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钩】判断一个社会是否富庶与自由的衡量器

栏目:钩沉考据
发布时间:2017-12-12 21:3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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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钩

作者简介:吴钩,男,西历一九七五年生,广东汕尾人。著有《宋:现代的拂晓时辰》《知宋:写给女儿的大宋历史》《宋仁宗:共治时代》《风雅宋:看得见的大宋文明》《宋神宗与王安石:变法时代》等。


判断一个社会是否富庶与自由的衡量器

作者:吴钩

来源:作者授权 儒家网 发布

            原载于 “我们都爱宋朝”微信公众号

时间:孔子二五六八年岁次丁酉十月廿五日癸酉

            耶稣2017年12月12日

 

  

 

我判断一个历史时期是不是商业繁荣、市民享有自由生活,有一个比较偏颇的测量办法:看这个时期的酒肆是否发达。——仔细一想,这中间其实并非没有道理:首先,酒是一种由粮食酿成的非刚需消费品,如果生产力低下,经济落后,人们就不会浪费粮食酿造商品酒,自然也不可能出现发达的酒业。其次,酒是一种饮用后能释放激情、制造兴奋的饮品,人们极容易酒后失言,如果国家对社会的控制趋严,就会倾向于禁酒,或者市民自觉地不敢聚饮。

 

明代初期给我的印象便是这个样子。朱元璋大概也相信繁荣的酒楼乃是太平盛世的象征,于是在洪武二十七年,“以海内太平,思与民偕乐”,“乃命工部作十楼于江东诸门之外,令民设酒肆,以接四方宾旅,既又增作五楼,至是皆成”。此为南京“十六楼”的来历。明初商业凋敝,经商人数有限,偌大的京师也没有什么像样的酒楼,因此才需要皇帝动用行政命令建设一批酒楼。但这种权力直接催生出来的酒楼,只能是政治摆设,而不可佐证商业的发达。

 

事实上,朱元璋创立的“洪武型体制”以反商业、反市场、反自由著称:人民不可自由迁徙、自由择业,国家几乎不铸货币(大明宝钞发行不久便严重贬值,而且流通范围有限,已差不多失去了货币的意义),赋税以实物征收的农业税为主,再加上全民配役,政府的运转基本上可以脱离市场,民间的交易也退回以物易物的自然经济状态。因而,明初的社会气氛是死气沉沉的,“乡社村保中无酒肆,亦无游民”,“夜无群饮,村无宵行”,因为一聚饮,便难免会发点牢骚,而一发牢骚,便很可能被官府抓起来。

 

直至明代中后期,随着“洪武型体制”的松懈,社会才渐次活跃起来,商业才恢复了繁华。这种转折也体现在酒肆的变迁上,怀旧的晚明人说,嘉靖中叶之后,民间“以欢宴放饮为豁达,以珍味艳色为盛礼”,“酒庐茶肆,异调新声,汩汩浸淫,靡然不振”。

 

“酒庐茶肆,异调新声”的晚明气象,放在宋朝,则是寻常景象。我们去看张择端的《清明上河图》,画面出现最多的建筑物,就是酒肆;出现最多的广告招牌,就是酒旗。

 

  

 

南宋时,临安府各个酒库开煮新酒的日子,整个杭州城的上空都飘荡着酒香。每当新酒上市之前,点检所(主管杭州城内外诸酒库的机构)都会择日开沽评酒。评酒会的日期定下后,各个酒库便到处张贴告示,写明某月某日,酒库“开沽呈样”,欢迎各位亲们前来品评美酒。

 

到了开沽之日,一大早,各个酒库带上精心挑选出来的样酒,“排列整肃,前往州府教场,伺候点呈”。“点呈”的过程,也是做广告的过程。而做广告的本质,无非是吸引最多的眼球注意。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各个酒库都派出盛大的队伍前往教场送酒,除了带上新酿的样酒,还雇佣“社队鼓乐”、“杂剧百戏诸艺”,一路吹吹打打,表演节目,巡游各处要闹街市。

 

送酒队伍为首有三五个人,用大长竹挑起一面三丈余高的白布,上面写着“某库选到有名高手酒匠,酝造一色上等醲辣无比高酒,呈中第一”的广告词。后面是“所呈样酒数担”,以及邀请来的诸行社队、各色艺人。其中最引人注目者,是给酒库美酒代言的官私妓女。

 

说到这里,我们需要先说明一下:宋代的妓女并不是今人所理解的性工作者,而是指“女乐”,是文艺工作者,相当于今天的女艺人。这些代言美酒的妓女,都是“秀丽有名者”,各自身着盛装,化着美妆,“带珠翠朵玉冠儿,销金衫儿裙儿”,骑着银鞍宝马,“各执花斗鼓儿,或捧龙阮琴瑟”。

 

一群漂亮女子如此招摇过街,自然少不了有“浮浪闲客,随逐于后”;更有一些“风流少年,沿途劝酒,或送点心”。难怪“所经之地,高楼邃阁,绣幕如云,累足骈肩”。毫无疑问,广告的目的达到了。

 

这场点呈评酒会,前后大约有十天时间,“预十日前,本库官小呈;五日前,点检所佥厅官大呈”。在点呈中获得好评的酒库,官府还会“赏以彩帛钱会银碗,令人肩驮于马前,以为荣耀”。

 

趁着连日热闹,各个酒库又在门口搭起彩棚,现场卖酒,“游人随处品尝。追欢买笑,倍于常时”,生意特别好。这种广告方式,今天的商家不妨考虑借鉴一下。

 

  

 

宋朝时的酒现在是喝不到了,不过,我们可以确知,宋人流行的酒是温和绵软的黄酒。实际上,从兰亭集序的“曲水流觞”,到诗仙李白的“玉碗盛来琥珀光”,再到宋诗中的“琉璃杯深琥珀浓”,说的都是黄酒。直至清末,京城里有身份的人都习惯在京酒店或南酒店饮酒,而京酒店或南酒店所售均为黄酒。清人笔记《天咫偶闻》说:“于京酒店饮酒,自谓置身唐宋以上。以其伺应规例,仿佛《(东京)梦华录》所云也。”

 

于是在饮酒时重温了一回大宋梦华。

 

责任编辑:姚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