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女德”问题
作者:康茜(女,中山大学哲学系博士生)
来源:“钦明书院”微信公众号
时间:孔子二五六八年岁次丁酉五月十四日丙寅
耶稣2017年6月8日
“钦明书院”微信公众号编者谨按:
近来,丁璇女士宣传的“女德”被推到了风口浪尖,然而,其人所宣讲的当然不是女德,而是一种披着传统文化外衣的净宗教义。而对“女德”最激烈的批评则来自女权主义者,她们批评的声势虽大,却也只是在用一种错误观念批评另一种错误观念。
“丈夫是前世养的马”、“三精成一毒” 、“挨揍不生病”之类,人稍有常识,便知道丁女士在信口开河。相比之下,女权主义者的言论却总披着一种文明的、现代的、进步的外衣——它简直就是一种常识。
在许多时代和许多地方,女权是有必要争取的,追求女权也绝不只是女子的事。但从女权主义诞生的第一天,它就注定是一种非常可笑的东西。
女权主义从没有过一个像样的哲学构架,只有一些想象的起源论——在女权主义者看来,全部人类史就是男性对女性的压迫史或者说女性的自我牺牲史,在她们看来,一如拷贝在不同电脑上的同一个操作系统,男性女性在心灵层面是完全一样的,两性的唯一区别就是生理区别(而据说男性也正是凭借这微弱的体能优势坚持压迫着女性)。像纯洁、敏感、温柔等等这些女性共通的心灵特质从来没有过,如果一个女子有这些特质,那么这正是漫长的男权史中男性对女性洗脑的结果——有时候你真搞不清女权主义者要消灭的是“男权主义”还是女性自己。
大部分女权主义者就像一群约定不跟男生讲话的小学女生,人们可以从其论调中看出一种小女孩独有的天真、一种迷糊的认真劲儿,但你又很难说服一个女权主义者,因为你常得一边为她补课一边同她辩论。而作为男性,尤其是一个明确反对女权主义、一个至少在欧美属于政治不正确的男性,你在她们心目中就是个愚昧而蛮横的坏蛋,她们不会听你讲的每一句话,而你讲的每一句话又都可以激怒她们,跟女权主义者讨论女性问题,不比说服一场暴风雨来得容易。
而今国人为丁璇事件聚讼纷纷,其所执则或为佛教教义、或为西洋女权思潮而已,并没有一种代表中国文化的声音出现。丁璇事件会慢慢过去,而佛教和女权主义却都会长期存在,能有一篇持儒家观点又以女性身份对此事进行平议的文章,实在弥足珍贵。
——孙奥麟
近日,一位女讲师在江西某学院宣讲“女德”的言论,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除了邀请这位讲师的学校之外,对丁璇女士言论中对女性在生活准则的表述,人们的意见是一致的——都是极力反对,而且也大都认为丁璇女士所宣讲的是传统文化中的糟粕。随着事件的持续酝酿,众多网友开始对这位讲师的背景加以发掘,明眼人渐渐发现,她也不过是许多披着传统文化外衣的生意人中的一个。
确实,从这位讲师的言论中,人们看不到任何与德性有关的说法,倒是有不少佛教色彩,很难以“学者”这样一个称呼来指称这位讲师,她到底有什么学问呢?从这个事件的延展新闻来看,这样的“女德”宣讲会在全国很多地方都有,所到之处也不仅是学校,在企业、妇联和工会中也很受欢迎。
笔者刚看到这一新闻时并没有太在意,在“国学热”中,浑水摸鱼的人固然多,但是这么“满嘴跑火车”的讲法,应该很容易戳穿才是。不过,作为邀请方的江西某学院对此事件的回应却让笔者惊讶,第一次看到学校办讲座邀请的不是学者,而是身份复杂的生意人,这个学院的教育质量很可疑呀。
对这个事件,笔者的着眼点有三处,第一,从所谓的女权主义者的角度对“女德”讲座的反对理由;第二,从维护现代平等价值观的角度,对“女德”讲座的反对理由,从这个角度来反对此番言论者,一般都认为这位讲师所宣扬的是传统中的糟粕,是前辈在反传统的时候早就抛弃的东西,对于这一点,笔者的疑问是,这些内容在古人看来是不是糟粕的?就是说,在我们批评中产生这些东西的时代,它是不是作为糟粕的东西?如果这些东西在它产生之时之地就不是好东西,那就不能说它是传统本身的糟粕——它不属于应被传承的内容,因而不属于传统,它是属人的,是人身上的糟粕,因此它的沉渣泛起不干传统一点儿事。不能再走反传统的老路,正确的思路应该是反思我们现在的“人学”,对人性的认识和培养是否到位。
第一处,笔者对女权主义的了解不多,但是先从字面上即可以看出,权是权利的意思,女权主义者是把女性看做利益主体,一个为了实现女性各方面利益的实现,寻求社会、法律等方面保障及理论支撑的群体。窃以为,这样一个关于女性的概念,是伴随世界现代化过程中形成的,她反映出大量的女性从家事中走到各种工作岗位中,服务于现代化建设所经历的新的经验,这一概念的形成对于法律之正义、社会之公平观念的维护是有帮助的,因为公平正义这些理念也将由这些过着不一样的历史生活的女性来表达,更加推进了正义作为道理在普遍人性中的根基,因此,女权主义者在西方应该有很严肃、正当的发展和成熟的表达途径,且同时应当具有自限性,它作为利益的主体是女性,而女性是确定的,除非发展女性的定义,否则它所主张的利益不会是无穷的。
但另一面,由于女权主义的理论根底是把女性看做利益主体,而利益何其多端,这很容易让它自身失去“初心”,而在没有女权主义传统的中国,只要受侵害主体是女性,就有人拉着女权主义的大旗说一番。其实,现代中国的立法所吸收的西方法律体系,大概已经包含了女权主义发展的成果,因此有人说中国的法制在男女平等的问题上是根正苗红的。
在中国,我们看到的更多是伪女权主义,笔者用一件事情来说什么是伪女权主义吧。有一个女孩子去健身房锻炼身体,她进门看见一则优惠广告:“凡是来本店训练的男士,练出八块腹肌者,赠送三个月会员。”这项只针对男性的优惠让女孩子觉得很不公平,里面刚好有一位身材很好的女性很熟练的在器械上挥洒汗水,于是她问前台工作人员:“为什么只有男士有优惠,你看你们这里也有女会员,你们这是性别歧视!”工作人员告诉她:“广告是老板打出来的,你可以找老板给你解释。哦,对了,那不是女会员,她是在我们这里的工作的教练。”女孩听了很惊讶,转去问那个女教练:“教练,我要是跟着你在这里健身,以后身上会不会有一块一块凸起的肌肉?那样好难看。”教练有些无语,就说了一句:“你看看我就知道了。”笔者和朋友在旁边休息,相视一笑,姑娘让我说你啥好呢。
后来另一个坚持健身的朋友也遇到相同问题,她的回答是:“姑娘,你练的是林黛玉的量,操的可是施瓦辛格的心呢!”即使在女权主义理论中,女性是利益的主体,而不是利益的俘虏,顺从利益的诱惑而成就自己作为一个女性的人,恐亦为女权主义者所不齿。
其实,我们可以仔细想想,当我们看到女讲师的言论,生出一定要反驳的心思的时候,我们是不必然会找到女权主义的,有些声称以女权主义的角度提出的批评也是很牵强,而往往多是出于对女同胞的同情,“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以及将这些做法视为人的品德教育的绝对的不可接受。在这里,正义作为德性已经从我们对这件事情的判断中呈露出来,作为我们言论的理由,它比女权主义的利益计较出现得更早。
比如一位稍有省思的论者,在顺着女权主义的论调发表评论之后,会引申说:“‘德’如果还分男女,那良心分不分男女?”(参见网络文章《说什么“女德”,不过是教人苟且》)关注德性的问题,表明作者已经溢出了女权主义理论的束缚了。“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下面笔者将顺着这个引申,试着说一说。
德性当然是儒家学问始终之追求,也是儒者平治天下的定本,因此,从儒家的角度来看,德性怎么会是一个女性选择容忍家暴,委身于一个残暴的人的理由呢?基于德性的生活,是有成己成物的追求的,也就是说在遵从德性的生活中,自有抑制一个家庭出现暴力与不公的机制,这样的机制始于人自身,始于一个人辨别是非判断力以及对于被是非混淆所遮蔽者的不忍。从《诗经》里面,我们能够发现很多对女性品德及生活的描述,我们可以略举几篇,看看她们是怎么做的(对于诗文的理解皆从朱子《诗集传》)。
《周南·关雎》是《诗经》中的第一首诗,也出现在初中课本之中,大家应该不陌生。诗中可见淑女“悠闲贞静”之德,文王以礼相待结为夫妇,生活得很欢乐。古人对于一个出于“悠闲贞静”之德的女子的所作所为看得极重,“后夫人之行,不侔乎天地,则无以奉神灵之统而理万物之宜”,这样的女子所成就的是大如天地的事业。《系辞》有言:“乾道成男,坤道成女”,乾坤是天、地之性,乾坤作为大化之元气,乾主生,坤主成;男女是天地生生之德,流行发现之见于实体者。
未取嫁时称男女,成家之后称夫妇、父母,女性的存在在儒家的表述中始终是具体的,理学家张横渠说:“乾称父,坤称母”,父母之德可配天地,在这种具体性中,女性作为与男性有别者,亦始终得以保有自身的存在地位而不为人伦中的对待关系所取消瓦解。
因此,在存在论方面,儒家是赋予女性与男性同等的地位,他们所秉承的是同一个形而上的根据,而男尊女卑的尊卑观念,当是上承“天尊地卑”的自然等级观念而来,尊卑是在说上下之位,而不是在言说德性,“咸有一德”,德只是一,既不可分如何更有上下之序,即使儒家在男女问题上说一个尊卑,也与女性在其他传统中,从存在论上讲已是作为男性的附属,绝不类似。
从儒家德性伦理角度来说,一个女性应当承担不可谓不重,只怕当代女性对自己身上最宝贵的东西视而不见,而以其一身之私自小其身份、事业。
《召南·采蘋》讲的是一个大夫的妻子操持祭祀之事的过程。诗中可见大夫妻“循序有常,严敬整饬之意”。朱子赞叹道:“祭祀之礼,主妇荐豆,实以葅醢,少而能敬,尤见其质之美,而化之所从来者远矣”。
《召南·行露》这首诗隐含了一个故事,大盖是说一个女孩子自尊自爱又聪慧,一个男生想把她娶回家,却草率粗略的准备婚礼,女子怕日后有强暴欺陵之患,即使对方已经开始举行婚礼,也不跟从他,后来男子起诉女子,这也坐实了女子怕自己受到欺陵的担忧,因此无论如何,就算是进监狱也不会答应男子的求婚。朱子说:“女子有能以礼自守,而不为强暴所污者,自述己志,作此诗以绝其人。”
《邶风》前五首诗大概都与卫国夫人庄姜有关,且为变风之首,变风即为正大德行风化遭遇窒碍而有者。在今天,我们不能以一个普通女性的视角来看待这些诗,因为庄姜是一个有身份的女性,她身上不仅有家庭责任还有对于国家的责任,她的哀叹忧思中有不限于男女之私者,而作为一个妻子的庄姜,依然可以说是一个“悠闲贞静”的女子,对于自己的丈夫是没有任何委屈而顺于其暴慢无常的情况的,朱子言:“庄公暴慢无常,而庄姜正静自守,所以忤其意而不见答也。”而身负国家责任的卫夫人,是希望得到国君重视的,她对于国家发生的不仁之政有话要说,责任要求她必须去劝谏自己的夫君。朱子引杨氏之言,说到:“州吁之暴,桓公之死,戴妫之去,皆夫人失位不见答于先君所致。”从诗文来看,庄姜辞气卑顺柔弱,没有直斥其夫君之无德,然而亦未被夫君无良的行为所惑乱,与其共同沦为一个放荡暴躁无常的女人,依然秉持着自己美好德性,不失君夫人之身份。
对一个容忍家暴的女人来说,最让人痛心的大概是面对这样一个事实的时候——一个女人面前这个张牙舞爪的男人竟是她曾经深爱的人,而她是如何的残忍的让自己心爱的人一步一步的至于此地,而从来没有反省过。在这个善变的世间,一个女人能够凭借天赋德性与一个男人始终保持他们相遇相爱时候的美好,并且与他一起创造出和谐的家庭生活,实现成己成物之道德,这哪里是女权主义者所敢想敢做的!
“人能弘道,非道弘人”,女人的定义是始终要被普遍的人性所贞定,或者说,这个定义就是一个人作为一个女人,在具体的生活中充尽其德性本质而达到自己的边界时所形成而不为任何形而下的理论设施所束缚;一个女人越是彰显了普遍的人性,越是能够让人感叹天地造化之庄严美妙、生活的活泼多彩,而不是在抽象的权利义务言说中将女性的生活搞得四分五裂。作为一个女性,这个男人是我的丈夫,这个孩子是我的孩子,这个家是我的家,在这样的人伦生活中,我无法将自己或对方抽象为一个利益主体来安排自己的生活,家对一个人来说永远是造就品德的道场而不是出于利益而结成的共同体,正因为家庭奠基在道德的理想之上,所以家成为人出于本性的内在要求,进而渐渐凝结成具有人文价值的道德实体,因此,家庭成员虽彼此依赖,却没有束缚于彼此生而为男女气禀的特殊性,一个妻子或丈夫总是可以对对方说,为了这个家好,你要成为一个更好的人。
责任编辑:柳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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