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雷】曾国藩廉政思想的理学底蕴

栏目:《原道》第33辑
发布时间:2018-01-29 17:43:56
标签:


曾国藩廉政思想的理学底蕴

作者:徐雷(湖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

来源:《原道》第33辑,陈明、朱汉民主编,湖南大学出版社,2017年

时间:孔子二五六八年岁次丁酉腊月十三日辛酉

           耶稣2018年1月29日

 

内容提要:曾国藩是晚清理学名臣,久历官场,于“守廉、奉公、尚俭”,不遗余力。曾氏的廉政理念源出理学,廉政实践不离修身,理学是因,清廉是果。“廉吏,可为不可为?”是曾氏对自己步入仕途后的考问。他倾其一生,领悟孔孟之道、践行程朱之学,弃小廉、成大廉,自省自励,为仁为己,交出了一份合格的人生答卷。具体言之,先以“公”兴廉(恪守公心、力戒贪念),再以“俭”养廉(近仁达道、合礼明理),公、俭、勤、仁、道、礼、理、心等众多理学范畴一一被他体躬心悟,化作实行,融通在家居和仕途当中,以明廉吏本色。“中国之官,必廉必正。”曾氏掷地有声的回答、鲜明理性的态度及其对信仰的求真、对修身的求勤、对法纪的求严,不仅为时人所称颂,更是今日中国强化反腐倡廉的学理支撑、历史借鉴和文化依据所在,细细研读曾国藩的廉政思想确有必要。

 

关键词:曾国藩;理学;廉政;湖湘文化;

 

一、引言

 

中国古代官场,能臣、贤臣辈出,晚清曾国藩便是其中之一。曾氏为官,立德为先、理学为宗,忌讳“无德而权重于人、无才而位高于众”。[1]其心中,廉为官德之首,综合素养之体现。常言:“得廉明二字为之基,则智、信、仁、勇诸美德可以积累而渐臻。若不从此二字下手,则诸德亦茫无把握。”[2]据此,曾国藩将廉德养成纳入修身日课,视作安身立命与经世济民关键所在,一生致力于知廉、行廉、持廉、守廉,始终“保守初心”。晚清时逢中国封建社会末期,官场“畏事偷安者多”,[3]“有猷有为者渐觉其少”。[4]平日不耻于“小廉”“小仁”的曾国藩时常追问自己“廉吏可为而不可为?”[5]思索之余,更是执著于践行廉公和廉俭。他坚信,“严操守者,亦可济世”。前者源自理学修身,后者出自理学实践。诚如曾氏自己所言:“可为而不可为,国藩涉世多年,盖亦深明其旨。”[6]用功之勤、用心之深,得以窥见。

 

二、公兴廉:“恪守公心、力戒贪念”

 

理学家朱熹曾说:“官无大小,凡事只是一个公。若公时,做得来也精彩。便若小官,人也望风畏服。若不公,便是宰相,做来做去,也只得个没下梢。”[7]正如朱子所言,公正清廉是古代官吏的为人底线。公因廉而生,廉因公而兴,两者依存难分。曾国藩本人常以“公廉不苟,勉益加勉,定成有用之才”予以自省和自励。[8]其去世后,清廷和昔日同僚评价他“公忠体国”“砥躬清正”。无疑,这是对曾氏仕途生涯的中肯评价。曾氏以“公”兴廉,重在“守公心”“戒贪念”。公心之利与得、贪念之弊与失,孰轻孰重,皆剖析得当,辩若分明。

 

首先,“公字,吾辈之根本,刻不敢忘。”[9]追溯曾国藩对公字“刻不敢忘”的原因,有二。一是源自理学先贤的影响。二程说:“仁之道,要之只消道一公字。公只是仁之理,……公而以人体之,故为仁。只为公,则物我兼照,故仁,所以能恕、所以能爱。”[10]此处,二程明确提出了公和仁的关系。公作为仁的核心要素,须与人心相体贴。心公状态下,本我之心和外在之物息息相通,无丝毫羁绊,呈现出仁之气象。自然,为公、为仁、能恕、能爱,一以贯之。朱熹领悟程子意进一步细说:“盖人撑起这公作骨子,则无私心而仁矣。盖公只是一个公理,……人而不公,则害乎仁。”[11]公而无私,得仁;私而不公,害仁。公与私,关乎仁,水火不容。显然,程朱视心公与心仁为因果关系。曾国藩接受程朱思想,去私立公、循公达仁,会通公、仁二心。他说:“无纤毫之私,可以谓之公。”“一日……公正,则为君子;一事……公正,则为君子。……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12]公与仁,好比身与心,君子兼而有之,刻不可离。故而,“(守)公心,毫无私念”,“有仁心,有远识,大本已立。”[13]对立志学作圣贤,践行程朱之学的曾国藩来说,便是始终牢记、终身体验并事上践履的修身举措,刻不敢忘。

 

二是出自为官实践的感悟。清同治四年,曾国藩曾语重心长地提醒下属:“任法不如任人。……心不公明,则虽有良法百条,行之全失其本意;心诚公明,则法所未备者,临时可另增新法,以期便民。”[14]人心不公,即使再完备的法规制度也无法落实,一纸空文而已。反之,秉持公心,急百姓之所急,依据形势变化和业务实际对法规条文加以增补或删减,惠民效果更为明显。这段话的核心正是法治和人治。表面上看,曾国藩对人治的看重和强调更甚于法治,但其真实意图却是两者并重、互补。朝廷颁布的良法和新法,是整个社会赖以正常运转的基石。只有在法治监管的大前提下,人治的价值才能发挥到极致,而法规条文的恰当运用、法律精神的有效传承,也只有通过那些真正维护法制的执行者们才能更加彰显与有力。这才是曾国藩做官奉行“心公而事举、心私而事废”的本意。

 

南宋理学家陆九渊曾说:“凡事皆‘公心’求是。”[15]湖湘学派创始人胡宏也指出:“得贤有道,在乎‘公心’而已矣。‘公心’有道,在乎循理而已矣。”[16]既然公心如此重要,如何坚守呢?如何从形而上的哲学思考,转化为形而下的具体实践呢?曾国藩立足“事、人、己”三个方面,赋予了“公”字“实事求是、不偏不倚、心窍正直”三种内涵。关于“公以对事”。曾国藩强调指出:“国藩向来办事不执己见,亦不轻徇人言,必确见利害所在而后舍己从之。”[17]又曰:“大局所在,只论地形之要害,不得顾友朋之私谊。”[18]再曰:“参访舆论,未敢以己意为是非,考求实际,亦不敢以人言为好恶。”[19]

 

己见、己意,人言、私谊。这四类皆是处事公正的绊脚石。前两者属于主观臆断,将经验阅历凌驾于实地调查之上,曲解现状,误判是非。至于人言和私谊,一个借助舆论,一个依附裙带,于无形中侵蚀、于利益中消解公心之力。鉴于此,曾国藩把“确见利害、只论要害、考求实际”等列为自己公正办事的原则,换言之即秉承实事求是,在即物穷理的过程中须摒弃一切不合时宜的己见、己意,人言、私谊。唯有远离它们,杜绝隐患,方能守住公心。

 

关于“公以待人”。孔子曰:“择乎中庸,得一善,则拳拳服膺而弗失之矣。”朱熹解释道:“中庸者,不偏不倚、无过不及而平常之理,乃天命所当然。”[20]早年有“理学新秀”美誉的曾国藩一直谨守孔子、朱子所言,对不偏不倚的中庸之道倍加推崇。他说:“朱子注《中庸》首章有云:‘自戒惧而约之,以至于至静之中,无少偏倚,而其守不失。’此数语者,……夫各有所当也。”[21]“无少偏倚,其守不失”被曾氏纳入到了如何待人的为官实践中。平日里,曾国藩接触的多是朝廷官员,然而,大是大非面前,他首先想到的却是“负私情而伸公义”,而非顾及同乡、同僚之谊,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曾国藩保举过很多人,被他弹劾的官员也不在少数。他说:“惟吾辈素不轻劾一人,轻上一疏。……吾辈忝居高位,……白简之登必真必当,而后可折服其心。一经定案,不特目下无所遁饰,即他年亦无异辞。”[22]奏章内容言之凿凿,“一一务求实据”,自然“折服其心”;理性、理智待人,始终“不动客气,不挟私见”,终究可以换来各方的谅解,取得共识。久历官场的曾国藩对此深信不疑。用今天的话讲就是评判一个人的是非功过不仅要令当事人心服口服,更须经得起时代和历史的检验。

 

关于“公以克己”。克己是理学家们修身自律的一种工夫,内圣外王所涵盖的“正心、求仁、复礼、经世”都与它息息相关,为官公否也在其中。朱熹曾说:“公是克己工夫极至处。”[23]一语道出了两者之间的关联,克己尽处即是公。曾国藩要守住公心,自然须“屏除一切”,潜心于克己之学。仕途中,他将克己落脚于修心,贯穿在言行举止间,几番提出“心窍要正、要直,不可歪曲,动好与人斗机斗巧”的为官箴言,[24]实则是以心窍正直重新对公字做出诠释。在笃实践履“居敬、主静、慎独、思诚”理学四大修心法则的前提下,曾国藩经年累月体验着本心“存而不放、定而勿动、安泰戒馁、守一无贰”的本然状态即“心存、心定、心安、心专”。这种修心的境界正是朱子所看重的“极至处”。处于“极至处”的本心澄明、透彻,一尘不染,外诱不能惑之,能时刻保持着正直一面,谨守为官公正的宗旨而不偏离正轨。

 

其次,贪字,“其利甚暂,其害实长。”[25]晚清官场,贪腐成为一种公害。廉吏胡林翼指出:“国家之败,皆由官邪。……然民乱必由官贪。”[26]左宗棠更是直言不讳:“贪以害廉”,“察吏必先惩贪。”[27]相较于左、胡两人全盘否定的态度,曾国藩对贪的认知有褒有贬,贬居其九、褒居其一,更富辩证与细致。他说:“天下事无所为而成者极少,有所‘贪’、有所‘利’,而成者居其半。”[28]又曰:“古来多少英雄,功高名重,其后非败于‘骄’,即败于‘贪’。”[29]

 

在曾国藩看来,打天下即事业发展的起步期,应保持适度且可控的贪念,只因它是一种推动力,有助于既定目标的实现。然而,守天下即事业发展的鼎盛期,须警惕贪念膨胀及其肆虐,只因它也是一种破坏力,不加以节制和远离,身毁德败。换言之,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况且,贪念所具有的推动和破坏两种影响力并非对等,前者“其利甚暂”,后者“其害实长”。这种兼具利与害双重功效的贪念正是理学家们所痛恨的一种人欲。朱熹曾说:“凡有所爱,皆是欲。”“物事也爱好,官爵也爱,钱也爱,事事都爱,所以贪。”[30]揭露了贪念的本质正是人欲。戒贪念就是去人欲,心中有戒,才能守牢为官底线,力保廉德不失。

 

“人之道,以朴实廉介为质。”[31]“陶铸其质,去其贪心。”[32]廉和贪不可并存,廉是贪的克星。在程朱理学的精神洗礼下,曾国藩得以“力去人欲,以存天理”,通过“研几”和“事上磨砺”,逐渐把心中因各种事由和境况所引发的一切妄念、贪念和私欲消灭在萌芽初期,真正做到洁己奉公,廉而不贪。而“居官以不要钱为本”的家训正是曾氏践行理学,卓有成效的表率之一。“守公心”和“戒贪念”,作为曾国藩以“公”兴廉的核心内容,丰富了其廉政思想的内涵,不仅自身收益,还通过下属和同僚,直接影响到了晚清官场风气。这一切都与曾氏誓言“吾辈当自立准绳,自为守之,并约同志者守之”的毕生努力分不开。[33]

 

三、俭养廉:“近仁达道、合礼明理”

 

对从政者而言,俭绝不仅是约束自身的道德素养,更是仕途必备的政治品质,直接影响着廉政效果。这一点在封建王朝末期尤为突出。因统帅湘军有功跻身封疆大吏的晚清“曾左胡”(即曾国藩、左宗棠、胡林翼),其共同特点便是廉俭。曾文正“诸事从俭”、左文襄“俭而守廉”、胡文忠“俭以养廉”。官场风气在三人示范表率下呈现出新气象,晚清国运一度得以中兴。曾国藩指出:“欲求廉介,必先崇俭朴。”[34]还说:“初历仕途,惟俭可以养廉,……是做好官的秘诀,即是做好人的命脉。”[35]一个“俭”字贯穿“求廉、养廉、守廉”之始终。曾氏推崇的背后,其实有着深刻的学理依据——“俭近仁而达道”和“俭合礼而明理”。这也是曾国藩“融廉吏和理学学者两种身份于一身”的特色所在。[36]

 

首先,“俭近仁”。曾国藩对俭的理解源自孔老夫子。“国藩每读……仲尼之温良恭俭让,……可知已。”[37]“温良恭俭让”是孔子核心思想“仁”的道德德目。孔子曾说:“恭近礼,俭近仁,信近情。”(《礼记•表记》)在众多德目当中,俭被孔子视为和仁关系最为密切,距离也最为靠近的。曾国藩的理学挚友胡林翼曾举例解读:“若去奢崇俭,以虚用作实用,尚可多养一两万人。即孔子用力于仁,力无不足之义。”[38]曾国藩对此极为赞赏,他进一步强调:“我与民物,其大本乃同出一源。……尊官厚禄,高居人上,则有拯民溺救民饥之责。”[39]把节俭理念落在社会现实处,解决百姓温饱。这种通过提倡俭德而形成的惠民、爱民的执政理念便是“曾左胡”等理学士大夫们认同并努力为之践行的“俭近仁”。

 

南宋理学家胡宏说:“人而能仁,道是以生。”“人仁,则道立。”[40]潜心于理学的曾国藩没有满足于“俭近仁”,他认为古之圣贤尚俭的终极目的是乐道,而俭正是求仁进而上达于道的轨辙之一。在他心目中,儒家先贤孔子和颜回正是尚俭乐道的典范。前者“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后者“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世人大都厌恶贫贱,却不知贫贱带给人的远胜于富贵。孔子和颜渊两位圣贤身处贫贱之境,却并无片语埋怨。物质条件的简陋反衬托出圣贤内心的富足与安乐。谋道不谋食、忧道不忧贫,俭朴的生活和高尚的德行本就一以贯之,互为因果。由俭而近仁,循仁而达道,廉亦在其中。

 

“人不可以不知‘道’。知‘道’,然后知进退。”[41]深谙此道的曾国藩“有志学为圣贤”,从俭入手,以闻道为己任,知仁民爱物。在“俭近仁达道”思想的指引下,曾国藩的家居生活和官宦生涯皆呈现出“惜人力、物力、财力”的特点:“节用之道,莫先于人少。官亲少,则无需索酬应之繁;幕友家丁少,则减薪工杂支之费。官厨少一双之箸,民间宽一分之力。”[42]“不特家常用度宜俭,即修造公费,周济人情,亦须有一俭字的意思。总之,爱惜物力。”[43]“军中浪费,最忌官员太多,夫价太多。今立定限制,无论官多官少,官大官小,凡带千人者,每月支银不准过五千八百两。”[44]

 

每一位从政官员,履职期间是否准确且恰当的调配和使用人力、物力、财力,不仅事关自身政绩,对所管辖地域的民生、民情和民风也会造成直接影响。清帝康熙曾在治国方略《圣谕十六条》中要求各级官员和百姓“尚节俭以惜财用”,初衷即是“勿忘俭约之本,远离奢靡之风”。胡林翼官拜湖北巡抚期间,常训导下属:“百钱、一钱亦当爱惜。须知日用之费,皆国家之正供,生民之膏血。”[45]官员理财须精打细算,慎之又慎,合理支配,帮国家节省开支,切勿妄取肆用。曾国藩更是如此,主持湘军营务多年,每日过手银钱数万,但从“不妄花一钱”且“每用一钱,均须三思”,为晚清官场树立了良好典范。

 

其次,“俭合礼”。古代中国素有礼义之邦的美誉。在封建社会瓦解之前,上至庙堂下至民间,几乎每一个中国人的生活甚至一生都会受到礼的制约和影响。礼作为一种老祖宗留下来的文化和制度,可谓无处不在,无时不有。《论语》载:林放问礼之本。子曰:“大哉问!礼,与其奢也,宁俭。”朱熹解释道:“盖得其本,则礼之全体无不在其中矣。”[46]《礼记•檀弓下》载:有若曰:“……晏子焉知礼?”曾子曰:“……国奢,则示之以俭;国俭,则示之以礼。”这两段对话充分说明了俭和礼的关系:尚俭是礼的本质要求,但俭的尺度把握须以礼法为依归,受礼制约束,逾越或不及皆不可。简言之,“俭合礼”。

 

晚清研习理学者皆好礼。左宗棠主政一方后,忧心于“世衰礼废,全不讲习”,强调“治国所以尚礼”,[47]“与其奢,毋宁俭也;……理得而心安。”[48]曾国藩自称研读“《三礼》略有所得”,平生执着于“以礼自治”和“以礼治人”。[49]《清史稿》评价:“国藩事功本于学问,善于礼运。”[50]在提倡和践行“俭合礼”的同时,“举世礼邱轲,貌尊非心即”的陋习也为曾、左二人所目睹。[51]世人对孔孟先贤的崇敬本应发自内心,礼仪规范不过是虔诚敬畏的外部延展。缺乏信仰基础的祭拜和礼数,不管仪式如何庄重,规模如何盛大,祭品如何丰富,全然违背了先王制礼的本意,礼到而心失,全无公信力可言。礼的神圣性、权威性和至上性一旦无存于世人心中,尚俭自然也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根之木,名存实亡。

 

只有为礼寻找到本体论上的依据才能重塑礼的威严,让习礼者心畏诚服。所以,曾国藩和左宗棠都主张,俭不仅要合礼更要明理。曾国藩说:“礼之本于太一,起于微眇者,不能尽人而语之。”[52]左宗棠也说:“礼理本于太乙。……分而为天地,转而为阴阳,……各当焉。”[53]太乙同太一。“太一”语出《礼记·礼运》,本义是指形成天地万物的混沌元气,产生于天地未分之前。孔颖达指出,“太极谓天地未分之前,元气混而为一,即是太初、太一也。”[54]宋代理学勃兴,朱熹又把太极解释为理。“总天地万物之理,便是太极。”曾国藩和左宗棠治学以朱子理学为宗,自然也将天理、天道或太极视为礼之本源。对照两人关于太一(太乙)特征的描述,无不与程朱理学中天理(太极)的特征相吻合。

 

礼以理为本,俭以礼为归。这便是“俭合礼明理”的内在价值关联所在。找到了礼的本原,“理摄礼,礼束俭,俭治奢”成为曾国藩的自觉使命,逐渐落实在了日用常行之间,形成习惯。曾国藩说:“礼主减……,以礼节之,庶以制吾性焉,防吾淫焉。”“凡夫洒扫、应对、饮食、衣服,无不示以仪则。因其本而利道,节其性而不使纵。”[55]言下之意,尚俭非虚言,须体现在为政者每日的衣、食、住、行诸方面,有助于品节涵养、节性勿纵、克己复礼、明理崇俭。这一切也和曾国藩一贯自诩“不谈过高之理,专务修身践履”的踏实态度相一致。

 

曾国藩说:“吾忝为将相,而所有衣服不值三百金。……常守此俭朴之风,亦惜福之道也。”[56]“余服官二十年,不敢稍染官宦气习,饮食起居,尚守寒素家风,极俭也可。”[57]“修理旧屋,何以花钱七千串之多?……余生平以大官之家买田起屋为可愧之事。”[58]“余昔在省办团,亦未四抬也。以此一事推之,凡事皆当存一谨慎俭朴之见。”[59]饮食丰、裘服鲜、车马泽、宫室丽,本无可厚非,但从政者应距而远之,更要拒而远之。抗拒引诱是本,保持距离是末。寻常百姓的衣食住行事关民生,执政官员的衣食住行事关廉政。表面看似普通家事,但关乎社会舆论和政治生命,绝不再是官员个人的私事。所以,左宗棠尚俭从“衣无求华、食无求美”做起,[60]胡林翼尚俭从“衣仅求其暖、食仅求其饱、住仅求其安”做起,[61]曾国藩尚俭从“慎起居、节饮食”“钱不可多、衣不可多”做起。[62]“曾左胡”三人的表率和示范足以证明“衣食住行”轻视不得,只因它是益于己,更益于民的大事,为官者欲“以俭养廉”,理应从此起步,善始善终。

 

四、“廉者有为”是曾国藩廉政思想的核心

 

“廉者有为”是曾国藩廉政思想的核心。曾国藩论廉有大小之分:明哲保身、独善其身为小廉;廉而有为,兼善天下为大廉。大廉则涵盖了公、俭、勤、仁、道、礼、理、心等众多理学范畴。曾国藩将它们一一化作实行,融通在家居和仕途当中,渐成气候,以明廉吏本色。今日中国,反腐深入人心,从政不廉是腐,从政不为也是腐。习近平同志指出:“我们做人一世,为官一任,要有肝胆,要有担当精神,应该对‘为官不为’感到羞耻。”从曾国藩、左宗棠、胡林翼等晚清廉吏身上,我们看到了传统廉政文化的闪光点,看到了他们对信仰的求真、对修身的求勤、对法纪的求严。“曾左胡”用自己的官声和政绩告诉所有为官者:廉者本应有为,“中国之官,必廉必正”。[63]

 

注释:

 

[1]《曾国藩全集•奏稿一》,岳麓书社1987年版,第4939页。

 

[2]《曾国藩全集•批牍》,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140页。

 

[3]《左宗棠全集•书信二》,岳麓书社1996年版,第609页。

 

[4]《曾国藩全集•奏稿一》,第7页。

 

[5]《曾国藩全集•书信七》,第5076页。

 

[6]《曾国藩全集•书信七》,第5243页。

 

[7]《朱子语类》卷112,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2735页。

 

[8]《曾国藩全集•批牍》,第141页。

 

[9]《曾国藩全集•书信二》,第1375页。

 

[10]《二程集》,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153页。

 

[11]《朱子语类》卷95,第2454页。

 

[12]《曾国藩全集•诗文》,岳麓书社1986年版,第380页。

 

[13]《曾国藩全集•批牍》,第192页,第190页。

 

[14]《曾国藩全集•批牍》,第375页。

 

[15]《陆九渊集》,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19页。

 

[16]《胡宏集》,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106页。

 

[17]《曾国藩全集•书信七》,第5243页。

 

[18]《曾国藩全集•书信一》,第411页。

 

[19]《曾国藩全集•书信五》,第3726页。

 

[20]《四书集注》,岳麓书社1997年版,第30,27页。

 

[21]《曾国藩全集•书信十》,第7051页。

 

[22]《曾国藩全集•书信四》,第2915页。

 

[23]《朱子语类》卷6,第116页。

 

[24]《曾国藩全集•批牍》,第164页。

 

[25]《曾国藩全集•书信七》,第5378页。

 

[26]《胡林翼集》第2册,岳麓书社1999年版,第3页。

 

[27]《左宗棠全集•书信一》,第345,636页。

 

[28]《曾国藩全集•家书二》,岳麓书社1985年版,第1266页。

 

[29]《曾国藩全集•书信八》,第5540页。

 

[30]《朱子语类》卷87,第2243页,第2241页。

 

[31]《曾国藩全集•书信二》,第1474页。

 

[32]《曾国藩全集•书信一》,第248页。

 

[33]《曾国藩全集•书信二》,第1540页。

 

[34]《曾国藩全集•诗文》,第438页。

 

[35]《曾国藩全集•批牍》,第290页。

 

[36]徐雷:《立德与节欲:晚清廉吏胡林翼的身心涵养之道》,《湖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2期。

 

[37]《曾国藩全集•诗文》,第432页。

 

[38]《胡林翼集》第2册,第227页。

 

[39]《曾国藩全集•家书二》,第1394页。

 

[40]《胡宏集》,第196,151页。

 

[41]《胡宏集》,第206页。

 

[42]《曾国藩全集•诗文》,第437页。

 

[43]《曾国藩全集•家书二》,第1058页。

 

[44]《曾国藩全集•诗文》,第469页。

 

[45]《胡林翼集》第2册,第964页。

 

[46]《四书集注》,第86页。

 

[47]《左宗棠全集•书信二》,第283页。

 

[48]《左宗棠全集•家书诗文》,岳麓书社1987年版,第180页。

 

[49]《曾国藩全集•日记二》,岳麓书社1987年版,第921页。

 

[50]《清史稿·曾国藩传》,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11917页。

 

[51]《曾国藩全集•诗文》,第30页。

 

[52]《曾国藩全集•诗文》,第338页。

 

[53]《左宗棠全集•家书诗文》,第390页。

 

[54]《周易本义》,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89页。

 

[55]《曾国藩全集•诗文》,第155页,148页。

 

[56]《曾国藩全集•家书一》,第837页。

 

[57]《曾国藩全集•家书一》,第324页。

 

[58]《曾国藩全集•家书二》,第1325页。

 

[59]《曾国藩全集•家书二》,第1049页。

 

[60]《左宗棠全集•家书诗文》,第63页。

 

[61]《胡林翼集》第2册,第1040页。

 

[62]《曾国藩全集•家书二》,第835页。

 

[63]《曾国藩全集•书信五》,第3442页。

 

责任编辑:姚远


微信公众号

儒家网

青春儒学

民间儒行