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传统书院教育特点,湖南大学岳麓书院实施本科生导师制

栏目:新闻快讯
发布时间:2017-06-29 14:2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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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岳麓书院实施本科生导师制:做学生成长路上的“灯塔”

来源:新华网

时间:孔子二五六八年岁次丁酉六月初五日丙午

           耶稣2017年6月28日

 


新华网长沙6月28日电(记者 谢樱)本科生也有导师,导师还不止一个。从2009年开始,岳麓书院立足当代高等教育发展的实际,汲取传统书院文化之精华,实行本科生导师制。经过八年多的实践和探索,目前已形成了包括学业导师、生活导师、班导师、学术兴趣导师在内的四位一体的本科生人才培养模式。

 

大学四年里,本科生雷天月每两周见一次学业导师,每次见面的时间在2小时左右。每周末,师门还有读书会,一般为半天,导师不定期参加。师门也会举办一些聚会活动,加上在线交流的时间,一年粗算下来,她与学业导师相处的时间就超过200个小时。

 

这样的交流频率,远超书院预期。根据书院本科生导师制的有关规定,学业导师实行双向选择,学生应每两周至少向导师汇报学业情况1次,时间不少于1小时。

 

在岳麓书院,每一位本科生还有一个师兄师姐担当的“生活导师”,此外,书院还给学生配了班导师和学术兴趣导师。

 

“导师们负责把我们各种学习思想上的‘牛角尖’给解开。”在本科生刘楚莹眼里,“导师不只是学术的领路人,更是值得信赖的长辈,是成长路上的“灯塔”。”

 

“本科生导师制源于西方,在岳麓书院实施本科生导师制之初,我们就在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源于西方的本科生导师制应当如何与中国固有的教育传统相结合?”岳麓书院院长肖永明指出,岳麓书院本科生导师制注重继承传统书院教育特点,在八年的实践和探索中,这一制度经历了多次调整、补充,至今已经发展成为较为成熟的体系。

 

从具体内容来看,本科生导师制包括四个不同方面、不同类型的内容:一是学业导师制,由教师担任,全面负责学生的成长辅导,既包括思想道德的培养,又包括学业的指导,这是岳麓书院本科生导师制的主体,是对古代书院教育重视人格培养、品德修养的教育理念的直接继承;

 

二是生活导师制,由书院品学兼优的博士、硕士生担任,定期与所指导的本科生进行学习、生活交流,这是对古代书院“学长制”的借鉴;

 

三是班导师制,由书院选择教师担任,负责一个班级的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指导工作;

 

四是学术兴趣小组导师制,根据学生学术兴趣配备专业导师,引导学生拓展学术视野、了解学术前沿、提高学术研究水平。

 

“这四种导师覆盖了岳麓书院本科生学习的全过程,不同类型的导师制互相配合、互相补充,为本科生的成长提供了良好的制度支持。”肖永明说,“导师制下,老师帮助学生更好地成人成己,更好地适应了大学生活,找到了自己的学术方向;老师也真心地投入到人才培养中来,并且不断反思与学生相处的方式,学生和老师都在成长。”

 

责任编辑: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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