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忠信作者简介:范忠信,男,西元一九五九年生,湖北英山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先后供职中国社科院台湾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杭州师范大学、华侨大学,兼任中国法律史学会第八届执行会长。著有《情理法与中国人》《中国法律传统的基本精神》《中西法文化的暗合与差异》等。 |
严母慈父与我的成长
作者:范忠信
来源:作者授权儒家网 发布
时间:孔子二五六八年岁次丁酉五月廿六日戊寅
耶稣2017年6月20日
在过去五十年的人生里,对我影响最大的,就是父母;特别是母亲。
传统中国社会的家教,对子女而言,一般是“严父慈母”制:严厉的父亲,慈祥的母亲。严父如同刑法威慑,慈母如同道德教化;一个雷霆万钧,一个春风化雨。他们的关系,正如传统中国国家政治的“德主刑辅”、“恩威并济”、“礼刑并用”、“宽猛相济”一样。中国政治的这个原理,在我家里体现得很突出,只不过父母的角色互换了一下而已。在我家,实行的是“严母慈父”制。如果慈父代表德教,严母代表刑罚的话,那么我的家里就是典型的“刑主德辅”体制。在过去几十年的人生里,我感受到的正是这种“刑主德辅”的家教。在我的人生成长历程中,对我影响最大的,还是严母的力量,是刑罚的力量。所以,我在本文里,把“严母”置于“慈父”之前。
(一)
1987年6月8日,在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我手捧着题为《中国古代法律与道德关系论的反思》的硕士学位论文,怀揣着导师杨鹤皋先生的叮咛鼓励,接受答辩委员会的审查。在我的硕士论文的扉页,我写的献词是:
谨以此著献给我的母亲-------一个平凡的劳动妇女,一个真正的共产党员。
在那到处“莺歌燕舞”的时代,她教我认识了数十种可以充饥的野菜;在开放改革的伟大时代开始之际,她把我送进了文化大观园。
她向往一个人人都是白求恩、张思德的世界-----那是一个无需法律的世界。可是,中国现在格外需要的是法律进而法治(道德次之)------竟是他儿子的宣言!
写好硕士论文,我第一个想到要献给母亲。因为母亲对我的影响太大了:没有她的教育风格,就没有我的人生性格。
1991年10月,我参加了台湾《中央日报》举办的第二届“重建师生伦理”征文比赛,在参赛的400多篇海内外应征文章中,我被评为社会组第二名,获得了奖牌和奖金。在那篇题为《文明的薪传》的散文中,我有一段话专门讲到小时候父母亲对我进行的“师生伦理”教育:
我上小学第一天的事,今生今世恐怕永远也不会忘记。那一天傍晚,我从学校回到家里,母亲正在窗前踩着缝纫机为我补衣服。一进门,我兴高采烈地告诉母亲:“我的老师很矮很小,这么小的老师我不怕,我打得赢他!”话音未落,母亲顺手抄起那长长的竹尺向我打来。不一会儿功夫,我的屁股上大约就挨了十几下。深夜,母亲抚摸着我屁股上的一道道青痕,轻言细语地说:“老师身材再矮小,他也是你的老师。你要恭恭敬敬!他有文化,他教你知识。现在是新社会,没有文化就是瞎子!有文化才能做个有用的人,不然就是废物!今天打你就是要你一辈子记住:敬重老师就是敬重文化!”
是夜,我那念过四年私塾的父亲,也跟我讲了一大通道理。当时虽然不能完全理解,但至今却还记得特别清楚。父亲说:昔日的圣贤们讲过,“生而知之者上也,学而知之者次也,困而学之又其次也,困而不学民斯为下矣”,“上等之人,不教成人;中等之人,教育成人;下等之人,教不成人”。你既非“生而知之”、“不教成人”之人,那么就要好好学习,就要受教育,就要尊敬老师,就要跟老师学习人伦日用、科学知识。不好学习、不敬老师的人,就好比一头牛、一头猪,只知道吃喝睡觉,那就不能叫人!父亲还跟我讲了“师者传道授业解惑”和“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的道理。父亲说这些话时的动气的情形,至今仍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中。自那以后,二十多年来,自小学、中学、大学至研究生院,我对老师们一直怀着对知识或文明一样的真诚的尊敬[1]。
这篇给我惹了点小麻烦的散文,其实主要是写给父母亲的。“师生伦理”是父母教我的第一层伦理。在还没有怎么教我“父子伦理”之前,就如此让我领教师生伦理。我父母亲就是师生伦理的最好护卫者。记得那时,当我们在学校犯错误时,父母总是授权老师:“帮我打!教不醒就打!打就是爱护,我感谢你!”这绝对不是说反话,因为有时我在学校调皮捣蛋做坏事,被老师体罚后,回到家里如果告诉母亲,母亲会再将我痛打一顿,然后第二天赶到学校向老师赔礼,并给老师送去一两斤西瓜子、黄花或花生作为谢仪。那绝对是发自内心的感谢,因为母亲认为,老师的惩戒,是在她自己鞭长莫及的时候,老师代替自己阻止了孩子犯更大的错误。他总是说,老师的心和父母的心是一样的,都是恨铁不成钢。那时候,绝对没有听说老师批评学生,学生回家告状,家长到学校兴师问罪的事情!只要老师没有把学生打伤(仅仅皮肉肿痛一下不算伤),家长都坚决支持老师;就算是打破了皮出了点血,只要是孩子确实有错,家长们也只是带孩子去上药包扎了事。我小时候从来没有听说过因为老师体罚了学生,家长跑到学校来殴打老师“报仇雪恨”的事!
(二)
1992年7月,我的第一本专著《情理法与中国人》(与郑定、詹学农合著)出版。在这本书里,我也提到了我的父母亲对我的家教中所体现的中国传统法律观念:
当然,这种“法即是刑”的观念,感受最深的应该是作者本人。记得小时候因淘气挨母亲的棍棒时,母亲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给你一点王法!”那就是法![2]
1998年6月6日,我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参加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我的导师是著名法学家曾宪义先生。在我的这篇题为《刑法中的亲情:中西法伦理的冲突与融合》的博士学位论文“后记”中,我又写道:
说到当博士,我常常忍俊不禁。少时读书爱逃学,父母总训我:“不好好读书,将来只有当博士!”在故乡的词汇里,博士者,木匠也。因为怕当“博士”,因为怕瘦弱的胳膊轮不起大斧头,于是读书就不能不稍加用心。……由此,我不得不特别感激我的双亲。父亲常念叨“生而知之者上也,学而知之者次也,困而学之又其次也,困而不学斯为下矣”等圣训,驱我走上了职业读书家的人生旅程。母亲常常彻夜不息地踩踏缝纫机,为儿时的我弹奏了最美好的催眠音乐,她挣来的分分硬币、角角纸币,都转化成我们的铅笔、钢笔、练习本、课本。双亲的爱,造就了我视爱如命、嫉恶如仇的人生性格,使我尤其重视亲情------这就是我为什么要选这个题目写博士论文。
2003年9月,我的第五本专著《现行法秩序思问录》出版。在题为《成我误我皆“贡献”》序言中,我提到了我父亲对我的人生观的深刻影响:
人好不容易唠叨世界走一遭,总得有点目的。那目的,应当是对社会或多或少有点贡献。我有此念头,倒不是什么伟大理想教育的结果,而是来自蒙童时代我父亲讲授的《三字经》中的规劝:“犬守夜,鸡司晨。苟不学,曷为人?蚕吐丝,蜂酿蜜。人不学,不如物……。”[3]
2006年3月我在多个网站上发表《袁宝璟案与政府的安忍之怀》一文。文章中,我又提到了小时候母亲对我进行教育时“以刑为主”、“执法无私”的法家风格:
我想起小时候,村里小伙伴们经常相互打架斗殴,有时也发生“流血事件”。我们的“执法机关”―――父母们对这类事件的处理,一般是“以暴易暴”:把有错的孩子抓住痛打一顿。我母亲尤为“执法无私”的典范:只要我参与了打架,不管有理没理,她先要把我痛打一顿,然后再问是非。有一次她用火钳打我,打得我皮开肉绽,火钳都打弯了。适逢我仁慈的大姨妈来了,她一把抓住我母亲的手,夺下火钳,给了我母亲两个耳光:“你还是不是人,这么凶狠!孩子不懂事,你也不懂事吗?!”
“孩子不懂事,你也不懂事吗!”近四十年过去了,我还清楚地记得大姨妈说话时愤怒的表情。自那两个耳光以后,我母亲教训我时手脚轻多了(有时如果下手重了,打伤了我屁股,半夜里还要挑灯为我擦药按摩;我还看到她暗自落泪)[4]。
在这些文字里,我虽然写了母亲的严厉甚至凶狠,但我丝毫没有抱怨的意思,相反我是以一种感激的心情在回忆。我不是鼓励家庭暴力,而是说,严厉的家教,“刑主德辅”的家教,对于特别调皮捣蛋的孩子而言是必要的。在小时候,我们有几个人懂得父母给我们和颜悦色时讲过的那些高尚的道理呢?但是,惩创之痛,是任何人都不能不害怕的。没有这些惩痛,象我这种自小“三天不打、上房揭瓦”的人,哪能安静下来学习,哪能安静下来反省?
不过这里我也特别感谢我的父亲,一个非常温和仁慈的书生。因为他的仁慈,我在家里感觉有温暖。如果像母亲那样一味严厉,那就是只有严冬而无春夏了。过去几十年里,父亲简直就没有正式打过我一次。唯独有一次,母亲不在家,父亲叫我做家务,我不听,还“谝哏趔嘴”,父亲要打我。但我好汉不吃眼前亏,拔腿就跑。父亲抓起桌子上的竹花刷帚(篾匠削下的薄竹皮扎制的刷帚,用来刷桌子)向我投掷过来,我身手敏捷地躲开并把刷子接住了。父亲忍不住笑了,再也不打了。不过,幸而父亲在家里少些,如果老是这样仁慈温和,我真的没有“怕处”,大概犯错误会更多,也会更加懒惰。
(三)
2008年《法学家茶座》杂志发表我的自传《红色国氛与我的成长》,并在封二配发了我的大幅照片。在该文中,把我自己的成长环境总结为三个因素构成:第一是那个时代的“英雄主义”、“理想主义”教育;第二是我父母对我的教育和影响;第三是那个时代的物质生活和娱乐严重贫乏的影响。关于第二点,我写道:
第二是我的父母对我的教育和影响。我父母都是做事极其认真的人,是特别勤劳的人。他们的品德禀性影响了我。我的名字是我母亲取的。作为文盲,她竟然能给我哥哥、我、我的堂弟们分别取了充满儒家教义的名字:“忠恕”(大哥)、“忠义”(二哥,三岁时被牛踩死了)、“忠信”、“中祥”、“中和”、“中正”,至今想来让我惊叹,惊叹儒家文化在一个文盲身上都有如此巨大的影响力(反过来,读过四书五经的父亲给我的姐妹们取的名字不但没有儒家气味,甚至还有革命意味:“阳花”、“定枝”、“秋良”、“反修”)。我父亲在乡、大队作会计,几十年没有错一笔帐,多次评为县里的模范。1975年全县推选一人到北京参加会计系统劳模表彰大会,推的就是我父亲(但后来不知何故没有成行)。我父亲三次连续当选县人大代表,靠的就是兢兢业业、不贪不欺,在乡里名声特好。我母亲是50年代初入党的老党员,作过乡、大队的团支书、妇联主任、党支部委员。也多次当选乡人大代表。他们的认真勤奋,我印象最深的是:我上小学时常夜宿父亲的办公室兼卧室,常常见父亲天快亮了还在拨算盘做账;在家里,常常见母亲通宵不睡,踩缝纫机为村邻做衣服挣钱养家。我小时从未看见父母亲是天亮后起床的(生病时除外)。我小时候也很少在天亮后起床,因为母亲会在叫两次我还没有起床时就大叫一声“要不要我拿棍子来接你”,吓得我乖乖在几秒钟内完成穿衣程序。母亲从来不让我们兄妹有闲暇,除上学以外的一切时间,包括早晚,她总是下令要我们砍柴、打猪草、舂米、磨麦、锄菜、施肥、捡猪粪,或者要我们到生产队里干活挣工分。她常常说:“细伢儿一旦懒惯了身子,一生就算完了。”小时候要想睡一个懒觉,只有装病。但不能装得太重,次数也不能多。次数多了就漏馅,顶多一个季度装一次;装重了也容易漏馅,因为母亲一定会找医生来。装病的好处,除了能睡个懒觉外,还可以得到一碗辣椒面“发汗”。当然有时装病“穿了帮”会招来一顿狠打。有时候我也想逃学,不想读书(那时学校也基本上不读书,而是整天“学工、学农、学军”和“批判资产阶级”),我母亲对付我的办法极其简单:叫我跟他一块儿到生产队干活,她干什么我就干什么,不能叫苦。这样两三次以后我再也不敢逃学了。当然,我父亲也同时对我进行中国传统式的“理想”教育。读过四年私塾曾经背诵过《四书》的父亲,在我们村里是少有的“知识分子”。父亲常常跟我讲《三字经》:“犬守夜,鸡司晨,苟不学,曷为人;蚕吐丝,蜂酿蜜,人不学,不如物。……”(尽管那时官方在“批林批孔”,把《三字经》当反面教材)。父亲还常常代圣人传言:“上等之人,不教成人;中等之人,教育成人;下等之人,教不成人”;“生而知之者上也,学而知之者次也,困而学之又其次也。困而不学,民斯为下矣。”父亲的这些教导,因那时懵懂无知,说对我有好大的启发作用似乎说不上,但的确时常提醒我不要当“不如物”的“下等之人”,阻止了我向坏的方向发展[5]。
在过去的二十年中,我先后撰写的著述中,七次提到了父母亲对我的影响,这绝对是我们同龄人的文章中少见的。二十年如一日,我经常在文章里提及自己的父母亲。写的时候,并不是有意“光耀”父母,常常是情不自禁地写到他们了。-----不光是写他们的正面教育,也包括写他们的负面影响。这只能说明,父母对我的影响太重要了,太大了。我要回顾自己的成长历程或追溯自己某些观念的形成,都绕不开父母的影响。
(四)
说到父母对我的影响,我不能不特别提到母亲多次责令我写检讨书的往事。
我的母亲是个共产党员。她经常把党内的教育方式带回家。写检讨书就是其中之一。
因为犯错误,母亲责令我写过多少次检讨书,我实在记不清了。最早写检讨书大概是小学三年级左右因为逃学受罚。记得大约是1968年左右,那时虽然“文革”兴起了,但学校还是认真督促大家到校。虽然不读书,但“学工学农学军”搞得煞有介事,每天都严格考勤。为了在校外玩耍,我常欺骗老师,说家里有急事,父母不让上学,要请假。谁知老师还挺负责,托别的同学带信给家里核实一下。穿帮后,除了要我在家跟她一起干农活作为惩罚以外,母亲还要我写检讨。那时九岁左右,只是刚刚教写作文,根本写不出来。被痛打了屁股以后,不敢坐凳子,于是趴在桌子上搜肠枯肚找词句,拼检讨。一下午只写了“我昨天撒谎了,跟××逃学了,我错了,今后要改正,不改正就该打……”几句话,实在写不下去。但是母亲坚决不让步,非要我写两页纸(作文本的格子纸,一页大约200字)的检讨,否则坚决不让吃晚饭。她还反复引导我,为什么会产生躲到校外玩的想法?为什么不想到学校?不到学校到底为什么是错的,错在哪里?欺骗人为什么不好,有什么危害?将来准备怎么样做?把每一个问题想几遍,把真实的想法写出来。果然,分解为这样的几个问题一一去想,就发现有话说了,一写就写了两页多。这次检讨,母亲要我抄写三份,一份交给校长,一份交给班主任老师,一份留在家里存档。今天想来,这何止是一份简单的检讨,简直就是我那文盲母亲在叫我如何写作文呢。我之所以后来在学校里一直以作文写得好见长,可能与写检讨有很大关系。
还有一次写检讨是因为用“野话”骂人。我记得大约是1971年左右,我12岁时,一天我与几个小伙伴在田间参加农忙劳动,一对新婚三天的夫妇路过。因为男的有点憨傻,女的很漂亮,我们几个孩子就一起高声用“野话”(就是不文明的话语)取笑他们,恶作剧搞人,使他们哭着狼狈逃走,我们则获得一种捉弄人的快乐。这事儿被告发到了母亲那里,晚上回到家里,好一顿毒打。吹火筒都打破了。打完了以后,母亲联合几个婶婶和邻居,一定要我们几个骂人最凶的写检讨。那时我已经是五年级了,能写作文,于是母亲提高了标准,要我们每人写800字以上的检讨,对我则具体要求到1000字以上。这次检讨,写得比较快,但是母亲说我们认识不深刻,要我和堂弟中祥返工重写了两次。写好以后,母亲要我们抄成两份,一份留家里存档,另一份由我们几个“坏家伙”一起送到“受害人”家里“请罪”-----人家接受了、原谅了则罢,不行就重写。好在人家接受了,我们也勉强过关了。
还有一次写检讨是因为“偷东西”。大约是初中一年级的时候,一天放学回家,经过一户人家的菜园子。我们几个小伙伴因为太饿,悄悄地爬上了人家菜园子里的一棵梨树。因为我瘦而善爬树,于是就负责上树去摘梨子往下丢,不会爬树的伙伴就在树下接着。我每丢下一个,就要喊一声“接着没有?”下面的伙伴就回答“接到了!”不一会儿,树底下突然鸦雀无声。我溜下树一看,原来母亲在树底下等着我呢。母亲先把我们押送到梨树的主人家道歉,交还梨子。然后把我们(包括别人家的孩子)带回家,抄起门后的棍子,当着那些小伙伴的面,着着实实地把我痛打了一顿,那些小伙伴早已吓得魂飞魄散。把伙伴们交回他们的父母后,母亲责令我写2000字以上的检讨。随着年级升高,我的检讨的字数要求也提高了。奇怪的是这次他没有责令其他孩子写检讨,大概是因为伙伴们一致指认是我带头的,于是母亲认定我是首犯,对其他孩子就“胁从不问”了。这次检讨,也责令我抄写了两份,一份交给“受害人”,一份交给学校。
这就是母亲逼我写检讨书检查反省的经历。这一经历,一方面的确促使我多少有些反省,不过就是“深刻反省”完毕后不几天就“重蹈覆辙”而已。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怎么一到具体事情面前就糊涂了呢?1989年北京事件以后,我在单位也被责令写检讨。那次写检讨,我一写就写了十万字左右。同事们都说,“小范真能写检讨!咋一写就能写那么多字呢?”我笑着说:“从小练的基本功,家学渊源!”我自忖,过去几十年的检讨书如果全部收集起来,大概有三四十万字,可以出一本书了。我喜欢写作文,而且作文老是得到老师的表彰,每每作为范文被点评和公示,大概就与我的检讨书生涯有关,与我从小就几乎成了“检讨痞子”有关。母亲不知道,她要我写检讨本来是要我加强思想改造或道德升华,没想到这一目的至今可能仍没有达到,倒是“歪打正着”地促使我成为一个以写作见长的学人。迄今为止,我写了200多篇论文、5本专著或译著,总字数达300多万字;其中1本专著和4篇论文被外国同行翻译为英文、日文、韩文在海外被关注。这一切,不能不说部分地拜严母之赐!
到了晚年,仁慈的父亲没有变化,还是那样菩萨心肠,甚至更甚:前些年他发头晕时,有亲戚送来一只猫头鹰,说是吃了就可以治头晕头痛顽症,但被他马上放生了。他说,谋人家一条命,太残忍,还不如我接着往下痛呢。严厉的母亲,到晚年则有了极大的变化,他老是反省自己年轻时打人下手太重,老说“那时我怎么能那样狠心呢?”于是,每当我和妹妹们下手惩戒儿女时,他总是在一边坚决阻止,并批评我们。甚至有时我们仅仅是骂孩子口气重一点时,她也反对,说:“有话好好说,别那么大声,把孩子吓着了!”于是我们就老是“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地反驳她:“比起你当年打骂孩子,那简直不知道温柔到哪里去了!”母亲就会说:“当年是当年,现在是现在!好孩子不是打出来的!我现在明白了这个道理,还不算晚吧?”
注释:
[1] 载台湾《中央日报》1991年10月27日,文艺副刊,第九版。
[2] 见拙著《情理法与中国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2年7月版,第15页。该书于1996年被韩国学者翻译为韩文在汉城一潮阁出版,更名为《中国法律文化探究》。
[3] 拙著《现行法秩序思问录》,法律出版社2003年9月版,第1页。该文后来又以《激情燃烧的“贡献”岁月》为题被收入《法学家茶座》第五辑,山东人民出版社2004年3月版,115页。
[4] 见“法律博客”网hongfan.fyfz.cn/blog/hongfan/index.aspx?blogid=72188; “法天下”网www.fatianxia.com/history/writer.asp?id=48;“雅典学园”网www.yadian.cc/paper/4796/;“沧海云帆论坛”bbs.canghai.org/viewthread.php?tid=40608等500多个网页。
[5] 《法学家茶座》第20辑,山东人民出版社2008年3月版,98-99页。
2009年8月29日
写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作者介绍】
范忠信,1959年生,湖北英山人,杭州师范大学教授、西南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律思想史专业委员会副会长,曾任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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