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富问题是人类社会的一个大问题,正确处理贫富问题是解决好一系列重大社会问题的关键所在,如:人心和人性问题、社会的稳定与和谐问题、政治权力的合法性问题、国家的伦理目的和社会理想问题、政府的公信力问题等等。因而,对贫富问题处理的好坏是衡量一个国家和社会政治清明与否,制度美好与否的标准。儒家历代圣贤都非常关注和重视贫富问题,儒家传统思想中饱含贫富之辩的智慧。故此,阐释儒家贫富观,疏理儒家贫富之辩的智慧资源,于我们创建中国式的现代工商业文明模式,建构和谐社会,有着重大的意义和价值。
一、励民致富
儒家治世之道,以“富民”为本。在儒家看来,要治理好一个国家,要建构一个美好的社会,必须让天下百姓都富裕起来,要做到“藏富于民”,即孔子所谓“既庶矣”则“富之”的思想。这一思想到孟子则发展成为“民本”观念。孟子说:“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孟子•尽心下》),强调以民为贵,以民为本,施仁政于民。在孟子看来,施仁政必首先关注“民生”问题,要“置民之产”。孟子说:“是故明君制民之产,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然后驱而之善,则民之从之也轻”(《孟子•梁惠王上》)。所谓“置民之产”,按今天的话讲就是要让天下百姓都拥有自己的产业,包括衣食住行,上孝父母,下养妻儿,以及抵抗风险的经济能力。这是人的基本物质生活条件,是政治清明社会和谐的底线要求。只有天下每一个人的基本需求得以满足,人心才会稳定,社会和谐秩序的建构才有可能。故孟子进而说:“民之为道也,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已”(《孟子•滕文公上》)。由此可见,在儒家看来,“民产”是“民心”的基础,“置民之产”是儒家“民本”思想的核心内容之一,是建构美好社会所必备的条件,是“民贵”思想的具体落实。“民贵”首先必须体现为“富民”,民不富则无以贵。
求富之心是人性本然,孔子说:“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朱子也说:“利者,人情之所欲”(《论语•里仁》)。在儒家看来,人们追求物质利益,追求财富是符合人性的,并认为人的物质需求的满足是对百姓施行教化的基础。《管子》曰:“仓廪实,知礼节;衣食足,知荣辱”。荀子也说:“不富,无以养民情;不教,无以理民性”。儒家礼乐文教的落实与道德理想的实现都是建立在“富民”基础之上的。民不富则心无常,心无常则教化不行,教化不行则礼乐不兴,儒家的社会理想就无从实现。由是可知,“富民”是儒家治世经国的基础。
正因如此,儒家才励民致富,认为“帮有道,贫且贱焉,耻也”(《论语•泰伯》)。在一个良好的社会政治环境中,一个人如果不努力改变自己的贫困状况,这是一种耻辱。孔子进而还认为:“富而可求,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论语• 述而》),就是说,如果可求富贵,即使从事卑微的工作我也愿意为之。靠自己的勤劳而致富,即便从事卑微的工作也再所不辞,这是一种吃苦耐劳,忍辱负重的精神,是一种天行纲键,自强不息的精神,这是儒家所大力推崇和提倡的。尤其是在清明的政治环境中,在现代工商业社会里,每个人都要有“耻贫荣富”的观念,发扬圣人甘为“执鞭之士”的精神,脱贫致富,改变自己的物质生活环境。
二、处贫之方
孔子周游列国,在陈绝粮,随行者全都病卧不起。子路愤愤不平,问孔子说:“君子亦有穷乎?”孔子回答说:“君子固穷,小人穷斯滥矣”(《论语•卫灵公》)。其意是说,君子小人都有穷困之时,区别在于君子固守其穷,无所怨悔,而小人穷则丧失原则,放纵于行,以图改变穷困之境。这就是君子小人的区别!
儒家虽然肯定人们摆脱穷困追求富贵的合理性, 励民致富,以贫为耻,但是却十分重视其手段的正当性。儒家不仅看重目的之善,也非常看重手段之善。善的目的必须通过善的手段来实现,否则宁可牺牲其目的,也绝不使用不善的手段来达至这一目的。孔子曰:“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论语•里仁》)。富贵,取之有道;贫贱,去之有道。儒家倡导,人们在摆脱贫困追求富贵的过程中一定要遵循“义利之辩”的义法,不能违背天道性理和道德原则,不能惟利是图,要见利而思义,不能为了追求富贵而不择手段。所以,孟子说:“非其道,则一箪食不可受于人;如其道,则舜受尧之天下不以为泰”。又说“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孟子所说的就是儒家“守死善道”的精神,是一种立于天地之间的大丈夫气慨,不合于道,则利小如一箪食亦不受之;合于道则受以天下也泰然处之。如果不道而致富,即使是万钟之禄,又有什么意义和价值?所以孔子也说:“不义而富且贵,于我们如浮云”。儒家提倡的是致富以道,穷而不滥。
富贵,不是每一个人都能达至的,富贵者也未必就终生都能安享富贵的。斗转星移,世事无常,贫富并非永恒不变,而是处于一种交替更迭之中。“陋室空堂,当年笏满床;衰草枯杨,曾为歌舞场”,“昨怜破袄寒,今嫌紫蟒长”(《红楼梦•好了歌注》),这种由富贵而贫穷,由贫穷而富贵的交替,在人世间演绎出了无数的悲欢离合。因而,对于贫穷与富贵都要有正确的态度去对待。何以处贫,何以为富,贫困时应该有什么样的心态和作为,富贵时又应该有什么样的心态和行为,这对于一个人而言至关紧要。
在儒家看来,处贫困难于处富贵,孔子说:“贫而无怨难,富而无骄易”,朱子注曰:“处贫难,处富易,人之常情”(《论语•宪问》),人在贫困之中能保持正常的心态,正确地对待生活,对待生命,对待万事万物,是很不容易的。综观儒家圣贤之言,关于何以处贫的问题,可以用六个字来概括,那就是:安之、乐之、去之。既贫,则安,不怨天,不尤人,无怨无悔,安然处之,独善其身,这就是前面所说的“君子固穷”之道。惟有固守其穷,不滥思滥行,安然以处,才能保持平和的道心,并以道德原则规范自己的行为,从而保持君子之风。按理说,处贫而“安之”已经难能可贵,然而在圣人看来还不够,还应该进而“乐之”。子贡问孔子说:“贫而无谄,富而无骄,如何?”孔子回答说:“可也,未若贫而乐,富而好礼者也。”贫,而“乐之”,较之于“安之”“无谄”则是更高的境界。“安之”“无谄”,是固穷自守,但未能超然乎贫穷之外,所以朱子注曰:“子贡货殖,盖先贫后富,而尝用力于自守者,故以此为问。而夫子答之如此,盖许其所已能,而勉其所未至也”。贤如子贡者,也尚未能达至“贫而乐”的境界,可见这一境界之难能。在孔子学生中,惟有颜回达到这一境界,故此,孔子对颜回赞赏有加:“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这种谋道不谋食,忧道不忧贫的安贫乐道的生命境界被后人誉为“孔颜之乐”。其乐,非乐其贫,而是乐其道,超乎于贫,忘乎于贫,这是圣人的境界,至善至高的境界。但儒家思想是世间法,有着强烈的家国天下关怀,贫而“乐之”是就生命境界而言,是针对士君子的高要求,对广大民众而言,贫穷毕竟不是什么好事,因而儒家主张对贫穷应该“去之”,即要消除它。“安之”是固守自律,“乐之”是生命境界,“去之”则是社会理想。追求富贵乃是人之常情,儒家的伦理目的和社会理想并不是人人安贫、乐贫,而是要消除贫困,实现“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的人人衣食无忧的理想目标。
三、为富之道
致富即意味着有更多的财产,占有更多的物质利益,更有条件满足人对于物质生活的需求,能够让自己的愿望更容易实现和达成。由于拥有财富,别人不能做到的你能够做到,自己过去不能办到的现在可以办到,别人不能达成的意愿你能够达成,别人不能享受的你能享受,别人不能消费的你能消费。由于拥有了财富,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突破外在条件的局限和制约而拓展自己生存的“空间”,获得肉体与心灵的更大“自由”。正因为如此,财富具有两面性,是一柄双刃剑。一方面,它能够满足人性的基本需求,具有正面的积极功能;另一方面,它也具有腐蚀人性的负面功能。儒家历代圣贤都。洞悉财富的两面性,透彻财富的正面功能与负面功能。在儒家看来,一方面,财富意味着人的物质生活需求的满足,这种需求和满足是符合人性的,是天经地义的,因而儒家励民致富,有“耻贫”,“去贫”的思想,并将“富民”思想立为治世经国的根本。但另一方面,财富也能够腐蚀败坏人性,因而,儒家历来重视对财富进行制约,强调“理欲之辩”“义利之辩”,主张“以理制欲”“以义制利”,对于拥有财富的人,儒家倡导要教化之。所以荀子说:“不富,无以养民情;不教,无以理民性” 程颐说:“所以防其欲,戒其侈,而使之入道也”。这种观点与孔子“庶、富、教”的思想一脉相承,都是在彻透财富两面性基础上而采取的“中道”。对于拥有财富者而言,何以处富?这是一个值得所有的“先富人士”慎思慎行的大问题。从儒家历代圣贤的智慧资源中可扼其要旨提炼如下三条“为富之道”。
其一、戒奢寡欲,洁身自好。
由于拥有了财富,肉体生存空间与心灵的“自由度”均 得以拓展,富裕者可以凭籍财富的力量和手段,不但能达成合理的愿望,同时也有条件满足过度的私欲。从而导致在生活上铺张浪费,竭尽享乐,甚而至于吃喝嫖赌无所不为,沉溺于灯红酒绿声色犬马之中而不能自拔,在穷奢极欲中沉沦堕落,被财富所腐蚀败坏,致使自己异化为财富的奴隶。因此,为富之道以“戒奢寡欲”为第一义。孟子认为“养心莫善于寡欲”,陆九渊也说:“夫所以害吾心者何也?欲也。欲之多,则心之存者必寡”(《陆九渊集•拾遗》)。
人性的腐蚀,人心的败坏都从“欲”字开始,人欲膨胀,人心就萎缩,人格就越卑下。金钱买不来自尊,只能买到虚荣,挥金如土体现的不是人性的尊严而是精神的贫乏,故而,朱子有“存天理灭人欲”之说。完全的“灭欲”如果做不到,那么“寡欲”却是可以做到的。为富者,理应清心寡欲,戒奢戒侈,检朴平淡,洁身自好。惟有如此,才不至于异化为财富的附庸,丧失崇高的人性而与禽兽为伍。故此,为富之道,以“戒奢寡欲”为第一义。
其二,富而无骄,富而好礼
孔子说:“富而无骄”未若“富而好礼者也”,朱子注曰:“骄,矜肆也”“好礼,则安处善,乐循理,亦不自知其富矣”。富者由于有了财富的凭籍,私欲膨胀,很可能恃财傲物,肆意妄为,甚而为非作歹。这种为富不仁骄肆狂悖之徒并不鲜见,勾结贪官污吏进行钱权交易者有之;染指黑社会势力者有之;强买强卖,巧取豪夺者有之;颐指气使扰乱朝纲者有之。董仲舒说:“大富则骄”“骄则为暴”。由此可见,“为富不仁”是社会之乱源。富人因拥有财富,可以达至贫者所难以达至的目的,富者如骄肆为暴,他就更有能力更有条件作恶,而且能使暴行更为有效。所以,为富者如不善处富,不节制私欲,就很容易骄肆狂悖,为非作歹,祸乱社会。故此,儒家自圣人孔子以降,无不关注社会致富人群,倡导富者要善于处富,要富而不骄,富而好礼。要求为富者更应该注重自身的心性修为,严守社会道法规范,乐善好施,富好行德,节制自已的私欲,规范自己的行为,提升自己的人格和生命境界。
“富而好礼”之“礼”,是儒家传统的一个重要内容,它既是一种核心价值理念,也是一种社会规范力量。“夫礼者所以定亲疏,决嫌疑,别异同,明是非”(《礼记•曲礼》),荀子说:“礼者,人道之极也”,“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使欲必不穷于物,物必不屈于欲。两者相持而长,是礼之所起也”(《荀子•礼论》),从荀子的论述可见,礼还有着节制人欲,调节“物”“欲”关系的社会功能。“礼,履也,所以祀神致福也”(《说文》),这里是从人与神圣的关系来界定礼,可见,礼也有着沟通人神关系的功能,具有宗教性格,关涉灵魂信仰,具有神圣性。从以上阐述可以看出,礼是人与神圣,人与人,人与物之间关系的沟通渠道和联系纽带,是“天地人”三才贯通的力量,是社会和谐秩序的规范力量。所以,孔子说“富而不骄”,未若“富而好礼者也”,礼是大道之所在,好礼即可入道。富而好礼,即是要求为富者秉持敬畏之心,怀仁义之德,灭贪欲之念,强学达性,积善成德,自觉遵循道德规范。如天下之人均能好礼,则乱源可绝,社会将趋于和谐,天下可平也。
其三,以财发身,兼济天下
“仁者以财发身,不仁者以身发财”(《大学》)。不仁不义之徒以身发财,“亡身以殖货”,其最终结果要么是“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要么“货悖而入者,亦悖而出”,来之不正用之也不正。而仁者则以财发身,即用自已的财富去实现生命的价值。
富裕者已无衣食之忧,物质生活的需求已经得以满足,尤其是在现代工商业社会中,许多致富者所拥有的财富数额巨大,仅从人的物质需求和消费的意义上讲,那是几代人都用之不竭的。许多人由于不学无术,中无所守,聚集了大量财富以后,整天穷奢极欲,灯红酒绿,豪赌滥饮,生活腐败,在纸醉金迷中寻找刺激,甚而斗富攀比,肆意挥豁,恃财傲物,骄奢淫逸。这一切,于己于人,于国于家都有百害而无一利。因此,如何对待和使用大量的物质财富,这是为富之道的重要问题。在儒家看来,为富者应以财发身,要用自已的财富去做崇高的有意义的事情,去做有利于国家社会和民众的事情,做到“达则兼济天下”,要“散财于民”,做到“博施于民而能济众”,在为社会,为广大民众谋福利的“善举”中,在为国家民族乃至全人类作出贡献的过程中体现自身的存在价值,实现个体生命的超越和人格的提升。这就是孟子所谓“乐以天下,忧以天下”的情怀。孟子说:“士穷不失义,达不离道,穷则独其身,达则兼济天下”,这种以天下为己任的事业孟子誉之为“大人之事务矣”。所谓“大人”,蒋庆先生解释为“乃心灵境界上达天德,实现生命终极价值之人”。为富者,就应该有这种以天下为己任的入世担当精神。惟有具备了这种精神和这种境界,才能超越小我实现大我,人方能尽其才,物方能竭其用。聚财是能力才智的体现,散财则是人格提升和生命的超越。故此,“以财发身,兼济天下”是为富之道的重中之重。
四、社会理想
儒家的社会理想就终极层面而言,是要实现《礼记•礼运篇》里所记载的“大同”盛世;就现实可为的层面而言,则是要在“富民为本”的基础上,缓解贫富悬殊,缩小贫富差距,达至共同富裕的目标,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儒家尚中贵和,以“中和”为大道,强调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和谐协调。与西方现代发展观不同,儒家不主张掠夺式发展,也不倡导横绝天下的浮士德精神。儒家对于理想社会的评判也并不是单纯以生产能力的大小和攫取物质财富的多寡为标准,而是“尚中贵和”,既注重物质财富的生产创造,同时又注重人与自然及人与人的和谐共处。在儒家看来,理想的社会并非穷尽物欲的社会,而是天地万物各正性命,和谐相安的社会。《中庸》曰:“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这是强调在治世经国的过程中“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
在贫富问题上,儒家主张缓解贫富悬殊,缩小贫富差距,追求共同富裕。这是儒家坚定不移的社会理想与伦理目的。共同富裕,这是儒家仁政所追求的目标。贫富悬殊是导致社会不和谐的重要因素,是社会乱源之所在,故孔子说:“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不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意思是说社会的和谐稳定与否不在财富的多寡,而在于是否“各得其分”,“均”并非绝对平均之谓,而是“各得其分”之意.均则人心能安,安则无倾覆之患。董仲舒说:“使富者足以示贵,而不至于骄;贫者足以养生,而不至于忧。以此为度而调均之,是以财不匮而上下相安”(《春秋繁露•度制》)。富者可“示贵”,贫者可以“养生”,富者“不骄”,贫者“不忧”,各得其分,如此,才能“上下相安”。“调均之”指的就是要协调好贫富关系,把贫富差距控制在一定的限度之内。惟有如此,社会才能和谐发展,趋于稳定和安宁,百姓的生活才能恬静而详和
作者惠赐儒家中国网站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