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自由,不要自由主义(余樟法)

栏目:散思随札
发布时间:2010-04-15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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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东海

作者简介:余东海,本名余樟法,男,属龙,西元一九六四年生,原籍浙江丽水,现居广西南宁。自号东海老人,曾用笔名萧瑶,网名“东海一枭”等。著有《大良知学》《儒家文化实践史(先秦部分)》《儒家大智慧》《论语点睛》《春秋精神》《四书要义》《大人启蒙读本》《儒家法眼》等。




在《谁反儒家我反谁----把反儒派的嚣张气焰打下来》后,“两个苹果”跟帖说:

“儒家大伪,天下可证:在儒家眼里,人皆小人,唯我君子;术皆卑贱,唯我独尊;学皆邪途,唯我正宗。墨子兼爱,你孟轲骂做无父绝后。扬朱言利,你孟轲骂成禽兽之学。法家强国富民,你孟轲骂成虎狼苛政。老庄超脱,你孟轲骂成逃遁之说。兵农医工,你孟轲骂为未技细学。纵横策士,你孟轲骂作妾妇之道。你张扬刻薄,出言不逊,损遍天下诸子百家!却大言不惭,公然以王道正统自居。”云云。

骂得痛快则痛快矣,却毫无学理。门外骂儒,文革遗风,令人叹息。

儒家确实对墨子、扬朱、法家、老庄以及纵横策士等有过不同程度的批评和否定。儒家倡导利他精神,却坚决反对利他主义;儒家追求民众、民族利益,也支持合情合理合法的利己行为,却坚决反对利己主义;儒家重法,但反对法家的法律至上,主张法以礼为本、礼以义为质;儒家尊重道家人物,但不认同道家学说。

儒家对墨子、扬朱、法家、老庄等学说的批判,充分体现了儒家的文化、社会责任感。 




儒家对诸子百家的批判和论断,都是从政治的角度、从天下国家的高度出发的。因为,一个社会、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指导思想,出不得一点偏差。

比如上述诸家,法家主张严刑重法、强权暴政和中央集权,当然不行;道家反知识,反仁义,把“道”给架空了,且有严重的无政府主义倾向;扬朱“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完全目无他人、目无社会、目无领导、目无组织,在太平世到来之前,它们都不适合作为“治国方针”。

墨子利他主义,个人道德高尚得不得了,似乎是最好的了。其实未必。墨子兼爱,违反人情之常,比如主张对陌生人与对父亲一样爱,客观上就成了孟子所说的“无父”。这种做法如果付诸于政治实践,流弊无穷,很容易造就“大伪”社会、禽兽世界,当年的共产主义实践就是最好的证明,也充分说明了孟子的先见之明。

兵农医工等,各种专业而已,对于仁本主义这一道、体、本而言,当然属于器、用、末了。在一个国家里,它们自应有其合适的位置,应得到实事求是的定位。学而优则仕,好,“专”而优则仕就不正常了。把各种专业人才放到非专业的领导岗位上去,甚至以技术性人才治国,或者把某些技术性、专业性的“术学”意识形态化,是会出大问题的。

“天下诸子百家”各有特长,很多学说、“主义”还大有利益、优点,不可或缺,但是,百家中除了儒家,其它的“家”最好,也是未能“得道体之全”的。

至于“纵横策士”,为了个人荣华富贵,不要尊严,不择手段,有奶便是娘,难道不是“妾妇之道”吗?这些人适合进入领导层或管理层吗?这些人所携带的各种“主义”适合指导政府和社会吗?



就像孟子倡导利他精神但排斥墨子的利他主义一样,东海在个体层面强调自由精神,在政治层面主张学习和借鉴西方的制度优势,但不认同自由主义,反对以自由主义为指导思想。

自由主义当然是好东西,比马克思主义“好”多了。但是,我不能不严肃地指出,它在根子上、意识形态上仍然是有偏的(自由主义的意识形态背景为个人主义),只求政治自由不求道德自由,只重制度建设而不重道德建设,只识生命现象而不识生命本质,不识“性与天道”。

自由主义的弊端已经逐步暴露出来,好在自由主义在西方社会毕竟有其特定的文化、宗教基础和背景,尽管有偏,弊端有限。如果脱离了其原来的背景而移植到中国来,其流弊将加倍扩大。而且,没有本土文化的支持,移植工作将很难完成或者产生恶性变异,百年来民主追求的失败和民主主义的“异化”已充分说明这一点。

儒家爱国家而拒绝国家主义,爱民族而拒绝民族主义,重集体而拒绝集体主义,重个体而拒绝个人主义,重民意而拒绝民粹主义。对于自由主义也一样,爱自由、要自由而拒绝自由主义……这些道理,对于儒者来说,是不难明白的。写到这里,不由得想起少年时代的一首自勉诗来:

象羊一样温良,不要羊的柔弱;
象狗一样忠实,不要狗的卑贱;
象虎一样勇猛,不要虎的凶狠;
象牛一样勤奋,不要牛的愚笨。



对于一个国家的指导思想或意识形态的重要性必须有充分的认识,这方面必须辨精析微,来不得一点点随便和苟同。根源上毫厘之偏差,都有可能造成严重的后果。想当年,马克思主义初进中国,也有不少有识之士发现和指出其差错,奈何多数人士未能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随便了苟同了,终于弄到不可收拾的地步。

儒家认为,只有仁本主义才是不偏不倚、大中至正,才能极高明而道中庸,致广大而尽精微。这不是“大言不惭”,而是对良知仁性彻解圆证而“得道体之全”之后的实话实说,是一种“公然”的文化自信和责任自肩。

需要隆重说明的是,仁本主义具有极大的宽容度和包容性。对于古代诸子现代百家,儒家主张“道并行而不悖”,并在自由的平台上汲取各家的优点为我所用,为社会、为国家、为人类所用。在君主时代,儒家社会是最有秩序而又最宽容的社会;在民主时代,儒家社会同样也将是最有秩序而又最宽容的社会。

时代不同了,礼的精神、仁义的原则一样,礼的具体内容则必然有所不同,最大的不同是君臣关系,民主时代,权为民所授,故民意为大、为主、为“君”,官员为公仆、为臣。这是必须明白的。这个“君君臣臣”的关系是不能颠倒的。

同时,在君主时代防范君本,在民主时代警惕民粹,本是儒家的“本职”。儒家是“民为重社稷次是君为轻”的。但由于种种历史性的原因,秦汉以后历代王朝其实是“君本”国家,君主至上(这并不符合儒家经典。儒家主张以民为本、以道制势)。这是历史的无奈,也是后世儒家的失职。

那么,在民主时代,反对专制理所当然,此外我们还要防范民粹、以道义原则和道德教化导良民意、制约民意。我们不能再失职了。民主时代也不是民意至上的,这是现代政治常识,兹不多论。

2010-3-28 东海老人余樟法

作者惠赐儒家中国网站(www.rujiazg.com)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