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希荣】岂弟君子,民之攸归——农民工归向何处?

栏目:散思随札
发布时间:2017-11-28 15:54:22
标签:
贺希荣

作者简介:贺希荣,西历1971年生,湖南双峰县人。先后毕业于湖南师范大学(本科)、北京大学(硕士)、中山大学(博士)。现任教于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岂弟君子,民之攸归——农民工归向何处?

作者:贺希荣

来源:作者赐稿

时间:孔子二五六八年岁次丁酉十月初十日戊午

          耶稣2017年11月27日

 

  


图片来源网络

 

这几天,在朋友圈看到过不记得多少关于北京大兴火灾及强迫搬迁的文字,只是不少已经被删除,不知道其中内容。

 

其实那些内容看与不看都差不多。我只是尽量想整理出一个头绪。

 

2000年前后,那时参加工作不久,我总喜欢说一句话:“我是一个农民”。确实觉得,我从骨子里就是一个农民。因为我母亲是个农民,我自己在农村生活了二十年,对农村的一切都很熟悉。插秧、割禾、打稻子都是一把好手。与农民不同的是,我读了很多年书,然后我不会使唤耕牛。但我确实觉得自己是一个农民,骨子里,潜意识里,都是。这里的“农民”不含贬义,只是陈述一个事实。

 

1998年,我来到广州教书。去到番禺(那时应该还是番禺市,后来才变成今天的广州番禺区)的大石镇大山村。我的很多家乡人,包括我的小学同学、儿时发小,都在那里租房群居。男的打零工,女的进厂。我去到一个远房堂弟的房子里吃饭。饭桌是一块板子,垫在两个板凳上,坐具就是床。而所谓的床,就是用几块红砖磊起来的木板,上面铺上席子,空中挂起蚊帐。

 

后来我又去过无数次大石。在那里和家乡人聊天,吃饭,有时和他们打牌。几乎我老家的整个乡以及隔壁的衡阳县的大多数出来打工的人,全部集中在那里。用我的家乡话,在大石可以畅通无阻,旁及边上的钟村和礼村。我的大学同学还讽刺我每周去给农民工兄弟扶贫。

 

那时读曹锦清的《黄河边的中国》、费孝通的《乡土中国》、弗里德曼的《礼物的流动》、《中国农民状况调查》,很熟悉。我心里一直认为,自己就是一个农民。如果非得说自己是个知识分子,那么我可能是知识分子中相当理解农民的人。我与他们有真正的血肉联系。

 

后来的很多年,不少家乡人搬离了大石,但直到今天,那里仍然集中了许多外地人,其中不少是老家的人。大石早就通了地铁3号线,原来破破烂烂的房子几乎全部改建成了楼房。一栋挨一栋,把两三米宽的过道全部盖住,不见天日,不透风雨。盖房的钱哪里来的?几乎全是外地人的租金。这些出租房有没有规划?我看是完全没有规划。由于房屋参差不齐,极度密集,夏天很热,蚊子特别多。但他们安之若素。

 

番禺那边的碧桂园、丽江花园、南洲花园等几乎所有楼盘,全是这些农民工建的。广州市几乎所有楼盘的装修,我们每一个市民的家居装修与翻新,全是这些农民工搞的。广州南站所有的卫生与日常维护,全是这些农民工在做。可以这样说,没有这些农民工,就不可能有过去十多年中国的房地产业的发展,就不可能有中国经济的GDP的飞速增长。

 

如果要讨论过去40年谁对中国的贡献最大,我个人认为,这些“外来流动人口”如果说自己排第二,应该没有哪个阶层敢认自己第一。我们所看到的一切,都是他们用一双双手做出来的。而许多人文社会科学的所谓知识分子,恕我直言,他们除了在那里摆弄些没有意义的词藻粉饰自我甚至曲学阿世,其它什么都没做。中国每年毕业的6-700万大学生,他们所做的工作也根本不可能与他们的父辈——上一代农民工相比。

 

农民是一群什么人?以我的理解,他们是一群朴素的人。不管他们内心有多少欲望,他们实现自己人生的手段是简单的,劳动;他们对人生的期望是简单的,过得好一点。他们来到城市,只希望可以通过打工,出卖自己的劳动力,多赚一些钱,见些世面。以此,在老家建一座楼房,让自己的孩子有机会尽可能读书,让自己尽可能免受物质的匮乏。这是人性向上的本能,这种本能是天地的正道:君子以自强不息。

 

农民的追求比较单一,他们的人生相对朴素,但农民并不是在道德上必然淳朴。他们一样有人性的奸诈与欺骗,他们一样想不劳而获,他们一样会偶尔吃喝嫖赌。但他们是有理性的,可以理喻的,可以被好好管理的,他们绝对不傻。并且,以他们作出的巨大贡献而言,是理应被善待的。为什么他们做了一切,政府却不能为他们集中建立一些专门的租房公寓区?为什么不能好好规范一下出租屋的资质与规格?为什么出了事,首先就是让他们走人且不作善后?我们国家可以办那么多大事,为什么与这些群众如此息息相关的事却办不好?以北京而论,在东西南北建几个大型的每个超五百万平方米的租房区,统一管理,办不到吗?我们每年能搞那么多超级工程,建几栋楼,实在是举手之劳吧!

 

如果生命是一个过程,外来农民工把自己大半生的劳动能力都贡献给了城市,而最终,他们根本无法让异乡成为故乡。琴瑟在御,莫不静好。岁月静好,真的是弹琴鼓瑟的人的专利,永不属于手摸锄头的人吗?我不管,我死了以后,会埋在家乡的土山上。

 

 

责任编辑:柳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