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飞龙作者简介:田飞龙,男,西元一九八三年生,江苏涟水人,北京大学法学博士。现任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著有《中国宪制转型的政治宪法原理》《现代中国的法治之路》(合著)《香港政改观察》《抗命歧途:香港修例与两制激变》,译有《联邦制导论》《人的权利》《理性时代》(合译)《分裂的法院》《宪法为何重要》《卢梭立宪学文选》(编译)等法政作品。 |
一国两制是对台长期宪制方略——十九大报告涉台论述之解读
作者:田飞龙
来源:作者授权 儒家网 发布
原载 思考香港网站
时间:孔子二五六八年岁次丁酉九月十一日庚寅
耶稣2017年10月30日
十九大报告全面规划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性、体系性、历史性伟大事业,大致以2049之“第二个一百年”为目标的复兴梦成为压倒性顶层战略,其他一切局部问题均服从和服务于这一战略。报告中将港澳台问题归入“一国两制”战略下加以定位和处理,以最有利于民族伟大复兴的方式确定各自的实施方略。其中港澳问题以依法治理与融合发展为主导性方略,而台湾问题则以底线反独和积极促统为主导性战略。这是因为港澳问题的本质是回归后
的宪制治理问题,而台湾问题则属于未完全统一前的促统进程问题。
与台独势力预估的强硬立场有所不同,此次报告措辞给出大陆充分善意及未来统筹空间,但在反独立场上更加坚决,而在和平发展的两岸实质性融合上则指明了更多实质性措施与进取方向。大陆充分意识到在民进党较大概率长期执政条件下,两岸关系需要更多突出大陆的主场效应及主动作为,以及更多盯准台湾民意加以长期塑造和引导,以创造最终完全统一的最有利条件。两岸的政治博弈进入全面的民意战和长期的综合实力竞争阶段,比拼双方的政治意志力与战略定力,以及充分利用地缘及国际政治资源展开再平衡的统筹能力。
台湾背靠美日的基本战略对冲态势并未改变,美国国会涉台立法(国防授权法、旅行法等)的战略杠杆效应正在凸显,而岛内之文化台独与谋求长期垄断性执政地位的转型正义不断加码,更有赖清德这样的“急独”代言人挑衅施压。十九大报告对此类严峻挑战有充分的战略估计,从坚定“一国两制”宪制方略、坚守“一个中国”核心底线、坚持中华文化融合立场以及积极开展“同等待遇”公民管理等诸方面,刚柔并济,以政治的审慎性与实践的务实理性确定最终指向“和平统一”的历史进程。纵观报告涉台论述,有以下若干要点值得关注。
第一,“一国两制”的宪制方略。十九大报告将之作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之十四大基本方略之一予以确认,并作为指导对港澳台长期治理的共同战略框架。“一国两制”最初设计来解决台湾问题,优先用于港澳实践。对港澳之一国两制模式,民进党历来予以污名化,而大陆则仍然期待港澳模式对台的实际影响力。为拉低港澳模式的宪制影响力,台独对港澳社会运动、青年学生及本土分离主义的培育指导不断加强,港独与台独结成攻守同盟,太阳花学运与占中运动密切相关。港澳模式在处理差异性体制之国家统一与融合方面存在很多值得肯定和总结的正面经验,但也有一些特别的教训,比如基本法之权力配置过分偏重地方而导致主权未能合理治权化,造成回归后中央管治权的真空状态,以及对司法权与法治权威性估计不足而放任了香港司法至上之发展及普通法传统对一国两制的宪制对冲乃至于扭曲效应,进一步还包括国民教育推行受挫,青年世代无法有效认同国家。香港基本法的架构缺陷及实践误区,可以作为未来构想台湾基本法的有效参照。十九大报告将港澳台并提,显然是希望港澳模式的正反经验都可以对未来两岸和平统一及宪制建构产生直接的借鉴与启示。
第二,九二共识与一中原则。这是大陆给蔡英文“未完成答卷”的预留标准答案,但蔡英文顾左右而言他,始终模糊应对,回避正式答卷,导致两岸关系陷入僵局。从政党政治角度而言,蔡英文无论是政治理念还是党内意识形态制约,都很难如国民党一样回到“九二共识”立场,而大陆在“九二共识”上亦退无可退,否则“一个中国”就无从坚持。这一政治僵局是彼此政治立场与根本政治利益的底线式对撞。大陆对此是高度自信和具有战略定力的,而台湾则抱有“以拖待变”的机会主义立场。报告对“九二共识”的表述处理是:一方面承认是“历史事实”,另一方面则突出其核心意涵为“一个中国”,并不包括“各自表述”,从而对民进党和国民党均有政治再亮牌的敲打之意。结合“九二共识”的历史事实与核心意涵之完整表述,这一共识就不仅仅是一种历史化的具体事件,而是具有规范意义的两岸宪制根本法,这是一种施米特意义上超越两岸具体宪制规范(宪法律)的绝对宪法。民进党要认同的已经不是模模糊糊的九二共识之历史事实或各自表述的差异理解,而是“一个中国”的规范性的宪制根本法。两岸虽未达成具体宪法律框架,但已然成立“一个中国”的宪制根本法,未来两岸任何政治协商及宪制建构均不可能抵触这一宪制根本法。报告认为“‘九二共识’明确界定了两岸关系的根本性质”,这里的“根本性质”应作“根本法”的理解。两岸是同一政治共同体,这一共同体的整体政治存在及其宪制自觉需要一个“九二共识”加以明确决断和确认。“九二共识”解决的是“一国两制”的“一国”认同问题,在此前提之下才有“两制”的具体协商与制度安排。“一国为体,两制为用”是体现本体与功用、宪法与宪法律之法理区分的制度辩证法。
第三,中华文化与命运共同体。两岸关系在十九大报告中不完全是从理性的政治契约角度立论,也从伦理性的命运共同体角度定位,以中华文化推重的“家伦理”赋予这一关系以厚重的伦理政治内涵。报告提到“共同弘扬中华文化,促进心灵契合”,这是一种诉诸文化民意合法性的更高政治目标。民进党深知中华文化内在的反分裂道德力量及深层次的文化民意基础,因此急欲通过政治民粹化的操作而实现文化的“去中国化”。民进党最害怕的恰恰应当是我们最坚持的。报告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以反独促统,有着其他理性或利益机制无法取代的独特作用。对台诉诸中华文化立场不是一种单纯的文化统战行为,而是执政党在新时代做出的一种整体化的文化政治决断,这一决断包含在报告关于社会主义文化以五千年优秀传统文化为根源的全新表述之中。“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一种具有历史综合性质的文化体系,包含着一种“通三统”的历史合题取向及与传统文化和解和谐的政治理性意识。文化台独本身成为一种文化自残行为,引起岛内民意反弹和族群重新撕裂,是民进党的恶政。大陆坚定中华文化的大道立场,不仅续补执政合法性的必备资源,更是牢牢掌握两岸关系文化主导权的体现。大陆的中华文化转向及其大陆新儒家的自觉担当,与台湾之新儒家的相对边缘化,所造成的是台湾文化软实力的“赤字”,“文化中国”与“政治中国”的长期两岸分离状态正在经由大陆主导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重新走向重合为一的状态。
第四,公民化管理措施的进步意义。从宪法及行政管理法角度,台湾居民是合格的中国公民,应当具有同大陆居民同等的公民权利和待遇。但是既往由于治权分割及大陆管理措施将“港澳台”作为境外处理的惯例,导致台湾居民在内地无法获取公民身份感和同等待遇。台湾居民在某些方面是“超公民待遇”,某些方面则是“弱公民待遇”,这种畸高畸低的安排严重损害了台湾居民的公民化身份体验与认同,以及在大陆充分发展与新全球化条件下更多形成对台湾居民的不利对待。报告提出逐步为台胞在大陆之生活提供同等待遇,是一种显著的政治进步。但尤显不足的是:其一,这种公民化管理措施基本限制于民事权利相关的私法领域,而未实质触及与公民国家认同更为关键的公法领域及政治参与权事项;其二,“同等待遇”在公民认同上仍有规范内涵的缺漏,应补充进“同等身份”之内涵,整合为“同等身份和待遇”,否则只是“待遇”同等,很可能与外国人享有的“国民待遇”及其宪制意义并无特别区分。此外,台湾已是充分现代化的社会,不宜以发展中的完全“经济理性”眼光看待台湾同胞,以为仅仅是利益输送和同等待遇就可以实现人心与民意之归附,而是要从意义政治及宪法爱国主义的角度实现制度与政策上对台胞的全体系开放,尤其包括公职服务体系的开放。这里会存在大陆各政策部门的推诿塞责以及实际管理上的诸多不便,但这些顾虑与两岸“心灵契合”的理想政治目标相比,不足以作为反对理由,而且可以逐步探索开放,循序渐进实现两岸人民真正的“公民平权”。
总之,十九大报告开启了和平统一的新征程,对台独及两岸关系僵局有充分估计,但并未直接诉诸激进的“武统”,而是以最大善意和最充分自信将两岸完全统一放置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加以定位。民族复兴面临着历史上最为接近的战略时刻,因此一切其他问题或战略均需与之相协调。台湾问题需要通过长线的民族复兴与国家发展的历史过程加以结构化解决。十九大报告涉台论述有刚有柔,底线反独与多条线准备统一条件并驾齐驱。报告留有未来战略机动余地,信赖国家发展前途与台湾最终民意取向,对民进党的台独相关行为具备对等升级与反制的足够能力。
时间在大陆一边,这是十九大报告从容论述两岸关系及和平统一诸般事项的逻辑前提,不急躁,不冒进,有理有利有节地推进朝向完全统一的最终时刻。一国两制最终落实于台湾是完全统一的宪制方略,不可能照搬港澳模式,却大有借鉴正反两方面经验的历史机遇及可能性,我们对此诚有期待。
责任编辑:柳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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