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钩】如果将中华帝国想象成一个大公司(明清篇)

栏目:钩沉考据
发布时间:2017-06-14 20:5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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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钩

作者简介:吴钩,男,西历一九七五年生,广东汕尾人。著有《隐权力:中国历史弈局的幕后推力》《隐权力2:中国传统社会的运行游戏》《重新发现宋朝》《中国的自由传统》《宋:现代的拂晓时辰》《原来你是这样的大侠:一部严肃的金庸社会史》《原来你是这样的宋朝》《风雅宋:看得见的大宋文明》《知宋:写给女儿的大宋历史》《宋仁宗:共治时代》等。

如果将中华帝国想象成一个大公司(明清篇)

作者:吴钩

来源:作者授权儒家网发布

           原载于 “我们爱宋朝”微信公众号

时间:孔子二五六八年岁次丁酉五月二十日壬申

           耶稣2017年6月14日

 

如果我们将“家天下”时代的郡县制帝国想象成公司,那么它显然是一个巨型的家族企业,皇室是这个家族产业的唯一股东,皇帝为董事长,宰相则是皇帝聘请的CEO,率领一个由官僚组成的职业经理人团队替皇上打理天下。

 

但是,且慢。明清时期的帝国可是没有CEO……

 

  


明代的内阁制与太监祸国

 

汉唐时代的帝王,尽管欲收宰相的权柄,但宰相在法理上始终还是作为政府的首脑存在着,皇帝的惯常做法只是起用皇室“身边人”,另立一个非正式的领导班子,以分宰相之权。也就是说,不管这天下产业的所有权归刘姓,还是归李姓,至少在名义上是由CEO负责具体治理的。但这一延续了二千年的帝国治理框架到了明末,终于被太祖朱元璋以铁腕打破。

 

明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朱元璋诛杀了权力膨胀的左丞相胡惟庸,然后干脆废除宰相制,还下发诏书:“今罢丞相,大权一归朝廷,立法至为详善。以后嗣君毋得议置丞相。臣下敢以此请者,置之重典。”这就好比是,董事长下令废掉CEO一职,以后由董事长本人兼任CEO。这当然是为了达到“事无大小,咸决于上”的独裁目标。史家认为,皇权专制在明代发展至高峰,是有道理的。

 

四年后的洪武十七年(1384年),朱元璋又下命人铸了一块铁牌,悬于宫门,上面铭刻着十一个大字:“内臣不得干预政事,犯者斩!”内臣,即宦官、太监。在这里,我们可以发现明代的这个开国皇帝,跟临终前杀了太子生母、又不得不倚重内朝的汉武帝有着同样的双重焦虑:一方面,担心出现“身边人控制”,另一方面,又对以宰相为首的执政系统充满强烈的不信任感。朱元璋费尽心机要为他的子孙打造一个大权不容旁落的独家控股产业,他能如愿吗?

 

将他的那份禁议置宰相的诏书,跟那份禁太监预政的铁牌放在一起来看,我们会发现这简直就是所谓的“第二十二条军规”,内在的矛盾不可调和。

 

皇帝既然废除了宰相制,自己揽过宰相之职权,这就要求每一任皇帝都必须具有宰相的才干与精力,但对于世袭制下的君主来说,这差不多是不可能的。朱元璋本人倒是精力过人,尚可以做到亲裁政务,但也有忙不过来的时候,比如洪武十七年九月十四至廿一日,短短8天,内外诸司呈送皇帝的奏章就有1160件,大大小小共请示了3291件政事。皇帝估计要长出八爪鱼的手段,才能及时批示完全部奏章。所以皇帝需要一些助手。

 

助手从哪里找?朱元璋的做法是效仿唐代任用翰林学士的故例,在洪武十五年置立华盖殿、武英殿、文渊阁、东阁大学士,让他们“特侍左右,备顾问”,此为明代内阁制的滥觞。成祖朱棣上任明帝国董事长之后,开始从翰林院中挑选一些“笔杆子”进入午门内的文渊阁当值,参与机务,标志着内阁制正式成立。

 

“内阁大学士”的名字似乎很动听,但说白了,不过是皇帝身边的私人秘书而已。终明一代,皇帝始终不肯给予内阁学士高一点的品秩,一直都是五品,而且不准他们成为政府的领袖,即所谓“不置官属,不得专制诸司。诸司奏事,亦不得相关白”。这当然是皇帝出于防止内阁学士位尊权重、尾大不掉的考虑。皇帝安排给内阁学士的职务是起草诏书,以及替皇帝草拟批答奏章的意见稿,时称“票拟”。“票拟”当然不算正式政令,需要皇帝用朱笔抄正(时称“批红”)之后,才具有法律效力。如此,皇帝既可以减少工作量,又能将权柄牢牢抓在自己手中。

 

但是,内阁学士的正式职权虽低,但隐权力却极大,因为他们“去天尺五,呼吸可通,大小万机,悉经心目,上之礼眷,殊于百辟”,这样的权力位置是极容易转换成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权势的。所以后人说入阁办事的大学士,虽无宰相之名,却有宰相之实。明代内阁也确实产生了几名位极人臣的权臣,如嘉靖朝的严嵩、万历朝的张居正,史书说他们“赫然为真宰相”。——“身边人控制”的痼疾还是无可避免地出现了。

 

“身边人”擅权跟宰相执政,有一个很大的不同:宰相的权力是制度授予的,而“身边人”到底可以掌握多大的权力,却不是取决于制度的规划,因此只能高度依赖于私人的隐权力资源,严嵩要在朝廷上呼风唤雨,唯有绞尽脑汁为修道上瘾的嘉靖皇帝写“青词”(道教举行斋醮时献给上天的奏章祝文);后来徐阶取代了严嵩的地位,也是因为“青词”写得比严嵩好;张居正欲把持朝政,则不能不勾结司礼监太监冯保。

 

前面说到,朱元璋立下严令,禁止太监干预政事。但他又废了宰相制,还不许子孙议置宰相,后世只好弄出一个不伦不类的内阁制,来协助皇帝处理政务。可是内阁学士毕竟不是宰相,只是皇帝的秘书,而内阁与居于深宫的皇帝之间的文牍往来,通常又要经过太监中转,所以太监权位趋重。

 

特别是,篡位上台的朱棣因猜疑官僚系统,任用“宦官出使、专征、监军、分镇、刺臣民隐事”;明中叶以后,皇帝又让司礼监“掌章奏文书,照阁票批朱”之权——这是因为朱家皇帝越来越不成器,沉迷于声色犬马,不理国政,于是将“批红”的辛苦活交给身边的太监代劳——于是“内臣不得干预政事”的禁令遂成废话,正统年间,大权监王振干脆将那块铸着这句废话的铁牌盗走了。

 

废除宰相制的后果就是“内阁之拟票,不得不决于内监之批红,而相权转归之寺人(即太监)”。于是明代大权监辈出,“身边人控制”的恶果非常严重,如正统朝有王振祸国,成化朝有汪直弄权,正德朝有刘瑾专政,天启朝有魏忠贤称“九千岁”。继东汉、晚唐之后,明代出现了帝制史上的第三波太监乱政。与汉唐稍有不同的是,明代太监操纵不了皇帝的废立,反而高度依赖于皇权,皇帝一旦翻脸,即使是权焰熏天的太监也立马成了泥菩萨过江。

 

然而,太监虽然威胁不到大明皇帝的安危,但他们对忠良的迫害,跟士大夫的党争,却腐蚀了整个王朝的根基。明亡,有太监集团的一份“功劳”。

 

  

 

清代的军机处与董事长独裁

 

现在,“家天下”的董事长换成了少数族裔的爱新觉罗氏。清代基本上继承了明制,只略加改造。就治理框架而言,清廷依旧不设宰相,继续保留内阁制。同时又将内阁大学士的官阶提至一品,正式授予大学士在名义上“掌钧国政,赞诏命,厘宪典,议大礼”之职。看起来,内阁有点CEO的影子了。

 

事实上,内阁当然不是大清国的CEO。乾隆就很不高兴臣工将内阁学士称为“相国”,特别澄清道:“夫宰相之名,自明洪武时已废而不设,其后置大学士,我朝亦相沿不改。然其职仅票拟承旨,非如古所谓‘秉钧执政’之宰相也。”实际上,清内阁的地位虽然提高了,实权却大大缩小了,清初内阁所票拟的内容多是一些鸡毛蒜皮大的“官民奏闻之事”,用人行政的建议权是不容大学士染指的。

 

清代前期的几任董事长,从康熙到乾隆,都有着过人的精力,用康熙的话来说,“今天下大小事务皆朕一人亲理,无可旁贷。若将要务分任于人,则断不可行。”说好听点,这是“勤政”,说白点,就是独揽朝政。但皇帝精力再旺盛,也有力不从心的时候。所以康熙又设立“南书房”,命翰林学士入值应召,常侍皇帝左右,以备顾问,有时也代皇帝撰拟诏令、谕旨,参预机务。说到这里,你一定发现了,这个南书房简直就是明初内阁的翻版嘛。

 

雍正当董事长时,又创建了“军机处”。军机处也是皇帝的机要秘书处,并不是正式的政府部门,不配置府衙,也不设正式职官,而是由内阁大学士、各部尚书、侍郎等大臣奉特旨应召,以“值日”、“兼职”的名义,入值当差,供皇帝顾问。也就是说,军机大臣尽管参预机务,权柄极重,但皇帝并不打算赋予他们正式的宰辅之权,他们的预政大权只能说是一种临时性质的权力。在法理上,军机处不能说是清帝国的CEO。清末的御史张瑞荫说得很清楚,“军机处虽为政府,其权属于君”,“其弊不过有庸臣,断不至有权臣”。

 

但是,但凡一个跟皇权如此亲近的机构设立之后,运行日久,总是会产生制度化的惯性,进而生出一定的独立性,加之世袭的君主不可能世世代代都具备高超的执政才能,于是原来“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皇权附庸,难免有了坐大的权势。西汉的大司马、东汉的尚书台如此,明代的内阁亦是如此。

 

军机处也不例外,“权臣”还是要冒出几个的。比较典型的是道光朝的军机大臣穆彰阿,“固宠窃权”,“门生故吏遍于天下,知名之士多被援引,一时号曰‘穆党’”。因为权力膨胀,穆彰阿连皇上也敢蒙蔽。当时刚刚发生了鸦片战争,穆彰阿主和,东阁大学士王鼎则主战,为刺激道光跟英国人放手一战,王鼎“自草遗疏,劾大学士穆彰阿误国,闭户自缢,冀以尸谏”,但穆彰阿却封锁了王鼎自尽的原因,“灭其疏,别具以闻,上疑其暴卒,命取其原稿不得,于是优昭悯惜”。

 

清代作为自秦汉以来皇权最为集中的一个王朝(比明朝有过之而无不及),对“身边人控制”是深为警惕的,乾隆说过,“乾纲独断,乃本朝家法。自皇祖(康熙)皇考(雍正)以来,一切用人听言大权从未旁假。即左右亲信大臣,亦未有能荣辱人、能生死人者。”但这话有吹嘘的成份。康熙初年的鳌拜专政、乾隆朝的和珅弄权,都是亲信大臣“能荣辱人、能生死人”的“身边人控制”现象。

 

皇帝想“事无大小,咸决于上”,但这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更是不合理的设想,明太祖朱元璋废了宰相制,可谓为中国传统政制的一大倒退。黄宗羲说,“有明之无善政,自皇帝罢丞相始也”。明代之前的“权归人主(皇帝),政出中书(宰相)”二元分权结构,才是合理的国家治理框架。

 

个中道理,黄宗羲分析过:君主世袭,“天子之子不皆贤”,但如果君主仅仅作为主权象征存在,而不亲细务,那么即使是庸主也没有关系,因为国家是宰相团队在治理,而宰相是通过“选贤与能”选拔出来,相对能够保证质量,而且宰相干不好的话大可更换掉,用晚唐贤相李德裕的话来说,“宰相非其人,当亟废罢,至天下之政,不可不归中书。”

 

国家治理是如此,公司治理也当如此。一个家族企业在开创时期,创业者因为是企业家,兼任CEO当然合情合理,但谁能保证企业家的子子孙孙都有卓越的公司治理之才呢?所以长远的发展,还得依靠一个更专业的CEO团队,有赖一个可以“选贤与能”的治理框架。

 

责任编辑:柳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