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钩】1000年前的环卫工人是怎么工作的

栏目:钩沉考据
发布时间:2017-10-31 13:4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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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钩

作者简介:吴钩,男,西历一九七五年生,广东汕尾人。著有《宋:现代的拂晓时辰》《知宋:写给女儿的大宋历史》《宋仁宗:共治时代》《风雅宋:看得见的大宋文明》《宋神宗与王安石:变法时代》等。


1000年前的环卫工人是怎么工作的

作者:吴钩

来源:作者授权 儒家网 发布

           原载于 UC名家

时间:孔子二五六八年岁次丁酉九月十二日辛卯

           耶稣2017年10月31日

 

   

 

中国历史上,很早就出现了人口繁盛、商业繁荣的大城市,但史书关于市政管理的记载十分零散,以致今日的历史爱好者,说起一个王朝的建立过程,可能如数家珍,但对古代一个城市如何处理生活垃圾,却说不清楚,乃至有的朋友认为,中国古代“有城市而无市政”。这当然是误解,或者说,是偏见。现代社会的市政府需要解决的市政问题,比如如何集中供水、如何统一排污、如何清洁街道、如何防火,古代社会的城市当局同样需要解决,今天的城市设有环境卫生管理部门,配置有环卫工人,古代城市同样如此。

 

按《周礼》的记载,先秦之时已出现了专职的环卫工人,叫做“条狼氏”。条,通“涤”,洗涤之意;狼,指道路上的狼扈之物。顾炎武在《日知录》中解释说:“古之王者,于国中之道路则有条狼氏,涤除道上之狼扈,而使之洁清。”不过,“条狼氏”通常只在王公侯伯等贵族出行之时,才会清扫街道,严格来说,还不是公共性的城市环境卫生管理。

 

到了唐朝时,政府对城市环境卫生的管理已纳入了国家法典,按《唐律疏议》,“其穿垣出秽污者,杖六十;出水者,勿论;主司不禁,与同罪。”居民打洞穿墙、向外倾倒垃圾,将受到“杖六十”的刑罚;主管城市环境卫生的官员如果袖手不管,亦与犯法者同罪。不过,唐朝的环卫部门究竟如何运作,史书却没有详述。

 

宋朝的《刑统》继承了《唐律疏议》,同样规定“穿垣出秽污者,杖六十;出水者勿论;主司不禁,与同罪”。此时,官修史书与文人笔记对于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的记载也多了起来,这可能跟当时的城市化时代背景有关:宋代是城市化程度很高的一个朝代,北宋的城市化率约20.1%,南宋时达到22.4%,而作为对比,清代中叶(嘉庆年间)的城市化率仅为7%,民国时才升至10%左右。

 

概括地说,宋朝的环卫工人主要来自两个系统:一是官方的环卫管理部门,一是民间自发形成的环卫服务市场。

 

我们先介绍官方的环卫部门。宋朝的环卫部门叫做“街道司”,始设于北宋初的太平兴国年间。北宋京师街道司的编制很大,设有勾当官(相当于环卫局局长)二员,下辖500名在编的环卫工人,环卫工人配有专用的制服,“青衫子一领”,月薪为每人“钱二千”(宋仁宗嘉祐年间的工资)。此外,宋政府还给街道司划拨了专门的经费,“街道司经费曰洒道之费”。由于京城“万街千巷,皆尽繁盛浩闹”,街道司“工作甚众,事任非轻”,500名环卫工人往往也不够用,因此,街道司又向社会招聘了一部分编外环卫工人:“招置少壮堪充功役之人,所有请受例物,乞行支给”,当然,编外人员也会发给薪酬。

 

严格来说,宋朝街道司的职责,相当于现在的环卫局加上城管局,巡查违章建筑与占道经营也在街道司的职责之内,不过街道司最主要的一项工作是“掌洒扫街道,修治沟渠”,跟现在的环卫工作一样。每当皇帝御驾出行之时,即由街道司负责“前期修治”车驾所需经过的街道,“有积水则疏道之”;亲王、公主等贵胄出街,也由街道司的环卫工人开着“洒水车”先行:“细车前列数人,持水罐子旋洒路过车,以免尘埃蓬勃”。

 

不过,如果街道司“洒扫街道”的工作仅限于此,那么它跟《周礼》记载“条狼氏”并没什么不同,很难说是城市公共环卫。

 

但是,我们有证据指出,宋朝街道司的工作涉及城市的公共环卫。治平三年(1066)七月,街道司的上司都水监向皇帝报告说:“除街道司事,只令申监依条例施行外,若街道并渠壕、河道等事,但系干百姓,合行检量定夺去处,令监司委街道司及本监指使,并移牒开封府,差曹官同共检量,定夺利害,连书申监。”可以看出,但凡“系干百姓”的环境卫生问题,都由街道司协同管理。

 

   

 

那么街道司具体会管哪些环卫方面的事情呢?据《东京梦华录》,“每遇春时,官中差人夫监淘在城沟渠,别开坑盛淘出者泥,谓之‘泥盆’,候官差人来捡视了方盖覆。夜间出入,月黑宜照管也。”每至春季(意味意降雨渐多),宋政府都要委派工人疏浚城市中的沟渠,挖出来的淤泥坑里,等官方验收后才能覆盖起来,夜里月黑,为防止行人跌入泥坑,官府还要派人在坑边彻夜照看。这个负责疏浚城市沟渠的部门,应该就是街道司。

 

再据《梦粱录》,“遇新春,街道巷陌,官府差顾淘渠人沿门通渠;道路污泥,差顾船只,搬载乡落空闲处”;“亦有每日扫街盘垃圾者,每支钱犒之”。南宋时的杭州,每到春天,政府也会雇佣环卫工人“沿门通渠”,并清除道路污泥,用船载至乡下的空闲处;每天,都有环卫工人打扫街路,运走垃圾,他们的薪酬由政府支付。不过,南宋的环卫管理部门不叫街道司,其时街道司已并入了工部。

 

前面所说,是宋代环卫管理部门的工作。除了街道司之外,宋朝城市的民间也有从事环卫工作的人员,他们与接受服务的居民结成互利的关系。《梦粱录》载,“杭城户口繁夥,街巷小民之家,多无坑厕,只用马桶,每日自有出粪人去,谓之‘倾脚头’,各有主顾,不敢侵夺,或有侵夺,粪主必与之争,甚者经府大讼,胜而后已”;“人家甘泔浆,自有日掠者来讨去”。

 

——也就是说,城市居民每日产生的排泄物、泔水,都有专人负责清理与收集,然后运出城市。在传统农业社会,人畜粪便乃是最主要的庄稼肥料,泔水也可以用来饲养牲口,因此,这两种生活废料都深受环卫工人的青睐,可免费上门收集。

 

由于宋朝城市当局对环境卫生的重视,宋代都城的道路非常干净,到过杭州城的意大利商人马可•波罗这样描述他所看到的街道:“行在一切道路皆铺砖石,蛮子州中一切道途皆然,任赴何地,泥土不致沾足”;“通行全城之大道,两旁铺有砖石,各宽十步,中道则铺细沙,下有阴沟宣泄雨水,流于诸渠中,所以中道永远干燥。在此大道之上,常见长车往来,车有棚垫,足容六人。游城之男女日租此车以供游乐之用,是以时时见车无数,载诸城民行于中道,驰向园囿”。

 

马可•波罗到达杭州时,已是元朝,不过,他看见的杭州城市景象与公共设施,其实都是南宋的遗存。

 

责任编辑:姚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