼寰区深入人心的举世闻名的、我的战斗口号——自由、平等、博爱!——乃从此被战斗者的鲜血焕然大书于人类编年史的篇页之上。
 
天下者人人之天下,有德者居之,无德者失之。
 
先生们没有权利迫使广大的中国同胞特别没有权利强使如林昭这样的反抗者都来像你们一样忍受这个暴君的统治而分担他之一切恶劣行为的耻辱,作为堂堂神明华胄的黄帝子孙的我辈完全拒绝承担如此一份放弃人权没身为奴的亵渎文明始祖、辱没清白父母的荒谬的“义务”!非但绝不承担而已,还要坚决反抗、彻底揭露以作大义所在一往无前的斗争!
 
林昭被这伟大的精神力量充盈起来,不能不发出这样的惊天动地的呼声:
 
皓皓高邈地覆我的苍天!冥冥沉漠地载我的后土!英华焕烈地照我的日月!明智宏德地胤我的始祖!天哪天哪!上帝的真理,世间的公义,众民的道德,人类的良知啊!
 
她以她那个时代鲜有的明白和非常的不屑拒绝了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理论,把它称作“楼梯上打架的理论”,把这一理论强调的阶级立场称之为“楼梯上踏步”。林昭的这个表述非常形象。阶级斗争和人的阶级立场作为人类文明史发展至今的一种真实,是无法否认的。但是承认了这种真实,不意味着在应然的意义上要认定人类永远都应当如此,更不意味着人类需要把这样一种实然设定为在社会生活中衡量是非、善恶的人文价值标准。当把人类在走向成熟的过程中处于相当初期的、或不成熟、或愚昧阶段时,必然要经历的实然的阶级斗争稀里糊涂地认定为不可改变的铁律时,也就把阶级斗争理论当成了反映社会永恒规律的、人只能被动追随的真理。马克思主义恰恰就囿在这个圈里而误导着人们。那么这种“真理”的实质,就恰像林昭这里生动表达的一样,认可的是处在不平等社会地位的阶级和个人,在“楼梯上打架”,你把我拉下来,我把你踹下去,暴力轮回,永无休止。不打架时会是怎样的情形呢?那就是不同阶级的人,你在你的台阶上踏步,我在我的台阶上踏步,永世无法作为具有平等的人格尊严和自由权利的人,站到一个平台上,实现人人平等的理想。林昭对马克思主义理论误区的揭示是多么尖锐、深刻,而其比喻又是何其生动、贴切?
 
她认为,站在“所藉以打架的那具贵楼梯上是永远无有真正的是非可言的!” “事实是世间一切道理的基础!象你们的秘密特务所说:道理竟然也是有‘阶级性’的!我不知道有‘阶级性’的‘道理’那是一些什么“道理”,但我当时也就说了:纵然‘道理’有‘阶级性’,事实可是一定没有而且也不可能有任何‘阶级性’的”。她坚定地确信:“墨写的谎言掩不住血写的事实,然则中国这一辈苦难的青春代以及林昭个人以鲜血写下的这许多确定真切至于毫不含糊的事实。决不可能被遮掩于、歪曲于任何墨写或墨水所写的伪善的谎言!……占有了事实我们还愁讲不清道理么……一切皆可引相对论,唯是与非断断不能二一添作五。”
 
自由战士的原则是要争取民主权利。魔鬼政客的原则那大致是要维护极权统治。
 
因为你们一向只把人当成为某种工具!你们的所谓重视人爱惜人等等,除了在一些情况下是欺世盗名,一般地说其意义也不过就如工匠之爱惜工具!
 
你们为了什么?你们为的是一张皇位上坐不下两个皇帝!我们又为什么?我们为的是使中国从此永远不要再有皇帝!
 
林昭自己不懂政治,但据闻得别人所说:政治——治政的根本基础,仁心而外,即是理智,高一步要求则是明智。
 
正如内容与形式一样,目的与方法之间也存在着某种相互制约的关系。高尚的目的根本不需要更加不可能用卑鄙的方法去达成,只有卑鄙的目的才能够与卑鄙的方法相得益彰地“配套成龙”
 
要对反抗者使用那实质仅为“统治者的意旨”的马列主义牌儿的所谓法律倒也没啥,年青人不是没见过这类阵仗。最最可耻最最荒唐最最下流的倒是:这马列主义牌儿的所谓法律也者实在仍不过是配合钓饵造成声势以促令反抗者低首就范的一种、一种……一种什么混帐!
 
无论在何时何地何种情况之下,我攻击反右那回臭名远扬的丑剧都从不强调什么个人的委屈之类。……假如先生们能够跳出你们那个自欺欺人的所谓阶级观念也者的圈子而发为那怕一句通达平允之论,则这原是个不成其为问题的问题。假如先生们为愁骨灰盒子装不满而非得要抱住了那个楼梯上打架的“阶级观念”以当随身殉葬之具,那么即待来日一听天下人公论公断!
 
林昭看到,站在这样一种阶级立场而不是普世立场的基础上,等于是戴上了一幅有色眼镜,实事求是调查研究都无法结出正果,更遑论毫无敬畏之心,不意识人的有限性,盲目自大头热心狂的所谓的彻底的唯物主义之无所畏惧?结局就必定是民族的灾难了。
 
一切以为标榜的什么调查研究之类等等也所谓全属瞎说!调查已不免偏听偏信,先入为主,研究更得以颠之倒之,大小由之;弄到头,其意义至不过是给那个用以代替客观世界的主观杠杠上一些花花绿绿的装饰音符!这样一种毫不懂得尊重客观存在之本来面目的思想方法,正与那个极端妄悖的唯我独尊的——病态地自大狂至“欲与天公试比高”的精神状态密切无间地相得益彰,而这也正是“毛泽东思想”之最最本质的核心!
 
贵中央委员会主席具有着一个极其可怕的冷酷而刻毒的灵魂!在这个“江山如此多娇”的野心家的贪婪,“欲与天公试比高”的不自量的狂妄,“龙蟠虎踞今胜昔”的自鸣得意,“六亿神州尽舜尧”的自我吹嘘,以至屁股入文苍蝇入诗的轻浮,死掉世界人口一半的残忍等等而外,我怀疑它还会有任何人情与人性的存在。
 
怕只怕虽是盲人而自以为巨眼,虽是瞎马而自以为神骏,虽是夜半而自以为白日,虽是深池而自以为平地,再加上那么个悖谬已极地昂扬着的“精神状态”:天地人物统统不在眼下,鬼哭神号充耳不闻,只知道“喝令三山五岳开道!”反正“圣天子百灵相助!没事!”我来了!“而放着□头穷冲不已,则不落水亦必撞山,总要到死非正命而后已。……此谓之主观主义害死人!害死自个那叫活该,最可怕的是在害死他自个之前先已经害死了以及至少害苦了许多人!
 
正是在这样一个思想高度上,林昭此时就异常清楚地看到1957年反右运动的实质所在:
 
阴险地利用着我们的天真、幼稚、正直,利用着我们善良单纯的心地与热烈激昂的气质,予以煽惑,加以驱使。而当我们比较成长了一些开始警觉到现实的荒谬残酷开始要求着我们应有的民主权利时,就遭到空前未有的惨毒无已的迫害、折磨与镇压!怎么不是血呢?我们的青春、爱情、友谊、学业、事业、抱负、理想、幸福、自由……我们之生活的一切,为人的一切几乎被摧残殆尽地葬送在这个污秽、罪恶而更伪善的极权制度恐怖统治之下!怎么不是血呢?!这个玷污了祖国历史与人类文明的罪恶政权可谓完全是以鲜血所建立、所巩固、所维持下来的,而滋养着、灌溉着、培植着它的这一片中国人的血海里我辈青年所流的血,更是无量无际汪洋巨涯!不,管得先生们跳不跳得出你们靠以吃饭抱以殉葬的那个楼梯上打架之观念也罢,无情的客观事实,不管用上多少伪善的说教或虚伪的粉饰,也决计不能遮掩更不必说歪曲!犹如这个青年反抗者三年之前就在给与你们那伪法院的书面答辩中所指明了的那样:历史早已宣判了、生活完全证明了:我们是无罪的!罪人是你们这些可耻的极权统治者,而不是我们!——不是我们,不是我们!根本不是我们!而且绝对不是我们!
 
更进一步,她指出了1957年这个反右运动不仅给那一代中华民族有为青年造成了身心的摧残,而且还将造成窒息掉民族正气的百年大患:“这是一个染满中国知识界与青年群之血泪的惨淡悲凉的年份呢!假如说在这以前处于暴政之下的中国知识界还或多或少有一些正气流露,那么在这以后则确实是几乎已经被摧残殆尽的了!”
 
可是,面对这样一个鸦雀无声,人心死寂,大家都不得不苟且偷生的时代,面对这样一座坚固无比的专制主义的大山,林昭她这一只啼血的杜鹃鸟,又能怎么样呢?
 
彼苍昊天!始祖轩辕!哀哀我中华民族寂寞在极权暴政高压统治之下的正气,如今是只不过维持在这一辈于惨重苦难滔天血泪中以无比凌历的杀身成仁的勇略毅力为还我人权自由奋作殊死决斗的青春代身上了呀!
 
我可以怀抱善良的希望,却无法怀抱空虚的幻想!生活在现实之中怎么可能靠幻想来过日子呢?而当时先生们的贵党又造成了一个何其悖谬何其惨痛的鲜血淋漓的现实呵!面对着那样沉痛的政治现实,面对着那样惨重的家国之苦难,面对着那样汪洋巨涯的师长辈和同时代人的血泪,作为一个被未死灭的良知与如焚如炽的激情折磨得悲恸欲狂的年青人,除了义无反顾地立下一息尚存除死方休的反抗者的誓言并竭尽一已之所能将这誓言化为行动而外,还有什么是他更应该做的事情呢?!
 
今天,当我们在“革命会吃掉自己的儿女”、“告别革命说”、“避免革命说”、“意识形态终结说”等等问题上理不出个头绪来的时候,我们看看如果以林昭普世价值的自觉,她会怎么对待。
 
天赋人权盖人都拥有自己所应有的一份!谁也不比谁少即如谁也不比谁多!而且神圣的自卫权利本身便要求着神圣的复仇权利!
 
假如我是山,我就要立刻倒下来把万恶的凶手埋葬——把他们的骨头都砸成粉沫;假如我是海,我就要立刻咆哮着发出控诉的巨响而掀起拍天的波浪;假如我是火,我就要轰然如爆炸般地延烧开来,使他们淹没在烈焰的汪洋;假如我是铁,我就要把自己化为一柄人世间最最森冷、最最锋利的刀剑,而向那杀不可恕的恶徒送去他那份所应得的当作惩罚的死亡。
 
刚刚已经论证过共产党领导的革命的正义性所在。法国大革命、美国独立战争及南北战争都是革命,其正义性就不但表现在现实目标上,是以正义的暴力去反对非正义的暴力,更在于,它们本来就是以普世价值为指导。虽然它们的普世主义的原则,不能在革命成功后马上全面实现,不能一下子建成一个尽善尽美的社会,但是,只要这个原则被政权,也被民众普遍认可,社会就会在现实中不断地趋近那个原则,社会就能向着更好的方向改善。这样的革命成功后,为它的成功作出贡献的儿女不会被吃掉,而会被后世万代尊为赫赫有功的先人。国家意识形态能终结吗?国家意识形态是什么?不过就是一套完整而系统的价值观而已。以非普世价值体系为意识形态的国家,人民必然生活在是非善恶标准被扭曲而导致的人为灾难中;以普世价值体系为意识形态的国家,人民的生活会处在符合人性、人道的人文精神的阳光温暖的照耀之下。林昭痛恨专制主义的意识形态、专制主义的国家制度,惋惜反专制的正义革命夭折于非普世价值误区的惨痛后果。所以,她更有如下的一些深入而自觉的思考:
 
我们反对什么那是很清楚的,可是我们到底要建立什么呢?要把自由的概念化为蓝图而具体地按着它去建设生活,可不是一件简单轻易的事情,特别是要在这样一个广大分散痼疾深沉的国家里来建设它,就更其复杂艰巨!诚然我们不惜牺牲甚至不避流血,可是像这样一种生活到底能不能以血洗的办法使它在血泊之中建立起来呢?中国人的血历来已经不是流得太少而是太多,面临着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世界风云局面,即使在中国这么一片深厚的中世纪遗址之上,政治斗争是不是也有可能以较为文明的形式去进行而不必定要诉诸流血呢?
 
身受着暴政奴役切肤之痛再也不愿意作奴隶了的我们,是不是还要无视如此悲惨的教训而把自己斗争的目的贬低到只是企望去作另一种形式的奴隶主呢?奴役,这是可以有时甚至还必需以暴力去摧毁的,但自由的性质决定了它不能够以暴力去建立甚至都不能够以权力去建立!——权力可以作为一种辅佐,特别是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之下,可是不能当作决定的因素。怎么能够想象:只要凭借着政权的力量就足以在生活中建立并确立我们所响往所追求的东西呢?
 
林昭在狱中恶劣的条件下,常常是在手被铐甚至被反铐下书写甚或以血书写出这14万言的珍贵文字,忍痛受苦,所作所为,何由何求呢?林昭自己说,她对于“执政者一贯所抱之又诚恳又坚决的态度”,首先“根由着的是个人对于祖国政治现实之比较清醒、冷静、客观而且公正的估计;次则是对于人类世界文明公义的确定的认识与深切的信任!”
 
这就是林昭,就是考虑了当代中国的落后,和指出了如何去建设明天的先知林昭!
 
笔者在读到这些林昭45年前就思考到了,就正确地思考过了的关系到我们中华民族的生死兴衰、前途命运的大问题时,不仅为她本真的人格,修炼的高度,献作自由祭的勇毅所感动,而且更深深地为她思想的先知先见所震撼、折服。林昭,她是这样一位女性苏格拉底,是这样一位当代中国的先知――她知其不可而为,以青春、鲜血、生命求道、载道、弘道,因此具大智大勇而能知往查来,在那样的时代那样残忍的条件下,担起了为我们整个中华民族回归正道,趟雷、探路、开道的使命。
 
在笔者看来,这也就是林昭、张志新们以死相祭的具体内容。
 
大哉,林昭!
美哉,林昭!
不朽哉,林昭!
 
 
后记
1966年5月6日,张元勋冒着极大的个人危险,以林昭未婚夫的身份获准见到了林昭。谈话间,林昭两次嘱咐张元勋“我随时都会被杀,相信历史总会有一天人们会说到今天的苦难!希望你把今天的苦难告诉人们。”“如果有一天允许说话,不要忘记告诉活着的人们:有一个林昭因为太爱他们而被杀掉!”
 
  笔者在读过林昭《致人民日报编辑部信(之三)》后,为那个时代普遍的苦难,更为林昭为今天和未来的人们不再受难而扑向那个引爆了她自己的苦难的担当深深打动和震撼。整个写作过程包括为写此文的集中阅读,共计用时12天,其间不时地眼睛被泪水模糊,呼吸因哽咽不畅。现在终于可以写个“全文定稿”在网上交卷儿。这里首先要感谢林昭的亲人、同学、好友们,都遵着林昭的殷殷遗愿,记述了他们亲身感受过的那个栩栩如生的林昭,以及那个黑暗压抑的时代;要感谢朱毅先生赠寄我林昭《致人民日报编辑部信(之三)》;还要感谢现居西班牙的黄河清先生早于2008年12月就赠寄我《话说林昭》的电子版――惭愧的是,笔者却直到要写此篇随笔才于10天前从头到尾拜读了一遍;还要感谢《祭坛上的圣女:林昭传》的作者赵锐女士,顺便感谢向我推荐了这本书的秦州先生。两部各具独特风格的林昭传记,将反映林昭生平的大量资料作了梳理,而且还通过访谈林昭生前同学、好友、跑图书馆、档案馆,挖掘出许多宝贵的新资料。没有他们的这些前提性工作,这篇随笔不可能在12天内完成。这里,我当特别称赞赵锐女士,在大陆中国的社会生态中,不计个人得失地完成这样一本传记,是很了不起的贡献。这篇随笔重在议论,几乎没有多少故事性。笔者非常希望,有缘读者,也能自己通过读林昭的遗著和写林昭的回忆、传记去感受更为鲜活的林昭。
 
 
(全文完。)  
 
利华于 北京草桥花乡  2010年4月7日
此文全文于2010年4月7日首发于紫金网。
此定稿又作过一点文字的校订。2010年4月10日
 
作者惠赐儒家中国网站(www.rujiazg.com)发表
 


* 笔者提出的水平普世价值的参照系中原本没有“能力价值”,而有“效用价值”,效用价值肯定了物对人、人对人的有用性。这里要比较的是人,故以“能力价值”来指称人所特有的“效用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