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钩】“澶渊之盟”是不是屈辱的城下之盟?

栏目:钩沉考据
发布时间:2017-08-18 09:0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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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钩

作者简介:吴钩,男,西历一九七五年生,广东汕尾人。著有《宋:现代的拂晓时辰》《知宋:写给女儿的大宋历史》《宋仁宗:共治时代》《风雅宋:看得见的大宋文明》《宋神宗与王安石:变法时代》等。

“澶渊之盟”是不是屈辱的城下之盟?

作者:吴钩

来源:作者授权 儒家网 发布

   原载于“我们都爱宋朝”微信公众号

时间:孔子二五六八年岁次丁酉闰六月廿六日丙子

         耶稣2017年8月17日


   


有一种很常见的观点认为,宋朝与辽国结下的“澶渊之盟”,是屈辱的城下之盟。

 

什么叫“城下之盟”?“城下之盟”语出《左传•桓公十二年》:“大败之,为城下之盟而还。”是指兵败后迫于无奈而签订的屈辱性条约。换言之,判断是不是“城下之盟”有两个标准:1、兵败被迫签订协议。2、协议中有屈辱性条款。以这两个标准来衡量,鸦片战争后清朝与英国订立的《南京条约》,才是城下之盟。

 

1、澶盟是在宋军胜利的前提下订立的

 

那么宋朝与辽国签订的澶渊盟约是不是城下之盟呢?先来看宋辽立盟之前的战争胜负。

 

宋真宗景德元年(1004)闰九月初八,辽国大举南伐。

 

算起来,这是契丹第九次发起对宋王朝的侵略了。在真宗继位之后的咸平二年(999)、咸平四年(1001)、咸平六年(1003),辽国都曾进兵冒犯边境,或小胜北还,或为宋师所败。但这一次辽军的来势特别凶猛。辽主萧太后与辽圣宗御驾亲征,率兵号称二十万之众,先锋为辽国大将萧挞凛。十五日,辽国破宋境顺安城;十六日,又破遂城,并擒宋将王先知;又自定州东部突破宋人的唐河防线,逼近阳城;然后,辽军分兵三路,扑向瀛州、祁州,并欲乘虚直下贝州、冀州、天雄军(参见中信出版社出版、台湾三军大学编著的《中国历代战争史》第11册)。

 

军情自边关急递至京师汴梁,宋王朝“中外震骇”。

 

其时宋真宗赵恒继承大统不过几年,作为一名从未像他的伯父(太祖)、父亲(太宗)那样在沙场厮杀过的文弱君主,面对来势汹汹的契丹军团,真宗该如何对付这一场迫在眉睫的危机?——这不但是国家的危机,也是真宗个人的荣誉危机。

 

真宗召宰相等大臣商议对策。参知政事王钦若是江南人,“密言于上,请幸金陵”,建议皇帝到金陵避避祸;签书枢密院事陈尧叟是四川人,“请幸成都”。真宗问宰相寇准:有大臣提议迁都金陵或成都,爱卿有何意见?寇准假装不知道是王钦若与陈尧叟的意思,当着两人的面说:“谁为陛下画此策者,罪可斩也!今天子神武,而将帅协和。若车驾亲征,彼自当遁去。不然,则出奇以挠其谋,坚守以老其众。劳逸之势成,我得胜算矣。奈何欲委弃宗社,远之楚蜀耶?”真宗不敢再存迁都之念,决定御驾亲征。

 

这个时候,前线辽军咄咄逼人的攻势也受到遏止。九月下旬,辽人以数万骑进攻山西草城川,宋军将领高继勋率兵来援,登高望草城川,说:“敌众而阵不整,将不才也。我兵虽少,可以奇取胜。先设伏山下,战合,必南去,尔起乘之,当大溃。”遂与辽兵激战于寒光岭,“敌兵果败,自相蹂躏者万余人,获马牛橐驼甚众”。

 

十月上旬,辽师围困河北瀛州城,“昼夜攻城,击鼓伐木之声,闻于四面。大设攻具,使奚人负版乘墉而上”。瀛州原为辽人所占据,后为柴荣夺回,现在辽国对拿下瀛州是志在必得的。但宋军也早有防备,“知州李延渥率州兵、强壮,又集贝、冀巡检史普所部拒守,发垒石巨木击之,皆累累而坠;逾十数日,多所杀伤”。辽人强攻不下,萧太后亲自上阵督战:“契丹主及萧太后又亲鼓众急击,矢集城上如猬”,却被守城的宋军以礌石、巨木、弩箭击毙“三万人”,“伤者倍之”。辽军“弗能克,乃退”。

 

瀛州保卫战的大捷,极大挫伤了辽军企图一鼓作气拿下关南之地的信心,同时也坚定了宋真宗御驾亲征的决心。

 

十一月十四日,真宗离开东京,移驾前往澶州前线,亲征辽人。并于二十六日抵达澶州南城。当时澶州被黄河分隔为南城与北城,北城正是战争前线。真宗原本打算驻扎在南城,不过黄河。这样安全一些。但寇准坚请渡河:“陛下不过河,则人心益危,敌气未摄,非所以取威决胜也。”真宗这才过河,登上北城门楼,“远近望见御盖,踊跃欢呼,声闻数十里。契丹相视惊愕,不能成列”。

 

此时辽师数万骑已于十一月二十二日直抵澶州城下,随时可以发起攻城之战。相持十余日之后,辽军统军萧挞凛自恃其勇,出营督战,守城的“威虎军头张瑰守床子弩,弩撼机发,矢中挞凛额,挞凛死”。萧太后闻讯,“哭之恸,辍朝五日”,深知战局再拖下去,辽军也讨不到好处,不得不向宋方提出议和,《辽史》说:“将与宋战,挞凛中弩,我兵失倚,和议始定。或者天厌其乱,使南北之民休息者耶。”

 

宋真宗无疑是一名和平主义者,并不希望战火一直烧下去,也有意于议和,于是派曹利用为谈判代表,赴辽营和谈。最后达成和议,订下澶渊之盟。

 

也就是说,澶盟是在宋军战胜的情况下签订的,并无受到辽国的胁迫。

 

2、澶盟中的岁币是经济援助

 

澶渊之盟的盟书以及后续约定所达成的重要协议:


一、宋辽双方约为“兄弟之国”,地位平等;


二、宋朝每年给予辽朝岁币十万两银、二十万匹绢,“以风土之宜,助军旅之费”;


三、双方大致按占领现状划清领土边界(宋政府坚决不割地),在国境线立下“石峰”(相当于今天的界碑),“沿边州军,各守疆界,两地人户,不得交侵”;


四、约定两国互不单方面增加边防武装,“所有两朝城池,并可依旧存守,淘濠完葺,一切如常,即不得创筑城隍,开拔河道”;


五、约定双边司法上的合作,“或有盗贼逋逃,彼此无令停匿”,类似于罪犯引渡协定;


六、两国在边境开设榷场,开展双边贸易。

 

许多人认定宋朝签订澶盟为“丧权辱国”,想来应该是因为盟书约定了宋政府每年要给予辽朝岁币。但从岁币的性质来看,它既不是战败国的战争赔款,19世纪鸦片战争以降,清政府对西方列强支付的银子,才是屈辱的战争赔款。岁币也不是藩属国的纳贡,宋政府对岁币的交割形式,也尽力避免给人纳贡的印象:“更不差使专往北朝,只令三司差人搬送至雄州交割。”毋宁说,岁币其实是发达国家对经济落后国家的资助,这一点盟书已经说得很清楚了:“以风土之宜,助军旅之费”,类似于今天国与国之间的经济援助。

 

而且,对宋王朝来说,每年十万两银、二十万匹绢的岁币支出,也是收益远大于成本的划算买卖。以宋朝庞大的财税收入,区区十万两银、二十万匹绢的开销并不构成什么负担;同时,由于宋朝对辽朝的贸易长期处于“出超”地位,每年的岁币基本上又流回宋人手里,据日本汉学家斯波义信的估算,宋朝通过对辽贸易,每年可获八十万贯价值的顺差,数额超过送出去的岁币。宋朝人自己也曾做过一番成本—收益计算,结论是“虽每岁赠送,较于用兵之费,不及百分之一”;“岁遗差优,然不足以当用兵之费百一二焉”。岁币支出只相当于战争损耗的百分之一。

 

至于有一些网文认为,“由于宋朝经济文化影响力太盛,两国互市之后,宋朝的大观通宝在辽国成为了贸易的结算货币。到宋辽贸易后期,辽国发现铸币无用,干脆也就不铸了。于是要辽国老命的一场货币战争就悄无声息的开始。 随后的一百多年里,曾经不可一世的契丹国被掏空了。”显然就是“货币战争”阴谋论的一次过度引申了。

 

责任编辑:柳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