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意识形态的困境
作者:周北辰
来源:作者授权儒家网首发
时间:2010年5月23日
摘要:本文深入分析了当前中国意识形态所面临的困境,并指出了摆脱困境的途径。那就是,在马克思主义第三次中国化的基础上,实现意识形态由“救亡型”向“建设型”,由“理论型”向“文化型”的转轨。同时,本文还对全球化背景下的西方文化意识形态扩张进行了剖析,并提出了中国的文化意识形态战略。
中国当前的国家意识形态,是以马列主义理论体系为基础建构起来的。这一意识形态是马列主义中国化的产物,确切地讲,是马列主义与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正因为如此,中国当前的国家意识形态就本质而言,仍属于“革命意识形态”。
革命意识形态从属并服务于革命实践,其基本诉求是“夺取政权,建立新中国”。新中国建立后,社会政治逐步由“革命”转向民族国家的现代化建设。在中国社会政治的转型过程中,意识形态严重滞后,我们有意无意地放弃了对意识形态的重塑和坚守。
三十年来的改革以经济建设为重心,对意识形态采取的是“不争论”的悬置态度。在这一过程中,国家意识形态虽也进行了一系列的修正和补充,但并没有实质性的转型和变化。正是由于意识形态的淡出和滞后,中国在取得经济发展的同时,一系列的社会问题也日益凸显,并给中国的社会政治与现代化建设带来不良的影响。如:国民道德危机,社会腐败蔓延,民族精神萎缩,民族文化创造力贫乏,贫富悬殊日益加剧,国家伦理目的淡化,物欲主义猖獗,国人身心性命无处安立等等。这一切,究其根本原因,就是我们在追求发展的过程中有意无意忘记了对意识形态的重塑和坚守导致的,是国家意识形态严重滞后,未能因应社会政治的变革而成功转型所导致的。
作为价值、观念和思想的总合,意识形态对于国家民族及其社会政治实践有着重大意义和作用。一个民族国家的核心价值体系、社会理想、政治哲学、法律思想、伦理道德、民族精神等等,都要靠意识形态来提供和支撑。没有强大的意识形态就不可能有一个强大的民族国家。意识形态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一个国家的脊梁。
我们悬置意识形态,“摸着石头过河”,已经整整三十年了!一个拥有十三亿人口和五千年文明的大国不可能永远“摸着石头过河”!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但这并不是说实践就是真理本身!对意识形态的悬置与回避,并不能摆脱中国意识形态所面临的困境,而民族国家现代建设及中华民族复兴的伟大事业却迫切需要一个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整合力的国家意识形态。故此,正视并摆脱当前意识形态所面临的困境,因时应势,实现意识形态由“救亡型”、“革命型”向“建设型”的成功转型就成为中国社会变革与发展的当务之急。
一、当前意识形态所面临的困境
中国当前的意识形态面临着六大困境:
(1)超越性困境。
所谓超越性是指由形上价值基础所决定和形成的意识形态的神圣性品格。宗教或曰信仰体系是意识形态的核心要素与构件,同时它又是意识形态其他要素与构件的超越性价值源头,为其他要素与构件如:政治哲学、法律思想、伦理道德等提供形上根基和神圣的价值基础。一个意识形态如果没有相应的宗教信仰体系作为核心要素并提供形上根基,那么这个意识形态就不具备神圣性与超越品格。神圣性与超越性是意识形态最重要的合法性基础。
中国当前的意识形态是以苏俄式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为基础建立的“革命意识形态”,是民族救亡的产物。马克思主义就总体而言是一种社会学理论体系,列宁主义则是革命理论。其无神论思想和唯物史观更是注定了这一意识形态不可能具有形上根基与超越性品格,因而缺乏深层稳固的神圣合法性基础。
超越价值与神圣性的缺乏,是中国当前意识形态所面临的首要困境。
(2)认同性困境
马克思主义是西方观念体系,是西方文化背景与问题意识的产物。后经列宁的改造而成为国际共运的指导思想。随着苏俄革命的成功,在国际共运的大背景下,中国的反专制反殖民的民族救亡运动演变为共产主义的实践运动,中国革命汇入国际共运的洪流。马列主义成为共产党领导的中国革命的指导思想。新中国成立后,马列主义就从政党意识形态升格为国家意识形态。
随着民族救亡这一历史主题的淡出和“革命时期”的结束,中国步入了民族国家现代化建设时期。在全球化的大背景下,民族传统文化的差异性价值日益凸显,民族文化的认同感日趋强烈,全面反传统的文化激进主义受到质疑,民族传统文化复兴已成大势所趋。作为异质文明观念体系的马克思主义与一个拥有五千年积淀的民族传统相遭遇,以其文化隔膜而必然带来文化疏离与文化认同危机。这是中国当前意识形态所面临的第二个困境,即民族文化的认同性困境。
(3)资源性困境
作为社会学理论体系和革命指导思想的马列主义所型构出的国家意识形态,在面对民族国家现代化建设及全球化背景下出现的一系列问题时,表现出了资源的匮乏。中国当下所面临的问题,如全球经济一体化、西方世界的文化殖民与意识形态扩张、环境破坏、种族冲突、文明对话、社会腐败、道德危机等等。这一系列问题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产生的,是中国的“革命意识形态”建构过程中未曾遇到也不可能产生的问题。革命意识形态从属并服务于革命实践与政权诉求,没有现代化建设与全球化背景的问题意识,自然也没有解决这些问题的资源。在“民族救亡”与“革命实践”这一历史主题淡出后,现代化建设凸显为时代主题,国家意识形态应进行因时应势的转型。如果国家意识形态不能实现由“救亡型”、“革命型”向“建设型”的成功转型,它就无法提供解决新问题的资源,也不可能为民族国家的现代化建设提供核心价值、政治哲学、法律思想、伦理道德、艺术原理、民族精神等必不可少的要素和构件。
由此可见,资源性困境是中国当前意识形态所面临的又一困境。
(4)功能性困境
意识形态就是一个国家和社会占主导地位和统治地位的思想体系。其治世功能可以概括为四个方面:社会整合、社会凝聚、社会动员、社会教化。在“民族救亡”和“革命实践”的历史时期,中国的“革命意识形态”在这几个方面都体现出了强大的力量。正是在这一强大的意识形态力量支撑下,中华民族摆脱了殖民主义的强势压迫,建立了新中国,最终完成了“民族救亡”的历史使命。
然而,在民族国家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及全球化背景下,中国的意识形态没有能够因时转型,再加上建国后历次政治运动对意识形态力量的夸大和滥用导致的恶果以及改革三十年来对意识形态的悬置与淡化,致使中国的意识形态整合力、凝聚力、动员力和教化力萎缩,从而使意识形态陷入了功能性的困境之中,使意识形态的治世功能急剧退化,不能有效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加强民族凝聚力和社会动员力,也无法进行良好的社会教化。
(5)解释性困境
每个意识形态都有自足独立的解释系统,这个解释系统被称为意识形态理论。意识形态理论从属并服务于意识形态,它对意识形态存在的合理性、合法性、必要性及权威性进行学理论证。
中国当前的意识形态理论本质上仍属于社会批判学说和革命理论,在民族国家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和全球化大背景下,在一系列新的问题意识下,这一理论滞后,其解释力显得苍白,不能在“革命意识形态”与现代化建设的历史实存之间自圆其说。例如:唯物主义无神论思想与政治权力的超越合法性基础及民族精神家园建设之间的矛盾;“五四”以来形成的反传统精神与民族文化认同的矛盾;“暴力革命及阶级斗争理论”同“稳定、和平、发展”主题之间的矛盾;“剩余价值学说”与新型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计划经济”理论与全球经济一体化之间的矛盾等等,当前意识形态无法进行解释。这一系列的矛盾冲突充分反映出当前意识形态理论严重滞后,并呈现出一种“无理、无气、无力”的状态,陷入了不能自圆其说的解释性困境之中。
(6)心理性困境
由于建国以来,在历次政治运动中夸大意识形态的作用,滥用意识形态力量,给国家民族及广大民众造成了巨大伤害。导致了国家对意识形态的刻意淡化和民众对意识形态的心理抵触。尤其是在中国知识分子阶层更是产生了意识形态恐惧症,视意识形态为洪水猛兽,谈意识形态而色变。许多知识分子把意识形态等同于专制,视之为自由、民主、人权的仇敌。殊不知,即便是西方“自由世界”也同样是由强大的意识形态支撑着的。
这种由于历史的创伤而导致的对意识形态的恐惧心理,使当前中国存在着一种普遍的对意识形态的抵触情绪。这是当前意识形态面临的又一困境。
中国的意识形态如欲摆脱以上六大困境,就必须进行意识形态的重塑,使国家意识形态实现由“革命型”、“救亡型”向“建设型”的成功转型。要在马克思主义第三次中国化的基础上,实现从“理论意识形态”到“文化意识形态”的根本性蜕变。
二、理论意识形态与文化意识形态
国家意识形态是一个由诸多要素所构成的有机体。只有在这一有机体各要素达至一种相互贯通与相互支持的中和关系时,意识形态才能实现自足与圆融。
作为一个有机整体的意识形态,应包含如下要素:信仰体系、核心价值、国家伦理、民族精神、艺术原理、政治哲学、立法原则、社会理想、制度架构以及解释体系。由信仰体系转出核心价值,发用为国家伦理与民族精神,在此基础上形成艺术原理与政治哲学,并确立其社会理想、立法原则,最终落实为制度架构。意识形态理论则对各要素及其相互关系进行自足圆融的言说与解释。
意识形态各要素之间是一个相互支持、相互关联、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关系,牵一发而动全身。当某一要素在现实社会政治中受到质疑或面临危机时,意识形态就会作出反应并进行整体性调整,以应对危机。意识形态的这种整体性调整往往会带来巨大的社会变革。例如:西方中世纪的宗教受到质疑,神人关系面临危机,这导致了文艺复兴、启蒙运动、宗教改革、工业革命及政治变革等一系列重大事件的出现,并引发了整个西方世界的现代化变迁。西方世界正是在这一变迁中逐步形成了新的意识形态。其要素包括:基督新教的信仰体系;以“人权”“自由”“进步”为标志的核心价值;利益至上的新教伦理;以殖民扩张为本质的极端民族主义精神;以“民主”为中心的政治理念;以权利保障为诉求的宪法原则;以权力制衡为目标的制度架构;社会达尔文主义的国际政治规则;泛市场主义的商业精神;以及近代以来庞大的学术理论体系等等。这些要素共同型构了西方现代国家的意识形态。
西方现代意识形态属于“生发型”意识形态,即从一个文明有机体中自发产生出来的意识形态。这种生发型意识形态是该文明体根本价值和核心精神的集中体现,并与文明体保持着高度的同一性。因此,“生发型”意识形态也称“文化意识形态”。
与西方现代意识形态不同,现代中国的意识形态属于“建构型” 意识形态。所谓建构型意识形态,即以某一观念体系或理论为基础,对历史文化、社会政治及其诸要素进行重新“塑造”而建构出来的意识形态。从这个意义上说,意识形态就是“观念的结合”,是“社会再造的工具”。这种“建构型”的意识形态也称为“理论意识形态”。理论意识形态是以观念和理论改造文化,改造社会的结果。
文化意识形态的根本诉求是维护并彰显该文明体的既有价值;而理论意识形态的根本诉求则是以预设的观念及其理论改造和重塑文明体系与现实社会政治。
理论意识形态在价值上具有强烈的颠覆性,其对文化与社会的建构及“塑造”是以颠覆传统(即既有价值)为前提的。所谓“不破不立”,就是指理论意识形态的这一颠覆性而言。对理论意识形态来说,历史文化与社会政治的一切要素都在“改造”和“重塑”之列,宗教、哲学、艺术、文学、历史、伦理、政治、法律、教育、风俗、人性等等,无往不在“重塑”之中。理论观念成为源头,成为价值本身,成为“塑造”一切文明要素的基础。“理论”被人为地拔高为政治哲学、立法原则、制度规范、伦理道德、艺术原理的价值之源。
在理论意识形态的“塑造”之中,理论所支持的观念成为改造历史文化与社会政治的标准。历史文化与社会政治的一切构成要素都丧失了自性特质,失去了按照自身逻辑发展的空间和可能性。由于具有对传统价值的颠覆性,因而理论意识形态必然疏离于传统,疏离于既有的文明体系。在极端的状态下甚至会走向反传统,反文明的歧途。最终必将导致意识形态的历史合法性与文化合法性危机。
现代中国的国家意识形态属于典型的理论意识形态,而非文化意识形态。这一意识形态是“五四”精神与马列主义相结合的产物,是近代以来民族救亡的历史背景和争取民族独立解放的社会政治实践中逐步形成的,中华民族正是在这一意识形态的凝聚和整合下完成了“民族救亡”的历史使命,摆脱了西方殖民主义的压迫,取得了民族独立解放。这一意识形态带有强烈的悲情主义色彩和偏执情绪,以及暴力主义倾向。
这一意识形态在中华民族反抗西方殖民压迫、争取民族独立解放的社会政治实践中起到了重大作用。然而,当中华民族步入了民族国家现代化建设这一新的历史阶段后,“民族救亡”的历史主题逐步淡出,“和平发展”的时代主题日益凸显。在这种情况下,带有强烈悲情主义色彩和偏执情绪及暴力倾向的意识形态,就明显不能适应时代的需要。同时,在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在西方文化意识形态扩张的现实际遇和境况中,面对异质文化的压迫,理论意识形态的解释能力、对话能力及博弈能力都显得苍白。因为,一个理论体系或观念体系,是无法与一个文明体系进行博弈的。以观念体系对抗文明体系,以理论意识形态对抗文化意识形态,这是中国百年来在中西文明的交往过程中始终处于弱势的根本原因。
故此,实现当前意识形态由“救亡型”“革命型”向“建设型”的转轨,并完成由“理论意识形态”向“文化意识形态”的转型,这不仅是中国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也是中国在全球化背景中应对西方文化殖民与意识形态扩张的需要。因为,一个以数千年文明积淀为基础的国家意识形态才是厚重而博大的,才能得到全体炎黄子孙的忠诚,才具有强大的凝聚力与整合力。也只有以文明体作为依托的国家意识形态,才能与西方意识形态进行平等的对话和交流,并有足够的资源扼制其文化意识形态扩张。使中华民族摆脱“以夷变夏“的亡文化的悲惨命运。
只有实现了意识形态由“救亡型”“革命型”向“建设型”,由“理论型”“观念型”向“文化型”的成功转型,中国当前的国家意识形态才能摆脱危机,走出困境。
对“理论意识形态“而言,意识形态是理论及其核心观念的泛化,理论及其核心观念是改造和重塑历史文化与社会政治的标准及价值基础。对文化意识形态而言,意识形态则是文化的集中体现,文化的根本精神及核心价值是意识形态得以存在的基础。理论意识形态以观念“改造”文化,是观念的结合;而文化意识形态则以文化型构意识形态,是文化的集中体现。
文化要成为真正的“软实力”,就必须实现意识形态化。缺乏意识形态功能的文化,只有审美价值而不具有“使用价值”,自然也不能构成一个国家的“软实力”。文化的意识形态化,是文化实现其功能性价值的必由途径。文化的意识形态化与意识形态的“文化”化,是一个共时性过程。惟有在这一共时性过程中才能实现一个文明的真正复兴,也只有在这一过程中才能实现强大的国家意识形态的完善与圆融。
对“理论意识形态”而言,意识形态从属于理论及其核心观念,意识形态在观念体系的框架中存在。对“文化意识形态”而言,理论从属并服务于意识形态,理论在意识形态的框架中存在,并对意识形态的合理性、合法性及权威性提供解释。
从理论意识形态向文化意识形态转型,就意味着放弃对历史文化及社会政治的观念性“塑造”。确立民族文化传统的本位性,强化意识形态的文化性格,以中国文化的核心理念和根本精神作为意识形态的价值基础,并吸纳西方现代文明的正面价值和资源。在马克思主义第三次中国化的基础上,因时应势,对意识形态进行要素优化和重新组装。
从理论意识形态向文化意识形态的转型,要求对意识形态进行循序渐进的整体性调整。为强化意识形态的神圣性超越性品格,就必须淡化无神论色彩;为摆脱意识形态的认同性困境,就必须回归民族文化传统,放弃“五四”以来形成的反传统的文化激进主义立场。正确认识和评价西方理性主义、进步主义、惟科学主义价值观;深入取法儒家传统资源,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相融合,实现马克思主义的第三次中国化。要站在中国文化本位的立场上,贯通三大资源。只有这样才能确保社会秩序稳定的前提下,完成意识形态的成功转型,以应对西方文化意识形态扩张,从而为中国的现代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意识形态是文化的载体,也是文化的集中体现。文化只有以意识形态的方式存在,才能成为一个有机整体,才具有使用价值而成为“活态”的文化。否则,就只能是一堆散落的建筑材料。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文化的复兴也只有在“有机整体”的意义上,在“使用价值”及“活态”的意义上才成为可能。也就是在国家意识形态的意义上,中国文化的复兴才有可能,才有价值,才有意义。如果一个文化传统不能上升为国家意识形态,不能为意识形态的型塑提供基本的构成要素和形式,那么, 这个文化传统就会在现实社会政治生活中丧失“使用价值”,成为非“活态”的文化。这样的文化就没有复兴的价值与可能。
与此同时,没有民族文化传统的支撑,国家意识形态就会丧失民族文化自性特质,陷入一系列困境与合法性危机之中。文化传统与国家意识形态相辅相成,互为支援。人类历史上,一切主流传统都不同程度地参与社会意识形态的型塑,而一切社会意识形态同样大都建构在民族文化传统之上。
真正强大的意识形态是文化意识形态,真正有力量的文化是意识形态化的文化。意识形态向传统文化的回归与传统文化的意识形态化,这是中华民族及中华文明得以复兴的根本途径。
三、全球化背景下的文化意识形态战略
西方现代文明是一个侵略性扩张性很强的文明,其对中国的侵略扩张大致经历了殖民主义、和平演变及全球化三个阶段。从鸦片战争至1949年新中国的成立为殖民主义扩张阶段,这一阶段以赤裸裸的军事入侵和暴力掠夺为特征。从新中国成立到前苏联及东欧社会主义阵营解体这是“和平演变”时期。这一时期以冷战为背景,以颠覆社会主义中国,实现社会主义中国向“自由世界”的蜕变为目标。自冷战结束以来为“全球化时期”,这一时期的扩张主要表现为经济一体化和文化意识形态扩张。
无论是殖民主义时期的武装入侵暴力掠夺,还是“和平演变”时期的军备压迫与政治颠覆,抑或“全球化”时期的经济一体化与资本入侵。背后始终有着文化意识形态的巨手作为这种侵略扩张的合理性与合法性支撑。军事暴力与资本暴力着手的是器物层面的征服,而文化意识形态则实现的是精神与灵魂的征服。正如邓小平所说:西方世界正在打一场没有硝烟的第三次世界大战。
器物层面的征服不是究竟的,只有文化意识形态的征服才是根本的深层的。故此,要扼制西方文化意识形态的扩张,以避免中华民族被异质文明所同化。我们对西方文化意识形态扩张的严重后果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要制订自己的文化意识形态战略,以有效扼制西方文化意识形态扩张。
(一)马克思主义第三次中国化
西方列强对中国的侵略和压迫,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凸现出不同的特征。从武力扩张到资本扩张到文化意识形态扩张,呈现出由显性暴力向隐性暴力,由武装掠夺到市场化掠夺,由器物层面向文化精神层面的递进。这种扩张越来越显现出“合理化”特征,并逐步指向社会的深层结构。针对西方列强对中国侵略扩张的阶段性特征,中国的应对之策也必须经历,由“军事立国”到“经济立国”,再到“文化立国”的战略性转变。在中国立国之本的战略转变中,作为中国意识形态核心构件的马克思主义,其“中国化”的进程也必须经历相应的三个阶段。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第一阶段,是与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在这一阶段,产生出了毛泽东思想为代表的“革命意识形态”。在这一革命意识形态的支持下,新中国得以诞生,中华民族摆脱了西方列强的殖民主义暴力压迫,完成了“救亡”使命。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第二阶段,是与中国的经济发展与现代化建设相结合。在这一阶段,产生出了“邓小平理论”,提出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发展才是硬道理”的时代命题。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为核心,对马克思主义进行了实用性改造。这一理论成为中国三十年改革开放的指导思想。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第三阶段,就是实现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相融合,深入取法儒家传统资源,站在中国文化本位的立场上建构出中国的文化意识形态。只有这样,中国才能在全球化的进程中有效扼制西方文化意识形态扩张。修正现代性,重塑全球化,构建出超越西方经典模式的良性现代社会,为人类社会的发展及国际政治秩序输入新的价值观,确立新的价值基础。这就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第三阶段的根本任务和目标。
(二)实施宗教改革 重建精神家园
宗教是文化的质核,也是文化的载体。没有了宗教,一个文明体就会失去灵魂,飘零无根,逐步式微,最终走向衰亡。儒教是中国的传统宗教,是中华民族的主导信仰体系。传统中国,人们的家庭生活与社会政治生活都涵融于儒教之中。核心价值的确立,意识形态的建构,个体生命的安顿,都是由儒教来承担的。是儒教型构了中华文明的基本性格,塑造了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气质。
近代以来,随着西方列强对中国的殖民扩张,儒教遭到了前所未有的创伤。在“救亡”的民族主义悲情下,“五四”以来的文化激进主义对儒教进行了彻底的破坏。
今天,西方列强一改往昔的军事暴力方式,掀起以资本扩张和文化意识形态扩张为诉求的全球化大潮。由于带有“发展”“进步”的合理性,全球化往往被人们简单解读为“现代化”“经济一体化”的过程,忽略了他宗教殖民与文化意识形态扩张的本质。它不仅是经济的一体化,更是信仰与文化意识形态的一体化。说白了,就是全球范围的基督教化。
基督教文明的非暴力扩张,给现代中国带来了文化精神领域的巨大灾难。民族信仰体系瓦解,精神家园失落,中国人变成了精神上的游魂,身心性命无处安顿。拜金主义猖獗,物欲主义横流,国民道德几近崩溃边缘,国家意识形态的整合力、凝聚力削弱。社会秩序的稳定受到严重威胁。这一切为中国的现代化建设带来了巨大障碍。欲解决这一系列社会问题,改变这一状况,就必须重塑文化意识形态。惟有强大的国家意识形态才能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凝聚人心。而民族宗教、民族信仰则是意识形态超越的价值源头和神圣合法性的基础。因此,重拾民族信仰,重建民族宗教是建构强大的国家意识形态的首要条件。
宗教改革是社会变革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百年来的社会政治变革缺失了宗教改革这一重要内容。民族宗教改革的缺失给中国近代以来的社会变革带来了先天不足,造成了严重的民族认同危机和价值危机,并导致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由于宗教改革的缺失,价值基础与社会政治的形上根基未能确立,庸俗实用主义成为社会发展的最高原则。因而,宗教改革是中国现代化进程中必须补上的一课。
民族宗教的改革,以民族传统宗教为基础,重建现代中国的民族信仰体系。国家民族的主导信仰体系是意识形态的灵魂和核心要素。也是意识形态其它要素的价值基础。中华民族的传统信仰体系经由“五四”全面反传统的文化激进主义与无神论运动的破坏及世俗化大潮的涤荡,已经瓦解殆尽,中国人成了没有信仰的群体,民心混乱,无所适从。欲强化意识形态,增强意识形态的凝聚力,就必须首先收拾民心。而收拾民心就必须重建民族信仰,重建民族精神家园。
同时,也只有重建民族信仰体系,才能为核心价值体系确立超越的形上根基,为民族精神、国家伦理及政治哲学、立法原则等要素注入神圣性,从而使意识形态戴上神圣的光环,具有超越性品格,获得不容质疑的权威性与合法性。也只有这样,才能使意识形态植根于民族文化传统,与本民族的文明体系保持高度的同一性,从而避免认同性危机,获得全民族的忠诚。也只有如此,才能使意识形态有一个宏大的文明体作为依托,以其厚重博大的资源有效应对西方文化殖民与意识形态扩张。
中国的传统国家宗教是儒教,民族宗教的改革也特指儒教的因时改制与重建。儒教在传统社会可以落实为治教一体的“政教形态”,也可以在现代社会落实为法权组织意义上的“教团形态”。在传统中国,儒教与社会、国家高度同构,国家组织、社会组织都是儒教组织,儒教没有独立于国家社会之外的教团组织。在现代社会,宗教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因时重建儒教的现代组织形态。精神家园并不是虚悬的,纯义理的,而是实有的,可闻见的。教会组织就是人们在现实社会的精神家园。实施宗教改革,重建儒教的现代组织形态就是重建中华民族的精神家园。宗教改革是一切社会变革的基础和灵魂。没有宗教改革,社会变革就会丧失价值目标,就会失去神圣超越的合法性基础。
(三)弘扬民族传统,培育民族主义
民族主义是中国近代以来在思想领域和社会政治领域最为活跃的思潮,是学术文化涉及最多又最缺乏深入研究的领域。作为一种“主义”,它在中国没有自身的理论建构,缺乏完善的独立的理论形态。中国的民族主义一直处于一种原初状态,在百余年的历史变迁中始终没有发育成熟。这种不成熟的民族主义一直被从根本上排除在社会政治建构和历史文化创造的实践之外。
中国的民族主义,没有自己的价值基础,也没自己的理论形态,更没有独立的社会理想和政治诉求。在百余年来的民族救亡史上没有诞生过一个纯正的民族主义政党。中国的民族主义只是以一种非理性的情绪状态或情感状态,弥散地寄生在其他“主义”之上,沦落为其他“主义”的附庸,变异为其他“主义”争取合法性和进行社会政治动员的工具,如同一张可以任意张贴的标签。“洋务维新”是民族主义,“严守祖宗成法”也是民族主义;“尊孔读经”是民族主义,“打倒孔家店”也是民族主义;“扶清灭洋”是民族主义;“驱除鞑虏”也称民族主义;“反西方中心”是民族主义,“全盘西化”也自封民族主义。近代以来,在中国大地上还没有哪种“主义”不贴上民族主义的标签,没有哪个“运动”或“革命”不打着民族主义的旗号,而且,看上去仿佛都没有什么不合适的。
从民族主义百年来的命运和境况看来,民族主义在中国并没有真正地形成和完善,没有真正地培育成熟。没有实质性的内容,没有独立自足的理论形态。
民族主义是整合社会资源,从事历史文化创造的巨大力量源泉,没有成熟的民族主义的参与,一个民族国家的现代化建设不可能实现;没有成熟的民族的凝聚,一个民族就只能是一盘散沙而无法成为一个整体。培育成熟的民族主义是我们建构文化意识形态至关重要的一环。要建构出中国的文化意识形态,就必须培育成熟的健康的民族主义。要让民族主义从非理性状态走向理性状态,从工具状态走向实质性状态,从附庸状态走向独立自足的状态,从与民族传统相疏离的状态走向与民族传统相同一的状态。
中国的民族主义根源于反殖民压迫的“民族救亡”运动。由于“五四”反传统文化激进主义的影响,中国的民族主义也带有反民族文化传统的基因。民族文化认同与“民族救亡”的紧张冲突,使中国的民族主义产生了不可化解内在矛盾。这一矛盾致使中国的民族主义成为无根的民族主义,缺乏民族文化的滋养和传统价值的导引。不能有效整合民族资源,不能产生强大的凝聚力,不能挺立中国的民族精神。
故此,要培育成熟的民族主义,就必须回归传统,要以儒家文化作为大根大本,站在民族文化本位的立场上,确立中国民族主义的价值基础,并由此转出政治诉求与社会理想,在此基础上型构出自己的理论形态。只有这样,中国的民族主义才能培育成熟,也只有成熟的民族主义才能成为文化意识形态的强大的助力。
(四)输出儒家价值,建构和谐世界
当今世界的国际政治体系是西方列强主导下建构起来的,是西方现代文明的产物。西方现代文明是典型的重商重利,崇尚暴力的文明,是一个以利益诉求为最高目标的具有强烈侵略性与扩张性的文明。为了实现对利益的博弈,它设计出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模型、博弈规则和妥协方案。它是一个由核心价值、游戏规则、制度安排诸要素共生共融互为支持的有机体。西方现代文明有六大核心构件:新教伦理、自由主义、资本及技术、市场机制、军事暴力、宪政民主,这六大构件共同型构了西方现代文明的主体框架。
依新教伦理,人们博利是受命于“上帝”,博利是获得救赎通向天国的道路。它为人类的博利行为提供了超越的合法性支持,新教伦理也因而成为西方现代文明的核心价值源头。自由主义形成了横跨哲学、社会学、伦理学、经济学、政治哲学诸学科的完备的思想体系,从而完成了对西方意识形态的理论建构。其庞大的学理体系只为证明一个道理:人对利益的无限追求是合理的,是应该受到保护的。在自由主义看来,人只是纯粹的经济动物,社会只是纯粹的利益体,国家只是“守夜人”,不具有道德担当。资本的权力意志及市场规则的泛化,把人类社会引向了物欲主义的深渊和恒久对抗的状态。社会达尔文主义的“丛林规则”才是西方现代文明最本质的潜规则。
西方现代文明在给人类带来经济发展、物质丰富和技术进步的同时,也给人类带来了巨大的灾难。自由、人权理念与宪政民主制度,只能在西方民族国家的框架内有效存在,世界性的制度安排永远被排斥在西方思想家的视野之外。对西方国家而言,异族他国只是侵夺的对象,只适用于“丛林规则”。对内讲人权、讲自由、讲民主,对外则实施侵略扩张,这是西方民族国家的本质。这一国家本质与基督教关于教内世界倡导博爱,对异教世界则实施征服的理念完全一致的。
西方现代文明给人类世界带来了极大的不和谐,使人类社会永远摆脱不了冲突与战争,使人类社会的国家关系、种族关系及人与自然的关系始终处于紧张对抗状态。要建构一个和谐的世界就必须从根本上改变人类社会的种族关系、国家关系及人与自然的关系。要建构和谐的秩序,就必须启动儒家传统,输出儒家价值。儒家推崇“仁义道德”,崇尚“中正和谐”,倡导“讲信修睦”、“天下为公”。这种崇天道,尚道德,重道义,倡和谐的王道政治理念和精神,是霸道的克星。
经过三十年的奋发图强,中国的综合国力不断增强,中国在国际政治舞台上将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中国有责任,有义务,输出儒家价值,为国际政治植入新的核心价值观念,以王道对治霸道,重塑国际政治体系,重建国际政治秩序,为人类建构一个和谐、安宁而美好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