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钩】“闹伴娘”的陋俗到底是怎么来的?

栏目:文化杂谈
发布时间:2017-06-16 11:3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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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钩

作者简介:吴钩,男,西历一九七五年生,广东汕尾人。著有《宋:现代的拂晓时辰》《知宋:写给女儿的大宋历史》《宋仁宗:共治时代》《风雅宋:看得见的大宋文明》《宋神宗与王安石:变法时代》等。

“闹伴娘”的陋俗到底是怎么来的?

作者:吴钩

来源:作者授权儒家网发布

         原载于 “我们爱宋朝”微信公众号

时间:孔子二五六八年岁次丁酉五月廿二日甲戌

         耶稣2017年6月16日

  

几乎每隔一段时间,我们就会看到媒体爆出“闹伴娘”的新闻。包贝尔婚礼上伴娘柳岩被男宾调戏的舆论焦点刚刚淡出人们的视野,西安又传出一段“伴娘被袭胸猥亵”的视频,再次引发舆论口水仗。正当评论家对“闹伴娘”陋俗口诛笔伐之际,广东佛山也发生了一起22岁伴娘疑因被伴郎团推搡而坠楼身亡的悲剧。

 

人们忍不住发出一声怒问:“闹伴娘”的陋俗到底要何时才罢休?


   

 

(柳岩的伴娘扮相)

 

我是研究历史的,不敢说“闹伴娘”何时会休,不过却可以追溯一下这一陋俗究竟是如何形成的。有人说,“闹伴娘”是中国才有的传统习俗;也有人说,“闹伴娘”是东方文化中“五千年性压抑的总爆发”。

 

真的是这么回事吗?

 

从习俗的渊源来看,“闹伴娘”应该是“闹洞房”这一古老风俗的延伸。据历史学家的考证,至迟在汉代就有“闹婚”的做法了:新人婚合之时,宾客“往往饮酒欢笑,言行无忌,如近世闹新房之所为者”(参见杨树达《汉代婚丧礼俗考》)。这种“闹洞房”的做法很可能自来部落文明时代的原始婚俗,其实并不合讲究礼节的华夏礼法。东汉末学者仲长统说:“今嫁娶之会,捶杖以督之戏谑,酒醴以趣之情欲,宣淫佚于广众之中,显阴私于亲族之间,污风诡俗,生淫长奸,莫此之甚,不可不断之也。”可见汉时“闹洞房”之风盛行,让正统的士大夫觉得有必要加以禁断。

 

然而,尽管“闹婚”之俗不受主流社会待见,但还是在民间社会顽固地流传了下来。晋时,“世俗有戏妇之法,于稠众之中,亲属之前,问以丑言,责以丑言,责以慢对,其为鄙渎不可忍论”。唐朝民间也是有“娶妇之家,弄新妇”之俗。

 

入宋之后,古老、原始的“闹婚”风气大为收敛,这可能跟当时士大夫重建文明礼俗的努力有关。但是在礼法不及的偏远地方,还是保存着“闹婚”的习俗,据南宋庄绰《鸡肋编》介绍,“南方之俗,尤异于中原故习”,其中婚俗“颇多异事,如民家女子,不用大盖,放人纵观。处子则坐于榻上,再适者坐于榻前,其观者若称叹美好,虽男子怜抚之,亦喜之而不以为非也”。从庄绰的叙述语气可以知道,南方这一习俗显然是比较罕见的。

 

到了明清时期,“闹婚”之俗就遍地开花了,几乎各地都有“闹洞房”的习惯。一位明代学者观察到,“此俗世尚多有之,娶妇之家,亲婿避匿,群男子竟作戏调,以弄新妇,谓之谑亲。”一名清朝文人也记述说:“扬州俗尚闹房:合卺后,每夜洞房中,烛光如昼,满座人声腾沸,戏谑百端。新夫妇华服艳妆,对立绣帷前,任人摆弄。”扬州附近的淮安一带,闹洞房则是“侮弄新娘及伴房之女,淫词戏语信口而出,或评新娘头足,或以新娘脂粉涂饰他人之面,任意调笑,兴尽而止。男家听其所为,莫可如何也”。

 

——如此情景,今天的已婚人士应该觉得眼熟,因为他们新婚之时,恐怕也都经历过。

 

那么“闹洞房”可不可以说是中国特有的传统习俗、是“五千年性压抑的总爆发”呢?持这一说法的人大概不知道,在西方社会,从古至今,其实都有类似“闹洞房”的做法。比如罗马时期,新婚之夜,闹婚的人群会咆哮一种下流的婚礼歌,如同中国乡下的“闹洞房”。即使在近现代,西方婚礼中还保留着一项习俗:新郎与新娘进入洞房时,新郎要当众解下新娘的吊袜带,抛给“闹洞房”的亲友。至于今天欧美年轻人“闹洞房”的花样,就更是五花八门了。

 

看过美国奇幻小说《冰与火之歌》的读者应该记得,小说中的“维斯特洛大陆”也有“闹洞房”的习俗:婚礼与婚宴之后,男人们会抬起新娘,扯去她的衣服,给她讲粗鲁的黄色笑话,送入洞房。这一情节并不完全是文学家的虚构,而是有着西方社会“闹婚”习俗的影子。

 

   

 

因此,与其说“闹洞房”是中国才有的传统,不如说是人类社会原始性狂欢习俗的遗存。在婚前性教育十分匮乏的古代,“闹洞房”还发挥了“趣之情欲”的性教育功能。

 

将“闹洞房”习俗说成是“五千年性压抑的总爆发”,也似是而非。因为“闹婚”习俗出现之初,并不存在什么“性压抑”文化,恰恰相反,那时候社会的性禁忌极少,结婚往往就是集体性的性狂戏。在“闹婚”习俗盛行的魏晋—南北朝、中晚明、晚清,民间社会也不存在你想象中的“性压抑”。从历史来看,实际上是婚姻礼法越弱化的地方与时代,“闹婚”之俗就越厉害。

 

那“闹伴娘”又是什么时候形成的呢?这个问题得从“伴娘”的出现说起。

 

从我们现在看到的史料来看,宋代以前的婚礼上似乎是没有“伴娘”这一角色的。南宋时,民间结婚,男方迎婚之时,要“雇借官私妓女乘马,及和倩乐官鼓吹,引迎花檐子或粽檐子藤轿,前往女家,迎取新人。迎至男家门首,时辰将正,乐官妓女及茶酒等人互念诗词,拦门求利市钱红。……方请新人下车,一妓女倒朝车行捧镜,又以数妓女执莲炬花烛,导前迎引”。有人认为,这里的“妓女”便是伴娘的雏形。需要说明的是,宋朝的妓女并不是今人所理解的性工作者,而是指歌妓、女艺人。

 

至迟在明代,民间婚礼上便出现了伴娘。晚明文人冯梦龙编撰的《情史》说,“吴中女子初嫁,必有伴娘,主教导新妇及插戴事。”到了清代,伴娘已经成了各地婚礼的“标配”。据《清稗类钞》记载,“新嫁娘之有伴娘也,各省皆然,一曰喜娘”。

 

不过,明清时期的伴娘,跟我们今天在婚礼上见到的伴娘,并不完全一样。今天的伴娘,一般都由新娘的亲友充任;而明清时期的伴娘,则是职业伴娘,是新娘家聘请来的,酬劳不低。

 

从事伴娘这一行当的,一般都是年轻貌美的女孩子,“妆束入时,善自修饰,天足细腰,殊可人意”。她们的工作,主要是指点新娘的服饰、化妆、礼节,并教导洞房事宜。由于伴娘长相艳丽,“闹房之人视线所集,不于新嫁娘而于伴娘矣”;又由于伴娘的工作性质本来就有些暧昧,对于“闹婚”的行为自然是心中有数,应对专业。

 

于是“闹洞房”的焦点对象,便从新娘、新郎转移到伴娘身上。结婚的人家聘请伴娘,大概也有转移焦点、保护新娘的考虑,比如在清代的衡州,“每于未婚之前,必由媒氏传语女家,聘伴娘一二,以容貌清丽歌曲工雅者充之。俟亲迎日,肩舆而来,而客乃任意调笑。”苏州也是如此,“闹洞房”的亲友客人,“既失新郎,而对于新娘又无可闹,于是不得不闹伴娘。故坤宅伴娘,必择美貌年轻者”。

 

——这便是中国民间社会“闹伴娘”的来历。

  

 

 

(民国老照片上的西式伴娘)

 

但有一点我们需要讲清楚:古代的“闹伴娘”与今天的“闹伴娘”,性质是不一样的。传统伴娘乃是职业伴娘,新婚之家聘用伴娘,目的之一也是为了应付“闹洞房”,换言之,“被闹”本来就是职业伴娘的本职工作。而今日的伴娘,则是从西方婚俗引入的角色,跟传统伴娘并无传承关系,她们通常都是新娘的亲友,既不承担“被闹”的职责,也缺乏应对“闹”的专业经验。因此,比之传统的职业伴娘,今日伴娘在“闹婚”中受到的伤害,至少从主观感受的角度来说,是更加严重的。

 

“闹洞房”、“闹伴娘”这种带着原始部落婚俗印记的习俗,确实非常low了,尊重传统婚姻礼法的人,具有现代文明教养的人,都不应该玩这个。


责任编辑:柳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